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武汉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公共事业管理系
作为我国基本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下简称新农合)自2003年确立实施以来,农村居民医疗负担得到减轻,卫生服务利用率得到提高,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状况得到缓解[1 – 2]。新农合经历了试点(2003 — 2006年)、全面推进(2007 — 2008年),到巩固、提高、完善(2009 — 2012年)[3]和发展(2013 — 2016年)等各个阶段,至2016年《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4]要求年底前出台具体整合城镇居民医保与新农合制度实施方案,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保)。本文通过完整回顾中部地区2006 — 2016年新农合基金的运行情况,对新农合政策的运行进行评价,为我国的医保政策的完善提供参考。
1 资料与方法 1.1 资料来源按经济发展水平选取中部地区安徽、湖北、江西、山西、吉林和内蒙古等共计6省61个县,资料主要来源于中部地区样本县的新农合填报数据,包括参合人数、筹资总额、基金支出、基金当年结余、不同医疗机构的住院人次、总费用、新农合补偿额等,对应县市基本信息如人均纯收入等情况从当地各年统计年鉴获取。
1.2 相关指标人均筹资额 = 本年度筹资总额/参加新农合人数;各级财政占筹资总额比例 = 各级财政筹资总额/本年度筹资总额 × 100 %;个人缴纳占筹资总额比例 = 个人缴纳总额/本年度筹资总额 × 100 %;住院基金使用率 = 住院基金支出总额/本年度基金支出总额 × 100 % ;住院补偿受益率 = 住院补偿人次/参合人次 × 100 %;住院实际补偿比 = 住院累计补偿金额/住院总费用 × 100 %[5]。
1.3 统计分析对收集到的数据用Excel 2010进行整理后,导入SPSS 23.0统计描述分析,分别从参合与筹资、住院利用情况、疾病负担、基金结余等方面进行阐述。
2 结 果 2.1 参合与筹资情况(表1)根据样本县数据结果来看,中部地区在新农合实施过程中,参合人数在新农合前期逐年递增,2013年参合人数达到最高值39.95万人/县,之后参合人数保持在一个相对稳定的水平,参合率整体呈上升趋势,于2009年超过95 %,2010年超过99 %;人均筹资额和个人缴费整体呈上升趋势,尤其以新医改之后人均筹资额度与个人缴费上升幅度明显;此外,2006 — 2016年,样本县的农民的人均纯收入也逐年增加,2012年后突破5 000元。随着人均筹资额与参合人数的增加,样本县的筹资总额与支出总额逐年增加,筹资水平显著增长;随着新农合政策的推进,个人缴纳占筹资总额比例在2006 — 2012年处于波动期,整体处于20 %上下,在2013年后新农合筹资中农民个人负担逐渐上升,各级政府财政占比相应降低;从个人缴费占人均纯收入的比重来看,2006 — 2010年期间个人缴费占纯收入的比重处于低水平的波动状态,2011年后个人缴费占人均纯收入的比重逐年增加,且较新农合初期的比重明显升高。
2.2 住院利用情况(表2)调查显示,中部地区在2006 — 2016年新农合实施期间,样本县住院补偿受益率逐年稳步上升,从2006年的3.73 %增长到2016年的14.13 %,年均增长率为14.24 %;住院基金使用率在2007 — 2016年处于下降趋势,整体处于80 %~90 %。从住院病人分布数据来看,2006 — 2016年期间,在2011年前县外医疗机构的住院人次占比逐年上升,之后处于19 %上下波动;县本级的住院人次占比先降低后升高,在2008年降低到低谷(30.04 %),之后呈上升趋势;与之趋势相反的是,乡镇的住院人次占比在2008年增长到顶峰(55.78 %)后开始下降;总体来看,住院病人分布以乡镇为主但优势整体下降,县外住院人次的增长值得关注。从新农合住院基金流向数据来看,2006 — 2016年,不同医疗机构基金流向的变化趋势与对应住院人次分布相似,县外基金占比先上升后下降,并于2012年达到最高点(41.7 %),县本级的基金占比先下降后上升,于2008年达到最低点(34.95 %),乡镇基金占比于2012年达到最低点(21.43 %);总体来看,基金流向在新农合前期以县本级占比最大,后期以县外占比最大。
