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辐射卫生  2015, Vol. 24 Issue (4): 388-391  DOI: 10.13491/j.cnki.issn.1004-714x.2015.04.027

引用本文 

楚彩芳, 赵艳芳, 张钦富, 程晓军. 某医院放疗中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控制效果评价[J]. 中国辐射卫生, 2015, 24(4): 388-391. DOI: 10.13491/j.cnki.issn.1004-714x.2015.04.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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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稿日期:2015-01-17
修回日期:2015-04-18
某医院放疗中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控制效果评价
楚彩芳 , 赵艳芳 , 张钦富 , 程晓军     
河南省职业病防治研究院, 河南 郑州 450052
摘要目的 对某医院放疗中心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放射防护评价, 以保障放射工作人员和周围公众的健康与安全。方法 采用放射卫生检测、放射卫生调查, 检查表分析等方法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机房屏蔽设施防护效果、设备安全装置和机房防护设施、辐射监测及健康管理等方面进行评价。结果 该院放射治疗中心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和健康管理措施基本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结论 该院放疗中心按要求整改后正常运行时, 能够保障放射工作人员和周围公众的健康与安全。
关键词放疗中心    放射防护    控制效果评价    

随着医疗手段的不断发展,某医院为保证肿瘤患者的高质量综合治疗,放疗中心整体搬迁并扩建放射治疗项目,放射治疗设备运行时将产生电离辐射等有害因素。根据《中华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1]和《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管理规定》 [2]要求,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前应委托有资质的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控制效果评价。为保障放射工作人员及周围公众的健康和安全,笔者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报告编制规范》 [3]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对该院放疗中心建设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1 对象与方法

根据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放射卫生标准,采用放射卫生调查、放射卫生检测、检查表分析法及职业健康检查等方法进行综合评价。

1.1 研究对象 1.1.1 设备

该项目配备4台放射治疗设备及其配套治疗计划系统,放射治疗设备基本情况见表 1

表 1 建设项目配备设备基本情况
1.1.2 人员

共配备27人,包括放射肿瘤医师、医学物理人员、放疗技师及护理人员。

1.2 检测仪器

美国Victoreen公司生产的451P型加压电离室巡测仪和451B电离室巡测仪,190型多功能巡测仪,上海申核电子仪器有限公司生产的FD - 3013型智能化X-γ辐射仪; 北京防化研究院生产的RGD-3B型热释光剂量仪,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生产的HW—Ⅳ退火炉和LiF (Mg,Cu,P)探测器; QDF-Ⅱ型数字风速仪。

1.3 检测条件及方法

按照GBZ /T 220.2-2009[4]和GBZ /T201.2-2011[5]相关要求采用巡测方法对放射治疗机房外30 cm人员可达区域和60Co治疗机和加速器天空散射关注区域辐射水平进行检测。各放射治疗设备检测条件为: ①60Co治疗机和加速器:最大照射野,小机头旋转45°,检测主屏蔽墙外时,不加散射体,有用束朝向主屏蔽体,检测其他区域时在照射野内放置散射体,机头向下,检测机房门外时,机头分别旋转0°、90°、180°和270°,加散射体; ②伽玛刀:使用4号准直器(Φ = 45 mm),加散射体; ③后装治疗机:源在治疗位置,无散射体。

2 结果 2.1 放射卫生调查 2.1.1 设施布置及平面布局

60Co治疗机、加速器、伽玛刀、后装治疗机及其辅助用房按照放疗设施辐射影响从大往小由北向南依次设置在放疗中心东半部分; 其他附属用房位于建设项目西侧,具体布局见图 1。工作用房基本齐全,工作场所各单元布置基本合理,但未设置单独的伽玛刀准备间,60Co治疗机和加速器均坐西朝东安装,有用束朝向迷路; 控制区与监督区区域划分明确,无互相交叉,便于辐射防护管理和职业照射控制,可以满足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

2.1.2 放射治疗设备机房屏蔽

各放射治疗设备机房均为密度为2.36 g /cm3的混凝土浇灌而成,60Co治疗机和加速器主屏蔽区宽度均为400 cm,机房门均为电动推拉门,均为直迷路,放射治疗设备机房屏蔽设施基本参数见表 2

图 1 建设项目设施面局示意图

表 2 60Co治疗机、加速器和伽玛刀机房屏蔽设施参数
2.1.3 设备辐射安全装置

各放疗设备均具备有剂量联锁、时间联锁、控制台急停开关、控制台钥匙开关、控制台辐照参数预选值显示及控制台上辐照控制计时器等辐射安全装置; γ放射源治疗设备同时具备强制回源装置和手动回源装置; 远距离放疗设备同时具备治疗床急停开关、机架急停开关等辐射安全装置; 后装治疗机配备有放射源驱动装置、施源器联锁等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辐射安全装置; 现场查验状态正常,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中相应条款的要求。

2.1.4 机房安全防护设施

各放射诊疗设备机房均在适当位置设置有工作指示灯、电离辐射警示标识、双向对讲系统、监视系统和应急照明灯、门机联锁、机房门防撞防挤压开关等安全防护设施,现场查验均能正常使用,但各放疗设备机房内未设置机房内防护门开关,60Co治疗室入口处及靠近治疗机较近适当位置未设置急停开关不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其他安全防护设施均符合相关标准[5-8]要求。

2.1.5 通风设施

各放射诊疗机房均安装有独立的动力排风装置,除伽玛刀和后装治疗机房的排风口设置与进风口不呈对角设置外,其他机房通风设施布置均可满足机房正常通风要求; 排风管道均呈“U”型穿墙至机房东墙外,设有排风管道延至高出机房室顶,设有防鼠、防雨装置。但室内排风口与地面处于同一水平面,不能有效防水,亦未制订通风设施安全检查和维修制度。

