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5  Issue (5): 20-30  DOI: 10.16497/j.cnki.1672-335X.202505003

引用本文  

云宇龙, 刘萍. 中国维护北极权益的长效话语机制构建研究[J]. 中国海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5, (5): 20-30.
Yun Yulong, Liu Ping. Research on the Construction of Long-term Discourse Mechanism to Protect China′s Arctic Rights and Interests[J]. Journal of Ocean University of China (Social Sciences), 2025, (5): 20-30.

基金项目

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复杂性视角下的极地安全效应及其中国应对研究”(21YBQ047)

作者简介

云宇龙(1990-),男,湖南湘阴人,湘潭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讲师,主要从事极地治理与极地政策研究

文章历史

收稿日期:2024-10-14
中国维护北极权益的长效话语机制构建研究
云宇龙 , 刘萍     
湘潭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湖南 湘潭 411105
摘要:中国具有客观且重要的北极权益,在“话语即权力”的国际政治现实中,构建长效话语机制是维护中国这一权益的重要手段。从现实情况来看,中国参与北极事务、维护北极权益,不仅面临不利的国际舆论环境,而且存在对外话语表达与回应的短效乃至失效问题。在中国特色大国外交理念指引下的北极治理价值倡议、北极域外实质性参与国家维护权益的话语活动逻辑的双重驱动下,中国应按照确保有效化、保持常态化、实现制度化的目标和要求,加快构建话语获取与转化机制、话语表达与回应机制及话语学习与创新机制,持续地掌握叙述权、利用阐释权、提升话语权。通过长效话语机制的构建,不断塑造中国维护北极权益的良好国际环境,更好地发挥中国在推动北极治理中的建设性作用。
关键词北极治理    中国参与    北极权益    话语机制    
Research on the Construction of Long-term Discourse Mechanism to Protect China′s Arctic Rights and Interests
Yun Yulong , Liu Ping     
School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 Xiangtan University, Xiangtan 411105, China
Abstract: China owns objective and important Arctic rights and interests. In the international political state of "discourse is power", building a long-term discourse mechanism is an important means to protect China′s rights and interests. In reality, China′s participation in Arctic affairs and protection of its rights and interests in the Arctic not only faces an unfavorable international public opinion environment, but also suffers from short-term or even ineffective foreign discourse expression and response. Driven by the value initiative of Arctic governance under the guidance of the concept of major-country diplomacy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 and the logic of discourse activities of non-Arctic countries that substantively participate in Arctic affairs to protect their rights and interests, our country should, according to the goals and requirements of ensuring effectiveness, keeping normalization, and realizing institutionalization, accelerate the construction of discourse acquisition and transformation mechanisms, discourse expression and response mechanisms, and discourse learning and innovation mechanisms, so as to continue to grasp the right to narrate, make use of the right to interpret, and enhance the right to discourse. Through the construction of a long-term discourse mechanism, China will continue to shape a favorable international environment for protecting its rights and interests in the Arctic and better play its constructive role in promoting Arctic governance.
Key words: Arctic governance    China′s participation    Arctic rights and interests    discourse mechanisms    

中国在北极具有客观且重要的权益,这既是相关国际法赋予的权利,也是中国基于国内法律与政策参与北极事务的要求与体现。在国际层面上,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中国在北冰洋的公海和国际海底区域拥有进行科研、捕鱼、航行、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及进行资源勘探和开发的自由与权利;依据《斯匹茨卑尔根群岛条约》,中国可以在该群岛及其周边海域自由进出,从事非军事性质的采矿、捕鱼、狩猎等活动,并根据条约所规定的平等权利及国际惯例,享有在该群岛特定区域建立北极科研站点与开展科学研究的权利,以更好地认识和保护北极环境。在国内层面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32条规定,国家坚持和平探索与利用外空、国际海底区域和极地,增强科学考察、安全进出和资源开发利用的能力,通过强化国际合作,确保中国在外空、国际海域和极地的活动、资产和其他权益的安全,以法律形式确定中国的极地权益诉求,极地安全也是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内容之一;2021年3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明确提出,中国将积极推进“冰上丝绸之路”的建设,并加强在海洋生态环境监测与保护等领域的合作;2021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提出,在未来15年内,中国将着重完善包括“冰上丝绸之路”在内的四条重要的海上国际运输通道。

近年来,中国坚持在国际法范围内开展北极活动,尊重北极国家与其他国家在北极资源可持续利用、环境保护、原住民权益维护等方面的立场与政策,积极参与北极国际合作,完善相关政策和法律,维护中国在北极的合法权益。但在“话语即权力”的国际政治现实中,北极事务话语权长期掌握在北极国家手中,中国等北极域外国家参与北极事务易面临地缘政治偏见与意识形态阻力,可能出现北极治理倡议、观点、政策等“说了传不开、传了少人应、应了多臆测”的局面,既制约中国参与的效果,又不利于完善北极治理体系。同时,中国参与的探索与实践,与北极事务参与强国、大国的历史经验与现实获益相比,还存在北极治理参与领域和深度比较有限、维护北极权益的政策手段与话语机制相对缺乏等不足。因此,在建设海洋强国的背景下,亟须构建维护中国北极权益的长效话语机制,营造参与北极事务的良好外部环境,以此切实维护中国在北极的合法合理权益。