2.3 疾病负担(表3)数据显示2006 — 2016年新农合运行期间,中部地区无论是县外(除2006年)、县本级还是乡镇医疗机构的次均住院费用均在逐年快速增长,平均住院费用从2006年的2 134.12元增长到2016年的5 122.70元,年均增长9.15 %,其中不同医疗机构中,以乡镇次均住院费用的增速最快(10.32 %),县本级最慢(6.93 %)。由于医疗机构的规模和功能定位的不同,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次均住院费用明显不同,县外医疗机构次均住院费用最高,县本级次之,乡镇的最低。补偿数据显示,中部地区新农合政策的实施过程中,各级医疗机构的住院实际报销比整体呈有波动的上升趋势,不同医疗机构间的报销比例,以乡镇医疗机构最高,县本级次之,县外最低。
2.4 基金结余由中部地区样本县新农合基金结余分布情况的数据来看,新农合前期,样本地区对基金的使用相对保守,基金当年结余率分布于较高水平;政策后期,当年结余率主要处于0~10 %的理想水平,期间呈螺旋式变化趋势,在2009年与2013年前后基金结余率 < 0的县个数占比较高。累计结余率则整体处于较高水平,前期主要分布于20 %~40 %,后期主要处于 > 40 %的区间,总体来看中部地区新农合基金报销偏向保守。详见 表4。
3 讨 论
中部地区2006 — 2016年新农合数据结果显示,新农合实施初期,新农合筹资保障水平较低,农民参合知晓度和意愿不高,表现为参合意愿不强、参合率不高。随着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与人均纯收入的增加,在我国政府不断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提高新农合的筹资保障水平,加大新农合政策宣传力度,参合农民从中真切受益。中部地区新农合在2010年参合率达到99 %以上,基本实现对参合对象的全覆盖,表明新农合得到农民的认可[6]。
本研究结果显示,在新农合施行过程中,筹资水平在不断提升。筹资水平的不断增长对于增强新农合的保障能力,提高参合农民的医疗保障水平具有重要的意义[7]。同时筹资水平的提高扩大了新农合基金的规模,降低了基金运行的风险。随着筹资水平的提高个人缴费占筹资额的比例从2006年的21.1 %增长到2016年的27.31 %,增长趋势平缓,个人负担比重不足三成整体较低。个人缴费占人均纯收入的比重从0.47 %上升到1.98 %,整体水平虽不高,但增速较快,缺乏合理稳定的增长机制。今后的城乡医保的筹资水平调整应该因地制宜,尽量减少偶然性因素,结合当地农民的人均纯收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增长水平、政府财政支付能力、医疗费用增长水平等情况确定筹资水平[8]。
2006 — 2016年,中部地区新农合病人次均住院费用逐年快速增长,年均增速达到9.15 %,一方面随着农民经济水平的提高,原先被抑制的医疗需求不断释放,致使住院费用不断增加,另一方面住院费用的快速增长也暴露了新农合缺乏有效的控费机制,影响参合农民的真实受益度,阻碍基金的平稳运行。因此支付体系需建立有效的住院费用控制机制,通过运用定额管理,总量控制等方式对医疗费用增长进行管理[9]。此外,医疗机构的不合理利用也是次均住院费用快速增长的原因之一,由于县外次均住院费用高、报销比例低[10],过高的县外就诊率增加了次均住院费用,因此对县外就诊应加强管控[11]。
随着新农合的实施,在增加门诊报销、扩大大病补偿范围的影响下,住院基金的占比逐步降低并稳定在80 %左右。住院基金虽占比降低但报销力度不减,各级医疗机构实际报销比均有所增加,不同级别医疗机构报销比呈等级分布,乡镇医疗机构报销比最高,县外医疗机构最低,差异化的报销比有利于合理引导百姓就医[12]。随着新农合的补偿机制在不断的完善,参合农民的住院补偿受益率逐年稳定上升,参合农民的补偿覆盖面不断扩大,受益人次不断增多就医需求得到满足;自付住院费用调整值呈显著下降趋势,农民的疾病负担明显降低,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现象减少。
新农合运行期间,中部地区新农合基金结余率呈现震荡式变化,反映出政策的调整过程。其中当年结余率在2009年出现突降点,当年结余为负数的地区较多,分析原因可能是落实2008年二次补偿政策导致[13],当然也提示部分县域有基金运行安全风险。2006 — 2016年中部地区新农合基金结余率分布情况与政策文件“当年基金结余率控制在15 %以内,基金累计结余率控制在25 %”的规定尚有差距。分析数据趋势,新农合实施初期,基金使用较保守,以致当年结余率较高。随着新农合的实施,基金使用率提高,当年结余率逐渐降低。当结余率出现负数时,各地会动用往年结余并相应调整报销政策控制运行风险,表现出当年结余率的震荡变化。新农合后期当年结余率水平较理想,但部分县市呈现收支失衡的现象,提示应进一步加强基金运行风险的监控并建立科学的预警机制[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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