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辐射卫生  2010, Vol. 19 Issue (3): 285-286  DOI: 10.13491/j.cnki.issn.1004-714x.2010.03.022

引用本文 

吴敏, 陈军军, 冯晓妍, 苟于强, 李群, 张继军. 我区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管理现状与对策[J]. 中国辐射卫生, 2010, 19(3): 285-286. DOI: 10.13491/j.cnki.issn.1004-714x.2010.03.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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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稿日期:2010-03-26
我区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管理现状与对策
吴敏 , 陈军军 , 冯晓妍 , 苟于强 , 李群 , 张继军     
兰州军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甘肃 兰州 730020
摘要目的 加强放射防护管理, 保护放射工作人员健康。方法 依据国家和军队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结果 回顾了我辖区对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进行监督管理情况和存在问题, 提出了加强管理的对策。结论 全面加强对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与管理工作, 继续提高放射卫生防护水平。
关键词放射工作人员    个人剂量    监测    管理    

为了加强对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的管理, 保障其健康与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对放射工作人员的个人剂量监测做出了相关的规定[1], 为放射工作人员的健康管理提供了法律保证, 为放射卫生监督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因此, 对放射工作人员的个人剂量监测是放射防护中的一项重要内容, 是了解放射工作人员的参照剂量情况, 发现防护薄弱环节的重要手段。现将我军区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管理的现状及今后发展作一介绍。

1 我区放射工作人员的个人剂量监测情况 1.1 人均年剂量水平不断降低

自1991年以来, 我军区放射防护中心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全面开展了对辖区内的放射工作人员的个人剂量监测和监督管理工作。从监测结果看, 1991 ~ 1993年间监测的人均年剂量水平为5.548 ~ 11.041mSv[2], 2001 ~ 2002年间共监测外照射个人剂量297人次, 放射工作人员年均剂量当量水平为0.72 ~ 0.83mSv[3], 2004 ~ 2008年间共监测外照射个人剂量454人次, 年均剂量当量为0.015 ~ 0.39mSv[4]。《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规定职业照射连续5a平均有效剂量不超过20 mSv, 公众所受到的平均剂量估计值不应超过年有效剂量1mSv[5]。我辖区的个人剂量监测结果显示, 绝大多数放射工作人员年剂量当量低于1 mSv, 没有一名放射工作人员年剂量当量达到或超过20mSv。说明我区放射防护工作做的较好, 工作环境都比较安全。无论是放射诊断、放射治疗还是核医学, 也无论是中心以上医院还是驻军及以下医院, 防护措施都在不断完善, 防护条件也在不断得到改善和加强。

1.2 个人剂量监测的质量保证措施

个人剂量监测是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的重要内容, 目前我放射防护监测中心采用热释光个人剂量监测技术。国家制定了《职业性外照射个人监测规范》GBZ128 -2002和《外照射个人剂量系统性能检验规范》GBZ207 -2008, 对个人剂量的监测实施、监测系统的性能检验等各项技术指标提出了明确要求[6, 7]。为此, 我们建立热释光个人剂量监测专用实验室, 按照专用实验室的基本要求, 做到干燥、洁净、通风、温度、剂量计整备与监测分离等。根据厂商的推荐, 结合本实验室的具体情况, 建立一套本实验室采用的测量操作规范, 制定实验室管理规定, 以尽量减少外界某些条件的影响而引起不可控制的测量误差, 确保监测数据的可靠性。热释光个人剂量监测时的质量控制不但受到探测器的种类、型式、所用剂量计外壳及读出仪器影响, 还与技术人员的素质和操作技能密切相关。热释光个人剂量仪是进行个人剂量监测的基础, 我们通过派专人到厂家学习培训, 全面了解和验证对测量结果有影响的仪器设备的性能参数, 如剂量计和测读设备的探测限、剂量线性范围、能量响应、角响应、测量的重复性、稳定性、测读参数、残留剂量、退火温度、冷却要求等, 同时做到熟练掌握和使用仪器, 建立了仪器运行质控图, 比如灵敏度、本底等的质量控制图, 在每次测量前、测量中定期检查仪器的计数, 当发现超出质控范围现象及时调整并记录, 以确保这些参数均在可以接受的范围之内。建立起了仪器设备从出厂合格证、产品使用说明书、检验证书、历年检定证书、性能检验记录、维修记录、质量控制记录等在内的仪器设备的全部档案。

1.3 量值传递

量值传递即剂量计的刻度问题是个人剂量监测质量保证措施的核心, 定期检定仪器仪表是一项强制性规定。剂量量值传递应在有资格的国家计量部门进行, 参考辐射源应能溯源到国家基准, 能给出刻度因子等不确定度值。我们特别注意热释光剂量器具定期到中国计量科学院进行检定工作。

2 面临的问题

近年来, 随着卫生监督的执法力度不断加强, 个人剂量监测管理方式的逐渐完善, 放射卫生与防护知识的宣传普及, 我区放射工作人员的自我防护意识有所提高, 个人剂量监测管理工作已有一定成效。但从近几年的监测情况来看, 还存在一些问题,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 个别放射工作单位的重视程度不够, 认识不到位

一些医疗机构只重视对防护设施的监测, 对个人剂量监测在放射防护工作中的意义和重要性认识不足。还有些被监测单位对个人剂量监测的管理工作缺乏重视, 未按要求建立个人剂量档案, 致使部分放射工作人员的个人剂量监测资料缺失, 直接影响到放射工作人员的职业病诊断和治疗, 使放射工作人员健康难以得到正常的监护与保障。

