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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信息
- 刘美德, 张勇, 钱坤, 佟颖, 曾晓芃
- LIU Mei-de, ZHANG Yong, QIAN Kun, TONG Ying, ZENG Xiao-peng
- 病媒生物密度监测方法国家标准在疾病预防与控制机构实施情况的研究
- Study on the application of four vector surveillance standards in the Center for Disease Control institutions
- 中国媒介生物学及控制杂志, 2017, 28(5): 416-421
- Chin J Vector Biol & Control, 2017, 28(5): 416-421
- 10.11853/j.issn.1003.8280.2017.05.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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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历史
- 收稿日期: 2017-06-06
- 网络出版时间: 2017-08-09 14:19
病媒生物是一类危害人体健康、影响环境和居民生活的有害生物[1]。近年来,随着气候变化、快速城市化、交通便利、环境改变导致病媒生物种群、密度和分布等发生了新的变化,不仅出现新的虫媒传染病,而且旧有病媒生物性传染病也有复发的趋势,对疾病控制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2]。各级CDC在病媒生物防制工作主要承担密度监测、技术指导、专业培训、效果评估等职能[3-4]。进行病媒生物监测,不仅可为制定病媒生物控制方案提供依据,而且为病媒生物性传染病的流行提供预测预警[5];监测工作是各级CDC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基础与核心。
为规范各级CDC完成监测任务,并有效评价病媒生物防制效果,病媒生物控制标准专业委员会2009年5月4日发布了包括《病媒生物密度监测方法 蚊虫》(GB/T 23797-2009)、《病媒生物密度监测方法 蝇类》(GB/T 23796-2009)、《病媒生物密度监测方法 鼠类)(GB/T 23798-2009)、《病媒生物密度监测方法 蜚蠊》(GB/T 23795-2009)4项监测标准[6-7],并于2009年12月1日开始实施,至今已实施多年。为了解监测标准在各级CDC的实施情况,掌握标准在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不足,收集和总结标准实施的可操作性、标准指标的合理性,为下一步标准的修订打下基础,使得标准更完善,更符合各级CDC的实际需要,更能有效应对病媒生物及传播疾病流行新趋势所提出的新挑战。
1 材料与方法 1.1 调查方法根据各级CDC的工作特点设计问卷,采取不记名填写方式进行调查。
1.2 调查对象为整体把握4项病媒生物密度监测标准的实施情况,在充分考虑样本地域均衡分布的前提下,依据统计学分层抽样原理,设置调查样本如下:各省(市)CDC:按东、西、南、北、中方位随机选取10个省,每个省再选择10个地级市、10个县级市(地级市不足用县级市补足)共204家CDC参加调查。具体省(直辖市、自治区):① 东部:上海、江苏;② 中部:江西、湖南;③ 西部:山西、陕西;④ 南部:广东、广西;⑤ 北部:吉林、北京。
1.3 调查内容调查问卷主要分4个部分:① 基本情况:调查各级CDC从事病媒生物防控工作人数、是否是国家监测点等内容;② 标准的宣传与培训情况:就各级CDC对4项监测国家标准的知晓、获知渠道、培训及培训方式等情况进行调查;③ 标准应用情况:调查各级CDC对标准的应用情况以及标准中涉及的监测方法使用情况;④ 标准应用成效:主要就4项监测标准对各级CDC参与各类卫生防制保障活动、规范监测工作、做好防制效果评估、提高4种主要病媒生物防制效果等方面的作用进行调查。另外,为了更全面反映4项监测标准在各级CDC中应用的实际情况,还设置了2个开放问题,分别就标准在各级CDC应用中的困难及各单位对标准修改的要求进行调查。
