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广西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 广西 桂林 541004
文章编号: 1008-7621(2018)01-0066-08
靳书君(1974-), 男, 广西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 马克思主义理论与区域实践协同创新中心执行主任、博士生导师
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习近平评价法国学者托马斯·皮凯蒂撰写的《21世纪资本论》时,指出:“作者的分析主要是从分配领域进行的,没有过多涉及更根本的所有制问题” [1]。可见,“所有制”是中国马克思主义者研究社会经济结构的核心分析概念。在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原著术语中,以《共产党宣言》(以下简称《宣言》)为例,无论是1848年德文本,还是恩格斯审定的“可靠译本”——1888年英文本,都没有出现与早期资产阶级法学家和经济学家通用的“所有物”“所有权”词汇、词缀或词法变化,即没有出现“制度”义素的构词要件,经典作家是沿用旧术语表达新概念。“所有制”术语是基于中国国情和实践经验,在多次重译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的过程中,经过译词反复演变,最终确定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概念。2017年中央编译局“马列主义经典作家文库”《宣言》单行本中,“所有制”属于高频词,出现达20次之多。下面以《宣言》汉译史为线索,考察“所有制”概念发展史。
一、马克思恩格斯对Eigentum一词的使用与丰义Eigentum是在《宣言》汉语定译本中所有制概念对应的德文母词,该词的原初含义包括财产(所有物)和所有权两个方面,1888年由译过马克思《资本论》大部分内容的赛米尔·穆尔翻译的英文版,被恩格斯在1890年《宣言》德文版序言中称为“可靠的译本”,该译本即根据Eigentum所包含的所有物、所有权两个含义,分别以property和owner ship作为英文对译词。Eigentum系由词根Eigen加上名词后缀tum构词,Eigen意为“自己的”,所有物是原生含义,所有权是派生含义。一词两义,从词源上都受到拉丁语dominium(拥有、管领、所有)的影响。在马克思之前,“所有权”观念是近代资产阶级革命的重要话语支撑,是自由、平等、博爱价值观的基础。霍布斯、洛克、卢梭等人用自然法理论来论证所有权的产生,在他们看来,物乃上帝赐予整个人类的礼品,人类是物的所有者,所有权是所有者的人格化,所有权要具体分割到个人身上[2]。自然法认为劳动创造具体的物权,是所有权分割的标准,一个人通过劳动将自己的劳动对象化到物上,那么这个“吸收”了人的劳动的物就属于该劳动的主体。亚当·斯密等古典政治经济学家认为劳动是衡量商品的尺度,也力图用劳动来说明所有权[3]。康德强调,所有权就是可以称为“我的”或“你的”权利,是对物的理性占有方式,感性占有就是直接占有物品,而理性占有则是法律上的占有,即感性占有得到法律认同。可以说,这两种占有方式一种表现为所有物,一种表现为所有权,是Eigentum一词在马克思主义诞生前的主要含义[4]。所有权观念作为资产阶级意识形态,在庸俗经济学家和法学家那里与私有权划上等号,为资本主义制度做永恒性辩护。德国法学家耶林认为“所有”的本质就是“个人所有”,就是“私有”,在市民法中,“所有”是个人的物质延伸,财产与人格一体两面[5]。法国庸俗经济学家特拉西在其著作《意识形态概论》中认为,所有权的天然基础,就是自然赋予个人对自身的占有,所有权就是私有权,财产(所有物)就是个人、个性、人格[6]。
