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辐射卫生  2012, Vol. 21 Issue (2): 176-177  DOI: 10.13491/j.cnki.issn.1004-714x.2012.02.013

引用本文 

牛广秋. 从剂量约束值谈防护与安全的最优化及应用[J]. 中国辐射卫生, 2012, 21(2): 176-177. DOI: 10.13491/j.cnki.issn.1004-714x.2012.0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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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稿日期:2011-12-20
从剂量约束值谈防护与安全的最优化及应用
牛广秋     
广东省环境辐射监测中心, 广东 深圳 518003
摘要目的 阐明如何依据辐射项目实践审定的剂量的本值来实现防护与安全的最优化。方法 用低于剂量约束值相应的空气比释动能率检测来表示。结果 辐射项目防护剂量低于剂量约束值即是防护与安全的最优化。结论 辐射项目剂量约束值可视项目实践而定, 低于剂量约束值的均实现了防护与安全的最优化。
关键词防护与安全    剂量约束值    剂量限值    

国家标准对防护与安全的定义是:"保护人员免受或少受电离辐射的照射和保持辐射源的安全, 包括为实现这种防护与安全的措施――例如使人员受照射剂量与危险保持在低于规定约束值的可合理达到的尽量低水平的各种方法和设备, 以及防止事故和缓解事故后果的各种措施等"。应理解为意在通过采用使人员受照剂量与危险保持在低于规定约束值的可合理的措施, 来保持辐射源的安全, 保护人员免受或少受电离辐射照射, 实现防护与安全。

这里涉及人员(应包括工作人员与公众)的受照剂量与危险两方面:一方面是用低于规定约束值的可合理达到的尽量低水平的受照剂量要求的各种方法和设备, 将工作场所内的辐射源安全有效地防护起来, 在操作上方便工作人员准确地为各种辐射目地的使用, 且保证给予工作人员与公众的受照射剂量控制在低于规定约束值的水平; 另一方面使危险。"......表示与实际照射与潜在照射有关的危害(因受某一辐射源的辐射照射、受照组及其后代最终所经受的总的伤害)、损害的可能性"[1]保持在低于规定约束值的可合理达到的尽量低水平。而这些危险、危害、伤害都是由某一辐射源的照射引起的, 而用什么标准来保持辐射源的安全, 关系到辐射源给予人员照射剂量大小, 当照射剂量达到某一水平时, 危险、危害、伤害、就会有一定的发生机率, 当控制其受照射剂量低于可合理达到的某一水平时, 其危险的发生当然可保持在可合理达到的尽量低水平了。

国家标准中强调的是为实现防护与安全的措施, 当然应理解为首先是辐射源自身从技术指标、防护水平、安全性能等方面必须符合有关的国家标准, 即生产企业把辐射源生产出来供给市场---使用方时, 必须按国家标准有关要求生产辐射源, 再经过生产企业自定的或按国家标准规定进行的形式检验, 并出具必须的有关文件(证明), 且经国家职能部门审定认可后, 方可供给使用方使用; 而在使用方安装辐射源的工作场所, 也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的防护标准, 意即必须从工作场所的设置位置、环境、屏蔽防护等方面满足辐射防护基本要求。对医用辐射不仅如此, 还须按卫生部规定, 须有符合医用辐射场所配套的设施, 具有质量控制与安全防护人员、制度以及必要的测量仪对可能产生的放射性废物的达标排放与处理方案等措施, 都是保持辐射源安全的必要措施, 是使受保护人员免受或少受照射的前提, 是使人员受照剂量与危险保持在可合理达到尽可能低水平的必要条件。

这里规定的剂量约束值的含义, 可以理解为为实现所采取各种措施后用作防护设计的剂量限值的最优化要求的体现。在国家标准中规定的剂量约束值是"除了医疗照射之外, 对于一项实践中的任一特定源, 其剂量约束和潜在照射危险约束不大于审管部门对这类源规定或认可的值, 并不大于可能导致超过剂量限值和潜在照射危险限值的值"[1]。而按辐射防护要求中防护与安全最优化, 是"使得在考虑了经济和社会因素之后, 个人受照剂量的大小、受照射的人数以及受照射的可能性均保持在可合理达到的尽量低水平"[2]。而在医用辐射实践中, 如在实现了实践的正当性条件下, 如何实现防护与安全的最优化?在辐射防护的实践中就是通过"这种最优化应以该源所致个人剂量和潜在照射危险分别低于剂量约束和潜在照射危险约束为前途条件"[3]来实现的。

国家标准清楚明白地规定了对于实践中的任一特定源的剂量约束和潜在照射危险约束的大小是由审管部门认可的值。如在NCRP116(1993)和NCRP147规定医用放射性检查装置室防护设计的剂量约束值为工作人员与公众年限值的一个分数(1/4), 即不超过5mSv/a和0.25mSv/a。NCRP出版物对此还阐述了七点理由, 由此证明其合理性、科学性与可操作性, 用于屏蔽防护是有很大的安全系数的。而在GB18871的11.4.3.2中规定"剂量约束值通常应在公众照射剂量限值10%~30% (即0.1mSv/a~0.3mSv/a)的范围内"。这就形成了一个在辐射防护中普遍应用时使用于工作人员与公众年限值的1/4, 即不超过5mSv/a和0.25mSv/a作为辐射防护的剂量约束值的共识, 对医用辐射实践, 体现了防护与安全的最优化。在实践的条件下, 既没有增加太多的防护成本造成过度防护, 而且能把工作人员与公众受照射剂量降低, 具有可操作性, 表现出在考虑了经济和社会因素之后的合理需要与可能。

