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辐射卫生  2020, Vol. 30 Issue (2): 180-184  DOI: 10.13491/j.issn.1004-714X.2021.02.013

引用本文 

姚竹, 贾天娇, 张伟. 放射卫生技术服务的检测项目及应用标准分析[J]. 中国辐射卫生, 2020, 30(2): 180-184. DOI: 10.13491/j.issn.1004-714X.2021.02.013.
YAO Zhu, JIA Tianjiao, ZHANG Wei. Analysis on testing items and standards in radiological health technical service[J]. Chinese Journal of Radiological Health, 2020, 30(2): 180-184. DOI: 10.13491/j.issn.1004-714X.2021.02.013.

通讯作者

张伟,E-mail:zhangwei@nirp.chinacd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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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稿日期:2020-11-05
放射卫生技术服务的检测项目及应用标准分析
姚竹 , 贾天娇 , 张伟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辐射防护与核安全医学所,北京 100088
摘要:本文系统梳理分析了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经常开展的检测项目及所应用标准的现状,探讨了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检测标准在更新、完善和标准架构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检测所发挥的作用,为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检测标准的应用及科学管理提供参考。
关键词放射卫生    技术服务    项目    标准    
Analysis on testing items and standards in radiological health technical service
YAO Zhu , JIA Tianjiao , ZHANG Wei     
National Institute for Radiological Protection, China CDC, Beijing 100088 China
Abstract: To provide a reference for the application and scientific management of radiological health service testing standards, we systematically analyzed the current status of the testing items and standards in the testing of radiological health service agencies, discussed the deficiency in the update, improvement and standard framework of radiological health service testing standards and the role of radiological health service testing.
Key words: Radiological Health    Technical Service    Items    Standards    

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是指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为医疗机构提供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放射卫生防护检测,提供放射防护器材和含放射性产品检测、个人剂量监测等的活动[1]。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开展的放射卫生检测,已成为构建我国辐射防护领域保护广大放射工作人员、患者、受检者和公众、发挥预防和控制放射性危害作用的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开展放射卫生技术服务依据的检测标准的准确性,是保障向社会所提供检测结果的质量的重要前提。梳理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所包含的检测项目及常用检测标准,分析当前状况及存在的问题,为放射卫生从业者提供参考,对放射卫生技术服务实践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

1 放射卫生技术服务的检测项目及应用标准现状 1.1 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由来及现状

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是由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转化而来。200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颁布实施后,为了规范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行为,加强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管理,原卫生部制定了《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31号),该办法中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是指为实施职业病防治法服务的职业卫生技术机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包括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与评价、化学品毒性鉴定、放射卫生防护检测与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效果评价、放射防护器材和含放射性产品检测等项目。为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形成责权一致、运转有效的职业卫生监管体制,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2011年10月8日中央编办印发了《关于职业卫生监管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0〕104号),规定了国务院有关部门在职业卫生监管方面的职责分工。根据该通知精神,原卫生部、原安监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职业卫生工作职能调整的公告》(2010年第21号),自2011年1月1日起,由原卫生部负责的建设项目(不包括医疗机构)职业病危害评价甲级资质审定工作、建设项目(不包括医疗机构)职业卫生审查工作调整为安监总局负责;原卫生部为了规范放射卫生技术服务行为,加强对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管理,制定了《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规定了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申请、审定、监督管理、服务范围等内容。

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法律地位在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发布实施后得到了确立。目前,全国共有约600家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通过开展检测和评价,助力提高我国放射防护水平,为保护广大公众、职业人员、患者和受检者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1.2 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检测范围及常用标准

在医学领域,《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中规定,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检测主要分为放射诊疗设备性能检测、放射诊疗工作场所放射防护检测、个人剂量监测以及放射防护器材和含放射性产品检测四大类。每类检测具体包含的项目及常用检测依据详见表1

表 1 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检测范围及常用标准 Table 1 Detection scope and standards of radiological health technical services
1.3 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检测依据的标准分类情况

在放射卫生技术服务中,除了相关法律、法规外,标准是指导检测实践的重要技术性文件。表1中共列出了59项应用在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检测中常用的标准,主要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两大类,其中强制性标准27项,推荐性标准32项,每种类型标准数量及所占比例情况见图1

