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辐射卫生  2006, Vol. 15 Issue (2): 225-225  DOI: 10.13491/j.cnki.issn.1004-714x.2006.02.059

引用本文 

俞荣生. 一起异地γ射线探伤引发周围人群的恐慌事件调查与处理[J]. 中国辐射卫生, 2006, 15(2): 225-225. DOI: 10.13491/j.cnki.issn.1004-714x.2006.02.059.

文章历史

收稿日期:2005-08-18
一起异地γ射线探伤引发周围人群的恐慌事件调查与处理
俞荣生     
苏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江苏 苏州 215004
摘要目的 平息一起异地γ射线探伤引发的周围人群恐慌事件。方法 采用现场实地调查, 宣传教育和实验室检查。结果 通过现场宣传教育和实验室检查结果, 平息了该起由异地γ射线探伤引发的周围人群恐慌事件。结论 放射性使用单位领导思想麻痹、法律意识淡薄是造成该起恐慌事件的直接原因。
关键词γ射线探伤    周围人群    恐慌    

γ射线探伤是目前无损检测的重要手段之一, 近年来我国的锅炉与管道爆炸事件不断, 因此国家安全管理部门对压力容器与管道的原材料厚度要求越来越高, 所以X射线探伤往往不能满足这些厚材料的探伤要求, 从而用γ辐射源探伤替代X射线探伤的概率越来越大。

1 起因

2004年7 ~ 8月份上海某安装检修工程公司在苏州太仓一建筑工地开展现场γ辐射源探伤, 由于该公司在苏州开展放射工作前未在当地放射防护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有关临时放射性工作许可手续, 也未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 做好工地施工人员及周边村民的宣传工作, 当γ射线探伤已开展了30多天后, 被建筑工地的工人发现后引起了建筑工人的恐慌, 该恐慌慢慢扩大, 最后引起周边村民的恐慌, 为此建设方不得不被迫停工多次, 现将该次放射性恐慌事件报告如下:

苏州太仓振辉化纤有限公司是一家实力较强的外资企业, 2004年初入户苏州太仓市并开始基建施工, 其中聚酯项目的管道无损检测项目由上海某安装检修工程公司承接, 由于该公司用γ射线探伤的管道检测比例较低, 工程量相对较少, 因此公司领导思想麻痹, 法律意识不强, 未能主动向苏州市、太仓市放射防护主管部门申报, 亦未办理临时许可证, γ射线探伤检测工作于2004年7月26日开始, 所使用的辐射源为铱-192和铯- 137, 放射性活度分别是7.4 ×1011 Bq(20Ci)和5.92 ×1011 Bq (16Ci)。2004年8月30日, 当γ源正在现场探伤时被该工地的建筑工人发现, 当时1号γ射线探伤现场离64名建筑工人的临时住房距离为27.85 m, 2号γ射线探伤现场离64名建筑工人的临时住房距离为44.5 m。由于该建筑工地上有附近村庄的农民在现场工作, 为此於9月10日该消息在工地附近的村民中传开, 致使现场一片哗然, 非常恐慌, 施工现场被迫停工。

2 调查与处理经过

9月15日上午太仓市环保局接到太仓振辉化纤有限公司的报告, 称该公司建筑工地正在进行γ射线探伤的现场将工地上64名辽宁某施工公司的工人受到误照, 工人们情绪紧张, 非常恐慌并要求派专家进行调查处理。同时太仓环保局将该情况立即报告苏州市环保局, 太仓、苏州环保部门接到报告后要求卫生部门配合协助调查处理, 15日下午苏州与太仓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有关放射防护人员赶到现场立即展开调查, 结果如下:

2.1 现场调查

由于从2004年7月起我们卫生部门已将放射性同位素的管理工作移交给环保部门, 因种种原因我们未能进行现场实地监测, 但1号γ射线探伤现场离64名建筑工人的临时住房距离为27.85m, 2号γ射线探伤现场离64名建筑工人的临时住房距离为44.5 m, 两台γ射线探伤机已放入工地临时仓库。建筑工人们情绪紧张, 纷纷说头晕、乏力、全身不舒服。

2.2 宣传教育

为了解除工地附近村民的紧张心里, 9月15日晚上苏州与太仓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有关辐射防护人员对64名建筑工人和85名村民进行辐射防护基本知识的专题讲座, 其主要目的在于解除工地附近村民的紧张心里, 和不必要的恐慌。

2.3 实验室检查

(1) 为真实了解工地工人是否受到γ辐射的照射, 根据工人的要求我们对64名怀疑受到照射的人员进行了外周血淋巴细胞染色体畸变分析, 结果64人中, 44人的外周血淋巴细胞染色体畸变分析未发现异常; 13名人员的外周血淋巴细胞染色体畸变分析发现1~ 2个断片/200个细胞中; 7名人员的外周血淋巴细胞染色体畸变分析发现1个双着丝粒体/200个细胞中。

(2) 由于工地附近的村民离1号和2号γ射线探伤现场距离较远, 最近一户村民的房子为90 m, 因此不会对村民造成辐射危害, 而经过我们的宣传和做了大量的思想工作后村民们仍不相信, 村民们强烈要求做体检, 后经太仓振辉化纤有限公司的同意最后答应给85名村民全部做外周血淋巴细胞染色体畸变分析, 结果85份所测样品未发现染色体异常。

3 讨论

从事工业探伤野外施工中因违规操作而造成公众误照事件时有发生, 该起异地γ射线探伤引发的建筑工地人员和周围农民恐慌事件的直接责任者是上海某安装检修工程公司, 虽然本次恐慌事件未造成工地人员和周围农民严重的身体损伤, 但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是非常大的, 因此就如何加强这类单位的监督管理, 笔者认为应做好以下工作:

(1) 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和防护知识的培训力度。宣传法律法规是一个长期的工程, 而不是一时性工作, 尤其是在当前政府职能转变时期, 放射防护主管部门更应该加强对放射工作单位负责人、放射工作人员组织培训, 由于目前的经济性质大多为民营企业, 他们更多关心的经济效益, 往往会忽视安全生产、特别是辐射防护工作, 因此必须加大放射防护的定期、不定期培训工作, 切实加强他们的法律法规意识, 使他们能成为放射法律法规的自觉执行者。

(2) 加强日常监督管理。放射防护主管部门在核发《放射工作许可证》后应加强后期日常性监督管理, 尤其是对于工业探伤野外施工单位的监督管理更为重要, 要求工业探伤野外施工单位在跨地区施工前必须向当地和施工所在地的放射防护主管部门进行主动申报, 在取得当地和施工所在地放射防护主管部门的许可后方可开展野外探伤工作并切实做好野外作业的放射防护工作, 设警戒线、警示灯和警告标志, 施工前做好清场工作, 野外摄片尽可能在晚上进行, 同时应做好施工现场及周边人员的宣传工作, 避免造成周围人员不必要的恐慌和辐射损伤。

(3) 放射防护监督主管部门应加大放射防护的监督执法力度, 定期或不定期对工业探伤野外施工单位进行检查, 加强各地放射防护主管部门之间的相互沟通, 如:当甲地放射防护主管部门得知辖区内某放射工作持证单位要到乙地去开展野外工业探伤时, 应及时与乙地放射防护主管部门取得联系, 告知乙地放射防护主管部门到施工现场实行放射防护监督检查, 只有这样才能有效防止放射性事件的发生, 减少经济损伤, 维护社会安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