对此,蒲鲁东在《什么是所有权?》等著作中曾反讥,他认为在远古的“消极共产制”时代,并不存在庸俗思想家所说的那种所有权(实际上就是私有权),而正是在“所有权”出现以后,社会开始出现强权,出现不平等。他甚至提出“所有权就是盗窃” [7]的观点。马克思称赞蒲鲁东对资产阶级私有权的历史分析,但不赞同他设计的以“个人占有”代替资本主义占有方式的方案,因为蒲鲁东并没有超越资产阶级的私有观念。马克思指出:“我们看到,通过一种奇异的结果,所有权在资本方面就辩证地转化为对他人的产品所拥有的权利,或者说转化为对他人劳动的所有权,转化为不支付等价物便占有他人劳动的权利,而在劳动能力方面则辩证地转化为必须把它本身的劳动或它本身的产品看作他人财产的义务。所有权在一方面转化为占有他人劳动的权利,在另一方面则转化为必须把自身的劳动的产品和自身的劳动看作属于他人的价值的义务。”这种法律上的“所有权陷阱”,其经济根源就是“对过去的或客体化了的他人劳动的所有权,表现为进一步占有现在的或活的他人劳动的唯一条件” [8]。马克思把视角转向直接的物质生产过程,劳动者把自己当做劳动条件的所有者,是劳动与劳动的物质前提的天然统一;而资产阶级“所有权”观念,却把直接的“劳动条件”,置换为“过去的或客体化了的他人劳动”,进而把私有财产作为永恒的个性确定下来。马克思指出:“在每个历史时代中所有权是以各种不同的方式、在完全不同的社会关系下面发展起来的。因此,给资产阶级的所有权下定义不外是把资产阶级生产的全部社会关系描述一番。要想把所有权作为一种独立的关系、一种特殊的范畴、一种抽象的和永恒的观念来下定义,这只能是形而上学或法学的幻想。” [9]马克思历史地考察“所有权”在其中发展起来的社会关系,考察现实生产过程中劳动者对劳动物质条件的实际占有关系,以及由此而产生的全部经济结果,特别是对经济剩余的分配关系。认为从单纯的权利关系给“所有权”下定义只是一种法学幻想,Eigentum是一整套与社会经济有关的制度。马克思和恩格斯的概念创造,一种方式是创立新术语,如唯物史观、剩余价值、社会形态等;另一种方式是沿用古典思想家和启蒙思想家的旧术语表达新内涵,如唯物主义、意识形态等等。马克思的Eigentum术语即属于旧词新意,从形式上来说,Eigentum沿用了近代资产阶级通用的术语表述,但对该术语的含义进行了创造性转换。这样,Eigentum就在所有物、所有权基础上,实际上增加了所有制的含义。对于Eigentum的这种意义生产,马克思和恩格斯在不改变Eigentum本词的前提下,通过单词复合构成三个专有词组予以强化:一是Eigentumsrecht,强调srecht,专门对应所有权;二是Eingentumsverhältnis,把所有制与“关系”,通过“所有制关系”词组,纳入经济关系范畴;三是在《宣言》最后部分,把共产主义运动的根本问题归结为Eigentumsfrage,特别是紧接[Eigentums + frage]标注,以示对该词组构造和意义的强调。正是由于有了最后这个含义,前面两个含义才能拨开形而上学迷雾而得以廓清。《宣言》第二章提出:“我们要消灭那种以社会上的绝大多数人没有财产为必要条件的所有制。”把所有制与所有物(财产)统一起来,反驳了庸俗思想家把所有归为私有的观念。“共产主义并不剥夺任何人占有社会产品的权力,它只剥夺利用这种占有去奴役他人劳动的权力。”说明共产主义并非要消灭一般的所有权,共产主义运动针对的根本问题是所有物、所有权背后决定其社会形式的与经济利益有关的整套制度。
二、《共产党宣言》汉译过程中所有制概念的生成“所有”一词是汉语原生词,如《孟子·公孙丑下》就有“以其所有,易其所无”,不仅如此,“所有”“制(度)”还是汉语与日语共享词,在堺利彦、幸德秋水《共产党宣言》日译本中,汉字词“所有”出现一次,“制(度)”出现多次。但是,从最早经日译本中介汉译《宣言》到《宣言》百周年纪念版,“所有”与“制”构成一个复合词,成为政治经济学专用术语,成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概念,却历时半个世纪之久。
我国学者经《宣言》了解所有制概念,最早是从所有制的具体形态——资本主义私有制开始的。1899年《万国公报》所载《宣言》片段中,李提摩太和蔡尔康合译出资本家的“自有之权”,即私有财产和财产权。1903年初赵必振经日本福井准造《近世社会主义》转译《宣言》,译文曰:同盟之目的在“撤去阶级制与私有财产制”,“马陆科斯说,殖产社会发达之结果,依其自然之变迁,资本私有制必归全灭”。同年,中国达识社在日本译《社会主义神髓》,该书是《宣言》日译者幸德秋水根据《宣言》《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撰述,译文转述马克思女婿拉法格之语提到“资本私有之制”。因为没有获得对私有制的本质性认识,当时出现的“私有财产制”“私有之制”“私有制”,都还不是所有制概念科学术语,而是对现存对象的直观译名。与此同时,还有人从日本大原祥一《社会问题》转译《宣言》,称德国麻克士曰:“万国之无资产者,曷不同起掠夺财产,而均分之乎?”