2 结果 2.1 调查问卷回收及单位基本情况对各级CDC发放问卷204份,收回有效问卷139份,问卷回收率为68.14%。收回的有效问卷中覆盖7个省或直辖市(北京、湖南、吉林、江苏、山西、陕西、上海),共139个城市的各级CDC。这些单位中从事病媒生物防制的人员分别为每个省级5人,地市级3人,县级3人。其中有2个省级CDC、22个地市级CDC、8个县(区)级CDC属于国家级监测点。
2.2 标准宣传与培训情况 2.2.1 对4项病媒生物监测国家标准获知情况在139家各级CDC中,获知蜚蠊监测国家标准的有121家,占调查总数的87.05%;获知蝇类监测国家标准及蚊虫监测国家标准的均为118家,各占84.89%;获知鼠类监测国家标准的有119家,占85.61%;另外还有6家单位对4项监测标准的颁布一无所知,占4.32%。
2.2.2 病媒生物密度监测国家标准获知途径在139家单位中,选择通过培训方式获知4项标准的有92家,占调查总数的66.19%;选择通过网络方式获知4项标准的有89家,占64.03%;选择通过上级文件通知的方式获知4项标准的有69家,占49.64%;通过会议方式获知4项标准的有82家,占58.99%;还有10家单位通过其他各种方式获知,占7.19%。
2.2.3 病媒生物密度监测标准参加培训情况139家单位中,除1家单位未回答此项外,86家参加过病媒生物密度监测标准的培训,占调查总数的61.87%;其他52家未参加过任何培训,占37.41%。参加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标准培训有24家,占调查总数的17.27%;参加上级CDC培训的有84家,占60.43%;参加各级学术团体标准培训的有32家,占23.02%;参加单位内部培训的有40家,占28.78%。
2.2.4 病媒生物密度监测标准组织培训情况139家单位中,除1家未回答此问题外,组织过标准培训的有64家,占调查总数的46.04%;未组织过标准培训的有74家,占53.24%。
在组织培训的规模方面,<20人次的有30家,占21.58%;>100人次的仅1家,占0.72%,详见表 1。
培训方式上,其中采用面授培训的有62家,占44.60%(62/139);采用远程教育的仅有3家,占2.16%(3/139);采用课件自学的有57家,占41.01%(57/139);采用现场实操或演示的有44家,占31.65%(44/139);还有4家采用其他方式进行培训,占2.88%(4/139)。
2.3 标准应用情况 2.3.1 开展病媒生物监测情况在139家单位中,开展病媒生物监测的有126家,占90.65%。对蚊虫、蝇类、鼠类、蜚蠊开展监测的分别有121、116、118、120家,分别占调查单位总数的87.05%、83.45%、84.89%和86.33%;另外有21家单位对这4种以外的其他病媒生物开展了监测,占15.11%。还有13家未开展任何病媒生物监测,占9.35%。
2.3.2 病媒生物4项监测标准应用情况在139家单位中,已经应用蜚蠊、蝇类、蚊类和鼠类监测国家标准的分别有107、108、110和109家,各占76.98%、77.70%、79.14%和78.42%。仅13家未应用以上4项国家监测标准,占9.35%。
各级CDC中,最早于2010、2011、2012、2013年开始应用4项监测标准的分别占调查单位总数的56.12%(78/139)、14.39%(20/139)、5.04%(7/139)和3.60%(5/139)。
2.3.3 应用4项病媒生物监测国家标准方法情况 2.3.3.1 蚊虫密度监测标准应用情况在蚊虫监测中,应用诱蚊灯法的有90家,占调查单位总数的64.75%;应用二氧化碳诱蚊灯法的有42家,占30.22%;应用产卵雌蚊诱集法的有12家,占8.63%;应用人诱停落法的有32家,占23.02%;应用动物诱集法的有3家,占2.16%;应用栖息蚊虫捕捉法的有25家,占17.99%;应用挥网法的有2家,占1.44%;应用帐诱法的有21家,占15.11%;应用黑箱法的有8家,占5.76%;应用幼虫吸管法的有20家,占14.39%;应用勺捕法的有66家,占47.48%;应用路径法的有27家,占19.42%;应用诱蚊诱卵器法的有33家,占23.74%。
对成蚊监测应用频率较高的方法有诱蚊灯法、二氧化碳诱蚊灯法、人诱停落法和栖息蚊虫捕捉法,应用的单位数量依次为72、22、12和3家,分别占调查单位总数的51.80%、15.83%、8.63%和2.16%。对蚊幼虫监测应用频率最高的方法见表 2。