图 1 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检测常用标准的分类及构成情况 Figure 1 Classification and composition of standards used in testing of radiological health technical services
2 目前存在问题与建议 2.1 标龄长的标准问题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和《行业标准管理办法》中对标准的复审均有相关规定,复审周期一般不超过5年。从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检测常用标准标龄情况来看,截至2020年11月,标龄≥5年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有35项,占所统计的59项标准的59.3%,标龄最长的为31年。核与辐射技术在工农业、医学、国防和能源等领域的广泛应用,也伴随着不断的技术创新与发展,辐射检测的技术和手段也在不断提高,建议标准主管部门也应对标龄较长的标准根据技术发展及在满足检测、研究等工作前提下,不断追踪评价标准的实施情况,适时进行修订更新。

2.2 新标准缺口问题

我国现有的放射卫生检测相关标准作为检测依据尚不能完全满足《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中相关检测项目的需求。一方面是由于核与辐射技术近年来迅猛发展,新型放射诊疗设备及新的检测方法层出不穷,另一方面是当前一些有检测需求的项目仍然没有相关的国家标准作为检测依据,这些项目主要有:1)在放射诊疗设备性能检测方面,X刀焦点输出剂量检测、体部γ刀水中吸收剂量率检测、体部γ刀吸收剂量分布检测、头部γ刀水中吸收剂量率检测、头部γ刀吸收剂量分布检测、射波刀放射治疗系统质量控制检测、252Cf中子后装治疗机质量控制检测;2)在放射诊疗场所放射防护检测方面,252Cf中子后装治疗机的防护检测;3)在放射性测定方面,土壤样品中总α、总β放射性测定、现场γ放射性核素识别等。当前这些检测项目主要依靠国内技术能力较强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通过获得认证的非标方法来完成,而这些检测项目所依据的非标方法也应在技术方法比较成熟后尽快转化为国家标准,以满足社会的需求并在全国范围内推广。

此外,质子和重离子放射治疗设备由于其技术先进、具备对肿瘤细胞杀伤力大、并发症少等特点在新型放射治疗设备中备受广泛关注[2]。根据国际粒子治疗协作委员会(PTCOG)官网统计显示,截至2020年5月,全球已建成运营的质子重离子治疗中心已经有104家,我国有4家;截至2019年12月,全球正在建设中的质子重离子治疗中心有37家,我国有11家;全球计划建设28家,我国有9家。国家癌症中心最新发布的数据显示,我国2015年新发恶性肿瘤病例数约为392.9万例,我国恶性肿瘤发病和死亡数持续上升[3]。我国人口基数大,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近期对放射诊疗设备的需求必然逐渐增加。目前全国已出现大力兴建质子和重离子放疗中心的势头,今后该类设备性能及场所防护的检测需求也会快速增加,及时制定能够服务于广大肿瘤患者的质子和重离子设备性能和防护检测的国家标准也迫在眉睫。

2.3 优化标准系统架构问题

2012年国家职业卫生职责调整之前,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使用的检测标准,基本都是国家标准(GB)和卫生行业标准(WS)。职责调整后,为了加快相关标准的出台速度,解决实际检测需要,原卫生部与原国家技术监督局协调,出台了国家职业卫生标准(GBZ),期间原卫生部出台的国家职业卫生与职业照射控制相关的放射卫生标准大部分冠以GBZ。后期,随着管理越来越规范,一些与职业照射有关而与健康无关的标准,改为卫生行业标准WS出台。

2018年3月1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明确了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的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职责由新组建的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即在2010年机构改革时由原卫生部划归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的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含核电站,核设施,铀矿开采、加工,大型辐照装置、同位素生产、工业探伤和其它核技术应用等)监管职责再次划归新组建的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

近期,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改革工作的意见》(国市监检测〔2019〕206号),其中提出针对职业卫生技术评价服务的机构,不再颁发资质认定证书。已取得资质认定证书的,有效期内不再受理相关资质认定事项申请,不再延续资质认定证书有效期。该意见自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

由于目前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检测所用标准中涉及部分GBZ标准,导致部分市场监管机构不受理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申请中涉及GBZ标准的项目。《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中规定,申请从事放射卫生技术服务的机构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复印件),即将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具备CMA资质作为审批的前置条件,是保证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检测质量的重要制度设计。我国放射卫生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数量相对不足,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检测作为较为特殊的领域,其所需仪器设备特殊,专业人员培养难度大、周期长。全国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多年来依靠《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RB/T 214—2017)等建立的CMA的质量体系,已逐步基本适应了该套体系对于人员和仪器设备等条件的要求。为了使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能够更好地提供高质量的检测服务,建议有关主管部门进一步优化我国放射卫生检测标准架构,将GBZ标准转换为国标。