显然,译者根据日文汉字词语照译为掠夺“财产”,没有消灭“私有制”的概念。由于日本译者,特别是幸德秋水和堺利彦《宣言》日译本,几乎是中国人转译《宣言》的通用母本,而《宣言》日译本又译自英文母本,如此对德、英、日语翻译,Eigentum—property—财产,一直到陈望道翻译全文之前,各种摘译和节译都援用了日语汉字词语“财产”。1908年无政府主义者的报纸《天义》所载民鸣《宣言》第一章译本,1912年同盟会在广东的报纸《民生日报》载陈振飞《宣言》第一章译本,都是整章七处全部照译“财产”。五四运动后传播马克思主义的浪潮中,直接从英文、德文摘译的《宣言》,仍然译作“财产”。如1919年9月,彭一湖从德文译的《宣言》:“在无产者自己,没有什么要作保障。他应该作的事情,就是破坏从来一切保障私有财产的制度。” [10]871920年6月,常乃惪从英文著作转译《宣言》:“共产党的革命是对于传统的财产关系最根本的决斗;无怪乎他的发展就是对于传统的思想的最大的决斗了” [10]302。
马克思和恩格斯科学概念的传播和中国化,离不开十月革命的实践检验和直接启发。1920年春,中俄交通恢复,我国人民开始大量经苏俄和俄文接受马克思主义。布尔什维克翻译和发行的马克思主义著作中,有德国马克思主义者倍倍尔的《社会之社会化》。当年4月,瞿秋白经俄文本翻译此书,中译文不仅使用了“公有制”“私有制”,而且第一次译出“所有制”术语,称“所有制消灭,那些恶亦消灭” [11]。受十月革命启发,中国马克思主义者逐步把革命目标指向旧的土地所有制,社会实践力量推进马克思主义科学概念进一步中国化。中国共产党“一大”前夕,在共产国际远东书记处书记舒米亚茨基指导下,第一个到共产国际工作的中共代表张太雷,为出席共产国际第三次代表大会撰写报告,在分析中国国情部分使用“所有制”术语:“中国是个农业国,因此它的经济主要是建立在小农土地所有制基础之上。” [12]报告由中国人和俄国人合作,有俄文版和中文版对照,“所有制”一词与俄语coбствeнность一一对译起来。一个月后,中共“一大”通过的党纲使用了“消灭资本家私有制”的口号。党纲使用“私有制”一词,已是作为“所有制”的一种阶级形式,比《宣言》早期摘译本使用“私有制”有了更深的意义,从一般名称变成了专有术语。载着十月革命经验,经俄语coбствeнность而来的所有制术语,并没有马上和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的所有制概念相对应,或者说,没有和《宣言》 Eigentum的翻译相对应,因此,这一术语也没有马上进入中国共产党人言论和文献的话语系统。所有制术语要真正成为中国马克思主义者广泛使用的分析概念,还需要继续在中国具体实践中进行意义再生产。
从1908年民鸣《宣言》第一章译本起,到1949年《宣言》百周年纪念版,四十年间,先后有八个译本完整翻译了《宣言》第一章。该章在1848年德语母本中,Eigentum一词前后出现七处,这七处在2017年中共中央编译局定译本中是:“封建的所有制关系,就不再适应已经发展的生产力了” [13]33 “资产阶级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资产阶级的所有制关系,这个曾经仿佛用法术创造了如此庞大的生产资料和交换手段的现代资产阶级社会,现在像一个魔法师一样不能再支配自己用法术呼唤出来的魔鬼了” [13]33 “现代生产力反抗现代生产关系、反抗作为资产阶级及其统治的存在条件的所有制关系的历史” [13]“ 33社会所拥有的生产力已经不能再促进资产阶级文明和资产阶级所有制关系的发展” [13]33 “使整个资产阶级社会陷入混乱,就使资产阶级所有制的存在受到威胁” [13] 33“无产者是没有财产的” [13]38“ 无产者没有什么自己的东西必须加以保护,他们必须摧毁至今保护和保障私有财产的一切” [13]39。这七句话在全文中非常重要,前五句是历史唯物主义原理在批判资本主义过程中的具体应用,后两句是由此得出的基本结论,定译本把Eigentum一词两译,在前五句中Eigentum译作核心分析概念“所有制”,后两句中译作一般术语“财产”。所有制作为科学概念在《宣言》中出现,直到延安时期才翻译确定,具体来说,是从《宣言》开始使用俄语母本汉译,接受十月革命经验开始形成的。在1943年博古使用俄语母本翻译《宣言》之前,民鸣、陈振飞、陈望道使用日语母本,华岗、陈瘦石使用英语母本,甚至成仿吾、徐冰直接使用德语原版母本,都没有将Eigentum与所有制直接对译。