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辐射卫生  2006, Vol. 15 Issue (2): 229-230  DOI: 10.13491/j.cnki.issn.1004-714x.2006.02.063

引用本文 

王雪峰, 郝文源, 邹平. 小型密封源电离辐射防护状况分析[J]. 中国辐射卫生, 2006, 15(2): 229-230. DOI: 10.13491/j.cnki.issn.1004-714x.2006.02.063.

文章历史

收稿日期:2005-10-16
小型密封源电离辐射防护状况分析
王雪峰 1, 郝文源 2, 邹平 1     
1. 莱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山东 莱芜 271100;
2. 莱芜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摘要目的 调查莱芜市小型密封源应用与电离辐射防护、安全状况。方法 整理和分析全市小型密封源使用单位监督监测资料。结果 给出了莱芜市小型密封源使用的基本情况。防护合格率达100%, 放射工作场所电离辐射警示标志设置率100%, 查体率96.1%, 培训率95.9%, 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检测率达96.7%, 放射工作人员持证率达95.8%, 全市至今未发生放射源丢失和意外照射事故。结论 莱芜市放射源使用单位总体辐射防护状况良好。
关键词密封源    辐射防护    调查分析    

随着核技术领域的广泛应用, 至2004年12月底莱芜市共有小型密封源使用单位22家, 主要用于化工、冶金、建材、医疗卫生等行业。放射源是一种高度危险品, 万一使用不当或保管不妥, 造成误照或放射源丢失、被盗将给人民的生命健康和社会公共安全造成很大的损害。为此, 自国务院《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颁布以来, 我市始终坚持预防性和经常性监督监测相结合, 强化小型密封源辐射防护与安全管理, 认真开展放射工作人员的健康监护工作, 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消除各种事故隐患, 全市至今未发生放射源丢失和意外照射事故。促进了全市核技术的应用和健康发展。现将调查结果报告如下。

1 调查方法 1.1 资料来源

整理和分析全市小型密封源使用单位监督监测资料。

1.2 监测方法

按照GBZ 137-2002《含密封源仪表的卫生防护监测规范》[1]的要求, 采用上海电子仪器厂FD-3013数字γ辐射仪对87台密封型放射源装置在密封型放射源装置周围(距密封源表面5 cm、100 cm处、操作位置)进行监测, 取连续两次的均值进行防护评价。

1.3 评价依据及标准

评价依据:国务院449号令《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和GB18871-2002《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2]、GBZ125-《含密封源仪表的卫生防护标准》[3]

2 调查结果 2.1 小型密封源使用情况

至2004年12月底莱芜市共有小型密封源使用单位22家81台, 分别是:γ料位计5家(12台)、核子秤6家(28台)、测厚仪3家(4台)、液位仪3家(31台)、骨密度仪2家(2台)、黄金分析仪2家(3台)、敷贴仪1家(1台)。主要分布在化工1家9台, 冶金9家44台, 建材5家7台, 医疗卫生3家3台, 其他4家18台。

2.2 放射性工作许可证办证情况

22家放射源使用单位均依法申请办理了放射工作卫生许可证, 持有效许可证率达100%。

2.3 放射防护状况

(1) 22家放射源使用单位均在放射工作场所设有警示标志。

(2) 17家75台核子秤、料位计的辐射源装置100%设铁箱、加锁并将辐射源装置进行固定, 以防丢失。1家敷贴计、2家黄金分析仪、2家骨密度仪使用单位的6枚辐射源均进行单独存放, 并设防盗门、窗和CK报警仪及专人负责管理以防被盗。

2.4 辐射源装置现场防护监测结果(表 1)
表 1 辐射源装置现场防护监测结果平均剂量(μSv/h)

在初次防护验收时已对部分超标辐射源装置的防护进行过改造(辐射源装置周围加铅屏蔽), 为此从表 1结果可以看出我市22家放射源使用单位的81台(枚)辐射源装置现场防护监测结果, 基本达到了GBZ125—2002《含密封源仪表的卫生防护标准》[3]

2.5 2000年~2004年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监护管理(表 2)
表 2 2000年~2004年放射工作人员管理监护管理

(1) 全市小型密封源使用单位的放射工作人员查体率、个人剂量监测率、防护知识培训率, 由2000年到2004年分别增加了4.1、5.8、3.4个百分点; 放射工作人员持有效证率由2000年的90.0 %达到95.8 %, 提高了5.8个百分点。

(2) 5年共查出不适宜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7名, 并按照《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管理规定》及时调离。

(3) 2004年个人剂量监测人均年有效剂量为0.56 mSv, 低于国家规定剂量限值20 mSv的1/10。

3 分析讨论

经现场防护监测与调查, 莱芜市现有的放射源使用单位的总体辐射防护状况较好, 放射源使用单位的放射工作许可证率达到100%, 放射工作人员持有效证率达95.8%, 个人剂量监测率达95.8%。辐射源装置现场防护监测结果基本达到了GBZ125-2002《含密封源仪表的卫生防护标准》[3], 放射工作人员人均年有效剂量为0.56mSv, 低于国家规定剂量限值(20 mSv)[2]的1/10。这主要由于我们对放射源使用单位依法严格进行监督检查, 特别对初次防护的验收, 抓好辐射源的现场防护工作, 对监测不合格的辐射源装置进行彻底整改, 从源头上杜绝了放射性事故隐患。同时抓好用源单位放射防护责任制和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管理和落实工作。定期培训, 增强用源单位分管领导和放射工作人员的法律与防护意识, 有效预防和控制了放射事故的发生, 全市至今未发生放射源丢失及意外照射放射性事故, 莱芜市放射源使用单位总体辐射防护状况良好。

参考文献
[1]
GBZ137-2002, 含密封源仪表的卫生防护检测规范[S].
[2]
GBZ125-2002, 含密封源仪表的卫生防护标准[S].
[3]
GB18871-2002, 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