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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信息
- 周良才, 吴太平, 包继永, 吴丽群, 汤伟峰
- ZHOU Liang-cai, WU Tai-ping, BAO Ji-yong, WU Li-qun, TANG Wei-feng
- 武汉市2017年重要病媒生物侵害现况调查研究
- Current status of the invasion of vital vectors in 2017 in Wuhan, China: a cross-sectional study
- 中国媒介生物学及控制杂志, 2019, 30(1): 95-99
- Chin J Vector Biol & Control, 2019, 30(1): 95-99
- 10.11853/j.issn.1003.8280.2019.0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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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历史
- 收稿日期: 2018-09-23
- 网络出版时间: 2018-12-06 20:18
武汉市的地理气候生态条件十分适合媒介生物孳生与繁殖,历年监测结果显示,每年3-11月,该市可监测到蚊、蝇活动,全年可监测到鼠类与蜚蠊活动[1]。鼠、蚊、蝇、蜚蠊是重要的病媒生物,为掌握武汉市重要病媒生物侵害情况,同时为今后巩固国家卫生城市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提供准确的本底资料及制定病媒生物防制策略提供可靠的科学依据。2017年6-9月(病媒生物密度较高的时段),在武汉市范围内,开展了4类重要病媒生物侵害率现况调查,现将结果报告如下。
1 材料与方法 1.1 调查对象按照《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鼠类、蚊虫、蝇类、蜚蠊)》[2-5]的抽样单位类型,结合日常工作中的病媒生物防制重点行业,在该市建成区范围内共抽查29个不同类型单位(场所),包括餐饮店、副食店、食品加工厂、农贸市场、垃圾中转站、公共厕所、垃圾容器、商场超市、废品回收站(店)、物业小区、学校及幼儿园、三星级以下宾馆饭店及招待所、医疗机构、公园、公共绿地、苗圃、三星级以上宾馆饭店及招待所、窗口单位、建筑工地、拆迁工地、泵站及污水处理厂、马路旁雨箅子、污水明渠、机关企事业单位、汽修厂(店)、轮胎堆放点、花鸟市场、铁路沿线和老旧居民区等。由于各类型单位(场所)行业特点不同,导致部分单位(场所)缺少部分调查项目。
1.2 调查方法2017年6-9月,每月对全市范围内上述类型单位(场所)开展随机抽样调查[6],每月各区抽样量根据该区人口数,按照国标《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鼠类、蚊虫、蝇类、蜚蠊)》要求进行核算,原则上抽样单位(场所)不重复,结果为6-9月各月抽样调查结果的总和。调查上述单位(场所)的鼠、蚊、蝇、蜚蠊侵害情况,按照国标中规定的病媒生物密度监测方法开展调查,鼠类采用鼠迹法,其中室内鼠密度通过鼠迹阳性率表示,外环境鼠密度通过路径指数来表示[7]。蚊类调查中,小型容器积水采用路径法,大中型水体采用幼虫勺捕法[8]。蝇类采用成蝇目测法和幼虫目测法[9]。蜚蠊采用目测法[10]。防鼠设施、防蝇设施的设置情况,也均采用目测法。详细记录调查结果,输入计算机进行描述性分析。
2 结果 2.1 鼠类侵害情况共调查22类单位(场所)12 014个,室内共调查标准间36 389间,发现有鼠迹阳性房间3 692间,室内鼠密度总体阳性率为10.1%;其中阳性率较高的单位(场所)有农贸市场(16.9%)、餐饮店(12.7%)、食品加工厂(12.1%)。防鼠设施不合格间数共6 270间,防鼠设施总体不合格率为17.2%;其中不合格率较高的单位(场所)有食品加工厂(29.9%)、农贸市场(21.6%)和餐饮店(21.3%)。外环境鼠密度调查,共调查561.5 km延长线,发现外环境鼠迹1 898处,外环境鼠密度总体路径指数为3.4;其中建筑工地的路径指数最高,为7.3,见表 1。