2.3.3.2 蝇类密度监测标准应用情况对蝇类的监测中,应用笼诱法的有101家,占调查单位总数的72.66%;应用粘捕法的有33家,占23.74%;应用成蝇目测法的有40家,占28.78%;应用幼虫目测法的有26家,占18.71%;应用格栅法的有2家,占1.44%。
在蝇类监测的标准方法中,使用频率由高到低依次是笼诱法、粘捕法、成蝇目测法,分别为101、4、4家,分别占调查单位总数的72.66%、2.88%和2.88%。
2.3.3.3 蜚蠊密度监测标准应用情况对蜚蠊的监测中,应用粘捕法的有104家,占调查单位总数的74.82%;应用目测法的有39家,占28.06%;应用药激法的有27家,占19.42%。使用频率最高的方法是粘捕法,占76.98%(107/139);目测法及药激法使用频率最高的各有1家,各占0.72%(1/139)。
2.3.3.4 鼠类密度监测标准应用情况对鼠类密度的监测中,应用粘鼠板法的有49家,占调查单位总数的35.25%;应用夹夜法的有103家,占74.10%;应用粉迹法的有51家,占36.69%;应用盗食法的有18家,占12.95%;应用鼠迹法的有45家,占32.37%;应用堵洞查盗法的有13家,占9.35%;应用目测法的有31家,占22.30%。
对鼠类的监测中,应用频率由高到低依次为夹夜法、粘鼠板法、粉迹法、鼠迹法,单位数量分别为95、7、5、1家,分别占调查单位总数的68.35%、5.04%、3.60%和0.72%。
2.4 标准实际应用与促进作用 2.4.1 4项密度监测标准实际应用情况在日常监测工作中,能够应用4项监测标准的单位有109家,占调查单位总数的78.42%;在创建国家卫生城(镇)的工作中,能够应用4项监测标准的有107家,占76.98%;在各种大型活动中,能够应用4项监测标准的有85家,占61.15%;在灾害卫生应急工作中,能够应用4项监测标准的有70家,占50.36%;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能够应用4项监测标准的有76家,占54.68%。
2.4.2 应用4项密度监测标准的作用 2.4.2.1 4项密度监测标准对促进工作的作用调查的139家单位中,有109家单位认为4项监测标准对其完成工作可能涉及的任务有促进作用,占78.42%;仅有6家单位认为4项监测标准对其完成工作可能涉及的任务无促进作用,仅占4.32%。
2.4.2.2 4项密度监测标准对规范监测工作的作用调查的139家单位中,有110家单位认为4项监测标准对其监测工作有规范作用,占调查单位总数的79.14%;仅有7家单位认为4项监测国家标准对其监测工作无规范作用,占5.04%。
2.4.2.3 4项密度监测国家标准对提高病媒生物监测质量和水平的作用在4项监测标准对各单位病媒生物防制效果的作用方面,75家单位认为作用较大(提高30%以上),占调查单位总数的53.96%。在4项监测标准对提高各单位蚊虫监测质量与水平方面,76家单位认为较大(提高30%以上),占调查单位总数的54.68%;在4项监测标准对提高各单位蝇类监测质量与水平方面,71家单位认为较大(提高30%以上),占调查单位总数的51.08%;在4项监测标准对提高各单位蜚蠊监测质量与水平方面,74家单位认为较大(提高30%以上),占调查单位总数的53.24%;在4项监测标准对提高各单位鼠类监测质量与水平方面,72家单位认为较大(提高30%以上),占调查单位总数的51.80%。病媒生物监测国家标准对各级CDC提高病媒生物防制与监测效果的作用见表 3。
3 讨论 3.1 标准实施成效 3.1.1 4项监测标准宣传贯彻得力,可满足各级CDC实际需要调查显示,各级CDC对4项监测标准的知晓率均在85%左右(蜚蠊为87.05%、蝇类为84.89%、蚊类为84.89%、鼠类为85.61%);另外,此次调查显示各级CDC在对病媒生物监测过程中应用4项监测标准的比例也均接近于80%(蜚蠊、蝇类、蚊类、鼠类标准的应用率分别达到76.98%、77.70%、79.14%和78.42%);说明4项标准在各级CDC得到了广泛的认知与应用。可能有以下两方面的原因:(1)国家标准中涉及的监测方法不仅满足了广大专业人员对标准监测方法需求的急迫性(调查显示有56.12%的单位是在4项标准颁布第一时间就开始应用这些标准),而且4项标准中涉及到的具体监测方法能够满足各级CDC完成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需求。(2)与病媒生物控制标准委员会在标准的推广工作上积极努力有关,不仅充分利用各种会议、培训、发表论文、网络宣传等渠道积极宣传与贯彻这4项标准[8-9],而且为了配合做好4项病媒生物密度监测方法的宣传与贯彻工作,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病媒生物控制标准专业委员会于2010年主编出版了《病媒生物密度监测方法——系列标准理解、应用与实施》,该书共分4个部分,分别对4项病媒生物监测方法标准的理解、应用和实施进行了阐述。上述工作的开展对于帮助专业人员理解与掌握标准,最终更好地应用4项密度监测标准均有重要推动作用。
