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北京市呼吸疾病研究所;
3. 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4. 北京市预防医学研究中心;
5.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
中国现有吸烟者逾3亿[1],近年来人群吸烟率无明显下降,吸烟相关疾病负担已逐渐显现[2],控烟工作任重道远。戒烟是是防治吸烟相关疾病的最有效手段,也是控烟工作中的重要部分。国外经验表明,向吸烟者提供有效的戒烟帮助能够明显提高其戒烟成功率[3]。《“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也指出需要“加强戒烟服务”[4]。但调查显示,北京市成人对戒烟服务的知晓率和使用率均较低[5]。鉴于此,受北京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和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运输管理局委托,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健康教育所联合北京朝阳医院戒烟门诊开展了“你戒烟我支持—北京市出租车驾驶员健康关爱项目”(简称“出租车驾驶员戒烟项目”),旨在帮助该人群戒烟,并以此为契机提高戒烟门诊的知晓率和就诊率。本研究通过评价该项目的戒烟效果,为我国各地政府和行业开展戒烟公益活动提供科学参考。
1 对象与方法 1.1 对象2017年9 — 12月,有意愿的北京市出租车驾驶员通过网络、北京公共卫生热线(12320)、中国戒烟专线(400 – 888 – 5531)或出租车公司内部报名。入选标准:①累计吸烟 > 100支且近30天吸过烟者;②有强烈戒烟意愿,计划在1个月内戒烟;③愿意使用药物戒烟;④愿意接受随访。排除标准:存在酒石酸伐尼克兰使用禁忌症。共150名出租车驾驶员报名,经电话筛选,142名符合入选标准,其中105名完成首诊登记。随访期间有2例未服用戒烟药物,且失访 ≥ 3次,故最终纳入分析103例。该项目研究方案通过北京朝阳医院伦理委员会批准(批件编号:2017 – 科 – 189),所有参加者均签署知情同意书。
1.2 方法 1.2.1 项目支持(1)政府及单位支持:北京市爱卫办联合北京市交通运输管理局及各出租车单位向出租车驾驶员传达了《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简称《条例》)的规定,并举办多场戒烟讲座。(2)媒体宣传:组织电视台、电台及报纸对本项目进行追踪报道。
1.2.2 戒烟门诊综合戒烟服务由北京朝阳医院戒烟门诊提供免费的综合戒烟服务,具体如下:(1)首诊:由戒烟门诊医生给予至少30分钟心理与行为干预,免费发放戒烟药物并制定随访计划。戒烟药物治疗:伐尼克兰,服用方法为第1~3天0.5 mg每日1次,第4~7天 0.5 mg每日2次,第8天后 1 mg每日2次。服药时间遵循医生建议及参加者意愿。(2)随访:由2名经过专业培训的随访人员分别于首诊后第1、第4、第8、第12和第24周对参加者进行电话随访。每次随访给予10分钟以上的心理与行为干预。(3)微信群管理:参加者与戒烟门诊医生通过微信群实时互动交流,及时解决参加者的戒烟相关问题,增强其戒烟动机和依从性。
1.2.3 观察指标(1)基线信息:戒烟门诊首诊时由接诊医生收集参加者的人口学、吸烟史、戒烟史和合并疾病等信息。测量其烟草依赖程度(依据Fagerstorm烟碱依赖评分量表[6],简称FTND),身高、体重、血压和呼出气一氧化碳(CO)等,计算体质指数(body mass index,BMI)。(2)随访指标:包括吸烟行为变化,服用戒烟药物情况,药物相关不良反应等。
