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卫生  1992, Vol. 5 Issue (1): 5-5  

引用本文 

宗西源, 管庆超. 《油(气)田测井用封闭型放射源使用管理办法》的编制依据与简要说明[J]. 放射卫生, 1992, 5(1): 5-5.
《油(气)田测井用封闭型放射源使用管理办法》的编制依据与简要说明
宗西源 , 管庆超     
山东省医学科学院放射医学研究所

封闭型(中子、γ)放射源测井属野外露天、裸源无屏蔽操作,自40年代初应用于油田勘探以来,逐渐发展成为一门内容丰富、种类繁多的测井技术,可为石油的勘探与开发提供可靠的资料,已成为当代油田测井必不可少的手段。我国大庆、胜利等油田自60年代即采用了这一先进技术,目前已在全国各油田广泛应用。我国石油资源丰富,随着我国石油工业的发展,从事放射源测井的专业人员将越来越多。为加强油田放射源测井作业的放射防护监督与管理, 确保放射源测井人员和公众的健康与安全,促进我国封闭型放射源测井事业的发展,特制订《油(气)田测井用封闭型放射源使用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

本《管理办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卫生防疫司和石油工业部劳动工资司提出,根据(84)卫防环字第213号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石油工业部联合下达的《油(气)田测井用中子源卫生防护规定》课题计划任务书,委托山东省医学科学院放射医学研究所与胜利油田卫生防疫站共同承担此研制任务。他们查阅了国内外资料,并对大庆、胜利等油田应用放射源测井的历史与现状,放射防护与管理,工作人员受照剂量和健康状况进行了全面的调查与研究。在广泛征求各省市卫生防护部门和各油田放射测井技术人员意见的基础上,经过有关放射卫生防护专家审查后编写成本《管理办法》及相应的《防护标准》(GB8922)。

该《管理办法》共有五章二十六条,分总则,测井用封闭型放射源的使用、管理要求、测井用封闭型放射源的保管与运输、放射卫生组织与监督和测井用封闭型放射源事故的处理。于1986年11月10日国家卫生部和石油工业部联合发布,自1987年1月1日起实施。它的发布实施必将加强油(气)田测井用封闭型放射源的安全使用和防护监督与管理,促进我国石油勘探与开发事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