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辐射卫生  2017, Vol. 26 Issue (4): 412-413, 423  

引用本文 

高峰. 核技术利用行业核安全文化建设问题探讨[J]. 中国辐射卫生, 2017, 26(4): 412-413, 423.
GAO Feng. Discussion on the Construction of Nuclear Safety Culture in Nuclear Technology Industry[J]. Chinese Journal of Radiological Health, 2017, 26(4): 412-413, 423.

文章历史

收稿日期:2017-04-11
修回日期:2017-06-30
核技术利用行业核安全文化建设问题探讨
高峰     
山东省核与辐射安全监测中心, 山东 济南 250117
摘要目的 增强核安全文化在核技术利用领域的适用性,提高辐射安全管理水平。方法 介绍核安全文化的基本理论,结合核技术利用实际进行分析。结果 对辐射安全监管部门、核技术利用持证单位和辐射工作人员提出了核安全文化建设要求。结论 核技术利用行业开展核安全文化建设十分必要,但需要新的尝试和实践。
关键词核安全文化    核技术利用    辐射安全监管    
Discussion on the Construction of Nuclear Safety Culture in Nuclear Technology Industry
GAO Feng

随着核能与核技术在社会经济中的广泛应用,核与辐射逐渐进入了公众视野,特别是在日本福岛核事故之后,公众对核与辐射安全的关注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鉴于辐射的特殊性和社会敏感性,安全性是核与辐射科学应用的前提和必要条件,避免事故的发生是核与辐射安全的最终目标。核安全文化是在切尔诺贝利核事故后提出的,其作为减少人因失误、提高安全水平的有力措施,已被广泛应用于核电厂的安全管理。2014年,环保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核安全文化宣贯推进专项行动,将核安全文化推广到了核技术利用领域。虽然核安全文化建设在核电厂有着多年的发展和良好的实践,但对于核技术利用行业来说,核安全文化还是新事物。本文主要是从核安全文化的理论出发,结合核技术利用的实际情况,提出核技术利用行业核安全文化建设的方法和措施,以增强核安全文化在新领域的适用性,也为整体提高核技术利用单位安全水平提供借鉴。

1 核安全文化的基本原理 1.1 核与辐射安全

核与辐射安全是广义的核安全,其包括核安全、辐射安全、放射性废物安全和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人类对核与辐射安全工作的认识经历了四个不同的阶段[1],每次改变都源于事故经验的反馈。在核电发展初期,人们重视设计的保守性和设备的可靠性,实施纵深防御原则。1979年三哩岛核事故后,开始加强人机接口,考虑严重事故的预防和缓解。1984年切尔诺贝利核事故后,开始大力倡导培育核安全文化。2011年日本福岛核事故后,开始认真思考极端自然灾害对核安全的预防以及事故处理。

1.2 核安全文化的概念

核安全文化[2]是指各有关组织和个人达成共识并付诸实践的价值观、行为准则和特性的总和;它以“安全第一”为根本方针,以维护公众健康和环境安全为最终目标。核安全文化是1986年在IAEA出版的《关于切尔诺贝利事故后审议会议总结报告》上首次提出。在其后的几十年里,核安全文化的内容和体系不断得到加强和完善,被全球范围内核电厂所接受和重视。2014年,环保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核安全文化宣贯推进专项行动,核安全文化全面进入了核技术利用领域。

1.3 核安全文化的作用

在历次核事故、事件和辐射事故中,人为因素往往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和促进因素。三哩岛核事故虽然存在多重设备故障,但最终人的判断失误造成了事故;切尔诺贝利核电厂虽然存在设计缺陷,但是违反规程操作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日本福岛核事故虽然直接原因是自然灾害,但是事故处置的失误使得事故级别从4级上升到7级。据统计,在截止到2011年底我国所有核电厂运行事件中,人员差错导致的运行事件占60%左右[3]。在2004-2013年间我国发生的244起辐射事故中,绝大多数是由于管理不善、违章操作等人为原因造成的。人为因素在核与辐射安全工作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核安全文化作为一种全新的安全管理思想,旨在提高核能与核技术行业的安全管理水平和人的安全素质,减少人为错误带来的核与辐射安全问题。

1.4 核安全文化的发展阶段

核安全文化由低到高有三个发展阶段。一是初级的被动约束阶段。企业没有意识安全的重要性,安全投入被视为是一种额外的负担和经济上的消耗,因此所有的安全管理工作仅仅是为迎合法律法规和监督检查的要求。二是中级的主动管理阶段。管理层意识到了安全的重要性,主动进行安全管理,但是仅仅停留在技术和规程层面,并没有发挥员工的主动性。三是高级的全员自律阶段。管理层充分认识到了人的行为在安全管理中的作用,员工的主动性得到充分发挥,反馈和改进体系得以建立,安全业绩不断提高和完善。