2.2 蚊虫侵害情况共调查24类单位(场所)6 045个,小型容器积水共调查外环境426.8 km延长线,发现阳性小型积水共1 833处,总体路径指数为4.3;其中路径指数较高的单位(场所)有废品回收站(店)(11.2)、轮胎堆放点(11.1)。大中型水体调查中,共采水样1 403勺,其中阳性81勺,总体采样勺指数为5.8%;共采集蚊幼虫和蛹442只,每阳性勺蚊幼虫密度为5.5只/勺。其中采样勺指数较高的单位(场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19.0%)、物业小区(15.9%)和学校及幼儿园(11.1%),见表 2。
2.3 蝇类侵害情况共调查23类单位(场所)12 096个,室内成蝇调查中,共调查标准间29 197间,发现成蝇的阳性房间2 117间,室内成蝇总体阳性率为7.3%;其中阳性率较高的单位(场所)有食品加工厂(24.4%)、农贸市场(17.9%)和建筑工地(8.7%)。防蝇设施不合格房间共有4 102间,防蝇设施总体不合格率为14.0%,其中不合格率较高的单位(场所)有食品加工厂(36.0%)、农贸市场(24.9%)、建筑工地(17.9%)、汽修厂(店)(17.9%)和餐饮店(17.6%)。共调查蝇类孳生地10 868处,发现阳性孳生地329处,蝇类孳生地总体阳性率为3.0%;其中阳性率较高的单位(场所)有垃圾中转站(10.1%)、老旧居民区(9.5%)和铁路沿线(9.1%),见表 3。
2.4 蜚蠊侵害情况共调查14类单位(场所)10 163个,室内共调查标准间36 398间,发现成若虫阳性房间1 507间,室内成若虫总体阳性率为4.1%;其中阳性率较高的单位(场所)有农贸市场(10.9%)、拆迁工地(7.0%)和餐饮店(5.5%)。发现有活卵鞘房间共426间,阳性率为1.2%,其中阳性率较高的单位(场所)有拆迁工地(3.9%)和农贸市场(2.8%)。发现有蜚蠊迹房间共1 671间,蜚蠊迹总体阳性率为4.6%;其中阳性率较高的单位(场所)有农贸市场(12.2%)、拆迁工地(7.0%),见表 4。
3 讨论本次调查发现,餐饮店、食品加工厂的室内鼠类、蝇类和蜚蠊侵害情况较严重,防鼠、防蝇设施普遍不到位。分析原因,主要是这些单位工作人员缺乏病媒生物防制常识,在装修设计或改造时未考虑病媒生物防制相关要求[11],忽视了防鼠、防蝇设施的建设。该类场所均有丰富的食物来源(如:餐饮单位的餐厨垃圾[12]、食品加工厂的食品原料或废料),容易引诱鼠、蝇、蜚蠊等病媒生物,并大量繁殖。农贸市场的鼠、蝇、蜚蠊侵害情况也较严重,主要是农贸市场的原始结构或改造过程中未考虑病媒生物防制要求或有防制设施但未按要求使用,如:水产售卖处未设置独立的宰杀区,导致宰杀后的水产内脏成为蝇类很好的引诱物。干货调料店多为四周敞开式结构,无法进行防鼠,导致其室内鼠迹较多。熟食卤菜店大部分没有防蝇设施,小部分有防蝇设施,但为了方便经营而未使用,造成成蝇进入室内,污染食物。同时市场每天产生的大量有机垃圾,为鼠、蝇、蜚蠊的孳生提供了充足的食物来源。建议今后工商部门在审核新建农贸市场、餐饮单位和食品加工厂时,增加病媒生物防制相关内容,对防鼠、防蝇的硬件设施进行强制要求并作为审批的必要条件。同时加大对各类垃圾的管理,做到日产日清,密闭化管理。要求病媒生物侵害严重的单位聘请专业有害生物防治(PCO)公司进行病媒生物防制,确保杀灭效果。
建筑工地外环境鼠迹普遍较多,垃圾中转站、老旧居民区和铁路沿线蝇类孳生情况严重。主要是建筑工地内经常会有大量生活垃圾与建筑垃圾混杂,且无专人进行清理,给鼠类提供了充足的食物来源和良好的栖息场所[13]。一些垃圾中转站收集的垃圾未能及时清运,为蝇类孳生提供了良好的温床。老旧居民区与铁路沿线等处,容易有垃圾、杂物较多的卫生死角,一些流浪猫、犬、鼠类、黄鼠狼等哺乳动物,喜欢在其内活动、藏身,产生的粪便长期集聚,为蝇类孳生提供了良好条件[14]。建议今后建筑主管部门加强对建筑工地的管理,要求各类工地定期清理垃圾,建议街道、社区做好除害宣传,并要求社区居民定期开展周末大扫除,清理各类废弃物、垃圾及粪便。城管部门加强对垃圾转运站的管理,严格做到垃圾的及时清运和密闭运输,并安排专人对铁路沿线进行巡查,及时清理各类垃圾,清除卫生死角,彻底清除病媒生物孳生地。
废品回收站(店)和轮胎堆放点的小型容器积水蚊虫路径指数较高,主要原因是这两类单位的小型容器种类较多,如各类废弃包装盒、易拉罐、废旧轮胎等[15],且不易清除,遇到雨季蚊虫侵害情况严重。建议商务部门今后对废品回收站从业人员开展病媒生物知识宣传,并要求其规范经营,避免各类容器的乱堆乱放。物业小区、学校及幼儿园和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大中型水体蚊虫孳生情况严重。主要原因是这些单位(场所)内一些特殊的建筑结构,如地下停车场的水泵井、各类景观水体等[16],导致面积较大的水体长期存在且不易清除,从而容易孳生大量蚊幼虫。建议今后房屋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物业小区的管理,要求物业管理公司定期开展重点部位的蚊虫孳生情况排查,并及时处置。教育部门应要求各级学校、幼儿园,定期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有条件的单位最好聘请专业PCO公司进行,确保校园良好的环境。各机关事业单位结合自身情况,定期开展病媒生物孳生情况调查,并进行处置,确保职工的工作环境不受病媒生物的骚扰。
