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辐射卫生  2017, Vol. 26 Issue (3): 328-330  

引用本文 

杨永新, 陶益军, 陈迎锋. 青岛某核废料转运站选址环境相容性分析[J]. 中国辐射卫生, 2017, 26(3): 328-330.
YANG Yong-xin, TAO Yi-jun, CHEN Ying-feng. Environmental Compatibility Analysis of Site Selection of a Nuclear Waste Transfer Station in Qingdao[J]. Chinese Journal of Radiological Health, 2017, 26(3): 328-330.

通讯作者

陈迎锋, Email:707774304@qq.com

文章历史

收稿日期:2016-09-26
修回日期:2017-03-09
青岛某核废料转运站选址环境相容性分析
杨永新 1, 陶益军 2, 陈迎锋 1     
1. 中国人民解放军92609部队, 北京 100077;
2. 中国人民解放军92730部队
摘要目的 为满足核废料公路铁路转载运输的需要,拟在青岛城阳建设一核废料转运站。为保证所选场址的适宜性和合理性,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方法 本文严格依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规标准要求,采用资料收集、现场调查等方法。结果 全面系统地分析了规划的符合性、自然条件符合性、场外应急预案实施可行性、放射性废物安全处置可行性等内容。结论 该场址与环境相容,环境影响可接受,该项目选址从环境保护角度来讲是可行的。
关键词转运站    选址    环境影响    相容性    
Environmental Compatibility Analysis of Site Selection of a Nuclear Waste Transfer Station in Qingdao
YANG Yong-xin 1, TAO Yi-jun 2, CHEN Ying-feng 1

根据核废料转载和暂存需要,拟在青岛城阳某地选一场址建设一座小型核废料转运站,以满足核废料转载和暂存的迫切需求。由于本项目可能会对周边环境产生一定辐射影响,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规要求,需要编制选址阶段环境影响报告书,全面分析评价本项目对周围环境的辐射影响。选址阶段环境影响评价的目的除了要掌握拟建项目及周围地区环境概况、环境辐射现状和当地社会经济状况外,最重要的是要从规划、自然条件、人口分布、应急预案、废物安全处置以及周边限制条件等方面,系统分析项目选址的可行性,找出项目选址的制约因素或存在的环境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反馈项目设计。因此,从这个意义上来说,选址阶段环境影响评价的核心问题是场址与环境的相容性,否则,后续的工作无从谈起。

本文结合青岛某核废料转运站选址环境影响评价,系统全面地对规划的符合性、自然条件符合性、场外应急预案实施可行性、放射性废物安全处置可行性及周边限制条件可行性等方面进行了全面分析,力求为保证环境影响评价结果的科学性和选址的合理性提供基本依据。

1 规范符合性分析 1.1 规划符合性分析

规划符合性分析就是要理清项目本身与当地政府规划的关系,判断其相符性,因此,首先要掌握项目所在地城市总体规划,包括规划范围和层次(市域、中心城区、城市规划区);城市性质、职能与规模;发展目标与战略;市域城镇空间布局结构规划,如本项目地处青岛,根据已经批复的《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青岛拟形成“一轴、三城、三带、多组团”的市域城镇空间布局结构;市域综合交通规划,如青岛市域综合交通发展目标是打造东北亚国际航运综合枢纽和东北亚国际物流中心,建设国家综合交通枢纽;构筑陆海空一体、地上地下有机结合的综合交通体系,提供高效、便捷、舒适、安全、环保的交通服务,实现与省内主要城市间2小时、市域内1小时的通达目标;市域旅游发展与布局,如青岛旅游发展空间布局由沿海一线向陆海全域延伸、多点支撑转变,旅游方式由传统观光为主向休闲度假为主转变,统筹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丰富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内容,打造滨海度假旅游目的地;市域历史文化与城市风貌特色保护,主要包括历史文化保护目标、整体山水格局保护、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城市风貌特色保护等;海岸带保护与利用,主要包括海岸带分段规划、海岛保护与利用、海岸带综合管理等;环境保护,主要包括环境保护目标、环境功能分区及治理、生态文明建设等。上述内容主要通过资料调研、现场踏勘以及借鉴其它已通过政府相关部门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方法获取。

1.2 规划相容性分析

通过对本项目的分析,结合上述规划内容,经对照分析,得到如下结论:

1.2.1 项目与城市总体规划相容性分析结果

根据《青岛市城阳区总体规划(2012-2030)》,城阳区总面积378 km2,其中陆域面积368.3 km2,下辖城阳、流亭、夏庄、惜福镇、棘洪滩、上马六个街道。在规划中,城阳区城市发展定位为青岛门户、北部副中心、总部商务城、先进制造业基地、生态宜居新城。其中,将依托陆路交通优势,构建集铁路、轨道、公路等综合交通优势,建北部区域性交通枢纽,强化与国际、国内及大青岛区域的联系,发挥青岛门户及枢纽效应。本项目位于城阳镇,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已出具关于该建设项目用地的审查意见书,青岛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也已出具了关于同意该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复函,该项目的建设及保护符合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