在莫斯科百周年纪念版之前,无论使用日语、英语还是德语母本,第一章上述七处Eigentum,在八个第一章全译文中均译为“财产” [10]26。五四时期还有陈溥贤、胡汉民摘译到第一章七句中的前两句,陈、胡对此两句中的“所有制”处,使用汉语传统词汇,译作“所有” [10]157。马克思和恩格斯共同为1882年《宣言》俄文版作序,表达他们对俄国公社土地所有制的看法。博古在翻译这篇序言时,第一次将俄语词coбствeнность译为所有制[14]10。百周年纪念版直接参考德语母本,当然也受到俄语母本的影响。在苏联外国文书出版局工作的谢唯真,综合参考了恩格斯审定的英文母本和1848年、1890年两个德文母本,将第一章上述七处分别译作“所有制”“所有制”“所有制”“所有制”“所有制”“私产”“财产”,第二章有四处译作“所有权”,有一处译为“所有制”。这里不仅第一次在历史唯物主义分析性语句中译出了“所有制”,而且在末章把共产主义运动的根本问题,译为所有制问题,所有制作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核心概念确立下来。马克思和恩格斯Eigentum一词传入中国,到形成汉语所有制概念,半个世纪中经过财产—所有—财产—所有权—所有制五个译词变化,特别是“财产”直译法,曾经流传很广。1920年11月,用中英两种文字写成的《中国共产党宣言》,也是使用“财产”一词[10]433。在百周年纪念版中,Eigentum出现了一词三译和一词三义,即财产(所有物)、所有权、所有制三个汉译术语。所有制成为一个政治经济学概念,是指社会生产过程中占有和支配生产资料的经济制度;所有权是这种经济制度在法律上的具体体现和运作方式,是一个法律术语;财产(所有物)则是指实际占有状态。所有制概念在百周年纪念版中译出,不仅实现Eigentum的意义再生产,而且迅速推动三层含义在《宣言》汉译本中各就各位。人民出版社1958年出版《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四卷,收入中央编译局《共产党宣言》译本,除保持百周年纪念版第一章中上文五处“所有制”译法,在第二章两句四处,进一步将“所有权”改译为“所有制”;“法国革命废除了封建的所有制,代之以资产阶级的所有制”。“共产主义的特征并不是要废除一般的所有制,而是要废除资产阶级的所有制”。事实上,百周年纪念版和1958编译局译本,皆是谢唯真负责译校,同一个人时隔十年,多处将同一母词由“所有权”改译成“所有制”,充分体现了马克思主义概念中国化的进程。特别需要指出,1956年6月18日至11月19日之间,毛泽东阅批英文版《宣言》,对许多重要单词,包括一些重要术语、概念,进行英汉对译。在第二章“共产主义革命就是同传统的所有制关系实行最彻底的决裂”句,毛泽东在英文“tradtionnal property”下划线,在左下侧译为“传统的”“所有制” [15]。这样,所有制概念在《宣言》全文中,在第一章用于历史唯物主义论证和资本主义批判,在第二章展开所有制的历史形态,即封建的所有制、资产阶级所有制以及作为经济制度的一般所有制,末章将所有制问题归结为共产党行动纲领的根本问题。所有制成为贯穿《宣言》汉译本始末的核心概念,成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分析概念。表 1展示了前文列出的第一章七处译词、第二章五处译词演变过程。民鸣摘译的《宣言》第一章只译出了六处“财产”概念;陈振飞摘译的《宣言》第一章也只译出了六处“财产”概念;陈溥贤、胡汉民的两个摘译本中只译出了两处,都译作“所有”;陈望道的全译本、成仿吾和徐冰的全译本、博古的全译本陈瘦石的全译本,这四个全译本涉及上述十二处的处理方式是一样的,即第一章七处都译作“财产”,第二章的五处也都译作“财产”;华岗译本的第一章七处全部译作“财产”,第二章的五处只译出了两处,也译作“财产”;百年纪念版译本中,第一章七处中的前五处都译作“所有制”,第六处译作“私产”,第七处译作“财产权”,第二章的五处全部译作“所有权”;上文提到毛泽东把第二章的一处译作“所有制”;表格最右侧的是编译局1958年的定译本。可见所有制概念是经过五十年《宣言》十次重译确定下来的(见表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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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1 |