病媒生物防制是媒介传染病预防控制的重要环节[17],也是国家卫生城市创建中的重点工作和必备条件[18]。受生态环境、气候特征和社会因素等多方面影响,建议相关部门从多方面入手,探索建立病媒生物防制长效机制。①加强市、区、街道、社区4级病媒生物防制网络建设,加强不同层面病媒生物防制技术的培训与指导;②行业主管部门加强重点行业病媒生物防制设施的建设,如餐饮行业、食品加工厂、农贸市场等加强防鼠、防蝇设施建设,公园、绿地、物业小区等可以科学合理地布放灭鼠毒饵站,下水道、雨水井等可以安装防蚊闸;③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加强病媒生物密度监测,实时掌握病媒生物季节消长与变化情况,定期开展病媒生物侵害率调查,制定有针对性的处置方案;④坚持政府集中统一部署、专业服务机构与居民自行防制相结合的原则,切实做好全市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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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T 27771-2011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蚊虫[S].北京: 中国标准出版社,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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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T 27772-2011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蝇类[S].北京: 中国标准出版社,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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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T 27773-2011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蜚蠊[S].北京: 中国标准出版社,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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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T 23797-2009病媒生物密度监测方法蚊虫[S].北京: 中国标准出版社,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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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T 23796-2009病媒生物密度监测方法蝇类[S].北京: 中国标准出版社,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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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T 23795-2009病媒生物密度监测方法蜚蠊[S].北京: 中国标准出版社,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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