1.2.2 项目与土地利用规划相容性分析结果

根据项目建设计划,本项目在现有厂区内进行,无新征用地,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建设符合用地规划,项目与青岛市土地利用规划相容。目前,项目所在地周边主要为厂房、田野和村庄,拟建转运站主要包括场站、仓库、铁路和公路等项目,与《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中公用设施用地相符。因此,项目应在设计、建设中充分考虑周边环境现状和今后发展规划,规范施工作业,尽量减轻对当地居民和环境的影响,实现经济和社会价值的双赢。

1.2.3 项目与水环境规划相容性分析结果

本项目正常情况下无放射性废水产生,不会对周围水域造成放射性污染,符合青岛市关于放射性污染防治的环境保护规划。项目生活污水主要为站内工作人员产生,生活污水进入市政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不排入地下、河流和胶州湾,不会影响地表水和地下水环境质量。因此,项目与水环境规划相容。

2 自然条件符合性分析 2.1 地质环境相容性

地质环境相容性分析主要是分析项目所在地地质与地震等情况对项目的影响。为了解拟建场址地质和地震情况,项目组查阅了1985年某勘测大队所做的《青岛某扩建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当时,该大队现场布置钻孔34个,孔深3 m,标准贯入实验48次,原状土样30个,钻探总进尺116.75 m,土工实验现场完成。本区土层的工程地质性质评价结果为:亚粘土层容许承载力为18 t/m2,压缩模量为74 kg/cm2;砾砂层容许承载力为16 t/m2;亚粘土层容许承载力为17 t/m2,压缩模量为103 kg/cm2;砾砂层容许承载力为20 t/m2。经查阅《1966~1989年中国地震灾害损失资料汇编》和《2006~2010年中国大陆地震灾害损失评估汇编》,从记载的自1966年以来的249起地震案例中(M≥4.0),山东省境内只发生过1起地震,为1983年11月7日在山东菏泽的5.9级地震,震源深度12 km,位于聊城-兰考断裂南段,属原地重复发震,无直接前震,余震少且频度和能量衰减很快,为孤立型地震,危害较轻。青岛当时有震感。

经分析,本区土层的工程地质性质评价结果满足转运站建设的土质要求,且青岛市所处大地构造单元相对稳定,历史地震观测资料表明,自有记载以来,青岛市未发生过破坏性地震,以弱震、微震为主,且震中离散,无明显线性分布。本区不具备发生破坏性地震的构造条件,场区区域上属相对稳定地块。青岛地区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0.05g,设计地震分组第三组。场区属于可进行建设的一般地段。转运站拟按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设计建造,能够满足抗震要求。因此,项目选址是适宜的。

2.2 水文气象环境相容性

水文气象环境概况主要体现在河流、水库、地下水、潮汐、气温、风、降水、蒸发量、雾等,经调查分析:项目所在地主要重大自然灾害为洪涝和台风,项目区地面径流通畅,雨水可直接流入大海,不易形成洪涝;项目承担核废料转载及暂存任务,主作业场位于转运站内,转运和暂存一般选择气象良好的时间段。转载间和暂存库两端均设置密闭门,并严格按相关建筑规范设计建造,可有效消除台风等极端气象对转运站的影响。因此,从水文气象环境角度,水文气象对项目选址不构成重大限制。

2.3 交通环境相容性

本项目距新建的青岛胶东国际机场约25公里,具有优越的空中运输条件;铁路穿过转运站,且旁边有青银高速公路、青新高速公路、211省道等多条快速线路,亦可通过航运从胶州湾装卸码头装运大件货物,周边空运、陆运及航运交通极为便利。因此,转运站周边的交通可以满足项目需求。

2.4 土地和水资源合理利用相容性

项目主体工程在现有站台和土地上建造,配套道路利用难以耕种的闲置地面,对生态环境影响轻微,场地类别属Ⅱ类建筑场地,工程条件优越。转运站用水全部来自外部供水,不取用地下水。因此,项目对土地和水资源的利用是合理的。

3 场外应急预案实施可行性分析 3.1 项目周边人口现状

城阳地处平原与丘陵地带,全镇总面积52.5 km2,辖行政村34个,1个居民委员会,人口自然增长率为6.63‰。在转运站5 km范围内有城阳村等27个村,总计人口143 381人。根据青岛市第六次人口普查情况分析,城阳区人口密度为1333.09人/km2,低于市南区、市北区和李沧区,高于黄岛区、崂山区和胶州市等其它地区。

3.2 场外应急预案实施可行性 3.2.1 规划限制区对应急预案实施影响分析

参照《核动力厂环境辐射防护规定》[1](GB 6249-2011)中“5厂址选择要求”,核动力厂应尽量建在人口密度相对较低、离大城市相对较远的地点。规划限制区范围内不应有1万人以上的乡镇,厂址半径10 km范围内不应有10万人以上的城镇。根据转运站涉核活动特点及诱发源项分析,建设用地全部在厂区内,无关人员不得入内。且经分析,核废料相关事故影响不会超出转运站作业中心、半径5 km范围的区域,因此可考察场址5 km范围内有无10万人以上的城镇。

