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级是表示地震大小的量,是地震的基本参量之一,通常用字母M表示(陈运泰,刘瑞丰,2004)。常用的震级标度有4种:地方性震级ML,体波震级mb,面波震级MS和矩震级MW。
1935年里克特(Richter C F)在研究美国南加州的地震时引入了地方性震级ML(Richter,1935),现称为里克特震级,简称里氏震级。尽管里氏震级完全是经验性的,但测定方法简单,使用方便,更重要的是为震级的发展奠定了基础。虽然地方性震级ML很有用,但受到所采用的地震仪类型及所适用的震中距范围的限制,无法用于测定全球范围远震的震级。1945年古登堡(Gutenberg B)将测定地方性震级ML的方法推广到远震(Gutenberg, 1945b, c)。在浅源远震的记录图上,面波振幅最大,对于震中距Δ>2 000 km的地震,面波水平振幅最大值的周期一般为20 s左右。周期在20 s左右的面波相应于面波波列的频散曲线上的艾里(Airy)震相,古登堡(Gutenberg,1945a)提出了面波震级标度。对于深源地震,面波不发育,但在远震距离上,P波是清晰震相,所以古登堡和里克特(Gutenberg and Richter, 1956)采用体波(P,PP,S)来确定震级,称作体波震级(Gutenberg, 1945b, c)。地方性震级、面波震级和体波震级都存在震级饱和现象,为了克服大地震的震级饱和问题,金森博雄(Kanamori,1977)、普尔卡鲁和贝克汉姆(Purcaru and Berckhemer, 1978)以及汉克斯和金森博雄(Hanks and Kanamori, 1979)于1977—1979年间几乎同时提出了矩震级标度MW。
中国的震级测定是从测定地方性震级ML开始的。1935年里克特提出的地方性震级计算公式只适用美国加利福尼亚地区,且使用的观测仪器是伍德—安德森扭力地震仪(Wood-Anderson torsion seismograph),明显存在局限性。20世纪50年代中期,中国地震台并非安装用于建立里克特地方性震级ML标准的伍德—安德森扭力地震仪,里克特提出的震级标度不能原封不动地照搬。有鉴于此,李善邦先生根据华北地区地震波的衰减特性,并结合当时中国使用的短周期地震仪和中长周期地震仪的仪器特性,给出了中国地方性震级ML量规函数和计算公式;1966年1月以后,中国地震报告采用郭履灿和庞明虎(1981)于1966年提出并使用、但直至1981年才正式发表的、以北京地震台为基准、利用两水平向面波资料测定的面波震级MS;1988年陈培善等(1988)提出选用垂直向瑞利面波的最大振幅和周期测定MS7的方法,使得中国地震台网测定的MS7与美国地质调查局(USGS)国家地震信息中心(NEIC)测定的面波震级MS相一致。在体波震级测定方面,中国一直按古登堡和里克特提出的体波震级测定方法,采用P或PP波垂直向质点运动最大速度来测定短周期体波震级mb和中长周期体波震级mB。
为了规范地震震级的测定和社会应用,1999年在许绍燮院士带领下,由中国地震局地球物理研究所等单位的专家完成国家标准《地震震级的规定》(GB17740—1999)的编制工作,该标准于1999年4月26日首次发布(许绍燮等,1999;许绍燮,1999)。鉴于当时国际地震中心(ISC)、美国地质调查局(USGS)国家地震信息中心(NEIC)、中国地震局(CEA)、日本气象厅(JMA)等国际地震机构在震级测定方法上存在差别,且尚未取得共识。经专家多次论证,认为我国应继续保持自己的震级测定体系。该标准规定了使用两个水平方向的资料测定面波震级MS的方法,并将面波震级MS规定为对社会公众发布的地震震级M,用于地震新闻报道、地震应急、地震预报发布、科普宣传和防震减灾等震级的社会应用。《地震震级的规定》(GB17740—1999)自1999年发布实施以来,在我国的地震监测、地震预报、防震减灾和新闻报道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良好的科学效益和社会效益。