五十五年前赵必振所译“资本私有制必归全灭”,至此已翻译成《宣言》名句:共产党人可以把自己的理论概括成一句话:消灭私有制。这里的“私有制”德文母词为Privat-Eigentums,汉译把Eigentum翻译成“所有制”,前面加Privat(私人的)即“私有制”。“私有制”成为在所有制科学概念基础上的专用术语,超越了上个世纪之初的直观指称。正如毛泽东在《实践论》中所说:“感觉到了的东西我们不能立刻理解它,只有理解了的东西才能更深刻地感觉它。” [16]通过所有制科学概念,中国人对“私有制”已经从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编译局译本之前,陈望道、华岗、成仿吾、博古都把“私有制”翻译成“私有财产”,陈瘦石缩译作“私产”,百周年纪念版译作“私有财产权” [14]318,1958年编译局译本才第一次译成“私有制”。《宣言》定译本还有四处“私有制”字样(见表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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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2 |
由表 2可见,“私有制”术语大面积出现,与所有制概念产生是同步的。在所有制概念定型前,Privat-Eigentums多是直译作“私有财产”或“私产”,百周年纪念版译出“私有财产权”,陈望道、陈瘦石在个别地方带出(私有)财产制度的意思,证明在中国社会实践基础上,在语篇语境中的私有制术语意义逐渐产生。在马克思那里,Eigentum本身就是借用了古典思想家的术语而新增了“制度”的意义。维特根斯坦说过,一个词的意义就是它在语言中的用法。根据用法和语境,Eigentum有的地方译作财产,有的地方译作所有权,有的地方译成所有制,并不违背马克思的意思。将Privat-Eigentums译作“私有制”,要消灭的不是“私有财产”,而是维护、保护、保障“私有财产”的“制度”,这种翻译更符合马克思的原意。
三、中国马克思主义所有制概念疏义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德语概念Eigentum,经过英语property,再经过日语词“财产”,变成汉语术语“财产”“所有”,再到所有权术语,又对接俄语词coбствeнность,最后形成汉语中的所有制概念。在《宣言》百周年纪念版和编译局定译本中,财产(所有物)、所有权、所有制三个词在不同地方,对译Eigentum和coбствeнность,作为马克思主义和列宁主义经典著作概念母词,Eigentum和coбствeнность在汉语中不仅促生了所有制概念,而且廓清了所有制、所有权和所有物(财产)的术语层次和意义关系。从摘译、节译到全译本,在语句、语段和语篇背景中,中国人通过日常生活语言解读财产、所有和所有权等术语。正如恩格斯所指出:“在经济关系方面的科学研究中,如我们所看到的,这些说法却会造成一种不可救药的混乱,就好像在现代化学中试图保留燃素说的术语会引起混乱一样。” [17]261-262中国人经过半个世纪的重译过程,借助日常生活术语又最终超越日常生活术语,确立了所有制作为研究经济关系的科学概念。
所有制作为政治经济学概念,是指它属于经济基础的范畴,在特定的生产方式中,所有制决定阶级划分和阶级关系,构成一个社会的基本经济制度,所有制变革也是社会革命和改革的根本问题。马克思在批评小资产者蒲鲁东、米尔伯格等人的政治短视时,鞭辟入里地指出他们“歪曲了经济关系,办法是把这种关系翻译成法律用语” [17]252。所有制作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概念产物,最大程度地弘扬了经典作家的概念意指。所有物(财产)、所有权属于法律术语,是所有制通过法律规范借以实现的方式,但是,所有制作为政治经济学概念,不单单是通过法律,还会通过社会组织形式和社会意识形式来实现和巩固,所有制的概念内涵和外延都远远超出所有物、所有权。