一、中国维护北极权益的国际舆论环境与话语活动短板

在全球化背景下,国际舆论环境作为一个复杂而动态的全球公共领域,对于任何一个国家的形象建构与对外政策实施都有着深远的影响。[1]中国参与北极事务,既需要通过国家投入与国际合作等营造良好的形象、维护客观的权益,也需要把握涉及中国参与北极事务的国际舆论环境,深化对内对外的话语活动。当前国际舆论环境中对中国参与北极事务持消极或误解态度的声音时常出现,这不仅制约中国在北极事务中主张合理权益的能力,同时也暴露出中国在对外传播与话语体系建设中的短板。

(一) 中国维护北极权益的国际舆论环境不利

第一,部分政客与学者等个人角度的臆测与抹黑行为,形成中国参与北极事务的阻力。比如,2019年5月6日,时任美国国务卿迈克·蓬佩奥(Mike Pompeo)在芬兰罗瓦涅米举行的第11届北极理事会部长级会议发言中,将中国在北极地区的“冰上丝绸之路”建设活动视为“威胁”,声称中国的北极活动正在将“债务陷阱”引入北极,污蔑中国有可能把北极变为类似南海的“争议”区域。他还警告北极各国对中国保持警惕,并宣称美国将增强在北极地区的存在,以应对中俄行动的潜在威胁。[2]还有一些学者对中国参与北极事务、中国与其他国家开展北极合作进行不实评价与质疑。比如,加拿大学者大卫·柯蒂斯·赖特(David Curtis Wright)指出,中国政府尚未明确承认加拿大的北极主权主张,并认为加拿大应警惕中国试图采取的任何可能削弱加拿大在北极主权声明的行为。他建议加拿大应加强与其他北极周边国家的合作,以维护该区域的稳定。[3]一些学者对中美及中俄之间的北极合作持保留态度,并倾向于夸大中美之间在北极地区发生竞争的可能性,以及中国对俄罗斯北极利益诉求构成的潜在威胁,比如,“尽管中美双方似乎都支持构建一个基于国际合作的稳定且安全的北极,但北极仍有可能成为中美更广泛双边关系中潜在竞争或对抗的焦点”。[4]美国陆军战争学院的斯蒂芬·布兰克(Stephen Blank)教授与韩国汉阳大学的金永奎(Younkyoo Kim)教授在合撰的文章中提到,中国正在挑战俄罗斯在北极的主权主张,中国也是仅有的威胁俄罗斯北极地区主张的亚洲国家。[5]还有学者认为,俄罗斯咄咄逼人的军事化行动和中国对该地区兴趣的扩大,正在北极地区引发更激烈的战略竞争。[6]

第二,相关智库与媒体等组织机构的质疑乃至攻击,增加中国参与的难度。如,2017年3月,美国智库外交关系协会发布《北极迫切议题:加强美国“第四海岸”的战略》报告,强调北极对美国国家安全的重要性。报告指出,因为中俄的行为可能触及美国的国家安全利益,美国需要在北极应对中俄行动的潜在挑战;虽然中国并不是北极的主要力量,但其在该地区的意图和发展雄心应当引起充分的关注。[7]2018年12月,美国国会研究局发布北极局势报告,污蔑中国正在破坏北极秩序,称中国以“一带一路”倡议为代表的北极活动是其“全球扩张”的一部分,还提议撤销中国在北极理事会的观察员地位,以此作为回应中国通过“一带一路”倡议在北极增加影响力的手段。[8]2021年2月,华盛顿北极研究所发布《变化中的北极安全环境:通过军事安全对话缓解地缘政治竞争》报告,认为虽然2018年《中国的北极政策》白皮书未直接提及军事安全,但中国寻求获取并保护能源供应的政策推动了海军现代化,此举旨在保障中国的海上供应链的安全并阻止对手的进入。[9]2023年11月10日,英国《金融时报》刊发学者评论文章《俄罗斯和中国正在北极开辟一条新的反西方战线》,将波罗的海天然气管道受损这一孤立案件,以“猜测”为依据牵强附会地同北约安全稳定相联系,抹黑中国在北极开展的国际合作,渲染炒作所谓“中国威胁论”,挑唆大国阵营对抗,充斥着冷战思维与意识形态偏见。相关智库与媒体等组织机构对中国参与北极事务的质疑声音、言语攻击等,长期掺杂在所谓的“反华”声浪中。相较个人层面的臆测与抹黑,这些言论更具“听众市场”与“传播效果”,需要中国花费大量精力解释、澄清相关事实,给中国维护北极权益带来挑战。