3.1.2 4项监测标准日常监测有力地规范与促进了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调查显示79.14%的各级CDC认为应用4项监测标准可以有效地规范其日常的病媒生物监测工作。中国幅员辽阔、气候多变、地理环境差异大,造成了各地各级CDC要应对的病媒生物种类也呈多样化趋势,在国家监测标准颁布以前各地各级CDC的监测方法五花八门,给病媒生物及其传播疾病的防控带来了很大困难[10-12]。4项监测标准的实际应用将统一各地监测方法,各地的监测数据可以相互比较与利用,这无疑给更高一级卫生管理部门提供有力的规划与管理科学依据。
另外,各级CDC从事病媒生物防制人才流动大、人员技术水平低是一个长期存在的问题,从而严重影响各地病媒生物防制的质量水平[3, 13],调查中53.96%的CDC认为4项国家标准的应用对于其提高病媒生物监测质量和水平的作用较大;而针对蚊、蝇、鼠、蜚蠊的监测中,认为标准对于提高病媒生物的监测质量与水平作用较大的比例分别为蚊54.68%、蝇51.08%、鼠51.80%、蜚蠊53.24%,均>50%。因此,随着4项监测标准进一步在各级CDC的推广与应用,将有效地改变既有的不利局面,将各级CDC病媒生物防制水平提高到一个新的高度。
3.1.3 4项监测标准在大型活动、创建卫生城(镇)(创卫)、灾害防疫、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等系列工作中发挥着积极作用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病媒生物防制的重要性日益受到各方重视,在创卫、大型活动、灾后防疫、突发疫情防控等一系列活动中均对各级CDC提出了任务要求[14-18],这些工作也日益成为各级CDC承担工作中的重要部分。调查显示在创卫、大型活动、灾害卫生应急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工作中,各级CDC应用4项监测标准的比例分别达到76.98%、61.15%、50.36%和54.68%。且78.40%的单位认为4项监测标准的应用对于其以上任务有促进作用。如2008年的奥运会,北京市CDC就积极应用病媒生物监测标准为北京奥运会病媒生物危害风险监测、预警与控制提供了指导和技术支撑[18]。说明4项监测标准不但能满足各级CDC完成本职的病媒生物监测工作的需要,还能有效提高各级CDC应对各方赋予的防疫保障任务的能力。
3.1.4 4项监测标准中的方法应用全面,能充分满足疾病控制工作的需求调查结果表明4项监测标准在疾病控制工作中得到广泛的应用,并且能够充分满足各级CDC完成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需要。可以从调查的两个方面得到体现:(1)4项病媒生物监测国家标准中涉及的13种蚊虫监测方法、5种蝇类监测方法、3种蜚蠊监测方法、7种鼠类监测方法均得到不同程度的应用,表明4项监测标准包含的监测方法通用性较好,能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实际应用,同时满足了不同环境条件、不同工作目的、调查目的的监测需求,为病媒生物的现场监测工作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2)4项监测标准中应用频率最高的方法,如成蚊的诱蚊灯法(51.80%)、蚊幼虫的勺舀法(37.41%)、蝇类的笼诱法(72.66%)、蜚蠊的粘捕法(76.98%)、鼠类的夹夜法(68.35%),这些调查中表现出高频应用的方法均具有操作简单、科学有效的特点,多数是各级CDC传统使用的方法。综上所述,在4项监测标准中涉及的方法不但囊括了在各级CDC专业实践中可能涉及到的方法,而且以国家标准的形式把这些监测方法规范标准化,对全面提升我国病媒生物综合控制技术水平有着重要的实际意义[6]。