1.5 核安全文化的基本要求

核安全文化对组织和个人的要求体现在决策层、管理层和执行层三个层面。决策层是公司的董事会、总经理等高层,需要公布安全政策,建立科学的管理体系、提供人力物力资源和不断自我完善等。管理层是部门经理等中层管理人员,需要明确各方责任、安排安全管理工作,对员工进行审查和培训,建立奖励和惩罚制度,做好监察和审查工作等。执行层是基层工作人员,在工作中需要有质疑的态度、严谨的方法和沟通的习惯。

2 核技术利用核安全文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2.1 基层监管部门监管能力薄弱

“十二五”期间,国家和省级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机构和队伍发展迅速,但市县级监管能力建设速度相对滞后。基层监管部门机构不健全、队伍流动性大、职业水平不高等因素制约着核与辐射监管能力的整体提升,也不利于核技术利用行业核安全文化建设工作的向前推进。

2.2 核技术利用单位核安全水平低

经过近几年各级环保部门的严格监管和依法行政,核技术利用行业监管形势有了较大改观,核技术利用项目未批先建、久拖不验和无证使用的数量明显下降。但是被监管单位核安全文化水平不高也是不可忽略的现实。多数单位不具备“安全第一”的意识,日常辐射安全管理工作还是为“跑手续”和“应付检查”,完全处于被动管理状态。另外,由于核技术利用项目较小,排污不明显,其违章操作、违法行为和安全隐患难以被发现,监管难度很大。因此,核安全文化作为一项在立法要求和监管要求之外保持增强安全自我约束的手段,其建设在辐射安全监管中将起到重要作用。

2.3 核技术利用核安全文化建设难度大

与核电厂相比,核技术利用行业无论在规模、安全性、资金投入、人员素质,还是在安全管理方面都远远是不如。但是相对于核电厂的单一性,核技术利用项目更为复杂,从业人员更为多样化,这就决定了其核安全文化建设的复杂性。另外,核安全文化源于核电厂,经过30年的发展,已被核电厂广泛接受,并产生了许多良好的实践。但在核技术利用行业,核安全文化的推广才刚刚开始,缺少成功培育的案例,因此需要更多的探索和实践。

3 核技术利用行业核安全文化建设

核技术利用单位规模小,机构简单,绝大多数单位无法实行决策层、管理层和执行层的管理模式。因此,在当前核安全文化的宣贯推行阶段,结合核技术利用单位的工作实际,提出了核技术利用行业核安全文化建设的三个要求,即:对监管部门的要求、对持证单位的要求和对工作人员的要求。

3.1 对监管部门的要求

制定政策,组织和引导核安全文化建设和长期培育,并对建设情况进行督导。通过严格监管,依法行政,使核技术利用单位认识到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从而自觉开展核安全文化培育。培育自身的核安全文化,并注意政策法规制定、日常安全监管等方面与核安全文化相符合。加强宣传和公众参与,营造全社会的核安全文化氛围,使核安全文化成为全社会普遍接受的价值观。

3.2 对持证单位的要求

持证单位是辐射安全的责任主体,也是核安全文化建设的主体,承担了核安全文化推广的绝大多数具体工作。单位领导要表明“安全第一”的态度,以实际行动来明确安全具有最高的优先权。建立安全管理体系,为促进安全文化和获得良好安全业绩安排管理工作。成立安全管理机构,明确各方责任,确保高标准严要求地完成各项与辐射安全相关的工作。设置适当的工作时间和劳动强度,提供便利的基础设施和硬件条件,营造适宜的工作环境和氛围。开展人员资格审查和培训,从工作态度、性格、能力和经验等方面考虑,慎重选择关键岗位工作人员。确保安全所需的充足的人力和物力资源,特别是拥有足够的有经验的员工。建立合理奖励与惩罚制度,考核指标不要仅包括事故、错误和过失数,更应包括反馈、改进、报告等有促进意义的指标。定期检查单位的安全业绩,审查各项制度、程序,以确保安全标准得到保持和改进等。

3.3 对工作人员的要求

具有质疑的工作态度,对不确定或异常的事要敢于提出问题,凡事都要问为什么。具有严谨的工作态度,时刻保持警觉,遇到问题时要停止并思考原因,严格按照规程和程序开展工作。保持良好沟通的工作习惯,善于向他人学习和介绍经验、教训,发现问题和异常,及时报告,并可提出改善安全的新措施。主动学习和接收培训,时刻保持确保安全履行职责所必须具备的技术知识和管理技能。

总之,核安全文化对提高辐射管理水平、减少辐射事故发生、保证辐射环境安全方面都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山东省环保厅已将核安全文化的培育作为一项长期的工作来抓,将核安全文化的内容列入了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和日常监督检查。核安全文化建设和实践,需要各级监管部门、核技术利用单位和辐射工作人员共同努力。

参考文献
[1]
柴建设. 核安全文化理论与实践[M]. 北京: 化学工业出版社, 2012: 35-50.
[2]
国家核安全局, 国家能源局, 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核安全文化政策声明[R].2014.
[3]
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二司, 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中国核电厂运行事件综合报告[M]. 北京: 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 2012: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