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辐射卫生  2015, Vol. 24 Issue (3): 217-218  DOI: 10.13491/j.cnki.issn.1004-714x.2015.03.009

引用本文 

刘小茹. 鹤壁市医疗卫生机构放射卫生监督结果分析[J]. 中国辐射卫生, 2015, 24(3): 217-218. DOI: 10.13491/j.cnki.issn.1004-714x.2015.03.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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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稿日期:2014-10-15
修回日期:2015-01-23
鹤壁市医疗卫生机构放射卫生监督结果分析
刘小茹     
鹤壁市卫生监督局, 河南 鹤壁 458030
摘要目的 了解鹤壁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放射诊疗工作情况, 找出当前医疗卫生机构放射诊疗防护中存在的问题, 并提出合理化的建议, 促进医疗卫生机构放射诊疗工作的健康发展。方法 通过对医疗卫生机构放射诊疗活动的监督检查, 同时收集、整理工作总结、报表等, 对医疗卫生机构放射防护工作现状进行综合分析。结果 鹤壁市医疗卫生机构放射诊疗许可证持证率94.29%, 放射诊疗场所及设备检测率为42.86%。2014年放射工作人员体检率和个人剂量监测率为73.91%。结论 鹤壁市医疗卫生机构对放射诊疗场所及设备检测不足, 放射工作人员防护意识不够, 以后要加大对放射卫生防护知识的宣传教育, 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放射防护工作的监督管理, 确保放射诊疗防护安全。
关键词放射卫生    监督    管理    

随着我国医疗卫生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 医疗卫生机构的放射诊疗设备也不断更新, 医用射线技术在医疗机构医学诊疗活动中的运用也日益广泛, 在现代医学中所扮演的角色也越来越重要。然而, 医疗卫生机构对放射诊疗的不规范管理, 普遍存在滥用射线的现象, 从而使受检人员所受到的辐射照射随之增加。数据显示:我国人均受X射线照射的概率比世界平均水平要高, 而在人工辐射源的照射中, 94.7%都属于医疗照射, 因此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放射卫生的监督管理成为目前我国卫生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1]。为了解鹤壁市医疗卫生机构放射诊疗情况, 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放射诊疗工作的监督管理, 我们于2014年对35家医疗机构进行了现场监督检查。

1 研究对象、方法及内容 1.1 研究对象

鹤壁市开展放射诊疗单位的医疗卫生机构, 包括32家医疗机构和3家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1.2 研究方法

根据2014年放射卫生重点监督检查方案要求, 采取听取汇报、现场检查和填写调查问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3 研究内容

检查医疗卫生机构放射诊疗许可、放射工作人员证持有情况、放射防护管理情况、个人防护用品配备情况、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卫生审查情况、放射诊疗场所工作人员配置和资质情况、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个人剂量监测情况等内容。现场进行调查问卷的填写与收集。

1.4 资料分析

利用Epidata软件设计《调查表》, 并录入数据, 最后导出至Excel表格中, 进行综合分析。

2 结果与分析 2.1 基本情况

本次调查的35家医疗卫生机构中, 持有《放射诊疗许可证》的有33家, 持证率为94.29%。放射工作人员共有230人, 均持有《放射工作人员证》, 持证率为100%。放射诊疗设备共计81台, 其中SPECT 1台(1.23%); 直线加速器3台(3.70%); C形臂4台(4.94%), DR机8台(9.88%); CR机4台(4.94%); CT机11台(13.58%), 胃肠透视机7台(8.64%); 医用X射线机43台(53.09%)。其中分布在市级医疗机构36台(44.45%)、县级27台(33.33%)、乡(镇) 18台(22.22%)。35家医疗卫生机构均开展了X射线影像诊断项目, 其中有2家机构开展核医学项目; 3家机构开展放射治疗项目; 1家机构开展介入治疗。

2.2 2014年放射卫生防护调查情况

2014年鹤壁市35家医疗机构中进行放射诊疗检测的有15家机构, 检测率为42.86%, 放射诊疗场所电离辐射警示标识率为100%。放射工作人员中体检、个人剂量监测为170人, 占73.91%;放射人员培训率为100%;配备有防护用品的有33家, 占94.29%, 调查具体情况见表 1

表 1 医疗卫生机构放射卫生监督检查情况
3 讨论

本研究采用现场调查、查阅资料与填写调查问卷相结合的方式, 对鹤壁市的35家医疗卫生机构的放射诊疗场所进行了调查, 调查结果可为以后进一步做好医疗卫生机构的放射卫生防护工作提供重要依据。

本调查结果表明, 鹤壁市医疗卫生机构放射诊疗场所电离辐射警示标识率较高为100%, 而放射诊疗场所检测率较低为42.86%, 放射工作人员培训率较高, 但体检和个人剂量监测率偏低。这种情况说明对该市医疗机构放射卫生监督和检测的重点应放在放射诊疗场所检测和放射工作人员个人放射防护知识宣教上, 另外还要注意放射诊疗设备装置的周围环境, 应及时对放射装置的周围环境进行改造和检测, 以免造成工作人员职业危害和周围环境射线污染。

在此次调查中, 发现一些医疗机构在放射防护方面存在一定的问题, 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领导放射防护意识淡薄, 未建立放射防护质量控制方案、未为放射工作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及个人剂量监测、未对放射诊疗场所进行状态检测等; 有些医疗机构放射诊疗机房堆放有与诊疗无关的杂物; 个别放射诊疗设备上面布满灰尘; 有些工作人员不能按照要求为受检者和陪检人员佩戴防护用品, 个别医疗机构防护用品数量不足; 有些医疗机构的防护用品比较陈旧, 没有铅当量标识或达不到0.5 mm铅当量, 不符合受检者防护用品的使用要求[2]

笔者认为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做好放射防护工作是各级医疗机构的法定义务, 通过教育、指导、处罚规范医疗机构放射诊疗行为, 促使医疗机构进一步明确执业要求, 不断加强自身业务素质提高。放射诊疗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职业健康体检及放射诊疗场所检测及设备防护性能检测是法律法规明确要求的内容, 是卫生监督机构经常性监督管理的重要内容, 医疗卫生机构应将其纳入到日常工作管理之中, 做好定期的检测工作, 可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加强对各级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 把工作重点放到基层。加强对医疗机构放射防护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督、处罚力度, 对违反放射防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医院, 如果经过教育仍不改正的, 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

参考文献
[1]
柯德兵, 王金敖. 江苏省放射卫生监督管理现状调查与分析[J]. 中国卫生法制, 2014, 22(3): 36-39.
[2]
周秀银, 牟振国. 石家庄市医疗机构放射卫生监督管理现状分析[J]. 医学动物防治, 2012, 28(4): 442-4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