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辐射卫生  2014, Vol. 23 Issue (5): 410-412  DOI: 10.13491/j.cnki.issn.1004-714x.2014.05.011

引用本文 

张兴晖, 叶倩鸥, 董倩倩, 付铁峰, 刘双. 某医用X射线诊断建设项目控制效果评价[J]. 中国辐射卫生, 2014, 23(5): 410-412. DOI: 10.13491/j.cnki.issn.1004-714x.2014.05.011.

文章历史

收稿日期:2014-03-17
修回日期:2014-05-24
某医用X射线诊断建设项目控制效果评价
张兴晖 , 叶倩鸥 , 董倩倩 , 付铁峰 , 刘双     
大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辽宁 大连 116021
摘要目的 评价某医疗机构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 为该机构预防和控制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的发生提供相关建议; 判断该机构放射防护设施是否达到了竣工验收的条件, 为卫生行政部门提供审批依据。方法 依据国家有关法规、标准、规范, 根据建设单位提交的放射卫生专篇、设计图纸等材料与资料以及我们对本项目进行的现场调查和现场放射防护检测(验证监测)结果, 进行综合性分析。结果 机房防护设计和措施合理、有效, 周围辐射水平均在0.02~0.13 μSv·h-1(未扣除仪器本底水平)之间, 放射工作人员未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和放射防护知识等培训, 未取得《放射工作人员证》。结论 本项目能够做到有效控制由本项目X射线所产生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因素对人员的危害, 能够有效预防和控制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的发生, 放射防护设施基本达到了竣工验收的条件。
关键词建设项目    职业病危害因素    放射防护    控制效果评价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 医疗机构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应进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受建设单位的委托, 我们对其改建的医用X射线诊断建设项目产生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放射防护评价。

1 对象与方法 1.1 对象

X射线机房位于本单位一楼西南角, 使用面积为26.4 m2。机房东侧为本单位库房(南半部分和暗室(北半部分)、南侧为室外马路、西侧为操作室(南半部分)和缓冲间(北半部分)、北侧为本单位走廊、楼上为本单位1号和2号彩超室、楼下为地基(无空间)。机房只有一个防护门, 在机房西墙北半部上, 与缓冲间相通, 为工作人员和受检者共同出入门; 机房西侧(南半部)操作室内有一观察窗(有铅玻璃防护), 无与X射线机房相通门; 机房南墙东半部的上部有一小防护窗。本项目的具体工作为"盆腔透视、点片"。工作时, X射线机管窗只朝向"下"一个方向。X射线机房布局、毗邻关系简图见图 1

图 1 X射线机房布局、毗邻关系简图
1.2 辐射源项

本项目辐射源(医用诊断X射线机)为一台"普通X射线透视机", 型号:XED150L-10D, 最大管电压:150 kV, 最大管电流:500 mA。

1.3 评价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2011年国家主席第52号令公布)[1]、《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2005年国务院第449号令公布)[2]、《放射诊疗管理规定》(2006年卫生部第46号令发布)[3]、《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管理规定》(卫生部"卫监督发[2012]25号"文件印发)[4]、《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 18871-2002)[5]、《医用X射线诊断卫生防护标准》 (GBZ 130-2002)[6]、《医用X射线诊断卫生防护监测规范》(GBZ 138-2002)[7]、《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编制规范》(GBZ/T 181-2006)[8]

1.4 评价方法

依据国家有关法规、标准、规范, 根据建设单位提交的放射卫生专篇、防护设计图纸等材料与资料以及我们对本项目进行的现场调查和现场放射防护检测(验证监测)结果, 进行综合性分析, 进而对该项目进行放射防护评价。

1.5 检测仪器

451P型X-γ巡测仪, 剂量单位为μSv·h-1, 仪器本底为(0.01~0.16)μSv·h-1, 经过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检定, 校准因子为1.30, 在有效检定日期内。

2 结果 2.1 防护设计及措施

本项目是采用以机房作为主要放射防护设施, 对X射线进行屏蔽防护。8月下旬我们对本项目的防护设计和措施进行现场调查如下。

2.1.1 机房屏蔽

机房四面墙均为370 mm厚红砖, 且涂有一层5 mm厚防护涂料; 顶棚为250 mm厚的混凝土结构, 外加一层1.5 mm厚铅板; 地面以下为地基。机房防护门内有两层铅板, 每层铅板厚度为2.4 mm; 操作室内观察窗为18 mm厚铅玻璃; 南墙上的防护窗内有两层铅板, 每层铅板厚度为2.4 mm。

2.1.2 警示标志

防护门上贴有"当心电离辐射警示标志牌[9]

2.1.3 防护用品

配备的个人防护用品有铅衣2件、铅帽1个、铅颈套1个、铅眼镜1个。

2.1.4 通风设计和三废处理

X射线机房利用南侧墙上的防护窗, 进行自然通风。本项目使用的医用X射线诊断设备, 根据其工作原理, 不存在固态、液态放射性废物。产生的少量臭氧和氮氧化物可由防护窗排到室外, 通过空气稀释作用后, 对公众的影响可以不予考虑[10]