经过十几年的发展,中国的地震观测系统实现了“数字化和网络化”的历史性突破,到2007年底,正式运行的地震台站均建设成为数字化台站,仪器特性、数据传输方式、数据分析处理方式、震级测定的时效性发生了根本变化;震级国家标准(GB17740—1999)实施以来,中国已经积累了大量地震观测资料,在地震震级测定方面有了新的认识;国际上在震级测定方法和发布规则上取得了重要进展,并逐步得到应用。2012年,中国地震局监测预报司成立工作组,启动对震级国家标准《地震震级的规定》(GB17740—1999)的修订工作。在陈运泰院士和许绍燮院士的指导下,中国地震局地球物理研究所、中国地震台网中心和国家海洋环境预报中心组织科技人员开展相关研究和标准编制工作,历经20多次专题研讨和论证,并征求国际地震学与地球内部物理学协会(IASPEI)震级专家组、国际地震中心(ISC)等国际机构和全球著名地震学专家的意见,同时广泛征求国家相关部委、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意见,经过地震局领导、科技委、全国地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审查,历时4年多,于2016年1月完成。2017年5月12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公告2017年第11号”,批准334项国家标准,其中:国家强制性标准6项,国家推荐性标准328项,《地震震级的规定》(GB17740—2017)是其中一项国家强制性标准。
1 震级国家标准修订的必要性按照《地震震级的规定》(GB17740—1999)制定的《地震及前兆数字观测技术规范》(地震观测)(中国地震局,2001)中要求,2017年12月1日以前中国地震台站(网)在日常地震监测中要测定地方性震级ML,短周期体波震级mb,中长周期体波震级mB,面波震级MS和面波震级MS7。中国地震台网在进行地震速报时将面波震级MS作为对外发布震级M,省级地震台网测定地方性震级ML,在地震速报时利用经验公式(表 1)将ML转换成面波震级MS后对外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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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1 地方性震级ML与面波震级MS转换表 Tab.1 The transformation of the local magnitude ML and the surface wave magnitude MS |
目前,中国地震台网震级测定与发布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面波震级测定方法与国际主要地震机构存在差异。中国地震台网在日常地震分析和地震速报工作中,未采用1967年国际地震学与地球内部物理协会(IASPEI)推荐的震级测定方法,中国测定的面波震级比国际主要地震机构平均偏大0.2(许绍燮,1999)。例如:2013年4月20日四川芦山地震,中国地震台网中心对外发布面波震级MS为7.0,美国国家地震信息中心(NEIC)测定的面波震级MS为6.8,矩震级MW为6.6,对外发布的是矩震级MW 6.6,二者对外发布震级相差0.4。根据2012年8月28日修订的《国家地震应急预案》要求,由于发布震级达到7.0级,国务院决定启动抗震救灾一级响应。但从事后实际地震烈度分布来看,Ⅸ度区面积只有208 km2,发布的震级明显偏高。同样,对于2014年2月12日新疆于田地震、2014年8月3日云南鲁甸地震、2014年10月7日云南景谷地震等也存在此类问题。中国发布震级明显偏高的现象越来越引起人们的普遍关注。