第三,地缘政治事件的外溢影响,造成中国参与的压力。俄乌冲突爆发后,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国家孤立与制裁俄罗斯,美国、加拿大、挪威等七个北极国家决定暂停北极理事会工作,与俄罗斯有关的北极国际合作项目或停滞或终止,一度出现欧美相关大学与研究机构对俄罗斯北极科研同行的学术抵制现象。这在一定程度上对中国等国家形成在北极“选边站队”的潜在压力,中美、中俄、中欧北极合作可能遭遇困难。2022年12月,美国兰德公司(The RAND Corporation)和瑞典国防研究局(The Swedish Defence Research Agency)发布《中国在北极的战略和活动》报告,将“中国与若干北极国家的双边紧张关系、北极国家通过相当严格的规定以防止潜在破坏性的中国活动、俄罗斯与中国关系带来不确定性”等列为北极恢复力的影响因素。[10]类似观点受到少数北极国家与西方国家的认同,中国对北极权益的维护极易被其视为“挑战”与“野心”。过去,中国在西方的叙述中被视为一个潜在威胁,主要被认为是一个制度上的竞争对手。而现在,西方试图通过俄乌冲突将中国塑造为未来的敌手,宣传所谓的威胁论调,即“今天是俄罗斯,明天是中国”。[11]俄乌冲突促使北约进一步向北推进,芬兰已成为北约防务联盟成员,瑞典也在寻求加入北约;与此同时,俄罗斯在其北极领土上军事部署仍在继续。[12]面对俄罗斯与以美国为代表的北极国家之间的明争暗斗,中国始终保持中立立场,这使得中国与北欧国家的关系变得微妙,同时美国北极影响力的扩大也直接威胁了中国在北极的正常活动。[13]俄罗斯出台《2035年前国家北极基本政策》,继续坚持以军事建设为重心,加强在北极地区的军事部署,[14]试图构建一个以其为中心的北极合作网络。在此背景下,中国面临不稳定的北极治理环境,而且由于中俄外交关系,中国还在北极事务中受到极大的舆论压力,[15]中国在北极地区的正常活动可能遭受非议、受到限制,这都将持续转化为中国参与北极事务、开展北极国际合作的外部压力。

(二) 中国维护北极权益的话语短效乃至失效

中国作为北极事务的重要利益攸关方,积极参与北极的科学研究、环境保护与国际合作,力求在维护北极权益的过程中发挥建设性作用。然而,中国的话语建构与参与实践遭遇不少挑战,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出现话语短效乃至失效现象。这可能导致中国北极政策遭受质疑,弱化中国参与的实际效果。

在认知上,重硬件投入,轻话语效应。中国的硬件投入主要包括科考船、观测站等基础设施与技术装备,注重技术研发与应用能力提升。例如,中国建造了“雪龙”号和“雪龙2”号等极地科学考察破冰船,增强了在北极海域进行长期实地考察的能力,确保科学家能够在极端环境下开展海洋物理探测、气候变化监测等科学研究。在北极研究中,中国关注硬件设施与核心技术的研发,注重适应低温、高纬度环境的技术创新,包括耐寒材料制造技术、卫星遥感技术和大数据处理分析能力等。[16]相较而言,中国在北极权益表达、政策倡议、规则制定等能力建设方面的投入还比较有限,深层次参与北极事务的软实力还相对薄弱。自中国发布《中国的北极政策》白皮书后,国际上出现各种声音。加拿大学者罗伯特·休伯特(Robert Huebert)和弗雷德里克·拉塞尔(Frédéric Lasserre)认为这份白皮书之所以值得注意,部分原因是它遗漏了诸如中国海军在北极边缘地区的一些活动等情况,“中国想在北极做什么的模棱两可,有点令人不安”。[17]华盛顿史汀生中心高级研究员孙韵则认为,“白皮书对于军事安全这一话题的完全回避极有可能暗示着中国不愿引发外界对于其在北极地区刚刚处于萌芽状态的战略产生过多的关注”,并指出“长期以来,中国在北极地区所应扮演的角色上一直存在着身份认同的挑战”。[18]而中国主流媒体对中国在北极地区除科学考察之外的活动报道较少,这种报道不足也是国际媒体对中国意图进行猜测的原因之一。[19]中国虽然通过发布白皮书等方式表达了政策立场,但仍然面临理解不足和信任缺失的问题。

