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辐射卫生  2015, Vol. 24 Issue (1): 27-28  DOI: 10.13491/j.cnki.issn.1004-714x.2015.01.010

引用本文 

杨海友, 张亮, 于水. 射线装置工作场所辐射水平监测调查报告[J]. 中国辐射卫生, 2015, 24(1): 27-28. DOI: 10.13491/j.cnki.issn.1004-714x.2015.01.010.

通讯作者

于水, E-mail:yushui@bmi.ac.cn

文章历史

收稿日期:2014-09-17
修回日期:2015-01-08
射线装置工作场所辐射水平监测调查报告
杨海友 , 张亮 , 于水     
国家生物医学分析中心, 北京 100850
摘要目的 通过对北京市5家使用多台射线装置的单位进行放射工作场所辐射水平现场监测调查, 在对监测数据进行统计的基础上, 分析射线装置工作场所周围附加剂量率超标的原因, 提出应采取的预防措施。方法 采用X-γ剂量率仪现场实测射线装置机房实体屏蔽墙外30 cm处的辐射水平。结果 所调查的北京市5家使用多台射线装置单位, 均存在射线装置机房周围附加剂量率超标现象; 机房周围附加剂量率超过评价指标的射线装置数量约占单位射线装置总量的4.9%~11.8%;射线装置机房周围的附加剂量率最大可达判定指标的39.2倍。结论 对射线装置的使用单位在辐射安全管理工作上, 具有一定的借鉴指导意义。
关键词射线装置    放射性工作场所    辐射水平    附加剂量率    

随着核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 射线装置在医疗、工业和科研等领域中的应用越来越广泛, 但其安全隐患也不可忽视。环境保护部于2011年4月颁布了第18号令《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1], 该法规第九条要求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使用单位每年对放射性工作场所和环境辐射水平进行一次监测。旨在找出放射性工作场所辐射防护存在的薄弱环节, 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 以避免对人员健康和周围环境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

1 材料与方法 1.1 监测仪器

青岛环仪公司JW 3104型X-γ剂量率仪, 经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检定, 且在测量过程中用检验源进行校正。

1.2 判定指标

《放射治疗机房的辐射屏蔽规范第2部分:电子直线加速器放射治疗机房》(GBZ/T 201.2 -2011)[2]建议的剂量率控制水平:对人员全居留场所(T > 1/2), 治疗室墙体及门外30 cm处辐射剂量不大于2.5 μGy/h; 对人员部分或偶然居留场所(T≤ 1/2), 不大于10.0 μGy/h。

《医用X射线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 130- 2013)[3]第5.4条款指出"在距机房屏蔽体外表面30 cm处, 机房的辐射屏蔽防护, 应满足下列要求:具有透视功能的X射线机在透视条件下检测时, 周围剂量当量率控制目标值应不大于2.5 μGy/h; CT机、乳腺摄影、口内牙片摄影、牙科全景摄影、牙科全景头颅摄影和全身骨密度仪机房外的周围剂量当量率控制目标值应不大于2.5 μSv/h"。

《X射线衍射仪和荧光分析仪卫生防护标准》 (GBZ 115-2002)[4]第5.2条款指出"在下列位置, 射线的空气比释动能率均不得超过2.5 μGy/h:人体可能到达的距闭束型分析仪一切外表面(包括高压电源、分析仪外壳等)5 cm的位置; 距敞束型分析仪的防护罩、遮光器外表面5 cm的任何位置。

1.3 检测工况

对于电子直线加速器的要求:X射线的能量最大, 等中心点的输出剂量率最大, 照射野最大; 对于其他X射线装置的要求:使其工作负荷最大, 首先确保其工作电压最大, 再调整其工作电流到尽可能的大。

2 调查结果

5家单位射线装置使用情况, 见表 1

表 1 5家单位的射线装置使用情况统计

5家单位射线装置机房周围附加剂量率超标情况,见表 2

表 2 5家单位射线装置机房周围附加剂量率超标情况统计

表 1表 2可以看出:①所调查的5家射线装置使用单位, 均存在射线装置机房周围附加剂量率超标现象, 存在辐射防护问题的射线装置使用单位的概率达到100%;②机房周围最大附加剂量率超过评价指标的射线装置数量约占单位射线装置总数量的4.9%~11.8%;③1个射线装置机房周围附加剂量率最大值达98.0 μGy/h, 为判定指标的39.2倍。

3 分析与讨论 3.1 超标位置及超标原因

按机房周围附加剂量率超标的位置, 分析造成超标的原因。

3.1.1 防护门

主要是防护门处, 其超标原因主要有:防护门的防护能力达不到相应射线装置的防护要求; 防护门的把手损坏甚至脱落, 使该位置处失去防护能力; 防护门变形, 导致两扇门之间的缝隙较大, 密闭不严, 导致射线泄露; 防护门与两侧墙体的重叠量不足, 导致射线泄露; 防护门内铅皮滑落, 形成防护盲区; 防护门安装不规范, 门下缝较大, 导致射线泄露。

3.1.2 观察窗

其次是观察窗处, 其超标原因主要有:观察窗铅玻璃的铅当量不足, 达不到相应射线装置的防护要求; 观察窗铅玻璃与四周墙体的重叠量不足, 导致射线泄露。

3.1.3 周围墙体

最后是周围墙体(包括楼上和楼下)外, 其超标原因主要有:原普通工作场所改造为射线装置机房, 或者原低功率射线装置的机房更换使用较高功率射线装置, 其防护能力没有加强或加强的不到位; 机房的防护设计方案, 其实体屏蔽能力达不到相应射线装置的防护要求; 机房的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方案的要求。

3.2 预防措施

射线装置工作场所投入使用前, 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并在实际工作中落实环评文件中所提出的相关要求; 射线装置工作场所投入使用后, 及时进行竣工环保验收工作, 只有验收合格, 才能正式开展工作; 按照环保部第18号令《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的要求, 每年对放射性工作场所及其周围环境辐射水平进行一次监测。如果存在问题, 应立即整改。

本文所调查的5家射线装置使用单位均存在射线装置机房周围附加剂量率超标现象, 而且部分场所周围的附加剂量率严重超标, 因此, 按照环保部第18号令的要求, 每年委托有辐射水平监测资质单位对放射性工作场所及其周围环境辐射水平进行一次监测, 是十分必要的。在监测过程中如果发现附加剂量率超标问题, 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并将监测数据记录存档, 一旦发生疑似辐射事故纠纷时, 可以做到有据可查、有据可依。

参考文献
[1]
环境保护部令第18号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S].北京: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2011.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GBZ/T 201.2-2011放射治疗机房的辐射屏蔽规范第2部分: 电子直线加速器放射治疗机房[S].北京: 中国标准出版社, 2011.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GBZ 130-2013医用X射线诊断放射防护要求[S].北京: 中国标准出版社, 2013.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GBZ 115-2002 X射线衍射仪和荧光分析仪卫生防护标准[S].北京: 中国标准出版社, 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