(2)地震台网日常工作未测定矩震级MW。矩震级是一个描述地震绝对大小的力学量,也是目前量度地震大小最理想的物理量,国际地震学界推荐矩震级为优先使用的震级标度(USGS,2002)。而根据《地震震级的规定》(GB17740—1999)的要求,中国地震台网对外发布的是地震震级M,实际上就是面波震级MS。由于中国地震台网与国际主要地震机构震级发布规则的不同,使得对外发布的震级有较大差别。例如:2017年8月8日九寨沟地震,中国地震台网中心对外发布面波震级MS为7.0,美国国家地震信息中心(NEIC)发布的矩震级MW为6.5,二者相差0.5。因此,中国地震局建议国务院启动抗震救灾二级响应。另外,由于面波震级存在饱和现象,对于8.5级以上地震,面波震级MS比矩震级MW偏小0.2—0.4。例如:2011年3月11日日本东北部海域地震,由于面波震级出现饱和现象,中国地震台网中心对外发布面波震级为MS 8.6,而日本气象厅(JMA)和NEIC发布的是矩震级,均为MW 9.0,面波震级比矩震级小0.4。
(3)不同震级之间转换造成震级偏差。按《地震震级的规定》(GB17740—1999)的要求,地震台网对外应使用“发布震级”M,故省级地震台网实际测定震级与发布震级之间存在震级转换关系,使得省级地震台网速报震级有时与国家地震台网偏差较大。例如:2013年7月22日甘肃岷县—漳县主震的余震,甘肃地震台网测定地方性震级ML 5.6,根据表 1转换为MS 5.3,发布为M 5.3。国家地震台网测定面波震级MS 5.6,发布震级为M 5.6,二者相差0.3。在地震预报中常用的地震活动性统计预报方法,一般使用由测定震级根据经验公式转换得到的发布震级,增加了统计误差,不利于统计预报方法的研究与应用。
2 主要内容《地震震级的规定》(GB17740—2017)主要包括震级测定方法、发布规则和使用规定3个部分内容。
(1)测定方法。新标准规定了地方性震级ML,短周期体波震级mb,宽频带体波震级mB(BB),面波震级ΜS,宽频带面波震级ΜS(BB)和矩震级MW等6种震级的测定方法。不同震级所表示的物理意义不同,因此新标准规定:测定的震级之间不应相互换算。
(2)发布规则。地震台网根据测定的震级大小,直接使用不同的震级标度对外发布。新标准规定,将矩震级MW作为地震台网重点测定震级,并作为对外发布的首选震级。对于不能及时测定矩震级的地震,新标准规定,对于ML<4.5的浅源地震,应选择地方性震级ML为对外发布的震级;对于ML≥4.5的浅源地震,应选择宽频带面波震级ΜS(BB)为对外发布的震级;对于中深源地震,选择体波震级为对外发布震级。确保在第一时间将地震参数快速向社会发布,以满足地震应急和新闻报道等实际需求。
(3)使用规定。新标准对地震信息发布、科学普及、新闻报道、防震减灾等与地震震级有关的社会应用做出明确规定,要求使用发布的震级M。
3 技术要点表 2列出新的震级国家标准(GB17740—2017)与原标准(GB17740—1999)加原观测技术规范在震级测定方法上的对照。从表 2可以看出,GB17740—1999、原观测技术规范要求,在测定震级时,采用仿真方法将宽频带数字地震记录仿真成传统的DD-1短周期仪器、SK中长周期仪器和763长周期仪器记录,实际上是模拟记录震级测定方法的延续,未充分发挥宽频带数字地震记录的优势。这样做主要基于以下考虑:①保持震级测定的连续性;②可以继续使用原量规函数测定地方性震级、面波震级和体波震级。以待宽频带记录资料积累一定时间后,研究基于宽频带数字地震记录的震级测定新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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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2 GB17740—2017与GB17740—1999加观测技术规范中震级测定方法对照 Tab.2 Comparison of GB17740—2017 and GB17740—1999 plus techniques of magnitude measurements in the former observation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
从表 2也可以看出,在新标准中,地方性震级ML,短周期体波震级mb和面波震级MS在测定方法上与原观测技术规范一致,以保持震级测定的连续性,而宽频带体波震级mB(BB),宽频带面波震级MS(BB)和矩震级MW均在原始宽频带记录上测定,以充分发挥宽频带数字地震记录的优势。
