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辐射卫生  2016, Vol. 25 Issue (3): 282-284  DOI: 10.13491/j.cnki.issn.1004-714x.2016.03.008

引用本文 

柯德兵. 江苏省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现状分析与对策探讨[J]. 中国辐射卫生, 2016, 25(3): 282-284. DOI: 10.13491/j.cnki.issn.1004-714x.2016.03.008.

文章历史

收稿日期:2015-12-11
修回日期:2016-02-14
江苏省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现状分析与对策探讨
柯德兵     
江苏省卫生监督所, 江苏 南京 210008
摘要目的 了解我省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现状和技术服务能力, 分析存在的问题, 有针对性地加强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能力建设, 提升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实践能力, 为卫生计生部门决策提供依据。方法 根据国家放射卫生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 结合国家重点放射卫生监督要求, 采取现场实地检查、填写调查表、听取汇报、查阅相关资料等相结合方式。结果 江苏省共有54家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 另有省外辖区批准2家机构在江苏开展放射卫生服务技术服务, 调查发现我省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以疾控部门为主, 存在技术服务能力不足、质量管理体系不完善, 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急待加强等问题。结论 江苏省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总体状况尚可, 但机构人员、设备、服务质量等还不能完全满足服务需要且能力建设亟待加强。加快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证工作的步伐, 鼓励有能力的机构申请资质的同时, 加强技术服务人员的业务培训、技术指导和日常监督管理, 规范服务行为。
关键词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    现状分析    对策    

随着医学科学技术的深入发展,放射诊疗手段已经成为现代医学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在疾病的临床诊治中得到越来越广泛的应用。电离辐射在带来利益的同时所引起的危害也非常严重,受到了社会以及人们的广泛关注,保证放射诊疗设备处于最佳运行状态对于保障放射工作人员、患者和公众的安全具有重要意义[1]。辐射技术应用范围的扩大,医疗机构对放射卫生技术服务的需求日益增加。为了解江苏省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2015年对在我省开展放射卫生技术服务的56家机构进行了调查,分析存在的问题,以期规范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服务行为有所助益。

1 内容和方法 1.1 研究对象

在13个省辖市开展放射卫生技术服务的56家放射卫生技术服务的机构。

1.2 调查方法

采取现场实地检查、填写调查表、听取汇报、查阅相关资料等相结合方式。

1.3 调查内容

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情况、人员和设备配置情况、质量管理控制体系运行情况、档案资料管理情况、技术服务工作开展情况等。

1.4 评价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标准进行评价。

2 结果 2.1 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组成情况

江苏省共有54家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其中46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区疾控部门32家)、7家民营企业和1家高校研究所。省外辖区批准2家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在江苏开展技术服务,均为民营企业。调查发现:疾控部门仍是我省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主力军,民营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服务的对象主要分布在南京、苏州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

2.2 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获得资质情况

我省批准的54家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中具有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资质的35家(甲级资质1家、乙A级资质24家、乙B资质10家); 具有放射卫生防护检测与评价资质的54家(单纯放射卫生防护检测与评价18家); 具有个人剂量监测资质的22家; 具有放射防护器材和含放射性产品检测资质的1家。省外辖区批准2家机构均为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甲级)机构。目前,我省13个省辖市只有一家资质齐全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开展个人剂量监测资质的机构主要在市级以上疾控部门。个别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由于专业人员、设备、经费等投入不足的原因,在资质证书到期以后,没有按照规定申请办理许可延续,已不再具备放射卫生技术服务资质,按规定停止相关业务工作。苏北经济欠发达地区三个市仅有市疾控1家级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县区无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

2.3 专业技术人员和仪器设备配置情况

全省54家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中从事专业技术人员共有366名,配置专业仪器设备共计361台套。大部分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配备了与批准的服务项目相适应的仪器设备,专业技术人员具备相应从业条件,并取得培训合格证,符合人员配置要求。调查发现:县区级疾控机构放射技术人员多为兼职,部分机构的放射专业技术人员存在现场检测技术薄弱,个人防护意识较差的问题。仪器设备管理方面,部分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存在档案资料不全,缺乏仪器设备计量检定、使用、维护等记录信息; 少数仪器检定标识不明显; 个别机构未按照国家强检目录的要求,对相关仪器设备进行强制性检定等问题。

