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辐射卫生  2006, Vol. 15 Issue (4): 441-442  DOI: 10.13491/j.cnki.issn.1004-714x.2006.04.031

引用本文 

侯金鹏, 朱建国, 邓大平, 孙作忠, 陈英民, 杨迎晓, 卢峰, 李海亮. 便携式X射线检查系统放射卫生防护现状分析[J]. 中国辐射卫生, 2006, 15(4): 441-442. DOI: 10.13491/j.cnki.issn.1004-714x.2006.04.031.

文章历史

收稿日期:2006-04-03
便携式X射线检查系统放射卫生防护现状分析
侯金鹏 , 朱建国 , 邓大平 , 孙作忠 , 陈英民 , 杨迎晓 , 卢峰 , 李海亮     
山东省医学科学院放射学研究所, 山东 济南 250062
摘要目的 为编制《便携式X射线检查系统放射卫生防护标准》而进行必要的调查。方法 调查便携式X射线系统在公共场所的使用现状和检测该系统的放射防护。结果 便携式X射线检查系统的使用包括安全检查、医学紧急救护检查和其他应用; 辐射防护水平分别符合有关标准的要求。结论 制定《便携式X射线检查系统放射卫生防护标准》放射卫生防护标准》很有必要。
关键词便携式X射线检查系统    放射防护    剂量    

随着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对安定生活的需要, 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稳定社会和经济秩序, 在各种不同场所使用便携式X射线检查系统将越来越多, 应用面也将越来越广泛。由于经常在公共场所使用, 便携式X射线检查系统的放射防护状况会涉及大量公众人员, 且现场情况不断变化, 在防护上与固定安装的X射线检查系统大相径庭。便携式X射线检查系统不仅用于行李包检查, 而且广泛用于医学现场救护的即时诊断和工业部门对某些材料与器件的无损检测, 后者的使用范围不断增大。在编制《便携式X射线检查系统放射卫生防护标准》过程中, 我们进行必要的情况调查和现场放射防护监测。对我国便携式X射线检查系统放射卫生防护进行现状分析。

1 对象与方法 1.1 对象

生产单位:起草国家标准《便携式X射线检查安全设备通用规范》(GB12664-2003)和研制和生产便携式X射线检查安全设备的公安部第一研究所以及其他研制和生产便携式X射线系统的单位:中国科学院西安光机所、北京瑞琦时代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北京鹰瑞达科贸有限公司、北京科电高技术公司、北京瑞琦伟业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中国科学院上海光机所、山东省东营思达斯科技有限公司等。

1.2 方法 1.2.1 调查内容

一是, 国家标准《便携式X射线检查安全设备通用规范》(GB12664-2003)和有关产品企业标准的有关内容和各个厂家的便携式X射线系统的放射防护要求。二是, 该系统在公共场所的使用现状。

1.2.2 现场检测

便携式X射线检查系统自身的放射防护性能及在公共场所的使用时的周边区域的辐射剂量水平。

1.2.3 使用仪器

国产CKL-3130型X、γ剂量率仪, 美国450P型X、γ剂量仪。

2 结果 2.1 便携式X射线检查系统产品的基本情况

目前收集到的主要型号、生产单位及使用条件的情况见表 1。可以看出, 便携式X射线机用于安全检查的kV较高、mA较大, 而用于医疗或其他用途的kV较低、mA较小。不同用途的差异较大。从结构上看, 用于安全检查和工业检查的系统, 多配备影像显示和数字处理系统; 而用于医学急救检查的系统, 相对较为简单。

表 1 X射线检查系统主要型号、生产单位及使用条件
2.2 便携式X射线检查系统的使用状况 2.2.1 安全检查

在各省市和大部分地市级公安部门均配备数量不等的便携式X射线安全检查系统, 而且正以每年100~ 200台的速度增长。使用范围包括:安全保卫、刑事刑侦、外事活动、反恐行动。由于检查简单迅速, 可以尽可能避免突发的事件。

2.2.2 医学紧急救护检查

在运动性损伤、交通事故、突发性自然灾害和其他事故中, 对受伤人员进行现场救护检查。可以及时诊断伤员的病情, 以便采取进一步检查和适合的治疗手段, 可以极大地提高伤员的存活率。

