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辐射卫生  2013, Vol. 22 Issue (3): 291-292  DOI: 10.13491/j.cnki.issn.1004-714x.2013.03.002

引用本文 

吕东晋, 龙启萍. 青海省农牧地区水源水中总α总β的放射性水平调查[J]. 中国辐射卫生, 2013, 22(3): 291-292. DOI: 10.13491/j.cnki.issn.1004-714x.2013.03.002.

文章历史

收稿日期:2012-11-30
青海省农牧地区水源水中总α总β的放射性水平调查
吕东晋 , 龙启萍     
青海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青海 西宁 810007
摘要目的 本文调查了青海省海东地区、海南州、海西州、海北州农牧地区水源水中总α总β的放射性水平。方法 综合考虑当地水系分布、地质条件、人群饮水密集区等因素, 各州所属县设置5个以上采水点, 共采集各种水源水样品100份按照国家标准方法测定。结果 青海省海东地区、海南州、海西州、海北州水源水中丰水期总α放射性活度浓度均值分别为0.14Bq/L、0.15 Bq/L、0.25 Bq/L、0.13 Bq/L, 总β放射性活度浓度均值分别为0.10 Bq/L、0.12 Bq/L、0.24 Bq/L、0.11 Bq/L, 枯水期总α放射性活度浓度均值分别为0.15Bq/L、0.17 Bq/L、0.26 Bq/L、0.13 Bq/L总β放射性活度浓度均值分别为0.10 Bq/L、0.12 Bq/L、0.26 Bq/L、0.13 Bq/L。结论 调查结果显示青海省海东地区、海南州、海西州、海北州水源水中的放射性水平处于正常本底范围, 均未超出《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规定的总α、总β放射性指导值, 各地区水样丰水期和枯水期总α、总β放射性活度浓度(Bq/L)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 > 0.05)。
关键词水源水    总放射性    农牧地区    

青海属于干旱、半干旱地区, 是全国严重缺水的省区之一。随着经济发展和生活水平提高, 青海农牧地区人口比例增加, 活动范围扩大可能使环境中天然和人工辐射水平有所增高[1], 为解决该地区人畜饮水困难, 2007年3月, 水利部门及卫生部门联合在青海省农牧区开展了群众饮水安全状况调查, 进一步摸清农村饮水安全现状, 查清农牧区, 严重缺水地区的水源水具体分布情况, 为有针对性地制定解决饮水问题的措施和方案做出科学的技术保障, 因此有必要对该地区水源水放射性指标进行长期的动态监测与评价。

1 材料与方法 1.1 仪器和设备

BH1216Ⅲ型二路低本底α、β测量装置, 采用饱和厚度相对测量法, 样品用量为2.0 L, 测量盘面积为15.896 cm2, 样品源有效厚度为10 mg/cm2。标准刻度源镅粉、优级纯氯化钾(中国计量科学院)。

1.2 水样的采集

于2007年至2011年间, 各州、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水利工作人员综合考虑当地水系分布、地质条件、人群饮水密集区等因素于枯水期(3~5月)和丰水期(8~10月), 按照GB 5750.2-2006[2]的要求采集各种水源水(河水、井水、泉水、机井水)类型水样。在海东地区、海南藏族自治州、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海北藏族自治州(以下简称"海南州、海西州、海北州")所属县设置5个以上采水点, 每个采水点用塑料桶取水10 L, 送实验室待测。

1.3 水样品的处理

按照GB 5750.13-2006[3]的要求进行, 取沉淀过滤的水样2.0 L于5 L的烧杯中, 加入20%的HNO3 20 ml, 蒸发至约50 mL, 转移至已恒重的瓷蒸发皿中, 小火慢慢蒸至近干。冷却后, 逐滴加入1: 1硫酸, 用大火加热至不冒烟, 再放入高温炉内灼烧2 h(450 ± 10℃), 后冷却至室温于干燥器中0.5 h, 称量至恒重待测。

1.4 样品的测量

参照GB 5750.13-2006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进行检验, 使用北京核仪器厂BH1216 Ⅲ型二路本底α、β测量仪测量。

1.5 评价方法

按《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5749 -2006[4])规定的放射性指标指导值总α放射性为0.5 Bq/L、总β放射性为1 Bq/L判断是否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2 结果

青海省海东地区、海南州、海西州、海北州水源水中丰水期(总α放射性活度浓度均值分别为0.14 Bq/L、0.15 Bq/L、0.25 Bq/L、0.13 Bq/L, 总β放射性活度浓度均值分别为0.10 Bq/L、0.12 Bq/L、0.24 Bq/L、0.11 Bq/L)和枯水期(总α放射性活度浓度均值分别为0.15 Bq/L、0.17 Bq/L、0.26 Bq/L、0.13 Bq/L, 总β放射性活度浓度均值分别为0.10 Bq/L、0.12 Bq/L、0.26 Bq/L、0.13 Bq/L)均低于《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5749-2006)规定的放射性指标限值总α放射性为0.5 Bq/L、总β放射性为1 Bq/L。经分类分析, 各地区水样丰水期和枯水期总α、总β放射性活度浓度之间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 > 0.05)。详见表 1

表 1 青海省海东地区、海南州、海西州、海北州水源水中总α、总β放射性活度测量结果
2 讨论

青海省海东地区、海南州、海西州、海北州2007~ 2011年的检测结果表明水源水中总α、总β放射性活度浓度均在《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5749-2006)规定的放射性指标限值内, 各地区水样丰水期和枯水期总α、总β放射性活度浓度之间经方差分析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 > 0.05)。

青海省海西州总α、总β放射性活度浓度测定均值较其他地区偏高, 丰水期海西州总α为0.26 Bq/L、总β为0.26 Bq/L, 这可能和该地区处于柴达木盆地, 地下矿产资源丰富, 地下水形成过程中融入一定量的天然放射性物质, 造成放射性活度本地升高, 可进一步做核素分析以确定引起总α、总β偏高的具体原因。

参考文献
[1]
GB5749-2006,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应用指南[M].北京: 中国标准出版社, 2010: 90.
[2]
GB5750.2-2006,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水样的采集与保存[S].
[3]
GB5750.13-2006,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放射性指标[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