2.4 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开展情况

2015年全省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编制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报告405份,控制效果评价报告492份,放射卫生防护检测报告11 346份,开展个人剂量监测9741人次。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工作大部分由疾控部门承担,约占75%,开展建设项目预评价、控制效果评价工作量较2014年有所减少,且编制评价报告的周期较长,不能及时完成评价工作。放射诊疗场所放射防护监测及个人剂量监测方面的工作量呈上升趋势。从抽查的检测报告情况来看,部分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检测质量较低,存在出具的检验报告适用标准错误或未适时更新、检测指标不全、未按规范要求定点检测、被检测的放射诊疗设备名称不一致、检测报告的原始记录内容不规范等质量问题。

2.5 质量管理体系和档案管理情况

56家取得资质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均建立了质量管理体系,制订了完善的质量管理工作流程和制度,并明确了相关责任。建立和完善了技术服务档案,相关委托文书、工作流程、检测报告等材料都按照要求进行规范化整理,并归档。部分机构还建立了电子档案管理系统。但存在质量控制方案操作性不强,相关人员不能真正到岗或起到把关的作用,只在相关报告或者记录上签名了事,质量控制工作流于形式; 个别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存在档案不完整、管理不规范的情况。

2.6 卫生行政处罚情况

近两年卫生监督部门按照国家重点放射卫生监督要求,开展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仅限于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限期整改,督促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落实主体责任,未进行行政处罚。

3 讨论 3.1 放射卫生技术服务需求日渐增加

江苏作为全国经济发展的龙头,经济发展快,人口数量多且流动性大。放射诊疗设备种类多、使用勤、淘汰快。2015年全省放射诊疗单位3500家,从事放射的工作人员10751名,放射诊疗设备8813台。一方面得益于雄厚的经济基础、合理的配置规划和多方重视支持投入。另一方面放射诊疗技术发展加速,放射诊疗设备不断更新换代。放射诊疗机构的基数大、增长快,放射工作人员数量不断增多,对放射卫生技术服务的需求无论在技术上还是人员上都将持续增加。就目前我省的服务机构而言,现有的检测与评价工作不能满足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3.2 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源配置不合理

调查结果显示,疾控部门仍是我省放射卫生技术服务的主力军,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主要分布在南京、苏州等经济较为发达的城市发展较快,苏北地区发展滞后。17家县、区疾控部门仅具有放射卫生防护检测与评价(仅限:诊断X射线机防护),此外,具有评价资质的机构在苏北仅有市级疾控机构1家。由此可见,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分布不合理,发展不平衡,苏北地区开展工作能力不足,远远不能满足放射诊疗机构发展的需要。

3.3 专业技术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调查显示,江苏省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县(市、区)级疾控部门32家(占60%),县(市、区)级疾控机构的放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多为兼职,数量少,职称水平偏低,整体素质不高,影响服务工作的质量,这与余晨等[2]研究结论一致。放射卫生知识培训是提高现有放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素质的主要手段,本调查中,放射专业技术人员虽持有培训合格证,但是,由于相关部门组织培训的次数少,培训时间受限制,培训内容对现场操作针对性不强,这可能造成部分放射卫生技术人员知识陈旧,技能落后; 新技术、新方法及新标准不能得到及时掌握[3]。应加强对专业技能及其正确使用能力等方面的培训。

3.4 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服务能力有待加强

调查发现,县级放射诊疗设备的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率、放射工作人员的个人剂量监测率低,造成评价率和个人剂量监测率低的主要原因,各地级市仅有1家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并存在技术服务人员不足的难题。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作为放射诊疗设备性能检测机构,其检测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到放射设备运行状态和人员安全[4]。调查显示:部分机构的专业人员对新标准的准确理解和规范应用能力不足,检测与评价水平整体不高,究其原因:部分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检测质量较低,部分机构业务技术人员没有经过正规培训就匆忙上岗,在岗期间的后期培训不足或者缺失[1]。近年来,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后,取消了奖金的发放,在财政方面实行了收支两条线,开展放射防护检测与评价的收入与其工作人员的效益并不挂钩,由于缺乏完善的激励与考核机制,人员工作积极性不高[5]。卫生计生部门应制定对非营利性技术服务机构的工作考核指标,建立工作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6]。可见随着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的防治工作逐年加强,现有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服务将不能满足放射诊疗机构的需求。