在内容上,政治性与政策性话语居多,学术与舆论话语相对较少。北极地区的战略位置、资源潜力以及气候变化带来的航道开放等问题使其地缘政治价值显著提升。在中国维护北极权益、参与治理机制构建的过程中,政府和政策制定者关注的是如何通过外交途径、法律手段、政策机制等来维护国家利益,因此官方立场的表态、声明和政策比较多见。在北极事务的参与过程中,高政治性的话语内容及其表达不一定都能带来正面效果。[20]比如,在北极安全领域,过多的北极安全倡议、政策口号等可能造成北极国家的“反感”,制约实质性的北极事务参与过程。相比之下,低政治性的学术研究与公众舆论话语在北极事务参与中遭遇“阻力”的可能性就小很多,围绕北极国家主权、安全等敏感议题进行的学术讨论与交流,能够获得更多关注。对于中国而言,虽然近年来在北极研究领域的投入和产出均显著增加,但研究成果的创新性和吸引力不强,难以在国际传播中占据有利地位并获得国际传播受众的青睐。[21]同时,在舆论层面上,公众对于北极问题的认知和讨论还没有得到充分引导和深入推广,导致学术研究成果转化为公共舆论的程度有限。这些不足可能弱化中国参与北极事务的效果,甚至加剧外界的话语误解与误判。

在方式上,主要依赖官方表达,非官方渠道与平台相对偏少。中国北极活动及项目、与其他国家和国际组织的北极合作等,主要由相关政府部门负责规划、实施和管理。北极开发与治理倡议、科考与研究成果、国际合作与交流情况等,也主要通过官方渠道发布和宣传,官方色彩浓厚。尽管近年来中国多所高校和科研机构建立了专门从事极地科学、环保、资源等研究的科研中心与实验室,相关大学和智库发起了年度或季度的北极会议与专题活动,不断打造多方交流对话机制,但相较而言,民营企业和民间组织参与的渠道和平台有限,导致中国在北极事务参与中的非官方声音和行动较少。比如在北极科研项目与活动参与上,民营企业和民间组织面临资金、技术与政策等的限制,要么由于投资回报考虑或参与能力不足,对相关北极事务参与缺乏兴趣和意愿;要么难以获得相关许可,突破北极项目与活动参与门槛的难度较大;要么参与过程受到北极地区地缘政治、商业竞争、自然环境等因素的影响,造成参与不可持续等。实际上,在北极事务参与中,民间外交随着国际社会发展的需求变得愈加重要,并成为推进国际合作的重要力量。[22]非官方的北极参与方式及其话语活动偏少,未来可能成为中国维护北极权益的短板,甚至可能削弱官方组织参与北极国际合作的效果。

在效果上,容易遭受误解和污蔑,阐释与回应功能有限。中国北极参与活动覆盖了气候、环境、资源等多个领域,外界有时会将这些活动解读为对资源的争夺,忽视了中国在环境保护和气候变化监测等方面的更深层目标。中国北极活动被少数国家与组织视为带有威胁性的战略意图。特别是在涉及海洋权益问题时,即便这些活动具有明显科学性与公益性,也可能遭受其他国家的非议与怀疑。在面对外界负面评价时,相关政府部门、高校与科研机构等在回应时效以及策略选择上尚存不足,难以及时有效地向国际社会阐述中国北极活动与项目的正当性与合理性,从而导致误解迟迟得不到纠正。政府部门在制定和执行北极政策目标及其实施路径时若缺乏清晰、明确解读,亦会增加国际公众对北极活动真实意图的猜测,产生误解。在北极地区经济与资源潜力日益显现、不同国家北极权益相互交织的背景下,中国的北极参与活动与项目容易引起其他国家的过度关注、解读乃至警惕,北极科学研究、国际合作等都有可能被放大为潜在的竞争行为。

二、中国维护北极权益长效话语机制构建的驱动力量 (一) 内在驱动:中国特色大国外交理念指引下的北极治理价值倡议

秉持正确义利观、建设新型国际关系、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等价值理念,要求我们处理好参与过程中权、责、利的关系,将之转换为维护北极权益的话语依据与行动指南。中国基于尊重、共赢、合作和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原则,实现认识、保护、利用北极和参与北极治理的政策目标。[23]在这一理念的指引下,中国对于北极治理的价值倡议包括以下几点。

首先,中国倡导和平利用与合作开发北极,反对任何引发冲突和紧张局势的行为,主张通过国际合作共同开发北极资源,在多边合作机制下共享科研成果,共同应对北极地区气候变化、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挑战。

其次,中国特色大国外交强调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在北极治理中倡导实施严格的环保标准,鼓励低碳绿色的技术应用和产业发展,减少对北极环境的负面影响,特别是对北极冰川、海洋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的影响进行严格监控和管理。以绿色开发技术为主要手段,参与北极地区绿色与可持续的开发进程,促进北极资源的环保与可持续利用。[24]

再次,中国主张遵循《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等相关国际法和国际规则,完善北极治理机制、规范北极事务参与行为,确保北极地区的长期安全与稳定。另外,中国积极推动北极科研合作与知识共享,加强北极科学外交,为各国科学家开展北极科考、北极研究与对话等提供便利和帮助,助力提升全球北极科研与治理水平。