3.2 问题及建议 3.2.1 各级CDC的标准培训工作需要进一步完善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爱卫办)下发的《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中明确指出CDC作为病媒生物防制主要技术部门,承担着病媒生物防制的专业培训工作[4]。如果培训工作可以分自身培训与对外培训两个方面,调查结果表明这两个方面各级CDC均有需要加强的地方。
(1)属CDC自身的培训,调查显示只有61.87%的单位参与过标准的培训,还有37.41%的单位未参加过任何培训;而且参加的培训中主要以各级CDC自身的培训为主,占60.43%。由此提示各级CDC需要调动自身参加培训的积极性,充分认识到做好病媒生物监测的标准化工作对防制工作的重要性;另外,从调查中也可以看到各级CDC通过培训、网络、文件、会议4种方式获得标准的比例均在60%左右;通过其他方式获知的仅占7.19%,作为病媒生物控制标准委员会也需要这些主流渠道做好标准的宣传工作,让更多的单位认识到标准的重要性,提高参加培训的积极性。
(2)各级CDC利用自身技术专长对其他涉及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各方(如爱卫会和有害生物防制企业)进行的培训存在比例低、规模小、手段现代化水平不高等问题。调查显示各级CDC组织过标准培训的比例<50%(43.88%);已开展培训也均为较小规模,>50人以上的培训CDC仅占11.51%;培训方式上也多以面授为主,采用现代化远程教育的比例仅为2.16%。后续应加大培训力度,同时应创新标准的培训方式;既要有大规模的全国培训,也要有方便快捷的网络远程教育;既要有丰富扎实的理论培训,也要有生动形象的实操培训;从而满足各级CDC工作需要。
3.2.2 部分CDC的监测工作亟待开展与加强在各级CDC的职能中,病媒生物的监测最核心,是做好其他方面工作的基础;监测工作做不好或是不做,其他工作无从谈起。但是从调查结果来看,自4项监测国家标准颁布以来,在专业机构中已得到一定的应用,但尚不充分;CDC不但仍有5.04%的单位对4项监测标准的颁布一无所知,9.35%的单位未获知应用其中任何一项标准,甚至还有9.35%的单位未开展任何一种病媒生物的监测工作,说明这些单位无法承担全国爱卫办赋予的责任和功能。
面对全球气候变暖,交通便利、人员物质交往新形势背景下病媒生物及其所传播的传染性疾病复发与新发的威胁,各级CDC的监测工作及监测标准在各级CDC应用的情况将无法满足并有效应对这些威胁与挑战。为此,需要全面开展各级CDC的病媒生物监测工作,以及4项国家标准在监测中的应用,提高各级CDC应对新形势下病媒生物及其传播疾病威胁的技术能力。
3.2.3 部分监测方法在实际应用中仍存在争议,需要进一步修订完善监测标准调查中设置关于监测标准的修订意见的开放性问题,从各级CDC反馈的意见来看,关于具体监测方法的内容与操作可以分为几个部分:① 监测中使用诱饵的问题。如蝇类监测中使用臭豆腐、鼠类监测中使用腊肉与油炸花生米等适口性更好的诱饵;② 监测器具方面的问题。如蜚蠊监测中使用蟑螂屋代替粘蟑纸、使用更大号鼠夹、标本鉴定使用的麻醉剂购买困难等问题;③ 监测技术操作层面上的问题。如蝇类监测中诱蝇笼布放位置、监测工具丢失、蚊虫监测中人诱法的人道伦理等系列问题。从调查反馈的结果来看,监测国家标准与各地CDC实际应用这些方法时还存在争议之处;需要专门组织监测标准制定与应用相关方面对4项监测国家标准进行修订与完善,减少标准文本与实际应用者之间的争议,以更大地发挥监测国家标准在各级CDC病媒生物控制工作中的效果。
3.2.4 监测标准体系需要与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评价标准体系协调发展在调查反馈的监测标准修订意见中,有单位反映监测标准中的某些方法缺少相应的评价标准,如鼠密度监测方法中有夹夜法,但监测结果无判定标准,很难对监测结果进行正确判断,建议根据监测方法应出台相应的判定标准。其实病媒生物防控标准委员会后续也发布了一系列的《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标准,仔细对比密度监测与控制水平系列标准,确实发现存在一些不匹配的地方。一方面,监测标准中一些常用方法尚无对应的密度控制水平评价标准。如调查结果显示蚊虫监测标准中灯诱法(64.75%)及二氧化碳诱蚊灯法(30.22%)是调查单位中应用比例最高的两种监测方法,但是这两种方法在蚊虫密度控制水平标准中均未列入。另外,鼠类密度监测标准中的夹夜法(74.10%)、粉迹法(36.69%)、粘鼠板法(35.25%)在调查单位中使用比例居前3位,而这3种方法在鼠类的密度控制水平中也未涉及。另一方面,控制水平标准中的方法在各级CDC应用监测方法中并非主流方法,如蜚蠊的密度控制水平标准中的目测法,调查单位中应用监测标准中最多的方法却是粘捕法(104家,占74.82%);而鼠类密度控制水平标准中唯一涉及的鼠迹法,在此次调查中仅有1家单位将其作为使用频率最高的方法。
