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辐射卫生  2013, Vol. 22 Issue (4): 452-453  DOI: 10.13491/j.cnki.issn.1004-714x.2013.04.047

引用本文 

龚婕, 陈以水, 陈清凤. 某医院儿童CT检查投诉案例分析与对策研究[J]. 中国辐射卫生, 2013, 22(4): 452-453. DOI: 10.13491/j.cnki.issn.1004-714x.2013.04.047.

文章历史

收稿日期:2013-03-28
某医院儿童CT检查投诉案例分析与对策研究
龚婕 1, 陈以水 2, 陈清凤 2     
1. 南昌市第二医院, 江西 南昌 330003;
2. 江西省职业病防治研究院
摘要目的 加强对医疗单位儿童CT检查活动的规范管理, 减少儿童辐射剂量, 防患医疗纠纷的发生。方法 根据投诉事件的现场调查、分析、处理、总结对儿童CT检查投诉事件进行评估。结果 儿童CT检查未进行受检者防护, 容易引发纠纷。结论 规范医疗单位儿童CT检查, 加强日常儿童CT受检者的防护, 规避医疗纠纷的发生。
关键词儿童CT检查    投诉案例    分析与对策研究    

我国受检者防护的相关法规标准九十年代就已实施, 部分医疗单位未认真执行。2003年曾经我省发生过一起因受检者未进行防护将医疗单位起诉到法院的案件[1], 今年我省某医院由于儿童CT检查没有进行受检者防护, 又引发的一次长久的投诉事件, 这足以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随着放射影像检查越来越普遍及公民的法律意识的增强, 以上事件发生频率将会增加。由于儿童身体结构的特殊性, 以及儿童各个系统成长未能达到成人的完整程度, 对辐射敏感度高(敏感度是成年人的十多倍), 而儿童CT检查接受的辐射剂量高, 这些都易引起儿童相关疾患的发生及儿童罹患癌症概率增大。结合CT检查未进行受检者防护引起的投诉事件和我省医疗环境探讨产生事件的原因及对策研究。

1 案例简介

2012年江西省某医院在进行一次儿童头部CT检查后, 患者家属质问放射科医师, 为什么没有为她小孩做好防护, 放射科医师不耐烦地说, 没有什么好做的。患者将此次未做受检者防护的检查作为事故, 并投诉到省政府以及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随后卫生行政部门成立了处理该事件的专家小组, 对该医疗单位进行调查取证, 专家组给出的结论是医院承担未告知患者穿戴及提供防护用品的责任。由于患者家属拒不接受该结果, 最后医院不得不出具了保证患者成年后能够生育的证明, 该事件才得以平息。

2 原因分析 2.1 缺少针对儿童放射诊疗检查的相关标准及具体操作规程

首先我国现行标准中唯一只有GB 16348 -2010《医用X射线诊断受检者放射卫生标准》[2]对保护儿童提出了特殊要求。由于现行标准起草没有考虑到放射诊疗检查设备的设计制造完全按照成人的身体结构设计, 没有考虑儿童身体结构的特殊性, 因此儿童检查和成人一样, 比如放射诊疗设备在开启自动曝光摄影功能时, 儿童接受的辐射剂量并没有减少到最低。其次儿童在进行放射检查时也缺少相关具体如何进行受检者防护的操作规程, 在很多国家如果在给患者检查时, 没有受检者的防护痕迹记录的摄片结果是不认可的。

2.2 儿童CT检查正当性和最优化难以落实[3]

由于现实的医疗环境, 儿童进入医院和成人一样需要临床儿科医生开出检查单, 而各家医疗单位的儿科医师对放射防护知识及如何进行受检者防护的相关规定基本不了解, 对儿童CT等放射性检查必须进行正当性和最优化的判断这一经过基本被忽略。