最后,中国特色大国外交强调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既体现北极及其治理对于人类整体生存与发展的重要性,又反映北极气候、资源、环境等方面的问题和挑战亟待国际社会携手应对。“北极命运共同体”不仅是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一部分,同时也对后者的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25]中国倡导全球共同努力,应对北极变化可能带来的海平面上升、极端天气事件和生物多样性丧失等具有扩散性的全球公共问题。以上价值倡议,不仅展示了中国在北极治理中负责任大国的角色,而且明确了中国构建维护北极权益长效话语机制的内在目标和基本追求。

(二) 外部驱动:北极域外实质性参与国家维护权益的话语活动逻辑

实质性参与北极事务的北极域外国家,主要以英国、德国、荷兰、波兰、法国、西班牙、中国、日本、韩国等北极理事会正式观察员国为代表。较早参与北极事务的国家纷纷围绕北极权益,开展科学研究、空间探索、开发利用、国际合作等一系列活动,充分体现各自参与北极事务的意愿与需求、能力与责任。从实践来看,北极考察、北极研究等科研活动是北极域外国家参与的重要渠道,北极科研取得的成果、体现的实力一般是开展深层次北极空间探索的基础,对北极海洋、冰川、生物、气候等自然空间因素与北极原住民、地缘政治、各国政策等人文空间因素的全面认识,往往又是开发利用多种北极资源的前提,北极科学研究、空间探索、开发利用等均离不开国际合作。北极事务实质性参与强国还将深海、深空等新型领域的科学研究乃至军事装备能力建设与本国战略综合实力提升嵌入北极参与活动中。

图 1所示,上述过程产生了实质性参与国家维护北极权益的话语活动逻辑:首先,基于北极科学研究成果,表明参与的能力、强调参与的意愿和责任,奠定获取北极权益维护话语权的基础,进而在北极空间探索与开发利用中将话语权转化为实质性参与的话语效能;其次,通过北极开发利用的价值倡议、成果展现等巩固以上话语权,推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的北极国际合作,以此获得国际认同、强化话语效能,最终实现话语权的获取与巩固、话语效能转化与强化的良性循环。尽管北极事务实质性参与程度不同的国家开展权益维护话语活动的类型与阶段、手段与工具不同,同一国家在不同参与阶段亦有区别,但总体的话语活动逻辑相似,各国围绕北极权益维护开展相应话语活动,逐步形成服务于国家利益的北极政策与战略。这一逻辑要求中国予以关注和应对,并成为构建维护北极权益长效话语机制的外在参考和重要驱动。

图 1 北极域外实质性参与国家维护权益的话语活动逻辑
三、中国维护北极权益长效话语机制构建的基本逻辑

立足中国维护北极权益的话语形势与驱动力量,本研究从长效的定位和要求出发,将确保有效化、保持常态化、实现制度化作为构建长效话语机制的多层次目标,依次对应适应环境与掌握叙述权、影响环境与利用阐释权、塑造环境与提升话语权,形成如图 2所示的基本逻辑。

图 2 中国维护北极权益长效话语机制构建的基本逻辑
(一) 确保有效化:掌握叙述权,适应北极事务环境

在国际政治和国际关系中,话语权是衡量国家综合实力的重要标准。话语叙述权则是这一标准的基本内容,意味着一个国家能够在国际事务中主动塑造自身形象、定义自身行为意义。对于中国参与北极事务而言,确保有效化是构建长效话语机制的首要目标,其核心在于把握北极事务参与的叙述权,以此适应北极事务的复杂环境,为常态化参与奠定基础。

北极理事会作为北极地区重要的政府间论坛,为各国提供了交流与合作平台。积极参与北极理事会等北极地区性与国际性组织和论坛,是中国融入北极事务国际合作体系、获取叙述权的重要途径。“通过设置北极治理议题,探索在北极理事会等多边框架下影响议程、有限参与的方式”,[26]深化与北极国家、其他实质性参与国家等的合作关系,中国能够在不同平台充分阐述自身参与北极事务的目标、原则和主张。这不仅符合国际关系中多边合作的理念,还有助于提升中国在北极治理中的话语影响力。比如,在国际北极科学委员会和北极理事会相关工作参与中,中国主动分享北极黄河站在空间物理观测、生态环境监测等方面的成果,展现了中国在北极科考与科研领域的探索和贡献,有利于国际社会直观了解中国参与北极事务的目的和过程,以推动北极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为先,确保中国北极科学研究话语活动的有效性。国家在国际事务中的行为往往受到其他国家的审视和评判,如果不能掌握叙述权,就容易被其他国家误解或歪曲。在北极事务中,部分国家对中国始终存在误解和偏见,如前文提到的美国政客将中国“冰上丝绸之路”倡议与活动视为“威胁”。在这种情况下,中国需要进一步参与国际组织和论坛主动发声,用行动回应外界的质疑并驳斥恶意的抹黑,适应国际舆论环境,树立北极事务参与的良好国际形象,为中国的北极活动争取更多的理解和支持。这是通过掌握叙述权进而确保话语有效化的重要意义所在。

