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辐射卫生  2014, Vol. 23 Issue (3): 229-230, 232  DOI: 10.13491/j.cnki.issn.1004-714x.2014.03.014

引用本文 

王孝娃, 李滨, 居立维, 涂彧. 1 786名放射工作人员连续5年个人剂量统计分析[J]. 中国辐射卫生, 2014, 23(3): 229-230, 232. DOI: 10.13491/j.cnki.issn.1004-714x.2014.03.014.

通讯作者

涂彧

文章历史

收稿日期:2014-02-02
1 786名放射工作人员连续5年个人剂量统计分析
王孝娃 1,2, 李滨 1, 居立维 1, 涂彧 2     
1. 扬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江苏 扬州 225002;
2. 苏州大学医学部放射医学与防护学院
摘要目的 调查扬州市放射工作人员外照射个人剂量情况。方法 利用热释光个人剂量仪按照《职业性外照射个人监测规范》的要求进行检测, 所得数据利用SAS统计软件进行统计。结果 医学类行业、工业类行业及教育类行业个人剂量外照射年均剂量、累积剂量之间无统计学差异; 医学类行业、工业类行业间各工种个人外照射年均剂量和累积剂量均无统计学差异; 95%以上的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年剂量低于国家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年剂量限值(20 mSv/a)的1/10。结论 扬州市所有接触放射线的工作人员所受外照射年均个人剂量和5年累积个人剂量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且遵循辐射防护最优化原则远远小于国家标准要求。
关键词放射工作人员    年均个人剂量    累积个人剂量    

放射工作人员外照射个人剂量监测是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 监测数据也成为放射防护效果评价和剂量-生物效应评估的重要依据。为系统了解扬州市放射工作人员外照射个人剂量水平, 进一步加强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工作, 现对1 786名放射工作人员2009-2013年度全市外照射个人剂量监测情况进行分析。

1 材料与方法 1.1 监测对象

符合《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1]规定的部分放射工作人员, 其中医学类单位共1 072人, 工业类单位共710人, 教育类单位共4人, 共计1 786人。

1.2 监测方法

监测按照GBZ 128-2002《职业性外照射个人监测规范》[2]的要求进行。探测器需要经过退火处理, 温度稳定在235℃~240℃后放置10 min。剂量计佩戴在左胸前, 监测周期为60 d, 每年监测6次, 测量结果扣除跟随本底值。

1.3 仪器设备

测读仪器为中国防化院生产的RGD -3A型热释光剂量仪; 个人剂量计采用中国医学科学院放射医学研究所提供的LiF (Mg, Cu, P)粉末, 并封装于小塑料管内; 采用北京核仪器厂生产的FJ-41l型退火炉对LiF (Mg, Cu, P)粉末进行退火处理。

1.4 质量控制

每年由上海计量科学研究院检定合格, 并对探测系统进行刻度, 量值可溯源于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刻度获得不同的能量曲线和剂量线性曲线后换算得到刻度因子。定期参加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辐射防护与核安全医学所组织的全国外照射剂量计盲样比对, 比对结果优秀。每个周期对监测单位发放跟随本底剂量计, 以扣除不同环境对本底的影响, 从而减少因本底带来的测量误差。进行异常结果调查, 剔除因非职业照射引起的异常结果。由职业照射引起的异常结果的人员, 进行实地监测, 查明原因, 将进一步调查, 排除虚假等非正常照射数据, 以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1.5 统计学处理

用SAS 8.1统计软件对不同行业的5年累积剂量进行相关分析。

2 结果 2.1 职业照射个人剂量分析

按照GBZ 128-2002 《职业性外照射个人监测规范》的职业照射职业分类要求, 本次调查涉及医学应用(2)、工业应用(3)以及其他(教育)(6A)三大类, 其分析结果如下。

表 1 医学应用、工业应用以及其他(教育)三大类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分析

上述累积剂量和年均剂量作为变量经过正态性检验和方差Levene's检验, 其结果:t=3.6, P=0.0003 < 0.05;F=0.01, P=0.9861 > 0.05, 结果表明满足方差分析要求, 即资料符合正态性以及方差齐性。单因素方差分析结果F=0.04, P=0.9640 > 0.05, 即放射工作人员外照射个人剂量在医学应用、工业应用和教育三种分类中累积剂量和年均剂量之间没有统计学差异。