2.2.3 其他应用

主要是工业部门对不适于移动的小型设备、不适于拆卸的器件、厚度较薄管道和某些工件进行现场检查, 即无损检测。可以发现结构缺陷, 及时更换, 避免事故的发生。

总之, 便携式X射线检查系统广泛用于行李包检查、医学现场救护的即时诊断和工业部门对某些材料与器件的无损检测, 使用范围不断增大。

2.3 便携式X射线检查系统的辐射水平监测 2.3.1 泄漏辐射水平 2.3.1.1 对120-1便携式X射线机的检测结果(表 2)
表 2 120-1便携式X射线机泄漏辐射水平
2.3.1.2 对思达斯产品的检测结果(表 3)
表 3 思达斯产X射线机泄漏辐射水平
2.3.1.3 对西安光机所产品GDX-50/75的检测结果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沈阳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测中心的检测结果是:2μGy/h。我所的实测结果是:0.22μGy/h(球管上方)~ 1.8μGy/h(球管下方)。从以上检测结果看, 其最大泄漏辐射水平明显低于《医用X射线诊断卫生防护标准》(GBZ130-2002)的要求(≤1mGy/h)。

2.4 散射辐射水平

中科院西安光机所所产低剂量便携X射线机在使用现场的辐射水平:放置低密度模体时, 工作人员头部(距焦点0.5m)接受的辐射剂量为8.5μSv/h, 腹部(距焦点0.5m)为35μSv/h; 放置高密度模体时, 工作人员手部(距焦点0.3m)接受的辐射剂量为310μSv/h。距焦点1m处:2.1μSv/h ~ 10.5μSv/h; 距焦点2m处:0.67μSv/h~5.7μSv/h。

以上均低于《便携式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通用规范》(GB12664-2003)的要求(0.6mGy/h)。另外, 由公安部第一研究所生产的FISCAN PXTV-3HD便携式行李包X射线检查系统的射线泄漏的测量结果符合《便携式X射线检查安全设备通用规范》(GB12664-2003)的要求, 这里不一一列举。

3 结论 3.1 便携式X射线检查系统自身放射防护性能

基本符合《便携式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通用规范》(GB12664-2003)、《医用X射线诊断卫生防护标准》(GBZ130-2002)和《集装箱检查系统放射卫生防护标准》(GBZ143-2002)的要求。检查现场的辐射水平与现场不同的放射防护条件相关。但是, 应该规范该系统的放射防护要求。

3.2 关于便携式X射线检查系统辐射水平的建议

建议对安全检查和医用检查分别设定辐射水平要求和放射防护检测要求。便携式X射线检查系统的球管泄漏率可以等同采用《医用X射线诊断卫生防护标准》(GBZ130-2002)有关要求; 散射线剂量率可以等同采用《便携式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通用规范》 (GB12664-2003)的有关要求。控制区和监督区边界的空气比释动能率可以等同采用《集装箱检查系统放射卫生防护标准》 (GBZ143-2002)有关要求。考虑到医用设备的操作距离较近, 参照介入放射学检查时, 无防护状态下的工作人员的头、胸部和腹部剂量率水平, 建议为不超过100μGy/h。

3.3 便携式X射线检查系统使用中存在的问题

我们在调研中发现, 在医务界, 便携X射线机使用范围有偏大的趋势, 不仅使用于现场救护, 而用于常规检查。比如, 在某大医院的骨科病房, 医生为了诊断方便, 在诊疗室里随时使用便携X射线机, 没有个人防护用品, 也没有阻挡射线的屏风, 从而使周围的工作人员和患者受到不应有的照射。调研中还发现, 由于用户没有及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购置和使用, 不少便携X射线机没有获得射线使用许可证或未在副本上登记。因此, 应该按照卫生部《放射诊疗管理规定》, 纳入放射防护管理; 严格规范使用的范围, 避免肆意使用。

3.4 便携式X射线检查系统放射卫生防护标准

这是我国第一个专门针对便携式X射线系统的放射防护标准, 其主要内容适用于所有便携式X射线系统。它的颁布实施将对于规范便携式X射线检查系统的检查实践和保障公众及X射线检查从业人员的辐射安全将起很好的指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