(二) 保持常态化:利用阐释权,影响北极事务环境

保持常态化是构建长效话语机制的第二层次目标,重点在于强化北极事务参与的阐释权,以此提升中国在北极治理中的制度化参与水平,进而对北极事务环境产生积极影响。在主权国家参与全球治理层面上,阐释政策主张与行动过程是实质性参与的重要步骤,与主权国家能否在相关领域与议题中形成影响力密切相关。在中国参与北极治理过程中,强化与巩固参与效果是提升北极事务影响力的关键举措。“通过北极国家或永久参与者提出项目,深度参与北极治理”,[27]中国积极融入北极治理体系,加强与各方合作,持续关注北极治理相关规则的制定与修订,在这一过程中注重阐释北极治理主张,并将这些主张落实到具体的活动与项目中。比如在北极环境保护相关规则完善方面,中国可以立足生态环境保护的实践探索与政策经验,在北极环保领域提出合理建议与可行项目,使中国的治理主张得到国际社会的认可和采纳。

常态化的话语活动有助于中国在北极治理中形成稳定的话语输出,从而加强中国与北极国家、实质性参与的北极域外国家、相关国际组织等的交流互动,进而推动建立相互之间的信任关系、深化北极合作基础。通过常态化发布北极研究报告、举办北极问题研讨会等方式,中国及时向国际社会阐释北极事务参与立场和倡议,让其他国家更好地了解中国的意图,减少误解和猜疑。同时,积极回应外界对中国北极活动的疑虑,持续提升中国在北极治理中的可信度和影响力,从而减少中国北极事务参与中的消极与不利因素,营造有利于中国维护北极权益的外部环境。

(三) 实现制度化:提升话语权,塑造北极事务环境

实现制度化是构建长效话语机制的最终目标,其核心在于提升中国参与北极事务的话语权,通过制度化的方式塑造北极事务环境,实现长效话语机制的循环运转。制度化参与是国家在国际事务中获取稳定地位和影响力的重要方式。中国通过制度化的参与方式表达、维护北极权益,这意味着不仅要积极参与现有的北极治理机制,还要推动符合自身利益与国际共同利益的相关制度与机制建设。“鉴于北极地区现有的国际法律规范不健全,中国应当充分利用现有的北极治理国际平台,积极参与北极法律规则的制定,切实为北极地区的善治贡献中国力量。”[28]以此争取和扩大制度性话语权,不断推动国际机制的建设和革新,努力提升自身制度性话语的构建能力和说服力,[29]为长效话语机制构建奠定坚实的制度基础。

提升中国参与北极事务的话语权,是制度化权益表达与实践参与的关键目标。增强中国在北极事务中的硬实力和软实力,为话语权提升提供支撑,进而塑造于中国有利的北极事务参与环境,奠定维护北极权益的坚实基础。比如,在北极事务参与过程中,中国在倡议发布、议题设置、项目推动等方面话语权的提升,有助于深化北极事务参与领域和层次,将维护自身权益与北极开发利用、科学保护相结合,推动北极治理朝着更加公平、合理、可持续的方向发展,不断打造符合北极国家、原住民组织以及国际社会共同利益的多赢局面。

总之,中国维护北极权益长效话语机制构建的基本逻辑在于通过确保有效化、保持常态化、实现制度化这三大层次目标的依次实现,逐步掌握叙述权、利用阐释权、提升话语权,进而不断适应环境、影响环境、塑造环境,形成中国在北极事务中维护自身权益、发挥建设性作用的有机整体。

四、中国维护北极权益长效话语机制构建的主要进路

在当前和未来的北极事务参与中,中国应不断推动构建基于上述逻辑的具体长效话语机制,提升中国在北极治理中的责任感、贡献度与影响力,实现推动北极善治与维护国家权益相统一。按照前文基本逻辑的框架与内容,中国维护北极权益长效话语机制构建的主要进路如下。

(一) 构建话语获取与转化机制

确保有效化,意味着及时获取话语信息并转化成为我所用的话语内容,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加快构建话语获取与转化机制。

第一,面向不存在任何主权性质与要求的北极公域属于全人类共同财产的定位,明确话语获取方向。学习并借鉴相关国家和国际组织在尊重全人类利益的基础上,围绕认识、保护和利用北极所形成的丰富话语体系,特别是“通过多边、双边等途径寻求北极国家的认可和支持,进而增强在北极事务上的话语权”。[30]注重分析不同主权国家、跨国企业、科研机构、新闻媒体等多主体的话语活动特征,形成中国维护北极权益的话语素材与案例。例如,与国外北极智库和大学合作,开展全球涉北极政治、学术、媒体与公众话语分析项目,形成与全球公共利益相关的北极议题并就此发出中国声音;再如,选择美国、俄罗斯、加拿大等北极国家与英国、德国、法国等北极事务实质性参与国家作为观察样本,总结其维护北极权益的话语逻辑、经验与教训等,从中提炼为我所用的话语观点、工具等,不断扩大话语获取来源。