3.1 矩震级矩震级是新标准要求重点测定的震级,要求国家地震台网中心和省级地震台网中心都要测定矩震级MW。矩震级MW应当用测量得到的地震矩M0代入IASPEI(2013)推荐使用的M0以N·m为单位的、标准形式的公式计算求得(Bormann, 2011)。
$ {{M}_{\rm{W}}}=\frac{2}{3}\left(\lg {{M}_{0}}-9.1 \right) $ | (1) |
式中,M0是地震矩,单位为N·m。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应当使用式(1)计算矩震级,而不是使用下式计算矩震级
$ {{M}_{\rm{W}}}=\frac{2}{3}\lg {{M}_{0}}-6.1 $ | (2) |
初看起来,式(2)与式(1)是等价的,使用式(2)计算矩震级应当会得到与式(1)相同的结果,其实不尽然。式(1)等价于
$ {{M}_{\rm{W}}}=\frac{2}{3}\lg {{M}_{0}}-6.0\dot{6} $ | (3) |
当矩震级精确到0.1级时,由于四舍五入的误差,使用(2)计算矩震级时,有时会导致相差0.1级。所以IASPEI(2013)规定应当使用(1)式计算矩震级,而不用提前式(1)右边的常数项(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IASPEI(2013)的规定与美国地质调查局(USGS,2002)的规定有两点不同:①式(1)中的M0在USGS(2002)中的单位用的是dyn·cm,不是N·m (1 dyn·cm = 10-7 N·m);②USGS(2002)采用与式(2)相当的公式
$ {{M}_{\rm{W}}}=\frac{2}{3}\lg {{M}_{0}}-10.7 $ | (4) |
计算MW,而不是与式(1)和式(3)相当的公式
$ {{M}_{\rm{W}}}=\frac{2}{3}\left(\lg {{M}_{0}}-16.1 \right) $ | (5) |
或
$ {{M}_{\rm{W}}}=\frac{2}{3}\lg {{M}_{0}}-10.7\dot{3} $ | (6) |
计算MW。
3.2 宽频带震级在GB17740—2017中,mB(BB)和MS(BB)分别是宽频带体波震级和宽频带面波震级,所使用体波周期为0.2 s<T<30.0 s、面波周期为3 s<T<60 s。2个宽频带震级标度的建立主要基于以下考虑:①充分利用数字地震仪器具有宽频带、大动态的特点;②与传统的体波震级、面波震级能够很好地衔接,并且与中国地震台网测定的中长周期体波震级mB和面波震级MS接近,测定的震级范围较宽;③在原始速度型宽频带记录上直接测定,便于计算机自动测定,适宜地震速报。
1996年刘瑞丰等(1996)根据宽频带数字地震记录的特点,提出用速度平坦型数字地震资料测定面波震级的计算方法,即
$ {{M}_{\rm{S}}}=\lg \left(\frac{{{V}_{\max }}}{{2\pi }} \right)+1.661\rm{g}{\mathit{\Delta }}+3.3 $ | (7) |
式中,Vmax是垂直向面波质点运动速度最大值。使用式(7)测定震级方法简单。通过使用全球地震台网(GSN)资料,测定了1992年9月28日中国台湾东部海域MS 6.1地震、1993年10月2日新疆若羌MS 6.3地震、1994日9月16日中国台湾海峡MS 6.7地震和1993年3月20日西藏羊八井MS 6.7地震的面波震级,与美国NEIC测定结果对比,震级平均偏差为0.05。
在日常工作中,中国国家地震台站要测定中长周期体波震级mB,通过1985—2004年记录资料对比研究发现,我国测定的中长周期体波震级mB在8.0以上才达到饱和状态。由于测定中长周期体波震级mB需要的时间较短,因此可以快速测定出较大地震的震级,这就是我们测定mB的优势(刘瑞丰等,2005;Bormann et al,2007)。刘瑞丰等根据宽频带数字地震记录的特点,提出宽频带体波震级mB(BB)的测定方法(Bormann et al,2009;刘瑞丰等,2015)。
