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辐射卫生  2006, Vol. 15 Issue (4): 424-425  DOI: 10.13491/j.cnki.issn.1004-714x.2006.04.020

引用本文 

汤海滢, 康晓平. 加权秩和比法在职业卫生管理状况综合评价中的应用探讨[J]. 中国辐射卫生, 2006, 15(4): 424-425. DOI: 10.13491/j.cnki.issn.1004-714x.2006.04.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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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稿日期:2006-04-04
加权秩和比法在职业卫生管理状况综合评价中的应用探讨
汤海滢 1, 康晓平 2     
1.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辐射防护与核安全医学所, 北京 10088;
2. 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摘要目的 进一步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 探索建立我国不同行政区域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和综合评价方法。方法 应用加权秩和比方法对2003年我国十个调查省、市、自治区职业卫生管理状况进行综合评价。结果 与地区1、5、10等地的用人单位较全面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总体情况相比, 地区2、4、7等地的用人单位存在差距, 是该地区今后职业卫生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结论 该方法及评价指标体系在对不同地区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状况的综合评价中, 具有一定的实际应用价值。
关键词职业卫生管理    综合评价    加权秩和比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 探索建立我国《职业病防治法》实施以来不同地区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和综合评价方法, 笔者在前期研究中综合评价指标及其权重系数已确立的基础上, 应用加权秩和比法对2003年我国十个调查省、市的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状况进行综合评价。

1 资料与方法 1.1 资料来源

本研究资料来源于卫生部2003年职业卫生调查资料。该调查在全国范围内, 按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 分层选取北京、广东、福建、广西、山东、安徽、河南、四川、吉林、湖南十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在每个省份选择公有制(国有和国有控股、集体经济)、非公有制经济(私营、外商投资)的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及以下规模共8种类型用人单位20家, 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职业病防治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对被选用人单位的职业卫生状况进行现场调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调查用人单位内部构成基本均衡。

1.2 方法

基本步骤如下[1]

(1) 将各筛选评价指标值按秩次越高越好的编排原则编秩。本研究评价指标均为高优指标, 因此, 将最小值编以1, 次小值编以2, 最大值编以最高秩次n。

(2) 计算RSR值, 公式为:

式中, n为分组数, Wi为各评价指标权重系数, Ri为各组各评价指标秩次。

(3) 根据RSRw大小进行排序。计算的RSR越大越好。

(4) 采用SAS8.0统计软件包进行数据分析处理。

2 结果与分析 2.1 综合评价指标

前期研究中, 以卫生部2003年10省市职业卫生调查资料为基础, 依据我国《职业病防治法》对用人单位在职业病防治方面应当承担的法律义务的具体规定[2, 3], 设置了职业卫生管理综合评价基础指标26项, 应用统计学方法筛选确定了13项综合评价指标, 并计算了这13项指标的权重系数, 经检验可以用于不同地区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状况的综合评价, 反映职业卫生领域八个方面:①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 ②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③职业病危害知情权的保障措施; ④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 ⑤职业健康监护; ⑥职业卫生培训; ⑦职业病防治工作费用列支; ⑧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前期研究中已筛选计算确定的13项指标[4]及其权重系数见表 1

表 1 13项筛选综合评价指标名称代码及权重
2.2 综合评价结果

10个调查省、市综合评价指标值见表 2, 应用加权秩和比法, 按公式1进行综合评价, 见表 3

表 2 10个调查省市、13项筛选综合评价指标值

表 3 加权秩和比法综合评价结果
3 讨论

全面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 当务之急是进一步加强职业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和能力建设, 加大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力度。因此, 针对省级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依照《职业病防治法》开展职业卫生管理情况的综合评价十分必要。由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涵盖的内容很多, 是一个多指标、多层次的系统, 简单将各单项指标相互比较都无法了解整体状况和衡量总体的优劣。为掌握省级行政区域间的职业卫生管理水平, 从而为卫生决策、分类指导提供科学依据, 需要对不同省级行政区域职业卫生管理状况进行较为全面、客观、科学的综合评价。本文在前期研究中综合评价指标及其权重系数已确立的基础上, 应用加权秩和比法对2003年我国十个省份的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状况进行了综合评价, 结果由好到差排序依次如下:地区1、地区5、地区10、地区3、地区8、地区6、地区9、地区4、地区7、地区2。从本次评价结果可以看出, 与地区1、5、10等地的用人单位较全面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总体情况相比, 地区2的各评价指标总体偏低, 其中,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70. 00%、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率60.00%和劳动者上岗前职业卫生培训率等都75.40%, 存在较大差距; 地区4的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健全率为55.00%、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率为57.89%、上岗前职业健康体检受检率为45.15 %等, 是存在的主要问题; 地区7的用人单位上岗前职业健康体检受检率为39.89 %、健康监护费用在生产成本中列支率0.00 %、疑似职业病病人及时安排诊断率仅为26.67 %, 是该省今后职业卫生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

加权秩和比法是利用秩和比RSR(Rank -sum ratio)进行统计分析的一组方法。近年来已广泛应用于医院工作质量、妇幼卫生、食品卫生和劳动卫生环境质量等方面[1~3]。它是通过秩次代换, 构建一个高度概括的综合指标秩和比(RSR), 秩和比是行(或列)秩次的平均值, 具有0 ~ 1连续变量的特征, 可以反映不同计量单位多个指标的综合水平。该方法对资料无特殊要求, 可以消除异常值的干扰。应用时应注意在进行指标编秩时要严格区分高优和低优指标。该方法不仅适用于不同地区间的横向比较, 也适用于同一地区不同年度的纵向比较, 在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中具有一定的实际应用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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