从拉丁语词源dominium(拥有)到德语词根Eigen(自己的)看,近代西欧资产阶级财产观念和产权观念,表现在他们从实体思维来运用Eigen tum、property术语,把财产和产权看作独立个人身体的延伸和自由的保障,而马克思主义所有制概念在中国化过程中,借助中国传统的关系思维进而把握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辩证思维,从关系概念而非实体概念去理解所有制,深刻地把握了马克思主义所有制概念的精深之处。汉语《辞海》对“所有制”的解释是:人们对物质资料的占有形式。通常指“生产资料所有制” [18]。《现代汉语词典》则直接将所有制界定为生产资料所有制:生产资料归谁占有的制度,它决定人们在生产中相互关系的性质和产品分配、交换的形式,是生产关系的基础[19]。实际上,《现代汉语词典》是狭义的解释,《辞海》的解释更符合经典作家所有制概念本义。从形式上看,物质资料可以分成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但在阶级社会特别是资本主义社会,哪些归生产资料,哪些归生活资料,在现实中无法区分,做这种区分也没有实际意义。只有到了共产主义社会,生产资料归社会所有,生活资料归个人所有,而且由于按需分配,个人没必要也不可能追求生活所需之外的物质资料,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才能够在实际上分清楚,而这种区分不在法权和制度调节的范围内。因此,所有制概念本义是指整个物质资料所有制,但在实现按需分配之前,通常指生产资料所有制。
四、中国马克思主义者的所有制话语体系话语体系就是概念的群落,旨在解释现实,赋予社会实践价值和方向。所有制概念作为中国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范畴,蕴含着一个解释现实、赋予实践意义的概念群落,还是一个追求理想社会的意识形态动力体系。这一概念群落中包括所有制结构、所有制实现形式、公有制、私有制、地主所有制、资产阶级所有制、社会所有制、多种所有制等等,马克思主义所有制概念中国化形成了一个所有制话语体系。
消灭私有制话语。从马克思主义传入中国到新中国成立半个世纪所形成的所有制话语,包括私有制、地主所有制、帝国主义、垄断资本、官僚资本等术语。由这些术语构成的话语论述私有制(包括帝国主义、官僚资本主义和封建主义的私有制)是各种苦难的根源,革命就是要推翻这些私有制,建立美好的公有制的理想社会。中国最早介绍、引介马克思主义的思想者都不是纯粹的理论家,他们引介马克思主义的目的是救亡图存,为了改变中国的面貌,而不是做纯理论的研究,他们更加注重马克思主义理论中能激发人们革命斗志的成分,所以“阶级斗争”“暴力革命”等内容很早就被介绍到了中国,“所有制”就属于这一行列。新中国成立之前,马克思主义理论界还没有将“Eigentum”翻译成“所有制”,但马克思主义的传播已经逐渐形成了一套所有制话语体系,这一话语体系的核心实际上是《宣言》“消灭私有制”的中国表达,强调私有财产制度是阶级剥削的基础,中国要获得解放就要推翻私有制。早期向国内介绍马克思主义的那些思想家几乎都摘译或介绍了共产主义要消灭私有制和剥削,实现生产资料公有制的思想。1919年李达在《民国日报》副刊《觉悟》上发表的《什么叫社会主义》《社会主义目的》就明确提出“反对私有财产制” [20]。党的“一大”通过的纲领,直接提出:“消灭资本私有制,没收一切生产资料,如机器,土地,厂房和半成品等,应悉归社会公有。” [10]6971924年,李大钊发表《社会主义下的经济组织》,明确提出“废除生产资料私有制,建立公有制” [21]。毛泽东则更为具体地将我们要推翻的对象归结为帝国主义、官僚资本主义和封建主义这“三座大山”,实际上这“三座大山”就是三种私有制形式。毛泽东在“七大”的口头政治报告中,真真切切地把新民主主义经济纲领归结为《宣言》的一句理论概括:“共产主义的纲领就是消灭私有制”。井冈山时期打土豪过程中,当时很多农民都认为,把地主的财产分给他们,这就叫共产主义。毛泽东指出这当然不对[22]。可见,在所有制科学概念中国化进程中,中国马克思主义者已经明确区分了财产与所有制概念,从而推动中国革命超越旧式的劫富济贫,而能够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深入到所有制变革,深入到阶级关系变革,从而深入到现代民族国家建设过程中的国体、政体设计。