1.2.4 结局指标(1)戒烟率:7天时点戒烟率(7-day point prevalence abstinence rate,7天PPAR),即随访时自我报告过去7天内未吸过一支烟的比例。4周持续戒烟率(continuous abstinence rate,CAR),即随访时自我报告在过去28天内从未吸过一支烟的比例。(2)药物不良反应发生率:在用药期间发生各种药物相关不良反应的比例。
1.3 统计分析使用Epi Data 3.1软件建立数据库,采用SPSS 22.0进行统计分析。正态分布的计量资料以
参与者平均年龄为(43.3 ± 7.7)岁,主要为男性(98.1 %),学历以高中为主(46.6 %)。超过半数(61.2 %)参与者每日出车时间大于10小时,且58.1 %会在夜间出车。BMI值达到超重或肥胖标准者占66.0 %,合并疾病主要为心脑血管疾病(57.3 %)
2.2 参与者吸烟及既往戒烟情况(表2)参与者中吸烟量 ≥ 20支/日者占比84.4 %,吸烟年限 ≥ 20年者占比75.8 %。近一半(46.6 %)参与者的FTND评分大于7分。超过2/3的参与者曾尝试过戒烟(70.9 %),其中一半以上尝试戒烟2次以上(58.9 %),但多数最长戒烟时间少于30天(65.8 %),且主要使用干戒方法(84.9 %)。
2.3 戒烟干预效果在首诊后第1、4、8、12、24周时完成随访的参加者例数(比例)分别为100(97.1 %)、92(89.3 %)、86(83.5 %)、88(85.4 %)、73(70.9 %)。参加者服用伐尼克兰的中位时间为28天(四分位间距:21~45),服药时间 < 4周、4~8周或 > 8周者分别为55例(53.4 %)、41例(39.8 %)和9例(8.7 %)。第4、8周和第12周的7天PPAR分别为39.8 %、43.7 %和54.4 %;第5~8周和第9~12周的CAR分别为38.8 %和45.6 %。
2.4 戒烟药物相关不良反应共有48例(46.6 %)报告服用伐尼克兰期间出现不良反应,以恶心(22.3 %)、嗜睡(19.4 %)和口干(10.7 %)最为常见,其他不良反应还包括头痛(7.8 %)、失眠(6.8 %)、梦境异常(5.8 %)、胃部不适(5.8 %)、头晕(2.9 %)、心悸(2.0 %)等,多为轻度,可以耐受。
2.5 戒烟成功的影响因素将组间差异达统计学显著性的6个因素,包括年龄、教育程度、经常饮酒、心脑血管病危险因素、尼古丁依赖程度评分以及持续用药时间,作为自变量代入多元logistic回归模型,分析第5~8周持续戒烟的影响因素,结果显示,尼古丁依赖程度评分 < 7分( OR = 2.47,95 % CI = 1.01~6.05)和持续用药时间 ≥ 4周(OR = 2.83,95 % CI = 1.15~6.93)可增加第5~8周持续戒烟的可能性。
3 讨 论本研究结果显示,基于戒烟门诊专业的戒烟治疗,联合政府、单位的支持和媒体的宣传,“出租车驾驶员戒烟项目”能够有效促进吸烟者戒烟,103名吸烟的出租车驾驶员第12周的7天时点戒烟率和第9~12周的持续戒烟率均较高,分别为43.7 %和45.6 %。本项目选择出租车驾驶员,主要考虑该人群工作强度大、时间长和经常在夜间出车,常通过吸烟缓解疲劳,故吸烟率较高(63.4 %)[7]。而入选本研究的出租车驾驶员还具有每日吸烟量大、吸烟年限长、烟草依赖程度较高、既往多采用干戒的方法戒烟等特点,因此该人群烟难戒。但通过戒烟门诊给予的目前最有效的戒烟方法 —— 伐尼克兰联合心理与行为干预[8],近一半的出租车驾驶员成功戒烟,并且其第9~12周CAR和第12周PPAR均高于姜斌等报道的国内戒烟门诊常规伐尼克兰与心理与行为干预的戒烟率[9]。这与该项目免费提供伐尼克兰、加强戒烟随访管理,增强了参加者的戒烟依从性和戒烟动机等有关。研究表明随访干预的强度与吸烟者戒烟率存在明显的剂量-反应关系[10]。