$ {{m}_{\rm{B}\left(\rm{BB} \right)}}=\lg \left(\frac{{{V}_{\max }}}{{2\pi }} \right)+Q\left(\mathit{\Delta }, h \right) $ | (8) |
式中,Vmax是P波波列质点运动速度最大值,Q(Δ,h)为垂直向P波体波震级的量规函数。
宽频带面波震级ΜS(BB)和宽频带体波震级mB(BB)均为基于中国地震台网宽频带数字地震资料建立的震级标度,已被国际地震学与地球内部物理学协会(IASPEI)震级测定工作组(Working Group on Magnitude Measurements)所采纳,ΜS(BB)和mB(BB)是IASPEI新的震级标准中的2个震级新标度(Bormann et al,2009)。
3.3 地方性震级地方性震级ML的测定方法和计算公式不变,但需使用分区量规函数。地方性震级的量规函数与地震波衰减特性密切相关,我国地质构造复杂,地震波衰减的区域性差异比较明显,不同地区采用同一个量规函数显然不合理。项目组选用1973—2002年中国各省级地震台网地震观测资料,使用1 308个台站记录的105 282个有效地震,共375 744组地震资料,得到东北与华北地区、华南地区、西南地区、青藏地区和新疆地区的量规函数为R11(Δ),R12(Δ),R13(Δ),R14(Δ)和R15(Δ)(王丽艳等,2016)。1973年1月—2002年12月中国各省ML≥1.0地震分布见图 1,相应地震台分布见图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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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1 1973年1月—2002年12月中国各省ML ≥ 1.0地震分布 Fig.1 Distributions of ML ≥ 0.1 earthquakes (circles) in China from January 1973 to December 2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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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2 1973年1月—2002年12月中国各省地震台站分布 Fig.2 Distributions of seismic stations (triangles) in China from January 1973 to December 2002 |
中国5大分区量规函数适用区域如下:①东北与华北地区量规函数R11(Δ):黑龙江、吉林、辽宁、内蒙古、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山东、河南、宁夏、陕西;②华南地区量规函数R12(Δ):福建、广东、广西、海南、江苏、上海、浙江、江西、湖南、湖北、安徽;③西南地区量规函数R13(Δ):云南、四川、重庆、贵州;④青藏地区量规函数R14(Δ):青海、西藏、甘肃;⑤新疆地区量规函数R15(Δ):新疆。
3.4 体波震级在新标准中测定的体波震级包括短周期体波震级mb和宽频带体波震级mB(BB)。测定mb和mB(BB)时,只使用P波波列(包括P,pP,sP,甚至可以为PcP及其尾波,一般取在PP波之前),而不使用PP和S波。对测量P波波列震相具有最大振幅的时间tmax无限制,只要求能够测定其质点运动最大速度或质点运动最大位移。
在测定mB(BB)时,直接用速度量,不用仿真。研究结果(Bormann et al,2009)表明:对于6.0级以上地震,mB(BB)与MW差别不大,一般测定mB(BB)只需1—2 min,而测定MW需要大约20 min。德国地学研究中心(GFZ)援建印度尼西亚地震海啸预警台网,将mB(BB)用于地震海啸预警,取得较好效果。