2.2 少数放射工作人员自我防护意识不强

随着放射防护条件的改善, 放射工作安全性的不断提高, 放射人员所受剂量越来越低。加之部分放射人员对个人剂量监测的认识不够, 故对个人剂量监测不重视, 部分放射工作人员没有充分认识到个人剂量监测对于保障其健康安全的必要性, 在进行放射工作时未能按规定佩戴个人剂量计, 或者所佩戴的个人剂量计未能在规定的时效范围内送检, 甚至有极少数人弄虚作假, 本人工作时并不佩戴, 有的将剂量计放在工作场所直接进行照射, 有的工作服互相调换穿、剂量计也就跟着互换, 有的剂量计佩戴很长时间或干脆丢失, 有的将佩戴剂量计的工作服放在机房内, 还有些放射工作人员存在麻痹思想, 认为多年进行个人剂量监测均在个人剂量限值以下, 监测没有意义, 使个人剂量监测数据失去真实性和科学性。

2.3 未参加比对与考核

参加个人剂量监测比对或盲样考核是评价个人剂量监测实验室监测质量的重要手段。通过参加比对可检查并发现个人剂量常规监测中还存在的问题, 找到解决方法, 将获得的经验和教训应用到实际监测工作中, 转化为规范化的监测技术, 力求不断改进监测技术, 提高监测水平, 减少与先进实验室的差距, 确保监测结果准确、可靠。但由于各种主、客观原因, 本实验室尚未参加国家或军队比对与考核。

2.4 介入放射工作者还尚未纳入放射性工作人员管理范畴

随着辐射和放射性核素在医学领域中应用的发展, 介入放射学突飞猛进的发展, 把大部分临床科室的医师都拉入了"介入医师"的行列, 大大扩展了接受职业照射的医学工作者的队伍。这些发展和进步, 在造福于人类的同时, 也为医学职业照射工作者带来了更高的辐射危害风险。这部分新近加入到介入医师队伍的人们还尚未纳入放射性工作人员管理范畴, 未接受个人剂量监测。

2.5 监测机构的资质

2003年10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十四条规定:国家“对从事放射性污染监测工作的机构实行资质管理制度[8]。” 2004年7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二条第三项规定:“提供公众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 需要确定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可设定行政许可[9]。到目前为止, 我们监测中心还尚未取得国家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个人剂量监测机构资质的认可。

3 对策

今后要进一步做好《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防护条例》与《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管理规定》的宣传工作, 提高法制观念, 强化监督执法力度。尤其是要争取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对个人剂量监测给予足够的重视和支持, 加强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作用, 使个人剂量监测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和法制化。个人剂量监测作为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监护应纳入医疗单位质量管理的考核内容, 提高放射防护人员自身素质, 增强工作责任心, 在重视提高放射工作人员培训质量的同时, 还应更重视提高单位领导及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 自觉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及规章制度, 变被动接受监测为主动要求监测, 充分认识佩戴个人剂量计是国家规定的对放射性工作人员法定的个人剂量监测手段, 个人剂量数据终生存档, 既作为评价辐射防护效能的重要参数, 也作为估价放射性工作人员是否受到辐射危害的依据, 更是反映国家核能发展水平的基础数据。对未按规定佩戴或弄虚作假者, 给予严肃处理。

放射性工作人员尽可能地做到完整的个人剂量监测, 即从事辐射职业的人员自始至终都要接受个人剂量监测, 同时对各种方式接触的各种射线(外照射和内照射、X射线、γ射线、中子等)和人体的主要受照部位(全身的、颈项部、肢端)都要进行监测, 并将准确的个人剂量监测数据记入自己的个人剂量监测档案。从某种意义上说, 个人剂量监测数据存档比健康体检在放射性工作人员自我保护中占有更重要的地位。

目前, 绝大部分介入放射学工作者未监测手部剂量, 甚至也未监测全身受照剂量。介入放射医学工作者手部剂量明显高于全身剂量, 那些在X射线监视下进行手术操作、用手操作放射源和为病人注射放射性核素的工作人员, 手部受照剂量往往十几倍或几十倍于全身剂量, 现已见到个别介入放射学工作者手部脱毛、无汗和皮肤损伤情况。因此, 这些人还必须佩戴指环剂量计, 监测手部剂量。

理顺管理体制、提高管理效率。随着行政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和《职业病防治法》的出台, 全国各地基本上已完成医疗卫生监督管理体制的改革。军队也应尽快理顺卫生监督管理体制, 制定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各级放射防护监督检测中心的工作任务、工作规范, 处理好各级放射工作单位的办证、培训、监督和管理关系, 加强各军区级放射防护中心从事剂量监测服务的资质认证、质量控制和管理工作, 依法加大监督执法力度, 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和《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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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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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军军, 曾召录, 朱宝明, 等. 我区X线诊断工作人员外照射个人剂量监测[J]. 兰后卫生, 1995, 16(1): 2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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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敏, 陈军军, 刘向荣, 等. 2001 ~ 2002年兰州军区放射工作人员外照射个人剂量水平[J]. 中国辐射卫生, 2004, 13(1): 68. DOI:10.3969/j.issn.1004-714X.2004.0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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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敏, 陈军军, 苟于强, 等. 兰州军区2004 ~ 2008年放射工作人员外照射个人剂量监测水平[J]. 职业与健康, 2009, 25(24): 2686-26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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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Z128-2002, 职业性外照射个人监测规范[S].
[7]
GBZ207-2008, 外照射个人剂量系统性能检验规范[S].
[8]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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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