4 对策与建议

针对目前存在的现状,为加强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自身的管理、能力建设和规范监督管理工作,保证放射诊疗单位有更多选择服务的空间和机会,应提高认识,明确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监督机构和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职责,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4.1 完善资质许可标准,拓宽资质审批范围

各级卫生计生部门应提高对职业性放射性疾病防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完善许可标准,从准入促监管。对取得放射卫生技术服务资质的疾控机构,加强监督管理,确保人员的配置、设备的投入,质量控制体系正常运行,不断拓展服务范围、规范服务行业行为、提高技术服务水平。积极鼓励有条件的单位申报更高级别的资质,增加放射技术服务机构数量。进一步督促有条件、但未取得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的县(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尽快向省卫计委申请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同时,引入社会资金投入,做好民营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认定,缓解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数量不足的现况,通过规范合理的竞争,促进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良性的发展,满足医疗机构不断增长的服务需求。

4.2 强化监督执法指导,规范技术服务行为

针对放射诊疗监管的薄弱环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改进执法方式,构建长效监督管理机制,加强放射卫生技术服务市场的监管。一方面,将行政监督与专家技术评估相结合,充分发挥放射卫生专家队伍在放射卫生监管工作中的作用,通过建立放射卫生服务评审专家库,集合放射卫生领域专家的力量,在放射卫生技术服务资质审定和延续、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建设项目审查、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等工作中给予专业技术上的支持。另一方面,加大对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管力度,对存在问题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定期对监管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回头看,严抓整改落实,做到监督到位、查处到位、整改落实到位,以督促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规范服务行为,保证服务质量。

4.3 加强能力建设,完善技术服务体系,落实主体责任

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医疗机构可以自主选择依法取得资质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在提高自身法律意识的同时,应加强自身管理和能力建设,合理调整技术资源和人力资源配置,不断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和质量管理体系,强化放射卫生技术服务过程的质量控制,注重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提升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实践能力。技术服务机构应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制观念和专业技能,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要求,依法独立开展技术服务工作,对出具的技术报告应承担责任。同时,技术服务机构应改进服务态度,强化竞争意识,审时度势,找准自己的发展空间,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通过培育放射卫生技术服务体系,使机构数量和服务能力有较大的提高,以满足医疗机构放射防护服务需求,为实施科学、有效的管理提供技术支撑。

参考文献
[1]
吴寿明, 赵三虎, 宣志强, 等. 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服务质量调查[J]. 浙江预防医学, 2014, 26(12): 1260-1262.
[2]
余晨, 于海涛, 孙全富, 等. 全国放射卫生机构基本状况分析[J]. 中国辐射卫生, 2014, 23(2): 125-128.
[3]
林雪君, 刘欣, 石岩, 等. 吉林省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现状调查与分析[J]. 中华放射医学与防护杂志, 2014, 34(3): 161-163. DOI:10.3760/cma.j.issn.0254-5098.2014.03.001
[4]
田雨来, 常秀丽, 周志俊. 上海市放射诊疗卫生技术人员人力资源需求分析[J]. 中国卫生资源, 2014, 17(1): 33-36.
[5]
李崇尚. 濮阳市医用X线诊断辐射防护调查分析[J]. 中国卫生监督杂志, 2015, 22(2): 171-173. DOI:10.3969/j.issn.1007-6131.2015.02.014
[6]
刘向阳, 刘英涛, 张震巍, 等. 上海市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现状调查[J]. 上海预防医学, 2011, 23(4): 179-180. DOI:10.3969/j.issn.1004-9231.2011.04.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