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辐射卫生  2012, Vol. 21 Issue (3): 274-274  DOI: 10.13491/j.cnki.issn.1004-714x.2012.03.029

引用本文 

方新立, 朱冬梅. 浅谈当前医用X射线诊断防护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J]. 中国辐射卫生, 2012, 21(3): 274-274. DOI: 10.13491/j.cnki.issn.1004-714x.2012.03.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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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稿日期:2012-02-14
浅谈当前医用X射线诊断防护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方新立 , 朱冬梅     
周口市卫生监督处, 河南 周口 466000
摘要目的 搞好医用X射线诊断防护, 维护受检者与放射工作人员的健康权益。方法 依据国家相关法规与标准。结果 从日常监督管理中发现医用X射线诊断防护中存在的带有普遍性的主要问题, 论述做好相关防护工作的重要意义。结合相关法律和标准的具体要求和规定, 给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和对策。结论 加强监督管理, 及时发现并解决医用X射线诊断防护中的问题。
关键词医用X射线诊断    放射工作人员    防护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及CR、DR、CT等新的X射线诊断设备的广泛应用, X射线诊断防护中老的问题逐步得到解决或变得不那么突出, 而新的问题或以前被我们忽视的问题逐步显现出来。我们放射卫生工作者应及时发现这些问题并给予高度重视。下面就是我们在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的医用X射线诊断防护中存在的带有普遍性的问题, 及解决这些问题的方法和对策。

1 忽视受检者防护

忽视受检者防护是医用X射线诊断防护工作中的一个老问题。国家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中对受检者防护都有明确规定。

1.1 相关法律规定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对患者和受检者进行医疗照射时, 应当遵守医疗照射正当化和放射防护最优化的原则, 有明确的医疗目的, 严格控制受照剂量, 对邻近照射野的敏感器官和组织进行屏蔽防护, 并事先告知患者和受检者辐射对健康的影响。

1.2 相关国家标准

《医用X射线诊断受检者放射卫生防护标准》(GB16348-2010);

1.3 意义

目前, 全球每年接受X射线诊断检查的人口约19亿, 年集体有效剂量约为233万人·Sv, 人均有效剂量1.2mSv, 相当于天然辐射对人类产生有效剂量(2.4mSv)的1/2[1], 所以说医用诊断X射线是人类受到的最大人工电离辐射来源。所以做好受检者(包括必要的陪护)防护, 减少每一个受检者受到的额外照射, 对于降低人群的集体有效剂量负担, 进而降低引起随机性效应的发生率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现阶段重点做好儿童、育龄妇女等敏感受检者的防护则可以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1.4 对策

① 放射工作人员要提高对受检者的防护意识, 树立做好受检者防护是我们责任和义务的思想。②定期对X射线诊断设备功能状态和运行参数进行检测, 搞好X射线诊断的质量控制。调查表明, 执行X射线诊断的质量保证计划使受检者的受照剂量最高可减少47%[1]。③淘汰落后的、故障频发的X射线诊断设备, 提高放射工作人员的业务技术水平。这可有效地降低误拍、重拍率, 从而降低受检者的受照剂量。

2 未建立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档案和个人剂量档案 2.1 建立档案意义

职业健康档案和个人剂量档案是判断评价放射工作人员的健康状况和能否继续从事放射工作的重要依据, 更是职业性放射病诊断的必要条件, 对于依法维护放射工作人员的健康权益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2.2 对策

① 首先要明白职业健康档案和个人剂量档案建立的主体是放射工作人员服务的放射工作单位; 其次, 职业健康档案和个人剂量档案收集的是放射工作人员从事放射工作后每年的职业健康检查和个人剂量监测的原始资料, 且要终生保存[2]。②加强放射防护知识培训的针对性, 提高放射工作单位和放射工作人员对职业健康档案和个人剂量档案重要性的认识, 督促放射工作单位积极参加和组织每年组织的职业健康检查和个人剂量监测, 建立健全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档案和个人剂量档案。

3 未对新上岗和离岗放射工作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3.1 相关法律规定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第十八条: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前, 应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 符合放射工作人员健康标准的, 方可参加相应的放射工作。第二十条:放射工作人员脱离放射工作岗位时, 放射工作单位应当对其进行离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

3.2 上岗前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重要意义

放射工作是一种有害作业, 它有很多职业禁忌症, 患有职业禁忌症的人员从事放射工作, 在同等条件下就会受到较大的伤害, 甚至造成严重的后果。对要离岗的放射工作人员进行一次职业健康检查是对其脱离放射工作时的身体状况的一个总体评价, 对维护放射工作人员及其工作单位的合法权益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3.3 对策

① 加强宣传, 让放射工作单位了解上岗前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意义, 提高其履行相应义务的自觉性。②严格执行相关法律规定, 针对不进行上岗前、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且造成不良影响的, 要依据《职业病防治法》、《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给予重罚, 直至停止其放射工作。这样对提高上岗前、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率会有很大帮助。

4 放射工作场所工作指示灯、电离辐射警示标识不完善 4.1 工作指示灯和警示标识重要意义

在放射诊疗工作场所的入口处设置醒目的工作指示灯和电离辐射警示标识是对其它人的一种提示, 防止其误入而受到不应有的伤害。它显示了某种人文关怀, 代表了单位的文明程度, 同时它也是放射工作单位的一种法定义务。假如有人因此误入放射工作场所收到了伤害, 放射工作单位就应承担相应的不作为责任。所以电离辐射警示标识和工作指示灯决不是可有可无的, 而是具有重要的实际意义。

4.2 对策

① 严把放射诊疗许可、校验及新建项目验收关, 对无或不能正常使用的工作指示灯及无或模糊不清的电离辐射警示标识的放射诊疗项目坚决不予许可、校验及验收。②把工作指示灯和电离辐射警示标识作为日常监督检查的必查项目, 去除部分单位侥幸和懒惰心理。③加强放射防护知识培训, 提高放射工作人员的防护和公德意识, 促使其自觉维护公众的健康权益。

参考文献
[1]
姜德智. 放射卫生学[M]. 苏州: 苏州大学出版社, 2004: 163-164.
[2]
卫生部令第55号,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