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烟草生产和消费国,每年烟草相关的死亡人数超过100万人,预计至2050年,死亡人数将会高达300万人,二手烟暴露情况也同样普遍[1]。而在我国农村地区,健康危险因素普遍存在,吸烟和二手烟暴露率均高于城市,烟草流行趋势更严重,且目前各地区实施控烟目标的场所多集中在城市,农村控烟政策覆盖相对薄弱[2 – 5]。媒体宣传拥有受众面广以及能够放大控烟信息声量等特点,成为农村地区重要的控烟实施策略,有研究表明控烟媒体宣传不仅能减少烟草的流行,还能带来长期的戒烟效益[6]。另外,2003年我国政府签订的《烟草控制框架公约》规定:禁止所有形式的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或以虚假、误导性、欺骗性的手段推销烟草产品[7]。为掌握武汉市农村地区控烟信息以及烟草广告促销的暴露情况,结合无烟城市项目于2015年11 — 12月,采用多阶段分层整群概率抽样法在武汉市6个远城区共抽取2 500名调查对象进行武汉市成人调查,现将结果报告如下。
1 对象与方法 1.1 对象在武汉市农村 ≥ 15岁的常住人口中进行抽样。常住人口即在一年内至少有半年的时间以非集体居住的方式居住在调查所在地的农村人口。抽样过程:首先收集武汉市黄陂区、蔡甸区、汉南区、新洲区、江夏区以及东西湖区的人口信息,以行政村作为初级抽样单元,随后在6个远城区中采用多阶段分层整群概率抽样法随机抽取共25个行政村作为监测点,各监测点再根据行政村的绘图列表信息随机抽取100个家庭户,使用掌上电脑登记选中家庭户的成员信息,并由掌上电脑在各家庭户中随机抽取1名合格的调查对象,共计2 500人,最终回收有效问卷2 148份,有效率为85.92 %。
1.2 方法调查问卷来自于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控烟办,是由全球烟草监测系统中的标准问卷融合中国公共场所禁烟法规编制而成。由经过统一培训的调查员,采用面对面的方式使用掌上电脑进行入户调查,内容主要涵盖人口学特征、媒体控烟信息、烟盒包装警示以及烟草促销等。本次调查采用后台数据监测以及随机抽取10 %~20 %的问卷进行现场复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质控。
1.3 统计分析将最终获得的数据使用SAS 9.3 和SPSS 22.0 统计软件进行数据清洗和加权处理。权重包括3个部分:基于抽样设计的基本权重;基于监测点、家庭和调查对象的无应答调整;2010年全国普查中的武汉市人口根据城乡、性别和年龄的分层校正调整,3个部分相乘赋予调查对象权重[3]。基于复杂抽样程序计算出各指标的样本量、率及95 % CI,率的比较分析采用Rao-Scott χ2检验和Kruskal-Wallis秩和检验,检验水准 ɑ = 0.05。
2 结 果 2.1 武汉市农村 ≥ 15岁成人人口学特征分布情况(表1)在武汉市农村共有2 148人完成问卷调查,所得数据经过清洗加权后,样本量为2 727 746。男女性别比例基本一致,分别占51.04 %和48.96 %;年龄分布多集中在25~44岁和45~64岁,分别占37.80 %和32.47 %;教育水平以小学及以下和初中水平为主,分别占38.01 %和43.39 %。农村居民现在吸烟者占29.62 %,非吸烟者占70.38 %。
2.2 农村 ≥ 15岁成人过去30天内在媒体控烟信息暴露情况比较(表2)本项调查主要针对报纸杂志以及电视两大媒体的控烟信息暴露情况。武汉市农村居民控烟信息的总体暴露率为63.73 %,其中电视媒体暴露率较高为59.93 %,而报纸杂志的暴露率仅为30.38 %。男性控烟信息的总体暴露比例为67.81 %,高于女性的59.49 %,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 = 7.434,P = 0.006),单一的报纸杂志或电视上的控烟信息暴露率同样也显现出性别差异。不同年龄层的控烟信息暴露比例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 < 0.001),其中 ≥ 65岁农村居民总体、在报纸杂志以及电视上看到控烟信息的比例最低,分别为44.82 %、13.26 %和43.35 %。大专及以上教育水平者总体和在电视上看到控烟信息的暴露率为83.98 %和78.45 %,高中水平者报纸杂志的控烟信息暴露率为37.60 %,均高于其他较低教育水平者( P < 0.001)。吸烟者和非吸烟者的控烟信息暴露差异无统计学意义。
2.3 农村现在吸烟者过去30天内看到烟草包装健康警示和因此考虑戒烟比例(表3)吸烟者为烟草包装的主要接触者,本研究仅调查吸烟人群看到烟草包装健康警示和因此而考虑戒烟的情况。在武汉市农村,有90.70 %的现在吸烟者看到过烟草包装的健康警示,但仅有37.97 %的现在吸烟者会因此而考虑戒烟。男性是主要的吸烟人群,也是健康警示覆盖的主要人群,暴露率为97.59 %,考虑戒烟的比例为38.08 %,女性因吸烟人数较少,故烟草包装健康警示暴露人数也极少。25~44岁年龄层的现在吸烟者看到健康警示和因此考虑戒烟的比例均高于其他年龄层,分别为92.52 %和45.44 %,≥ 65岁者健康警示暴露和考虑戒烟的比例较低,仅为80.79 %和29.33,不同年龄之间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 0.05)。烟草包装健康警示的暴露和因此而考虑戒烟的比例在不同教育水平之间差异亦有明显统计学意义( P < 0.05),其中小学及以下学历的现在吸烟者中只有80.60 %看到过烟草包装上的健康警示,因此而考虑戒烟的比例也仅有25.04 %。