在国家标准中进一步规定:"但这个剂量约束值的使用不应取代最优化"[1], 之所以如此规定, 应理解是因为最优化是在实践的经济与社会因素考虑后对个人受照剂量一种降低的追求, 并非表示只要达到某一约束值, 而强调可合理的尽可能低的剂量水平, 所以"剂量约束值只能作为最优化的上线"[2]。如此便能很好的理解在医用辐射实践中对工作场所工作人员与公众的防护检测中所得到的辐射剂量往往是(或几乎是)比剂量约束值更低。如在《医用X射线CT机房的辐射屏蔽规范》规定, 在CT机房外表面0.3m处, 空气比释动能率小于7.5 μGy/h可理解为按CT源实践经审管部门认可的剂量约束值后用最大工作负荷测算出来的上限。合理地增加了屏蔽防护厚度, 但对CT机房防护检测时, 结果肯定大大低于7.5μGy/h, 大多数情况下为1~1.5uGy/h水平, 有时更小于1μGy/h, 说明了剂量约束值与防护与安全的最优化的一致性。除CT外, 可说在医用辐射实践的所有领域中, 结果都与CT的一样。这就是防护与安全的最后化的结果, 正是辐射防护的目地。

另一方面, 亦不能把剂量约束值当作一成不变的限值, 以公众照射剂量约束值为例, 标准[1]11.4.3.3规定"如果不存在其他照射的可能性, 并且降低照射的经济代价太大, 则在这种情况下经审管部门认可, 可将剂量约束值放宽到1mSv/a"[2]。据此规定, 也就是说, 把剂量约束值按实践的实际在充分考虑其社会和经济因素之后, 如除实践的医用辐射之外不存在其他照射的可能性条件下, 且再降低照射的经济代价太大时, 在这种情况下, 经审管部门认可, 可将公众照射剂量约束值由0.1 mSv/a~0.3mSv/a放宽到1mSv/a, 即这是一种作为考虑了经济和社会因素后对个人受照射剂量可合理降低的追求。但这种降低如因经济代价太大, 经审管部门认可, 是可以将剂量约束值放宽的。据此如在同公众照射剂量约束值相同条件下, 工作人员在获准实践或源照射时, 如果也不存在其他照射的可能性, 工作人员职业照射剂量降低的经济代价太大情况下, 亦可将工作人员职业照射剂量约束值放宽到大于5mSv/a。

这就是说, 由防护与安全概念引申出的最优化要求的受照射剂量约束值并非一成不变, 而可依据社会、经济情况的实际定为职业照射与公众照射限值的一个分数。如GB5172、GB10252、GB17568、GB17279、ZBC57001到NCRP116(1993)、NCRP147对剂量约束值都是按国家标准规定的剂量限值的一个分数(1/4~1/10)设定的, 可理解为这就是经审管部门认可的值。而在我们从事辐射防护的过程中, 我们普遍使用偏保守分数一般为1/4。

但是无论如何放宽"并不大可能导致超过剂量限值和潜在照射危险限值的值"[1]。当然还有一个重要的前提, 即必须经审管部门认可。如在医用辐射应用中, 由于按卫生部规定[3]做好了从设备到工作场所、到操作程序等方面的系统防护工作, 几乎都是把小于剂量约束值作为最优化的上限进行防护设计。所以, 要出现放宽剂量约束值的情况几乎不可能出现。

我们认为, 在医用辐射实践中, 做好辐射防护是保证工作人员的健康与安全的关键, 但要做好辐射防护在实践的正当性前提下, 必须科学、全面理解防护安全这个最重要要求的内涵。防护安全的核心在于遵守最优化, 而最优化是"使得在考虑了经济和社会因素之后, 个人受照剂量大小。受照射的人数以及受照射的可能性均保持在可合理达到的尽量低水平"[1]。受照剂量低水平是通过剂量约束值来实践的。但剂量约束的使用不应取代最优化要求, 只能成为最优化的上限。但在实践中确因降低照射的经济代价太大, 是可以将剂量约束值放宽, 这种放宽不仅不大于可能导致超过剂量限值和潜在照射危险限值的值, 更重要的条件是须经审管部门的认可。

要搞好辐射防护, 必须科学、全面理解且灵活应用防护与安全的最优化要求, 并将剂量约束值应用于辐射防护实践中是值得共同关注的。

参考文献
[1]
GB18871-2002, 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S]. http://www.doc88.com/p-2915510066507.html
[2]
GBZ/T146-2002, 医疗照射放射防护名词术语[S].
[3]
卫生部令第46号,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S]. http://www.docin.com/p-50400651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