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辐射卫生  2015, Vol. 24 Issue (4): 349-350  DOI: 10.13491/j.cnki.issn.1004-714x.2015.04.012

引用本文 

郑丽仙, 赵小爱. 某医院医用加速器建设项目放射防护控制效果评价[J]. 中国辐射卫生, 2015, 24(4): 349-350. DOI: 10.13491/j.cnki.issn.1004-714x.2015.04.012.

文章历史

收稿日期:2014-10-24
修回日期:2015-01-17
某医院医用加速器建设项目放射防护控制效果评价
郑丽仙 , 赵小爱     
太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山西 太原 030012
摘要目的 对某医院加速器机房及周围环境的辐射水平进行监测与评价, 以保障工作人员和公众的健康。方法 依据国家有关放射卫生的标准与方法。结果 对加速器机房和周围环境进行了监测, 对放射防护措施进行核查。结论 该医院加速器机房的建设符合预评价要求, 机房及周围环境的辐射水平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关键词医用加速器    放射防护监测    控制效果评价    

为确保医用辐射安全,对某医院医用加速器建设项目进行放射防护控制效果评价。

1 基本情况 1.1 设备情况

该医院购买了瓦里安公司生产的CLINAC CX CN5380医用加速器,X射线能量: 6 MV、15 MV两档; 电子线能量: 4、6、9、12、15、18 MeV六档。

1.2 项目概况

该新建加速器机房是独立一层建筑,西为绿地,南为消防通道,北为院子,东为控制室和辅助机房,机房周围100 m内无高于该机房的建筑。

1.3 加速器机房屏蔽情况

为了落实加速器机房是否按照预评价要求建设,我们通过核查施工图纸,现场调查及收集相关材料,对加速器机房的墙体及防护门的屏蔽情况进行核实,得出结论:机房面积约70 m2,高3.7 m。机房入口处采用“L”型迷路,东墙、西墙为主屏蔽墙,加速器机房屏蔽情况见表 1

表 1 加速器机房屏蔽情况
1.4 剂量管理控制值

本项目年剂量管理控制值为:对职业照射,年剂量限值的1/4,即5 mSv; 对公众照射,年剂量限值的1/4,即0.25 mSv[1]

2 辐射监测与评价 2.1 监测仪器

451P型X、γ射线巡测仪,量程范围: 0 ~ 50 mSv/h; NT6101型X、γ辐射剂量率仪,测量范围: 0.01 ~ 200 μSv/h; DINEUTRON型中子镭姆计,探测下限: 0.10 μSv/h。监测仪器在检定有效期内。

2.2 监测及评价依据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规范第2部分:放射治疗装置》 (GBZ/T 220.2-2009); 《放射治疗机房的辐射屏蔽规范第二部分:电子直线加速器放射治疗机房》 (GBZ/T 201.2-2011); 《电子加速器放射治疗放射防护要求》 (GBZ 126-2011)。

2.3 监测条件

加速器工作模式为15 MV X射线,输出剂量率300 cGy/min; 最大射野40 cm × 40 cm。对主屏蔽墙防护效果监测,准直器旋转45°,机头朝向主屏蔽墙,辐射束中不放置任何模体。对次屏蔽墙及防护门的防护效果监测,放置模体,以模拟患者的散射辐射[2-3]

2.4 监测方法

探测器灵敏体积中心距地面高度约1.3 m处和距墙外表面30 cm处进行测读[3]。对天空反散射监测时,探测器灵敏体积中心朝上,机房西侧在距机房约20 m处,机房北侧在距机房约16 m处监测[2]

2.5 监测结果

加速器工作场所辐射防护检测结果见表 2

表 2 加速器工作场所辐射防护检测结果(μSv/h)1)
2.6 监测结果评价

医用直线加速器辐射防护监测结果符合国标《电子加速器放射治疗放射防护要求》 (GBZ 126-2011)的要求:在加速器迷宫门处、控制室和加速器机房墙外30 cm处的周围剂量当量率应不大于2.5 μSv/h[4]

3 个人剂量监测结果

加速器试运行3个月后对该机房16名放射工作人员的个人剂量监测结果进行分析。个人剂量监测结果见表 3

表 3 个人剂量监测结果

表 3可见,该加速器机房工作人员佩戴3个月后个人剂量监测结果显示,个人剂量当量最大值为0.06 mSv,可以预期,工作人员可能接受的年有效剂量值小于5 mSv。

4 安全防护装置 4.1 安全防护装置

① 运行指示灯,位于机房门上方; ②门机联锁; ③应急按键,安装位置:控制室操作台1个,电器机房内电器柜上1个,机房内7个; ④红外线感应开关,安装于机房门口; ⑤监视与对讲设备,安装于控制室与机房内; ⑥固定式剂量报警仪,显示器在控制室内,探头设在机房内。以上安全防护装置经现场检验,均为工作状态正常或功能有效。

4.2 其他防护措施

① 加速器工作场所醒目处设有电离辐射警示标志; ②加速器机房安装有系列轴流式风机,进风口位于防护门(机房西南角)上方,排风口位于机房东北下角,经现场调查,可形成稳定的气流,经计算,加速器机房每通风换气一次约需7 min,符合国家标准《电子加速器放射治疗放射防护要求》 (GBZ 126-2011)的规定:治疗室通风换气次数应不小于4次/h[4]

5 结论

(1) 该医院加速器机房的建设符合预评价要求。

(2) 该加速器机房防护屏蔽厚度符合安全原则,能有效屏蔽加速器运行时产生的X射线。经现场监测,该加速器机房及周围环境的辐射剂量水平符合相关国家标准。

(3) 放射防护安全措施和监控装置等符合多重性和纵深防御原则,均能正常运行。

(4) 该加速器机房的放射防护设施达到竣工验收的要求。

参考文献
[1]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GB 18871-2002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S].北京: 中国标准出版社, 2003.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GBZ/T 220.2-2009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规范第2部分: 放射治疗装置[S].北京: 人民卫生出版社, 2009.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GBZ/T 201.2-2011放射治疗机房的辐射屏蔽规范第二部分: 电子直线加速器放射治疗机房[S].北京: 中国标准出版社, 2011.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GBZ 126-2011电子加速器放射治疗放射防护要求[S].北京: 中国标准出版社, 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