二次供水是指集中式供水在入户之前经再度储存、加压和消毒或深度处理等,通过管道或容器输送给用户的供水方式[1]。二次供水因多了几个环节, 容易被污染, 更需要加强管理[2]。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特别是高层建筑的不断增加,二次供水覆盖的供水人口日益扩大,目前已成为城市供水的主要形式。为了解厦门市二次供水水质状况,以便采取针对性措施,改善二次供水卫生质量,本文对全市2010—2012二次供水水质的检测结果进行了分析。
1 材料与方法 1.1 对象于2010—2012年对辖区居民住宅区、大型服务场所和单位高层建筑的二次供水进行监测,按照布点要求随机抽取二次供水水样。共检测二次供水水样1 141份。
1.2 检测项目根据厦门市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方案选择以下项目作为检测项目: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值、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游离余氯、铬、铁、锰、氨氮、亚硝酸盐氮、硝酸盐氮、耗氧量共15项。
1.3 样品的采集、检测与评价样品采集、保存、检验方法按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检验方法》(GB/T 5750-2006)[3]要求进行,水质检测结果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1]进行评价,所检测项目中有1项指标超标即评价为不合格样品。
2 结果 2.1 2010—2012年二次供水合格率共检测厦门市2010—2012年二次供水水样1 141份,合格水样821份,合格率为72.0%。2010—2012年分别检测二次供水水样429、424和288份,合格率分别为68.3%、69.8%和80.6%。2012年二次供水水质相比前两年合格率提高(χ2=14.36;P <0.01),但仍明显低于同期管网末梢水的样品合格率(χ2=9.85,P <0.01;表 1)。
年份(年) | 二次供水 | 管网末梢水 | |||||
检测数(份) | 合格数(份) | 合格率(%) | 检测数(份) | 合格数(份) | 合格率(%) | ||
2010 | 429 | 293 | 68.3 | 840 | 692 | 82.4 | |
2011 | 424 | 296 | 69.8 | 842 | 722 | 85.7 | |
2012 | 288 | 232 | 80.6 | 480 | 426 | 88.8 | |
合计 | 1 141 | 821 | 72.0 | 2 162 | 1 840 | 85.1 |
2.2 各项目检测结果
在所检测项目中,臭和味、铬、氨氮、亚硝酸盐氮、硝酸盐氮、耗氧量全部合格;主要不合格项目是游离性余氯、浑浊度、铁、菌落总数(表 2)。
检验项目 | 检测数(份) | 合格数(份) | 合格率(%) |
游离性余氯 | 1 141 | 901 | 79.0 |
浑浊度 | 1 141 | 1 091 | 95.6 |
铁 | 1 141 | 1 092 | 95.7 |
菌落总数 | 1 141 | 1 103 | 96.6 |
总大肠菌群 | 1 141 | 1 124 | 98.5 |
锰 | 1 141 | 1 136 | 99.6 |
肉眼可见物 | 1 141 | 1 137 | 99.6 |
3 讨论
目前,厦门二次供水建档登记的用户有1 200多家,二次供水占全市生活饮用水比例达28%。随着厦门经济特区扩大到全市范围,岛内外一体化,以及社会保障型住房和小城镇建设的加快,高层建筑越来越多,二次供水作为城市集中供水的必要补充,在满足人们生活饮用水方面所起的作用将更加突出,二次供水水质的卫生状况将会引起更多人的关注。
此次对厦门市2010—2012二次供水水质的检测结果进行统计分析,二次供水水质合格率由2010年的68.3%上升到2012年的80.2%,二次供水合格率呈逐年上升趋势,但总体仍偏低,二次供水合格率低于同期管网末梢水及有关报道[4-6]。
造成二次供水主要不合格的指标是游离性余氯、浑浊度、铁、菌落总数。游离性余氯、菌落总数不合格的原因是部分二次供水水箱(池)偏大,致使水在设施中停留的时间过长,余氯耗尽,引起细菌超标[7]。监测和实验结果表明,一般情况下,自来水在水箱中储存6 h余氯量已极低,储存12 h后余氯量即为零[8]。引起饮用水浑浊度增高的物质包括有机物、无机物、浮游生物、微生物、泥土等。另外,配水管网材料种类、溶出、腐蚀以及末梢水的滞留时间、温度等也影响饮用水浑浊度。浑浊度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二次供水的卫生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不规范,不定期清洗消毒水池。铁、锰超标的原因是设备老化,水管生锈又未及时更换[9]。
建议① 市二次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要对新建、改建、扩建的二次供水工程建设项目进行预防性卫生审查,有效杜绝不合格设施投入运行,变事后补救为事前预防;② 二次供水单位应加强自身管理,完善卫生管理制度,定期清洗消毒;③ 市二次供水治理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应不断完善二次供水监督制度,加强考评和开展挂牌评定活动;④ 要充分发挥人大、政协的民主监督,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和公众的监督作用。同时,大力开展宣传活动,让更多群众了解相关信息,参与治理监督,借助新闻媒体,及时向社会公众通报治理工作和考评情况,树立典型,督促存在问题的相关单位落实整改,为二次供水治理工作营造良好氛围,确保二次供水的饮水安全。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 574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S]. 北京: 中国标准出版社, 2007. |
[2] | 王德东, 钟嶷, 黄汝明, 等. 广州市1999-2008年二次供水监测结果分析[J]. 华南预防医学, 2009, 35(6): 74–75. |
[3] |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T 5750-2006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S]. 北京: 中国标准出版社, 2007. |
[4] | 陈嘉, 毛洁, 应亮. 上海市二次供水卫生监督监测结果分析[J]. 上海预防医学, 2013, 25(8): 455–457. |
[5] | 李维, 刘清, 谢宁. 兰州市2008-2010年度二次供水水质检测分析[J]. 中国卫生检验杂志, 2012, 22(1): 182–184. |
[6] | 何政. 江阴市2008-2010年二次供水监测结果分析[J]. 医学动物防制, 2011, 27(6): 557–558. |
[7] | 邓作文, 杨帆, 王木业, 等. 娄底市2006年城区二次供水水质卫生状况分析[J]. 中国自然医学杂志, 2007, 9(4): 350. |
[8] | 张智超, 邵瑞娟. 贵阳市二次供水的卫生学问题评价[J]. 卫生管理, 2008(8): 1389–1390. |
[9] | 刘向阳, 薄明珠, 潘惠明. 上海宝山区二次供水卫生状况调查[J]. 上海预防医学, 2007, 19(9): 450–4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