2.3 从事儿童放射诊疗检查活动数量大, 受检者防护难及家长保护意识增强

首先, 从事儿童CT检查的活动已越来越多, 工作量大以及儿童不易配合, 放射科医师对儿童受检者防护意识的缺失及儿童受检者防护难, 以致放射科医师对待儿童和成人一样不进行防护。其次儿童大部分为独生子女, 辐射有害身体健康以及如何保护儿童的相关信息了解也很多。在检查活动中如果没有进行受检者防护, 儿童家长立即就会提出异议。现行医疗单位对儿童放射性检查工作已越来越多, 因此在日常检查中产生冲突事件必将增加, 严重影响医疗单位的正常秩序。

2.4 卫生行政部门监督缺失

根据放射诊疗管理规定, 卫生监督部门对医疗单位监督只着重受检者防护用品的是否配备, 对医疗单位是否进行放射检查的正当性及最优化判断没有监督, 尤其缺少儿童放射检查的正当性判断的监督检查。

3 对策研究 3.1 加大儿童放射诊疗检查活动法规标准的制定

由于我国在制定相关标准相对滞后, 国际上的医疗设备公司在生产放射检查设备一般没有考虑儿童的特殊性, 进入我国后由于监督技术能力有限, 诊疗检查新设备一推出就投入临床使用。因此我国应在大型放射诊疗设备投入临床使用之前制定相关标准, 符合标准方能投入临床。根据我国的人群特点制定与我国人群尤其是儿童的放射诊疗检查的严格剂量指导水平, 应尽快颁布实施。

3.2 国家应制定具体相关操作规程

我国《医学X线检查操作规程》(WS T389-2012)、《CT检查操作规程》(WST 391-2012)即将在2013年2月1日实施, 对从事放射诊疗活动将进一步规范。对儿童的放射诊疗检查应严格执行, 尤其是3岁及以下儿童在从事放射检查应严格控制, 不在万不得以不能进行CT检查, 这就要求医疗单位必须制定严格的放射诊疗的影像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的措施, 儿童放射检查必须做到正当性和最优化判断。防止医疗单位为了追求经济效益滥用X射线检查[4], 减少儿童的辐射剂量, 保障儿童的身体健康。

3.3 加强临床医师, 特别是儿科医师的放射诊疗相关技术培训

首先加强临床医师对放射诊疗相关技术和防护技术的培训, 尤其临床儿科医师的放射诊疗相关技术及防护知识的培训。这样临床医师在开具检查单时就可以做到正当性的判断, 减少儿童放射影像的检查, 减少儿童接受的辐射剂量。其次卫生行政医管部门在进行医院等级评审时, 也应将临床医师在从事诊疗活动时限制放射影像检查作为评审的一个重要条件, 防止CT检查阳性率太低[5]

3.4 加大执法力度, 加强放射诊疗许可的监督管理

卫生监督部门应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加强医疗单位放射诊疗设备性能检测及受检者防护的监督管理[6], 保证放射诊疗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受检者防护用品的运用落到实处, 确保医疗单位做到儿童放射检查时的正当性和最优化判断, 因此保护儿童的身体健康必须从法律法规方面着手。

参考文献
[1]
熊晓英. 从一起诉讼案看X射线应用的正当化[J]. 中国辐射卫生, 2003, 12(4): 207-208. DOI:10.3969/j.issn.1004-714X.2003.04.007
[2]
GB16348-2010, 医用X射线诊断受检者放射卫生标准[S].
[3]
刘长安, 李小娟, 陈尔东. 儿科放射学的辐射防护要点详解[J]. 现代仪器, 2011, 17(4): 28-33. DOI:10.3969/j.issn.1672-7916.2011.04.009
[4]
王兆达, 王志文. 滥用X射线检查的危害及其控制[J]. 中国辐射卫生, 2010, 19(1): 46-47.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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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陈以水, 陈顺乐. 加强对放射诊疗设备的性能检测[J]. 中国辐射卫生, 2008, 17(3): 374-375. DOI:10.3969/j.issn.1004-714X.2008.03.0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