2.1.5 其他防护设施

机房防护门上方设置有工作指示灯。

2.1.6 放射防护管理

建设单位成立了辐射安全和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小组; 制定了《辐射工作岗位职责》、《射线装置辐射事故应急措施》、《放射卫生防护制度》、《安全管理制度》、《X光室规章制度和X光机安全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建立有现场防护检测、X射线机设备等管理档案。该项目设有一名放射工作人员, 未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未进行放射防护知识等培训, 未取得《放射工作人员证》。

2.2 辐射水平检测结果

现场检测条件为:建设单位申报(提供)的实际工作使用的最大条件以及在此基础上该X射线机能够给出的最大工作条件和射线影响可能最严重的本项目工作状态等条件或状态下。该单位申报材料显示:该项目X射线机工作中实际使用的最大条件为90 kV、200 mA。检测结果为:X射线机操作处和机房周围测试点(包括机房防护门)的X射线测试量均为仪器本底水平(未测出), 见表 1。检测结果=(仪器测量读数-仪器本底)×仪器校准因子。

表 1 某医疗机构X射线机操作处和机房周围辐射水平检测结果
2.3 个人剂量监测情况

该单位为放射工作人员配备了两支个人剂量计, 但未进行个人剂量监测。

2.4 职业健康检查情况

该单位未对放射工作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3 评价与讨论 3.1 评价

① 本项目的选址、设备布局、运行情况符合放射卫生学的要求; ②X射线机房外的X射线泄漏量均未测出, 说明本项目放射防护屏蔽设施有效、防护效果良好、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的相关要求; ③本项目放射卫生防护管理规章制度的建立比较健全; ④放射工作人员未进行就业前职业健康检查; ⑤放射工作人员未进行放射防护知识等培训; ⑥正常工作中, 本项目基本能够做到有效控制由本项目X射线所产生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因素对人员的危害, 以及能够有效预防和控制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的发生。综上所述, 可以认为本项目的放射防护设施基本达到了竣工验收的条件, 但应按下述"建议"进行改进或完善:①放射工作人员在从事放射工作前, 应到有相应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体检), 体检不合格, 不能从事放射工作; ②放射工作人员应在取得《放射工作人员证》后, 方能从事放射工作; ③大多数受检者对射线知识不了解, 自我防护意识较差, 往往不知道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所以在机房内应设置类似"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不得在机房内滞留、不得在机房内候检"等显著、醒目的警示告知语, 以尽可能减少或避免对受检者和陪检者不必要的照射; ④按要求做好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与管理工作; ⑤必须充分保障各放射防护设施的有效性和完整性; ⑥完善放射卫生防护管理规章制度并切实执行、落实人员职责并认真履行、加强放射卫生防护管理、充分实施"实践的正当化"和"放射防护最优化"等[5], 也是本项目能够正常安全运行、有效预防和控制X射线所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尽最大可能地防止或减少不必要照射或潜在照射的重要与必要保障, 从而充分保障人员的身体健康与安全。

3.2 讨论

放射防护工作不仅要考虑职业人群的安全, 还要考虑非职业人群(受检者、机房周围非放射工作人员与公众)的安全。实践中, 不必要和不正当的照射往往都源于放射工作单位放射防护管理制度不健全或不按照相关管理制度进行操作, 比如:照射时陪护人员留在机房内、未对受检者进行必要的防护措施、不关机房和操作室防护门, 不设置电离辐射危险标志和工作指示灯以及不必要的X射线透照检查等。所以, 放射工作单位建立放射防护管理体系, 加强自身的放射防护管理, 使放射防护管理可以有效并长期的运行, 是搞好放射卫生工作的根本措施[11]。建设项目放射防护控制效果评价是放射危害前期预防和控制的一项重要管理制度, 也是放射卫生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放射防护评价机构, 要针对放射单位重机房屏蔽设计, 轻防护管理建设"、"重硬件投资, 轻软件建设"、"重职业人群防护, 轻非职业人群防护的现状, 在评价工作中要注意放射防护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运行评估。近年来,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 各地医用X射线诊断建设项目(新、改、扩)不断增加, 如何使放射工作更加规范化, 是相关管理部门需要考虑和解决的一个问题。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二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S].2011.
[2]
国务院第449号令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S].2005.
[3]
卫生部第46号令放射诊疗管理规定[S].2006.
[4]
卫监督发[2012]25号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管理规定(卫生部文件印发)[S].2012.
[5]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GB 18871-2002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S].北京: 中国标准出版社, 2002.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GB 130-2002医用X射线诊断卫生防护标准[S].北京: 中国标准出版社, 2002.
[7]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GB 138-2002医用X射线诊断卫生防护监测规范[S].北京: 中国标准出版社, 2002.
[8]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GBZ/T 181-2006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报告编制规范[S].北京: 中国标准出版社, 2006.
[9]
祁寒梅, 谭刚, 王东云. 绵阳某灾后重建放射场所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控制效果评价[J]. 职业与健康, 2012, 28(11): 1321-1323.
[10]
伍忠辉, 吴海燕, 吴萍. 某医院医用X射线诊断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J]. 职业与健康, 2013, 29(6): 691-693.
[11]
晁斌. 借鉴OSHMS管理模式加强放射防护自身管理[J]. 实用预防医学, 2004, 11(6): 1230-1231. DOI:10.3969/j.issn.1006-3110.2004.06.0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