社会主义公有制话语。从新中国成立到改革开放前,这个时期的所有制话语主要包括:私有制改造、公有制、国家所有制、集体所有制,以及由此延伸出来的人民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生产小组等各级所有制。所有制话语从革命年代向建设年代的转变也有一个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各所有制经济成分的转变呈现如下逻辑:第一,私有制经济成分的地位逐渐下降,被边缘化,乃至于最终被彻底消灭。革命年代中国共产党允许甚至鼓励私营经济的存在和发展,而且在新中国成立之初,也允许民族工商业的存在和发展,在讨论“何时消灭私有制”问题时,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等都曾认为全国胜利后还要15-20年,也就是说,建国前后党中央并没有立即消灭私有制的设想。1952年后形势发生变化,毛泽东等领导人开始考虑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问题,私有经济逐渐被改造成了公有制经济成分,私有制经济成分的消除意味着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建立起来。第二,在公有制经济成分中,公有的范围和程度是从小到大发展的,全民所有制高于集体所有制,公社所有制高于大队所有制,大队所有制高于生产队、生产小组所有制。斯大林《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一书1952年翻译成汉语,稍后苏联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编写的《政治经济学教科书》也翻译成汉语传入国内,这两本书在国内产生了重要影响,把公有制当成社会主义唯一的经济基础,把扩大提高公有制范围和程度看作社会主义经济发展。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话语,包括公有制主体地位、多种所有制、非公有制、所有制结构、所有制实现形式等术语。我国改革开放的历史和逻辑起点,就是廓清了所有制与所有权的不同层次,在经济制度上保持公有制主体地位的前提下,在法律层面实行所有权与使用权分开,两权分开的具体方式又成为所有制的多种实现形式。党的“十五大”在所有制结构意义上,将“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确定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所有制成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核心概念,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中,廓清了与法律规范意义上的所有权术语的不同含义。2015年11月2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八次集体学习时,习近平强调,要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推动各种所有制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话语中,所有制、所有权、财产(所有物)内涵明确、外延清晰。所有制属于经济制度,要在生产关系意义上适应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水平,实现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各种所有制为了共同发展,在经济运行的法律规范框架下,探索所有权与使用权分开的有效实现形式,以发挥公有制主体地位和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多种所有制取长补短、相互促进,才能使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共同构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有机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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