2.2 医学应用类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分析

按照GBZ 128-2002《职业性外照射个人监测规范》的职业照射职业分类要求, 本次调查涉及医学应用主要包括诊断放射学(2A)、牙科放射学(2B)、核医学(2C)、放射治疗(2D)、其他(介入放射学)(2E)。2009年- 2013年医学应用类放射工作人员连续5年累积剂量、连续5年年均剂量分析见表 2表 3

表 2 医学应用中各行业放射工作人员5年累积个人剂量分析

表 3 医学应用中各行业放射工作人员5年年均个人剂量分析

上述累积剂量和年均剂量作为变量经过正态性检验和方差Levene's检验, 其结果:t=3.6, P=0.0003 < 0.05;F=0.08, P=0.9879 > 0.05, 结果表明满足方差分析要求, 即资料符合正态性以及方差齐性。单因素方差分析方差分析结果F=0.22, P=0.9288 > 0.05, 即医学类放射工作人员外照射个人剂量连续5年累积剂量和年均剂量在放射治疗、核医学、介入放射学、牙科及放射诊断五类工种中没有统计学差异。98.60%以上的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年剂量低于国家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年剂量限值(20 mSv/a)的1/10。

2.3 工业应用类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分析

按照GBZ 128-2002《职业性外照射个人监测规范》的职业照射职业分类要求, 本次调查涉及工业应用主要包括工业辐照(3A)、工业探伤(3B)、测井(3E)、加速器运行(3F)、其他(3G)。2009年-2013年工业应用类放射工作人员连续5年累积剂量、连续5年年均剂量分析见表 4表 5

表 4 工业应用中各行业放射工作人员5年年累积个人剂量分析

表 5 工业应用中各行业放射工作人员5年年均个人剂量分析

上述累积剂量和年均剂量作为变量经过正态性检验和方差Levene's检验, 其结果:t=3.4, P=0.0007 < 0.05;F=0.33, P=0.8580 > 0.05, 结果表明满足方差分析要求, 即资料符合正态性以及方差齐性。单因素方差分析方差分析结果F=0.35, P=0.8410 > 0.05, 即工业应用类放射工作人员外照射个人剂量连续5 a累积剂量和年均剂量在测井、工业辐照、工业探伤、工业加速器及其他应用五类工种中没有统计学差异。98.59%以上的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年剂量低于国家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年剂量限值(20 mSv/a)的1/10。

3 讨论

扬州市2009-2013年连续5年放射工作人员累积剂量、人均剂量分布频率的统计结果显示, 年均剂量为0.35 mSv/a, 低于本省的南京市(0.45 mSv/a)[3], 同时也低于2003年全国放射工作人员人均个人剂量水平(0.98 mSv/a)[4]。超过95%(98.60%)的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年剂量低于我国《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 18871-2002)[5]中规定的国家放射工作人员年剂量限值(20 mSv/a)的1/10。扬州市大部分放射工作人员的年剂量处于一个较低的水平, 说明扬州市放射工作人员所处的辐射环境是安全的; 这是各个放射工作单位注重辐射防护的投入, 放射工作人员辐射防护意识加强, 以及放射防护管理单位加强宣传和监管的结果。虽然不同行业不同工种之间没有统计学差异, 但就此5年监测的数据分析, 各工种间还是存在差异的, 医学应用类行业中介入治疗和放射诊断个人剂量数值明显高于其他医学行业; 工业类行业中, 工业探伤工作人员所受剂量明显高于其他工业类行业。其原因可能是放射工作人员的工作量大, 操作距离近, 接触射线能量较高、接触射线累积时间较长, 防护不到位等。因此加强对剂量水平较高的岗位的管理, 应成为放射防护的重点工作。增强相关工作人员的防护意识, 对设备及防护条件比较差的单位, 应改善其防护条件和环境, 对防护性能较差、容量小的旧机器进行淘汰, 使受照剂量较高工种的年剂量达到合理可行尽量低的水平, 使其身体健康得到进一步的保障。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55号.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S].2007.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GBZ 128-2002职业性外照射个人监测规范[S].北京: 中国标准出版社, 2002.
[3]
李红艳, 李亘山, 杨声, 等. 2008-2011年南京市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结果分析[J]. 中国辐射卫生, 2011, 20(4): 423-424.
[4]
胡爱英, 徐辉, 孙全富. 我国职业性外照射个人监测与健康监护[J]. 中华放射医学与防护杂志, 2007, 27(2): 212-214. DOI:10.3760/cma.j.issn.0254-5098.2007.02.040
[5]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GB 18871-2002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S].北京: 中国标准出版社, 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