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复旦大学卫生发展战略研究中心;
3. 中国健康促进与教育协会疾病预防控制分会;
4. 上海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监督所;
5. 常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6. 中华预防医学会公共卫生管理分会基层公共卫生管理学组;
7. 健康相关重大社会风险预警协同创新中心
患病率、死亡率等妇女保健领域中体现健康结果的敏感指标[1]是妇女健康最直观的体现,因此敏感指标信息是否被相关部门识别和发布是把握妇女健康需要的基础。政府等不同发布机构体现把握妇女健康需要的不同权威程度,发布妇女健康敏感指标信息的权威程度越高,妇女健康问题被识别和掌握的全面性越强,从而越易受到决策层的关注,更有可能纳入予以解决的问题范畴。目前,对妇女健康的相关研究多集中于疾病诊疗与健康教育等方面[2 – 4],尚未有研究者从不同机构发布敏感指标的情况出发研究妇女健康需要被识别的程度。为此,本研究以京沪为例,从政府、专业机构、研究机构发布妇女健康敏感指标情况来判断识别妇女健康需要的权威程度,并对量化评价的可行性进行探究。
1 资料与方法 1.1 资料来源项目组前期对妇女保健领域相关问题进行了界定,具体以两类错误控制在1 %进行系统抽样,借鉴边界分析思路并结合多重论证,在确保问题代表性和分析可信度基础上,明确了妇保领域包括育龄期保健、孕产期保健和更年期保健3个类型以及不孕不育的干预、不安全人工流产、非意愿妊娠和意外怀孕、高危筛查与管理等10个问题[5]。
在明确妇女保健领域相关问题的基础上,本研究通过政府层面(政府、业务主管部门)、专业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中心)、研究机构(高校、科研院所等)是否发布妇女健康需要敏感指标信息评价一个地区识别妇女健康需要的权威程度。不同的发布机构体现识别妇女健康需要的不同权威程度。研究机构发布敏感指标,表明该地区仅有研究者自发对妇女健康相关问题进行关注,识别的权威性较低;专业机构发布,则表明承担部分政府职能类型的机构已开始关注妇女健康问题,识别的权威程度有所提升;政府层面发布,则表明相关问题已受到决策层次的识别和关注[6],更有可能纳入予以解决的问题范畴;而当三类机构均有妇女健康敏感指标信息的发布时,表明各方已基本达成了解决各项问题的共识,权威程度最高。因此本研究将政府、专业机构、研究机构作为敏感指标发布的主要部门,通过以下收集方法对资料信息系统收集:(1)通过政府部门网站、业务主管部门网站、专业机构网站(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中心)收集公开发布的各类信息,包括监测报告、白皮书、政府新闻信息、统计报表和统计年鉴等,确保每类型机构在每个年度中无遗漏。(2)通过中国知网(China National Knowledge Infrastructure,CNKI)、Web of Science检索收集京沪两地妇女保健问题的文献资料,检索式为SU = [“上海(沪)/北京(京、首都)/各区县名称”] AND SU = (“婚前检查” + “优生优育” + “不安全的人工流产” + “非意愿妊娠与意外怀孕” + “高危筛查与管理” + “产前常规保健” + “产时安全” + “产后访视”)。(3)查询世卫组织网站,收集世卫组织对妇女保健领域中每个问题的最早关注年份。
为确保数据收集和摘录的一致性,课题组采用不同成员分别阅读同一批公开信息资料并通过政府、专业机构、研究机构发布妇女健康敏感指标年份的摘录,进行重复测量,重测信度为0.937,表明收集的资料具有较好的可信度。
1.2 方法 1.2.1 资料评阅方法对上述途径检索到的相关资料逐一评阅,纳入标准为上述机构中公开发布的涵盖妇女保健各公共卫生问题敏感指标的所有资料信息。