第二,面向北极治理的竞争与合作态势,强化话语与话语权意识。话语与话语权博弈已融入北极事务实质性参与国家有限合作与长期竞争的全过程,中国必须加快实现物质性权力与话语性权力的结合。在维护北极权益的过程中,不仅要注重物质性权力的建设,比如参与北极航道开发、矿产资源勘测以及基础设施建设等实体活动;还要强化话语权意识,比如加强北极法律和政策研究,积极参与北极治理规则的制定和完善,参与“重塑北极国际合作机制,促进北极合作顺利进行的实践”,[31]推动北极资源、安全等治理议题的形成,利用相关国际组织平台增强制度性话语权等。

第三,面向北极属于中国管辖范围外海洋区域的定位,实现内外部话语相互转化。一方面,充分利用现有北极双边和多边对话平台和机制,积极与其他国家、国际组织等交换意见,系统了解外在关切;定期举办有关北极议题的高层论坛、研讨会等,邀请各国北极事务官员、北极科研人员、北极地区性与国际组织人员、北极商业项目负责人员等来华访问、交流,充分吸收外在观点。把外部获取的政策、科研、舆论等话语转化为内部话语,形成有利于实施和完善中国北极战略与政策的话语内容与机制,增强中国提出的相关北极治理观点、倡议和方案等的国际认可度。另一方面,又要将中国在北极治理领域强调的和平相处、可持续发展以及合作共赢等原则落实到北极环境保护、资源利用等具体的低政治性事务中,尽量避免过多的北极权益维护的高政治性话语表达,积累维护非主权海洋权益的话语经验。

(二) 构建话语表达与回应机制

保持常态化,要求进行持续的话语活动来表达主张并回应外界关切。

第一,立足中国参与北极事务的阶段变化,打造多元协同的话语主体格局。我国从边缘性、议题性参与到实质性、机制性参与,必须加快明确宣传、外交等官方部门与企业、社会组织等非官方机构的话语主体角色,拓宽多元主体的参与渠道,加强“第二轨道”科学外交的开展,实现协同互补。[32]官方与非官方机构应加强沟通协作,通过联合举办国际研讨会、共同参与国际项目等方式,提高中国在北极事务中的影响力;共同做好维护和实现中国北极权益的公众宣传工作,从而提高公众对北极问题的关注度,加强中外民间交流,调动多元话语主体的积极性。

第二,结合中国维护北极权益的需求,形成合理可行的话语内容体系。中国在北极既有与其他国家共同享有的全球权益,又有基于安全与发展需求而形成的国家正当权益,这是话语内容的基础与核心。一方面,北极的全球共享权益指所有北极利益相关方基于国际公约、协议等以北极的全球性影响与问题定位而形成的基本相同的参与权利与利益,这一权益强调北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航行自由等方面的国际合作。构建中国维护北极权益的长效话语机制,要求坚持《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精神,尊重北极国家和北极原住民的利益诉求,强调在保护北极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参与北极开发利用,确保话语内容的合理性。中国应通过识别与其他国家共享的北极权益,在交流与合作中提高话语内容的可信度,减少话语内容在对外表达过程中可能遭遇的阻力。另一方面,国家的北极正当权益是指主权国家依据国际法及国际惯例,基于北极事务参与历史和意愿及能力、经济社会发展与安全需要、国际经贸科技合作与交流等产生的独特而不损害他国权益的参与权利与利益。例如,中国提出的“冰上丝绸之路”倡议,涉及对连接亚洲与欧洲的北极可通航航线沿线港口设施的投资建设,后续产生投资效果与获益就属于中国的北极正当权益,关乎中国的海外投资、海外贸易、能源通道安全。注重表达中国与其他国家有一定区别但又有可能实现合作共赢的北极正当权益,形成与维护北极权益、推动北极地区的可持续发展等相适应的话语内容,增强话语内容表达与传播的可行性。

第三,根据中国参与北极事务的国际环境,注重对外话语传播与效果评价。面对不利的国际舆论环境,中国需要逐步从参与现有平台、借用已有工具向创制话语平台、创新话语工具发展,通过效果评价提升话语传播实效性。不断明确中国作为北极事务重要利益攸关方的身份定位,传播和平合作、绿色发展和环境保护的价值观念。制定并实施涉及北极事务参与的对外传播策略,通过国际会议、社交媒体等方式传播北极政策主张和北极参与成果,突出中国在北极科考、环保等方面的贡献。在此过程中,还应注意加强维护北极权益的对外话语效果评价,及时感知国际舆论形势的变化,发现话语活动的短板,实现话语活动的目标与手段评价、过程与结果评价相统一。