2.4 农村 ≥ 15岁成人过去30天内看到烟草广告和促销信息比例(表4)过去30天内,武汉市农村居民在商店看到烟草广告的比例为4.50 %,其中男性为5.05 %,女性为3.92 %,差异无统计学意义。看到过任何形式的烟草广告和促销活动的农村居民有6.87 %,男性为8.66 %,高于女性的5.00 %,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 = 10.136,P = 0.002),现在吸烟者看到过广告和促销活动的比例高于非吸烟者,分别为10.58 %和5.29 %,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 = 13.469,P < 0.01)。
3 讨 论有研究指出控烟信息暴露率排名前三的媒体分别为电视、烟盒包装及报纸杂志[8],武汉市农村地区电视控烟信息暴露率(59.93 %)与中国农村地区结果类似(54.8 %)[9],而报纸杂志控烟信息暴露率(30.38 %)则高于中国农村地区(16.9 %)[9],但低于上海农村地区(44.6 %)[9],提示武汉市农村的媒体控烟信息宣传虽取得一定成效,但与一线城市之间仍有差距。有调查显示实施控烟条例的城市会鼓励多种形式的控烟宣传,因而居民在各类媒体中控烟信息的暴露比例不断增加,控烟知识的知晓可影响吸烟心理进而改变吸烟行为[10 – 11],武汉市应加紧推进控烟立法,进一步提升媒体控烟信息暴露率。本研究中,媒体控烟信息暴露比例在性别、不同年龄层和不同教育水平之间差异均有明显统计学意义,总体控烟信息暴露率较低的群体为女性(59.49 %)、≥ 65岁老人(44.82 %)和小学及以下教育水平者(47.5 %),提示利用大众媒体开展控烟宣传时应注重细分受众,女性群体更容易受到二手烟暴露的危害,且对新媒体及混合媒体有着更好的接受性[12],因此女性控烟议题可以二手烟防控为主并善于结合新媒体进行宣传,此外,提高控烟机构及媒体的控烟信息采编能力,将专业术语加工修饰成通俗易懂的生活语言,结合社会热点不断丰富新的控烟信息宣传要点[13],以适应农村地区居民年龄层偏大且文化水平较低人群控烟信息暴露率低的特点。
本研究中,现在吸烟者看到烟草包装上的健康警示率较高(90.70 %),但因此考虑戒烟的比例却很低(37.97 %),说明在武汉市农村地区,烟草包装控烟效果不强。这与我国烟草包装上的控烟警示语固定为“吸烟有害健康”,内容单一且长期暴露易导致信息疲劳,由此而降低了宣传效果有关。在武汉市农村现在吸烟者中,不同年龄层和教育水平之间看到健康警示和考虑戒烟的比例也存在差异,以 ≥ 65岁老人(80.79 %,29.33 %)和小学及以下者(80.60 %,25.04 %)的比例较低。建议采用多种控烟核心警示语以轮换更替的方式印制在烟草包装上,并且根据不同年龄层和教育水平等特征对控烟警示语进行针对性的设计,强化警示效果[14]。2014年世界卫生组织发布的《中国烟草健康警示:有效证据与行动意义》报告中指出,我国烟草包装的警示标识并未符合《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要求[15],未来我国应严格按照要求在烟盒上规范覆盖面积不少于50 %的警示图片,以提高烟草包装的警示效益,降低吸烟者的吸烟意愿。
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tobacco advertising promo-tion and sponsorship ,TAPS)是烟草企业保持和增加其消费者的第一手段,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委员会承认有效的烟草控制必须包括消除各种形式的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活动,并要求各缔约国在五年内实施全面的TAPS禁令,而在武汉市农村地区,在商店看到烟草广告以及看到任何广告和促销活动的比例分别为4.50 %和6.87 %,说明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活动仍有发生,且在其他城市也普遍存在[16 – 17],提示我国应加紧出台禁止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活动的法律法规,并加大管理和执法力度,不仅能减少吸烟线索的暴露,还能显著降低烟草企业的持续能力[18]。
志谢 感谢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控烟办公室给予的专业支持,感谢武汉市各监测点工作人员的共同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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