1.2.2 量化方法根据发布妇女健康需要敏感指标的主体不同,分别对政府、专业机构、研究机构敏感指标信息发布情况进行定量赋值,赋值等级包括“无敏感指标信息发布”“仅研究机构发布”“仅专业机构发布”“研究机构与专业机构均发布”“仅政府发布”“政府与研究机构均发布”“政府与专业机构均发布”“三者均发布”。之后将不同赋值情况加权后计算得到妇女保健领域具体问题的权威程度,将各问题的识别权威程度平均加权可得到识别育龄期保健与孕产期保健等类型的权威程度,最终通过各类型权威程度的加权计算得到妇女保健领域的总体权威程度。
1.3 统计分析将评阅后符合纳入标准的资料使用EXCEL 2016进行摘录、整理、建立数据库并描述其趋势变化,运用统计软件SPSS 21.0进行描述性分析、相关分析、单因素回归分析。京沪两地识别妇女健康需要的权威程度差异采用t检验,对育龄期保健和孕产期保健识别需要的权威程度采用Mann-Whitney U检验。
2 结 果 2.1 京沪政府等机构共同发布妇女健康需要信息趋势分析(表1)根据京沪两地不同机构对于敏感指标信息的综合分析,在育龄期保健类型应共同发布信息的5个妇保问题中,上海三类机构共同发布信息的问题占比略优于北京,一直保持在40.0 %水平,北京最高发布情况仅为20.0 %;在孕产期保健类型应共同发布信息的4个妇保问题中,上海共同发布信息的问题占比从2000年的25.0 %提升至50.0 %,北京由0 %提升至50.0 %,上海略优于北京;在妇女保健领域总体方面,应发布敏感指标信息的10个问题中,上海在2000年的共同发布信息的问题数占比高于北京,但最终仅为40.0 %,北京由2000年的0 %提升至30.0 %,提示总体而言上海略优于北京,但提升速度缓慢。
2.2 京沪识别妇女健康需要权威程度趋势比较(表2,图1、2)对比两地识别需要的权威程度情况可知,上海对于育龄期保健(Z = – 5.221,P < 0.01)和孕产期保健( Z = – 3.692,P < 0.01)公众需要的识别权威程度均高于北京,尤其在孕产期保健的公众需要识别方面,上海在2000年的识别权威程度即已达到78.3 %,远高于北京。从妇女保健总体来看,上海的情况也优于北京( t = – 7.488,P < 0.01),但识别的最高权威程度上海为69.9 %,北京为63.1 %,两地差距不大。上海增长幅度不明显的主要为政府等三类机构共同发布敏感指标信息的问题数在17年间并无很大变化,较2000年仅增加了对“高危筛查与管理”相关敏感指标信息的共同发布,因而增长趋势较为平缓,且提升幅度有限。而北京政府层面自2009年起逐渐增加了对“产后访视”“高危筛查与管理”等敏感指标信息的识别,且专业机构对于敏感指标的发布情况有了较大的改善,因而其识别公众需要的权威程度增速较快,这反映出北京在2009年后加大了对妇女保健的关注程度,提高了对公众健康相关敏感指标的识别与发布。总体而言,上海的整体识别权威程度高于北京,但北京在2017年已接近上海水平。上海从2007年起公布常住人口孕产妇死亡率数据,数据连续性较好,北京自2013年才对该指标进行公布,连续性不佳,因此选择户籍人口孕产妇死亡率进行分析。京沪孕产妇死亡率呈现降低趋势,与两地识别妇女健康需要权威程度的关系如 图1和图2所示。
2.3 京沪识别妇女保健公众需要权威程度与孕产妇死亡率关系(表3)京沪识别妇女健康需要的权威程度与孕产妇死亡率的降低均存在相关性,其中上海的相关程度高于北京,相关系数为 – 0.710,北京为 – 0.484。京沪识别妇女健康需要的权威程度对孕产妇死亡率均存在影响关系,方程解释程度分别为37.2 %、47.1 %。
3 讨 论京沪政府和研究机构对妇女健康需要的识别已步入正轨。公共卫生问题能否被识别和关注直接关系着公众的健康[9 – 10],公众对于健康信息应当享有知情权,因此社会各方,尤其是政府、专业机构、研究机构等主要机构向公众公开发布反映健康的各类信息,表明该地区已识别相关妇女健康问题并准备予以应对,因而体现着一个地区识别妇女健康的权威性,对妇女健康情况的把握意义重大[11]。目前,京沪三类机构识别妇女健康需要的意识在加强,共同发布信息的程度已经呈现出逐步提升的可喜变化,京沪识别妇女健康需要的权威程度分别由2000年的40.5 %、59.9 %提升至2017年的63.1 %、69.9 %。