(三) 构建话语学习与创新机制

实现制度化是构建长效话语机制的落脚点,即通过制度学习与创新,实现话语效果的长期巩固。

第一,学习相关国家的话语内容与策略,寻求国家间利益公约数。分析美国、俄罗斯、英国等参与北极事务的历史进程可知,它们善于占领道德制高点,运用既有治理机制发声,寻求达成话语共识。比如,美国利用其在北极理事会中的成员国地位与担任主席国的机会,成功将气候变化问题置于核心议程位置,引导所有成员国家和组织关注这一议题,并且积极组织专门工作组或特别会议,邀请各方共同讨论海洋垃圾治理、石油泄漏应急响应等特定主题,寻找共同解决方案。美国这一做法既建立了它和其他国家、国际组织在北极事务中的信任关系,又彰显了美国应对气候变化的决心和行动,其对自身北极权益的维护自然水到渠成。再比如,挪威推动并组织北极前沿(Arctic Frontiers)大会,积极利用类似会议与其他国家就北欧政策进行对话,并制定区域、国家和国际议程,以此更好地实现其在北极地区的利益和优先事项。[33]“我国必须学习借鉴相关经验,实现合作共赢”,[34]根据国际形势和中国北极战略,提炼和构建符合国际主流价值观、具有中国特色的北极话语体系,强调中国北极合作伙伴而非竞争者的角色,强化以可持续发展为核心,兼顾环境保护、科学研究和原住民权益维护的主张。借鉴其他国家在北极事务中的话语策略和成功经验,吸取其中积极有益的元素,同时保持中国独立自主的特色,形成既有国际视野又有中国特色的话语表达体系。

第二,把握国际话语权的生成基础,提升治理议程设置能力。增强中国维护北极权益的硬实力与软实力,利用技术、资金、人才等优势赋能赋权,逐步建构北极治理话语权。在硬实力上,应增加对北极气候变化、生态环境保护、资源能源开发等领域的科学研究支持力度,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之间的产学研合作,推动涉北极关键技术的研发和应用,增强北极活动的科学性与贡献度。在软实力上,利用对外文化交流活动、艺术展览、节庆活动等,增进与北极地区公众、相关组织的相互了解,构建基于理解和尊重的人文纽带;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短视频平台等向国内外受众讲述中国参与北极事务的主张、倡议与贡献等,展示负责任大国形象。既要注重增强本国的硬实力,也要依靠国际组织等多边平台,提升本国的国际影响力与号召力,获取话语要素,进行长期的资源投入。[35]除此之外,还要建立完善中国的北极政策研究体系,深入研究北极环境变化、资源管理以及国际规则等方面的问题,提出具有说服力的理论观点和中国方案,奠定中国北极话语活动制度化的基础。在实际参与过程中主动提出前瞻性的北极治理议题,增强国际社会的认可和支持。

第三,创新中国对外话语过程体系,增强对外话语活动效能。从话语宗旨、情境、形式、效应等角度,解决中国北极权益维护过程中为何而说、说何内容、在哪儿说、如何说好等问题,提升制度性话语权。制定全面的北极对外话语战略,明确目标、原则和方式,结合中国总体外交方针以及北极治理与地区外交的实际情况,形成从宏观到微观的多层次、一体化话语活动框架。加强北极学术研究与科研活动,产出高质量的研究成果,为中国在北极问题上的立场和主张提供可靠的知识基础和理论依据。充分利用新媒体,拓宽对外话语传播的渠道,主动向国际社会传播中国关于北极治理的主张与倡议。通过上述方式,形成中国关于北极治理议题的系统性话语输出,增强对外话语活动的实效。

五、结语

构建维护北极权益的长效话语机制,是中国践行多边主义、促进全球公平正义以及自身经济社会长远发展的必要举措。不仅有助于更好地表达和维护中国在北极航道通行、资源开发、科研考察等方面的合法合理权益,推动北极治理机制革新,保证不断变化的北极治理框架能够反映包括中国在内的重要利益攸关方的诉求;而且有利于倡导和落实“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加强北极生态环境保护,促进北极地区的可持续发展。展望未来,中国需要进一步提升上述话语机制的可行性:一是要建立更为广泛的北极国际合作网络,增加与北极国家及其他相关方的对话频率和质量,增进相互理解、寻找共识,以共商共建共享原则推动北极治理机制的完善;二是要深化科学研究和技术投入,努力在北极气候变化、生态环境、航道利用等方面取得关键性科研成果,用科学事实和数据支撑中国的北极政策主张,提高话语的可信度和说服力;三是要提高公众对北极问题的关注度和认知水平,通过媒体、教育等多种途径传播北极知识,彰显中国在北极合作中的积极形象和负责任大国态度,争取更广泛的社会支持和国际理解。以此持续提升中国在北极治理议题上的国际话语权和影响力,实现推动北极善治与维护国家权益同向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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