3.5 不同震级不作转换不同的震级标度使用不同周期和不同波列,而不同周期和不同波列携带的复杂震源信息不同。地方性震级ML,短周期体波震级mb,宽频带体波震级mB(BB),面波震级MS和宽频带面波震级ΜS(BB)反映了地震波在不同周期范围内辐射地震波能量的大小。地方性震级ML的优势周期约0.8 s,短周期体波震级mb的优势周期约1.0 s,面波震级MS的优势周期约20 s;而宽频带面波震级MS(BB)和宽频带体波震级mB(BB)则充分发挥了宽频带数字地震资料的特点,适用的面波和体波周期范围明显增大,MS(BB)的周期范围为3.0—60.0 s,mB(BB)的周期范围为0.2—30.0 s。因此,使用不同的震级标度更能客观表示地震的大小,也就是说,除矩震级外,并非上述任何一种震级都能客观地表示所有地震的大小,这就是震级的多样性。
由于不同震级所表示的意义不同,因此在实际地震监测工作中,不同震级之间一律不得进行转换。省级地震台网在进行地震速报时,不再使用经验公式将地方性震级ML转换为面波震级MS对外发布地震信息。
3.6 测定的震级与发布的震级制订新的震级国家标准的指导思想是“内外有别”。
对内而言,由于地震发生过程的复杂性、地震波传播路径介质的复杂性和地震台基的复杂性,不能使用单一震级标度来定量描述所有地震的大小。最直接的办法是使用不同的震级标度描述不同地震的基本特征,不同的震级标度实际是从不同角度描述地震的大小,表现出震级的多样性。因此,在地震台网的日常工作中,需测定能够测定的地方性震级ML,面波震级MS,宽频带面波震级MS(BB),短周期体波震级mb,宽频带体波震级mB(BB)和矩震级MW。这6种震级是要求地震台网实际测定震级。
对外而言,从社会应用的角度看,地震台网要及时向政府机关和社会公众发布单一的、不会造成困惑的地震震级,这是地震监测社会功能的体现。也就是说,对于政府机关和社会公众而言,一个地震只有一个震级。
因此,从实际应用的角度看,震级分为“测定的震级”和“发布的震级”。测定的震级由地震台网实际测定,应有下角标,如:地方性震级ML,短周期体波震级mb,宽频带体波震级mB(BB),面波震级MS,宽频带面波震级MS(BB)和矩震级MW等。发布的震级则从测定震级中选择确定,没有下角标,用M表示,只用于地震信息发布、新闻报道、科学普及、地震应急等与震级有关的社会应用。
3.7 震级发布GB17740—2017规定的震级发布规则如下。
(1)地震台网在发布地震速报信息时,对能及时测定地震矩M0的地震,应优先选择矩震级MW作为对外发布的震级。
(2)地震台网在发布地震速报信息时,对不能及时测定地震矩M0的地震,应按以下原则确定对外发布的震级:①对于ML<4.5的浅源地震,应选择地方性震级ML为对外发布的震级;②对于ML≥4.5的浅源地震,应选择宽频带面波震级ΜS(BB)为对外发布的震级;③对于中源地震和深源地震,宜选择短周期体波震级mb或宽频带体波震级mB(BB)为对外发布的震级。
(3)地震台网在编制地震目录时,应同时列出所有测定的震级和对外发布的震级M。对不能及时测定地震矩M0的地震,以4.5级地震为界限分别发布ML和MS(BB),依据如下。
项目组使用1983—2004年中国地震台网测定的44 523个地震的不同震级,用正交回归方法得到了不同震级之间的关系(Bormann et al,2007)。结果表明:对于不同地震,使用不同的震级标度更能客观描述地震的大小,这就是震级的多样性。
(1)当M<4.5时,各种震级之间相差不大,用地方性震级ML可以表示M 4.5以下地震的大小。这与1945年古登堡(Gutenberg, 1945a, b, c)得到的结果一致。
(2)当4.5≤M<8.0时,宽频带面波震级ΜS(BB)和矩震级MW最为接近,特别是对于M 6.5以上地震,MS(BB)与MW相差在0.1以内。因此,当4.5≤M<8.0时,如果尚未得到可靠的矩震级MW,可以用宽频带面波震级ΜS(BB)表示地震的大小。
(3)当M≥8.0时,面波震级出现饱和现象,用矩震级MW可以表示M 8.0以上地震的大小。
(4)对于震源深度大于60 km的中深源地震、人工地震(含核爆),可以用体波震级表示地震的大小。
项目组选取国家地震台网记录的531个地震宽频带数字地震资料,包括14 000个地震记录,震级范围是3.8≤MS≤8.7,利用同一套软件,人工测定每一个地震的中国传统震级mb,mB,MS7,MS和IASPEI新震级mb,mB(BB),MS,MS(BB)共8种震级所使用地震波的振幅及其相应周期、台站的震中距离、方位角等基础数据,然后测定上述8种震级值(刘瑞丰等,2015)。