京沪政府等部门发布妇女健康信息是识别需要的基础。随着三类机构发布妇女健康敏感指标信息程度的提升,京沪孕产妇死亡率逐步降低,且二者均存在负相关(相关系数均高于0.4),表明主要部门识别健康需要对健康结果[12 – 16]而言可能发挥了积极影响作用。卫生系统宏观模型提示,政府等主要部门重视健康敏感指标信息的发布是准确识别和全面把握健康需要的基础,对健康结果可产生直接影响;此外,政府等部门对于健康需要的识别可带动健康风险的监测和把控程度,从而影响目标设置的合理性、服务提供全面性、资源配置适宜性等,通过这些要素的共同作用,最终影响健康结果指标的优化发展[17 – 19]。课题组并行研究显示,随着政府等部门发布敏感指标信息程度的提升,京沪在风险把控、信息利用、资源配置、服务覆盖等方面均有所完善,如北京把控风险程度由2004年的4.5 %提升至2017年的7.8 %、信息利用程度由2004年的4.4 %提升至2017年的7.5 %、人力资源配置适宜程度由2000年26.2 %的提升至2017年的39.0 %等。由此可认为加强妇女健康需要识别的权威程度可带动多要素共同提升,从而综合改善健康结果,因此政府等部门对健康需要的识别程度对妇保体系运行效果的作用意义重大。由此课题组认为,适宜的妇保体系应“强化政府等主要部门对健康需要的识别,提高识别的权威性”。
本研究结果显示,上海主要部门识别妇女健康需要对健康结果的作用高于北京。理论上,识别健康需要的权威程度对妇保体系中各要素作用越强时,其与健康结果的关系就越密切。本研究发现,上海孕产妇死亡率与识别健康需要权威程度的相关系数、决定系数高于北京,且孕产妇死亡率较北京低,表明上海政府等部门识别健康需要情况对风险把控、信息利用、目标设置等相关要素的积极作用更为明显。并行研究显示,随着识别妇女健康需要权威程度的提升,上海在目标设置科学合理性(91.9 % vs 75.0 %)、资源配置适宜性(56.2 % vs 43.5 %)、服务覆盖广泛性(90.0 % vs 80.0 %)等方面均高于北京,这些要素的共同影响使得上海的健康水平优于北京。由此可认为上海识别需要的权威程度提升后对健康结果所发挥的积极作用高于北京。此外,孕产妇死亡率是多因素共同作用的产物,识别需要权威性提升在孕产妇死亡率降低的过程中具体可起多大的影响作用,仍需在后续研究中通过多因素分析等方法进行明确。
两地识别妇女健康需要的权威性仍需加强。虽然两地识别需要的权威程度均在提升,但仍存在专业机构发布敏感指标信息情况较差的现象。可能的原因一是两地专业机构均为妇幼保健中心(院),除承担产前疾病筛查等部分公共卫生职能外,更偏重于疾病的收治和诊疗,所发布的信息多为疾病诊疗相关内容;二是专业机构虽向公众提供了较多产前保健、疾病筛查等宣传指南和资料,但内容中涉及的妇女健康敏感指标较少,反映出专业机构可能存在缺乏对该地区妇女健康情况的把握或对其有所把握但未向公众公开的现象。因此,政府、专业机构、研究机构等主要部门应加强共同发布妇女健康敏感信息的水平,从而识别掌握妇女健康问题的现状,以便有效进行干预和控制。
本研究从不同机构对妇女健康信息发布的角度出发评价一个地区识别妇女健康需要的权威程度,一方面,政府、专业机构和研究机构作为向公众提供妇女保健信息的主要机构,用以作为评判把握妇女健康需要与否的对象具有较高的科学性。另一方面,研究所用资料全部来源于公开信息文献,且进行了系统的收集,基于第三方视角的评价可信程度较高。通过上述研究,我们有理由认为以上评价方法在后续的研究中可被应用于传染病防制、慢性病防制等其他不同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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