2.1.6 个人防护用品

建设单位配备有供60Co治疗机、加速器和后装治疗机操作人员进入机房和维修人员维修放疗设备时使用便携式个人剂量报警仪3台,伽玛刀工作人员未配备便携式个人剂量报警仪,多数工作人员配备有个人剂量计。但现场查验时未见工作人员使用便携式个人剂量报警仪,工作人员正常佩戴个人剂量计。

2.2 辐射监测 2.2.1 建设单位自主监测

建设单位配备有用于60Co治疗机和加速器剂量校准的剂量仪、三维水箱,用于伽玛刀自主检测的剂量模体、剂量测试支架和胶片,及用于放疗科工作场所辐射水平检测的辐射监测仪,并定期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机构进行检定,但未配备后装治疗机设备性能自主检测设备; 制订了放疗设备性能监测制度、工作场所辐射水平监测制度和安全防护装置有效性检查制度,内容基本全面,可操作性较强,但伽玛刀和60Co治疗机自主监测项目需补充完善; 2名医学物理人员在设备运行期间对机房周围环境辐射水平、安全防护装置有效性及放疗设备(除后装治疗机)部分防护性能进行了检测并做了详细记录,检测记录较为完整,结果异常者对设备进行维修调试,并对维修调试进行记录。

2.2.2 建设单位委托监测

委托有资质的技术服务机构对放疗设备及工作场所进行了控制效果检测,但未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技术服务机构进行每年一次的状态检测。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技术服务机构承担个人剂量监测项目,但部分人员未进行个人剂量监测并存在部分周期结果缺失现象。

2.2.3 工作场所及周围环境辐射水平验证检测检测结果

加速器机房南主屏蔽墙和北主屏蔽墙外及机房门外表面30 cm处辐射水平最大值分别为3.6 μSv /h、4.5 μSv /h和2.8 μSv /h,不符合国家标准[6]要求的周围剂量当量率控制水平(应不大于2.5 μSv /h); 其他设备机房外辐射水平检测结果均满足国家相关标准[4, 7]要求。各放射诊疗设备机房外辐射水平检测结果见表 3

表 3 各放射诊疗机房外辐射水平检测结果
2.2.4 个人剂量验证监测

评价单位对该院放疗中心放射工作人员进行了为期1年的个人剂量验证监测,4名伽玛刀工作人员中1人因个人剂量计在放置在机房内1次,另3人从事伽玛刀摆位工作期间伽玛刀设备出现故障导致其年有效剂量在1.29 ~ 5.56 mSv(单个周期结果异常)之间。其他人员个人剂量监测结果(年有效剂量在0.12 ~ 0.41 mSv之间)正常。

2.3 放射防护管理

建设单位成立有放射防护管理小组,明确有符合国家相关标准[5]要求的管理小组职责。制订了一系列放射防护管理制度如设备操作规程、设备维护使用制度、工作人员岗位职责、患者诊疗制度、医疗照射质量保证措施和较为完善放射事故应急预案、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制度、个人剂量监测制度和培训制度、档案管理制度以及放射防护经费预算等。该医院委托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机构承担放射工作人员的个人剂量监测和防护知识培训工作,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由该医院和医院所在地技术服务机构共同承担,检查项目不全面,新增人员的防护知识培训和个人剂量管理工作不到位。健康监护管理落实情况见表 4

表 4 建设项目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监护管理落实情况
2.4 应急准备与响应

建设单位成立有应急救援组织并明确其职责,并针对各放射诊疗设备可能出现的辐射事故制订了各种放射事故的应急处理措施,准备了应急物资,进行了部分事故的模拟现场演练。

3 讨论 3.1 结论

该院放疗中心加速器机房南墙和北墙及加速器机房门外周围剂量当量率检测结果高于GBZ 126-2011相关要求,其他放疗设备机房屏蔽效果符合建设单位剂量率控制水平要求,正常运行条件下,建设项目所致工作人员年有效剂量低于建设单位管理目标值; 建设项目人员结构及设备配备符合相关标准[10]要求; 各设备及其机房辐射安全措施基本符合相关标准要求,但配备的便携式剂量报警仪数量尚不能满足介入工作需要; 除伽玛刀和后装治疗机房排风口与进风口不呈对角设置外,通风布置基本合理,但其排风口位置不利于防水; 建设单位成立有放射防护管理组织,制订了较为完善的放射防护管理制度; 职业健康监护制度内容基本全面,但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体检管理工作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3.2 建议

增加加速器南墙和北墙屏蔽厚度或采取其他有效措施,使屏蔽墙外和30 cm处辐射水平控制在2.5 μSv /h以下,并须经有资质的技术服务机构验证检测; 各放射诊疗设备机房迷路内靠近机房门位置设置机房门开关; 60Co治疗机房入口及治疗室内靠近治疗机较近的适当位置应安装紧急开关; 放疗机房室内排风口采取防水措施; 规范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体检、个人剂量监测和防护知识培训,包括工作计划、人员组织、管理措施等,保证放射工作人员体检项目符合要求、体检率和体检项目覆盖率均达到100%,体检结果异常的,严格按照国家相关准[10-11]要求的措施进行处理; 做好剂量计收发、异常结果的处理、报告,并及时向监测单位反映放射工作人员变动情况; 加强新增人员的防护知识培训和个人剂量监测管理; 工作人员正确佩戴、保管常规剂量计; 增加便携式剂量报警仪数量,并正确使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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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令第46号放射诊疗管理规定[S].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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