通过对比得到的重要结果之一就是,用正交回归方法得到宽频带面波震级MS(BB)与矩震级MW之间的拟合公式,即
$ {{M}_{\rm{S}\left(BB \right)}}=1.34{{M}_{\rm{W}}}-2.19\ \ \ \ {{M}_{\rm{W}}} < 6.8 $ | (9) |
$ {{M}_{\rm{S}\left(BB \right)}}=1.04{{M}_{\rm{W}}}-0.39\ \ {{M}_{\rm{W}}}\ge 6.8 $ | (10) |
由式(9)、式(10)计算得到MW与MS(BB),数值对照见表 3。从表 3可见,对于6.5级以上地震,MS(BB)与MW的偏差在0.1以内。以当前地震系统数据产出看,要得到可靠的MW需要至少20 min,而计算机1 min内即可自动测定出MS(BB),这就是测定MS(BB)的优势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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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3 MW与MS(BB)对照 Tab.3 Comparisson of MW and MS(BB) |
GB17740—2017与GB17740—1999相比,具有以下特点。
(1)测定方法更科学。GB17740—2017充分体现了震级的多样性和复杂性,规定了6种震级的测定方法,并将矩震级MW作为地震台网重点测定的震级,初步建立了中国震级测定体系,使震级的测定方法更科学。
(2)测定结果更准确。GB17740—2017充分汲取国内外相关研究成果,利用宽频带数字地震记录的特点,不仅使测定的震级能够更准确地表示地震能量的大小,而且消除了原震级公式的系统偏差。由于引入矩震级、宽频带体波震级、宽频带面波震级和地方性震级5大分区区域性量规函数,新标准的实施将使M 4.5以上地震测定结果与国际主要地震机构更加一致,也将使M 4.5以下地震能够更加充分地反映区域特征。
(3)测定速度更快捷。在GB17740—2017中,宽频带面波震级MS(BB)和宽频带体波震级mB(BB)均在垂直向原始宽频带记录上直接测定,便于计算机自动处理;取消震级转换和波形仿真环节,提高地震速报和应急处置的时效性。
(4)发布规则更合理。在GB17740—2017中,不再使用依赖于统计经验的震级转换,而是根据地震特征,从测定的震级标度中选择最能反映地震实际情况的结果优先发布。既保全测定震级的科学属性,也兼顾社会的实际需求。
5 结语防震减灾是党和国家的一项社会公益性事业,是各级地震部门向社会提供的一项重要的公共服务。修订国家标准《地震震级的规定》,是中国地震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履行对地震监测和预测职责的要求,也是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社会管理,提高对社会公共服务能力的重要途径和措施。快速、准确地测定破坏性地震的震级,对于震后地震应急与救助至关重要;规范地震震级的测定和社会应用,对推进中国地震监测预报、地震灾害预防、地震紧急救援等防震减灾工作和地震科学研究具有重要意义。
新修订的震级国家标准充分考虑了震级测定的连续性问题,也充分体现了宽频带数字地震记录的特点,并引进国内外地震观测技术的最新成果,体现了震级的多样性,实现了与IASPEI震级新标度及国际主要地震机构测定震级的接轨。震级测定方法更科学、测定结果更准确、测定速度更快捷、发布规则更合理,使测定的震级能够更准确地表示地震本身的大小。尤其是对于M 4.5(含)以上地震,中国地震台网发布的震级与国际主要地震机构相一致,不存在系统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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