通过查阅“青岛中心城区用地布局规划图”、“青岛市域城乡空间结构规划图”、“青岛市域综合交通规划图”以及人口统计数据,可看出项目周边5 km以及整个城阳区最多人口为城阳村,人口为17 544人,远低于10万人。从城市规划上,项目周边5 km范围内也没有规划大的城镇,符合要求。

3.2.2 非居住区对应急预案实施影响分析

参照《核动力厂环境辐射防护规定》(GB 6249-2011)中“5厂址选择要求”,必须在核动力厂周围设置非居住区和规划限制区。非居住区和规划限制区边界的确定应考虑选址假想事故的辐射后果。不要求非居住区是圆形,可以根据厂址的地形、地貌、气象、交通等具体条件确定,但非居住区边界离反应堆的距离不得小于500 m。据转运站涉核活动特点及放射性源项分析,非居住区内无常住人口,常住人口位于限制区,工作人员食堂位于涉核活动中心外50 m处,转运站内常住人员为在编员工,其居住用房位于涉核活动中心200 m外。距涉核活动中心20 m(非居住区边界)范围内有没有常驻人口,符合要求。

3.2.3 交通对应急预案实施影响分析

根据规划,转运站内修建站内公路,可保证限制区内工作人员的集结和疏散撤离。经现场考察,周边5 km以内范围大部分区域交通条件良好,进出转运站陆路有青银高速公路、胶州湾高速公路、济青高速公路、烟即高速公路、218省道、209省道、308国道及胶济铁路,海路可通过胶州湾码头疏散,项目所在地大小公路纵横,交通便利,对于确定不同方向的两条以上应急撤离路线没有困难。

项目周边5 km范围内主要为农村、工厂、农业用地,没有大型商业区、企业、疗养院、监狱、学校等人口聚集单位,无超过10万人的城镇。项目所在地周围5 km范围内交通发达,人口密度相对较小,且附近村庄基本都聚集在道路两侧,撤离快捷。

4 放射性废物安全处置可行性分析 4.1 项目废物放射性源项分析

放射性三废源项分析主要考虑转运站内转载及暂存操作产生的放射性气态废物、液态废物和固体废物情况。

放射性气态废物通常是指转运站内涉核操作过程中产生的放射性气体、放射性气溶胶和放射性粉尘,但转运站由于不进行产生放射性气体或气溶胶的操作,故气态废物可不用考虑。

放射性液态废物通常是指在作业过程中擦拭放射性污染的工具、地面和台面,以及工作人员淋浴、洗消等途径产生的,经分析,在核废料转载和暂存期间,无产生废液的操作过程,故液态废物可不考虑。

工程实践表明,在进行检查等作业时,会产生被放射性核素污染的擦拭物(如纱布、绸布等)、防护用品(防护服,工作服、口罩,手套、工作鞋等)、接触核废料的塑料、橡胶、硅胶、垫布等,以及其他被污染的杂项废物等。但在转运站进行转载和暂存时,工作人员不进行上述工作,不直接接触核废料,放射性物质不会污染到工作人员、衣物和设备。另外,由于无放射性气态废物和液态废物的处理问题,因而,也不会产生二次废物,所以,转运站在进行转载和暂存时可不必考虑放射性固体废物的产生问题。

4.2 项目废物安全处置可行性分析

从放射性源项分析可知,转运站正常运行情况下,不会产生放射性气态废物、液态废物和固体废物,故无需在转运站配套建设放射性废物处理设施。事故情况下,由于放射性物质的释放,可导致转运站人员和环境受到放射性污染,因去污和洗消会产生一定量的放射性液态和固体废物,此部分废物可根据应急预案进行收集、送贮、处理,一并纳入放射性废物处理流程。因此,项目放射性废物安全处置是有保证的。

5 结语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核电厂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格式和内容》[2]的要求,在选址阶段环境影响评价中,应提供足够的环境资料,特别是关于场址区域地质、地震、气象、水文和周围人口分布的资料,以便国家环境保护局对拟议的核电厂建造和运行的潜在环境影响进行审查,这些资料可以通过调研、现场踏勘、以及利用参考电厂的数据资料的基础上获取。此阶段评价的目的,是从保护环境的观点出发,通过研究场址与环境之间的相互关系判定所选场址的适宜性,并根据场址的主要环境特征,对核电厂的工程设计提出环境保护方面的要求。本文结合青岛某核废料转运站选址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从规划的符合性、自然条件符合性、场外应急预案实施可行性、放射性废物安全处置可行性等方面,全面系统地分析了转运站场址与环境的相容性,给出了结论性的意见,为转运站选址环境影响评价提供了直接依据,同时,也为其它相关核设施选址环境影响评价提供了一定的参考和借鉴。

参考文献
[1]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GB 6249-2011核动力厂环境辐射防护规定[S].北京: 中国标准出版社, 2011.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HJ 808-201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核电厂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格式和内容[S].北京: 中国标准出版社, 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