3 讨 论

党的十八大以来,“推进健康中国建设”被摆到重要位置,习总书记提出了“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的重要论断,必须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努力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等一系列新思想和新要求;十九大报告对“实施健康中国战略”作出全面部署;2020年3月,习总书记首次提出“打造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的重要倡议。开展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检测是保障辐射健康安全的手段之一,也是实现健康中国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我国放射诊疗的发展,患者和从业人员的防护与安全工作越来越受到重视。我国有近6.8万家放射诊疗机构,放射诊疗设备十几万台,每年5.9亿~7.8亿人次接受放射诊疗,占全球的1/10强[4],全国共有放射工作人员26万余人[5]。当前GBZ标准在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检测项目检测依据的占比相对较少,而其在发挥保护广大公众、患者、受检者和放射工作人员的辐射健康安全方面不可或缺,这部分GBZ标准应根据延续性、特殊性、完整性的考虑通盘纳入计量认证,形成相对完整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检测项目标准依据的支撑,保障维护辐射健康安全不留死角,整体服务于广大公众、患者、受检者和放射工作人员。尤其是开展个人剂量监测的检测标准是GBZ标准,而个人剂量监测工作是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的重要内容,是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的重要手段,是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的重要依据,在放射防护工作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事关放射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安全。随着我国核电规模化发展,核电“走出去”上升为国家战略。近年来,国家领导人在出访时,多次将核电作为我国高技术产业的名片向世界推介。同时,在“一带一路”倡议的助力下,我国核电国际合作稳步推进[6]。我国越来越多的作为施工和建设者的放射工作人员在发挥核电“走出去”战略和“一带一路”作用中,与其职业健康监护密切相关的个人剂量监测必将成为其中的关键环节,进行个人剂量监测计量认证非常必要,且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技术标准是科学、技术和实践经验的综合成果,正确应用检测标准是检测质量的保障。开展针对医疗照射、公众照射、职业照射的防护检测是我国放射卫生工作的重点内容,事关广大公众、患者、放射工作人员的辐射健康安全,事关“健康中国”和“中国梦”的实现。因此,科学管理与应用放射卫生相关技术标准对“健康中国战略”的实施及打造“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卫生部关于印发《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等文件的通知(卫监督发〔2012〕25号)[Z]. 2012-04-12.
Ministry of Health of PRC. Notice of the Ministry of Health on printing and distributing the management measures for radiological health technical service institutions and other documents[Z]. 2012-04-12.
[2]
谢俊祥, 张琳. 质子/重离子放射治疗技术及应用[J]. 中国医疗器械信息, 2017, 23(1): 1-4, 35.
Xie JX, Zhang L. The application of proton/heavy ion radiotherapy techniques[J]. China Med Device Inf, 2017, 23(1): 1-4, 35. DOI:10.15971/j.cnki.cmdi.2017.01.001
[3]
郑荣寿, 孙可欣, 张思维, 等. 2015年中国恶性肿瘤流行情况分析[J]. 中华肿瘤杂志, 2019, 41(1): 19-28.
Zheng RS, Sun KX, Zhang SW, et al. Report of cancer epidemiology in China, 2015[J]. Chin J Oncol, 2019, 41(1): 19-28. DOI:10.3760/cma.j.issn.0253-3766.2019.01.008
[4]
牛亚婷, 苏垠平, 梁婧, 等. 全国医疗照射频度估算方法研究[J]. 中华放射医学与防护杂志, 2019, 39(5): 325-330.
Niu YT, Su YP, Liang J, et al. Study on estimation of medical exposure frequency in China[J]. Chin J Radiol Med Prot, 2019, 39(5): 325-330. DOI:10.3760/cma.j.issn.0254-5098.2019.05.002
[5]
赵锡鹏, 刘晓惠, 刘建香, 等. 全国放射工作人员2015年职业健康监测结果分析[J]. 中国职业医学, 2017, 44(4): 473-477.
Zhao XP, Liu XH, Liu JX, et al. Analysis on occupational health surveillance results of national radiation workers in 2015[J]. China Occup Med, 2017, 44(4): 473-477.
[6]
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党组. 打造核电“走出去”的国家名片[J]. 求是, 2017(1): 54-56.
The Party Group of China Nuclear Engineering&Construction Group Corporation Limited. Building a national business card for nuclear power "going global"[J]. QIUSHI, 2017(1): 5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