但是国内多数戒烟门诊由于资源和人力有限,很难对患者及时随访干预,加之目前国内戒烟药物尚未进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均属于自费药品,导致多数患者戒烟治疗依从性较差,影响了戒烟效果[9]。此外,该项目实施过程中,政府和出租车行业管理部门也给予了大力支持,并组织媒体多次宣传报道参加者的戒烟动态,增强了参加者的戒烟动机和信心。这些综合措施使得该项目的戒烟效果优于常规戒烟门诊的治疗效果。本研究证实出租车驾驶员服用伐尼克兰进行戒烟治疗安全,并且和耐受性好,自我报告的总体不良反应发生率为48.6 %,以恶心(22.3 %)、嗜睡(19.4 %)和口干(10.7 %)最为常见,其他不良反应包括头痛、失眠、梦境异常、胃部不适、头晕、心悸等,但发生率均低于8 %。这些不良反应多为轻度,均可耐受,与其他研究结果相似[9,11]。未来加强戒烟服务宣传,需要提高吸烟者对戒烟药物安全性的认知,消除其对戒烟药物不良反应的顾虑,提高戒烟治疗的依从性。
本研究还分析了出租车驾驶员戒烟成功的影响因素,发现除了烟草依赖程度外,持续用药时间与戒烟率密切相关,与多数研究结果相似[12 – 13]。通常伐尼克兰的治疗需要12周,但53.4 %参加者服药少于1个月,这可能与其服用伐尼克兰后出现烟量明显减少或戒烟而不愿继续服用有关,与姜斌等研究结果类似[9]。这说明,国内戒烟门诊患者对戒烟药物治疗的依从性有待提高。未来需要加强戒烟药物科学使用的宣传,提高吸烟者对戒烟药物治疗的依从性。
国际经验表明,无烟政策实施后除了吸烟率下降,还会引起吸烟者戒烟需求增加,戒烟率上升[14]。因此,加强戒烟服务,帮助吸烟者戒烟亦是无烟政策实施后的一项重要工作。北京市实施《条例》一年后,15岁及以上人群出现吸烟率下降、戒烟率增加及有戒烟意的现吸烟者比例增加,但医生对吸烟者建议戒烟的比例未见明显提高,并且吸烟者对戒烟服务(戒烟门诊和戒烟热线)的知晓率和戒烟门诊的就诊率均较低[5],反映出戒烟需求与戒烟服务知晓和专业戒烟服务提供之间的“供需矛盾”。此外,《条例》实施后,参与本项目的戒烟门诊就诊量较前明显增加,但增加并不持久[15]。因此,《条例》实施后亟待加强对戒烟服务的宣传,提高人群对戒烟服务有效性和安全性的认知。“出租车驾驶员戒烟项目”正是基于这些目的而开展的一项戒烟公益活动。鉴于出租车驾驶员自身职业的特点,对其开展此项戒烟公益活动,有助于提高该职业人群对戒烟服务的认知,促进其出车时向乘客积极宣传戒烟服务,从而对整个人群戒烟服务知晓率的提升产生积极的影响。
本研究存在一定的局限性。首先,评价戒烟效果未设置对照,戒烟状态的判断均为自报;第二,对参加者的随访时间较短,仅为6个月,远期戒烟效果有待较长随访研究证实。
总之,本研究表明“出租车驾驶员戒烟项目”实施的戒烟门诊戒烟治疗,联合政府、单位的支持和媒体宣传能够有效促进出租车驾驶员戒烟,并且该人群服用伐尼克兰戒烟安全有效。本研究结果为我国各地政府和行业开展相关戒烟公益活动,特别是无烟条例实施后如何提高人群对戒烟服务的知晓率和治疗率提供了重要借鉴,也为医疗机构改进戒烟门诊服务提供了科学参考。
志谢 感谢北京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和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委托,感谢北京市卫生计生热线服务中心、北京市出租汽车暨汽车租赁协会及各出租车公司对本项目的支持,感谢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控烟办公室、中国控制吸烟协会专家的指导,感谢所有参加项目的出租车驾驶员的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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