从以上分析来看,现行的4种重要病媒生物的密度控制水平标准没有涉及日常监测中使用频率较高的监测方法,使其对日常监测结果缺乏评价标准;即使密度控制水平标准中有涉及到监测标准中的方法,但是其涉及的方法在实际日常监测中使用频率也很低,造成对日常监测结果进行评估的效能低下。急需在下一步工作中,协调修订《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标准》和《病媒生物密度监测方法标准》,以使日常监测结果能够得到科学的评估,不断提升病媒生物防控工作水平。
[1] |
曾晓芃, 马彦, 佟颍, 等. 国外病媒生物控制标准体系特点及我国发展对策[J]. 首都公共卫生, 2007, 1(1): 31-36. |
[2] |
陈海婴, 马红梅, 刘明斌, 等. 新发和重现虫媒病:流行现状及应对策略[J]. 国际医学寄生虫病杂志, 2011, 38(1): 39-44. |
[3] |
马彦, 曾晓芃. 北京市病媒生物控制工作现状及发展对策[J]. 中国媒介生物学及控制杂志, 2004, 15(1): 66-68. |
[4] |
汪诚信. 学习、贯彻《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J]. 中国媒介生物学及控制杂志, 2010, 21(2): 174-175. |
[5] |
何建邯. 国内主要病媒生物监测现状及发展趋势[J]. 中国媒介生物学及控制杂志, 2007, 18(3): 257-259. |
[6] |
曾晓芃. 病媒生物控制标准现状及展望[J]. 中国卫生标准管理, 2011, 2(5): 41-45. |
[7] |
曾晓芃, 马彦, 佟颖, 等. 我国病媒生物控制标准体系构建的研究[J]. 中国媒介生物学及控制杂志, 2006, 17(5): 349-352. |
[8] |
付学锋, 佟颖, 刘婷, 等. 关于国标《病媒生物密度监测方法蜚蠊》的编写与释义[J]. 中华卫生杀虫药械, 2012, 18(6): 541-542. |
[9] |
郭天宇, 刘丽娟, 陈倩. 《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鼠类》标准的理解与应用[J]. 中华卫生杀虫药械, 2014, 20(4): 303-305. |
[10] |
赵冰. 监测工作在城市有害生物防制中的主要作用及其做法[J]. 中华卫生杀虫药械, 2006, 12(3): 173-175. |
[11] |
余向华, 陈坤. 蚊媒传染病监测研究进展[J]. 浙江预防医学, 2007, 19(4): 59-61. |
[12] |
林立丰, 徐振声. 病媒生物控制的现状及对策[J]. 华南预防医学, 2002, 28(4): 1-3. |
[13] |
孙俊, 刘大鹏, 徐燕. "十运会"的媒介生物控制及思考[J]. 中国媒介生物学及控制杂志, 2006, 17(4): 265-267. |
[14] |
辛正, 王永明, 刘慧媛, 等. 加强领导、科学除害巩固病媒生物防制成果[J]. 中国媒介生物学及控制杂志, 2007, 18(5): 425-426. |
[15] |
褚宏亮, 周明浩, 徐燕, 等. 四川地震灾区消毒与媒介生物控制[J]. 江苏卫生保健, 2008, 10(4): 7-8. |
[16] |
曾晓芃, 付学锋, 张勇, 等. 2008年北京奥运会病媒生物风险识别与评估方法研究[J]. 中国媒介生物学及控制杂志, 2009, 20(2): 98-101, 113. |
[17] |
黄文金. 对新发与再发媒介传播疾病及其控制的回顾和建议[J]. 口岸卫生控制, 2006, 11(4): 32-34. |
[18] |
曾晓芃, 马彦, 佟颖, 等. "病媒生物危害风险评估及关键控制技术标准研究"取得丰硕成果成功运用于北京奥运会和国庆六十周年公共卫生保障工作[J]. 中国卫生标准管理, 2010, 1(3): 47-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