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辐射卫生  2006, Vol. 15 Issue (2): 223-224  DOI: 10.13491/j.cnki.issn.1004-714x.2006.02.058

引用本文 

戴霞, 王凤瑛, 刁端阳. 某单位钴-60 γ辐照装置退役环境影响评价[J]. 中国辐射卫生, 2006, 15(2): 223-224. DOI: 10.13491/j.cnki.issn.1004-714x.2006.02.058.

通讯作者

戴霞(1980~), 女, 江苏盐城人, 助理工程师, 从事辐射环境监测监督管理工作

文章历史

收稿日期:2005-11-18
某单位钴-60 γ辐照装置退役环境影响评价
戴霞 , 王凤瑛 , 刁端阳     
江苏省辐射环境监理站, 江苏 南京 210036
摘要目的 对某单位γ辐照装置退役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方法 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果 该单位钴-60 γ辐照装置所在场所未受到放射性污染。结论 装置建设后土地可正常开发利用。
关键词钴-60    放射源    退役    环评    

某单位由于产品结构调整, γ辐照装置停用闲置已久, 需要退役, 钴-60废源返回四川某厂。该装置运行期间前后共三次进行装源, 至今贮源井中尚存20枚, 经过衰减现存放射性活度约为1.18×1013 Bq。为了判断废源退役后土地能否进行无限制的开发利用,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 对该单位γ辐照装置退役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1 评价依据 1.1 环境保护法规与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1989年12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2003年9月1日起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2003年10月1日起实施;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1998年11月, 国务院第253号;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 国家环保总局14号令, 2003年1月1日起实行; 《放射环境管理办法》, 国家环保总局, 1990年6月26日;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 国务院令第449号。

1.2 技术规范与导则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HJ T2.1 ~ 2.3-1993;《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核技术应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内容和格式》(HJ/T10.1-1995);《核辐射环境质量评价一般规定》(GB11215-1989);《辐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HJ/T61-2001)。

1.3 采用的标准

《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 (GB18871-2002);《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钴-60辐照装置的辐射防护与安全标准》(GB10252 -1996);《密封γ放射源容器卫生防护标准》(GBZ135-2002);《放射性物质安全运输规程》(GB11806-2004)。

2 污染源分析

该单位源项记录显示, 贮源井内共20枚钴-60放射源, 经过衰减现存放射剂量约为1.18×1013 Bq, 属2类密封放射源, 为危险源。钴-60放射源半衰期为5.26 a, 主要辐射污染为1.33 MeV和1.17 MeV的γ射线, γ射线平均能量1.25 MeV。贮源井水变质, 有可能腐蚀破坏60Co源包壳, 导致井水放射性污染。贮源井水中所含放射性污染物的活度浓度应控制在10 Bq L以下、单次排放60Co活度不得超过1×105 Bq, 如果超过该限值必须进行处理达标后才能排放。60Co放射源发生衰变时, 发出穿透力较强的β粒子和γ射线, 在辐照室周围空气中主要造成γ辐射。γ射线电离空气产生臭氧和氮氧化物(以二氧化氮为主), 辐照室内空气的基本要求是臭氧浓度不超过0.3 mg/m3; NO2浓度不超过5 mg/m3。退役倒源工作人员进辐照室前必须进行强制通风。

3 环境保护目标和主要环境问题

本项目环境保护目标是辐照装置周围公众和工作人员(倒源运输工作人员、现场监督、监测人员), 保护其受照剂量符合《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的要求; 保护辐照装置周围环境辐射水平保持在天然本底水平; 保护当地水环境质量, 使辐照室土地达到无限制开发利用。本项目主要环境问题是辐照装置钴-60放射源一旦破损可能会污染辐照室贮源井及其井水和相关设备; 放射源倒源安全及运输安全问题。

4 放射源倒装方案评价 4.1 倒源方案及实施情况评价

倒源单位对辐照装置现场进行了探勘, 根据实际情况拟定了倒源方案。方案中设立了领导小组, 制定了倒源方案、验收方案、运输方案和应急预案等, 落实了人员、车辆及贮源装备等设施, 总体是可行的。

4.2 放射源运输方案评价

为确保在运输过程中钴-60放射源不泄露、不丢失、包装不受损坏, 环境不受污染, 工作人员和公众所受剂量满足国家规定的限值, 该单位制定了运输方案, 要点如下:①货包设计及装运; ②运输车辆、路线及人员; ③剂量监测; ④人员受照剂量; ⑤运输途中注意事项等。

4.3 倒源、运输应急方案评价

该倒源方案制订了核事故应急预案, 内容包括:①组织结构情况; ②畅通的通讯联络系统; ③事故处理和监测流程及方法; ④应急车辆、监测仪器、个人防护用品等物资供应; ⑤事故报告程序和信息发布制度; ⑥专家技术支持系统; ⑦放射源或放射性污染物处理方案和对策。应急预案还针对可能出现的不同意外情况, 进行了深入的分析, 制订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 如源传动装置故障、钢丝绳断裂、源管锈在源架上、人员超剂量照射、源破损、井水污染等问题。

综上所述, 该倒源方案基本符合国家环境保护的要求, 从辐射安全的角度讲是可行的, 对整个倒源过程的顺利完成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5 环境放射性水平调查与分析 5.1 空气γ辐射水平调查

根据HJ/T61-2001《辐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中有关布点原则, 确定在辐照装置内及周围100m范围进行布点, 测量γ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监测仪器:BH3103A便携式X-γ剂量率仪(仪器检定有效期内)。监测频次:倒源前后各1次。结果见表 1

表 1 γ辐射剂量率监测结果(nGy/h)

监测结果表明, 倒源后γ辐射剂量率水平大幅度下降, 基本接近江苏省正常本底水平33.1 ~ 131.2 nGy/h, 表明放射源退役未对环境造成重大γ辐射影响, 井内正常位置的放射源已经倒出且安全运离。

5.2 水环境

分析项目为贮源井水放射性活度浓度和60Co浓度、总β。分析频次为1次。分析方法:GB/T16140-1995《水中放射性核素的γ能谱分析方法》; GB11713-89《用半导体γ谱仪分析低比活度放射性样品的标准方法》; EJ/T900-94《水中总β放射性测定蒸发法》。分析结果显示, 贮源井水及其清洗水的60Co浓度均低于检出限。贮源井水中所含放射性污染物的活度浓度满足10 Bq/L以下的限值要求。

5.3 土壤

采集辐照装置周围环境土壤样2个, 分析放射性60Co活度。分析方法:GB11713-89《用半导体γ谱仪分析低比活度放射性样品的标准方法》。分析结果显示, 辐照室周围2个土壤样品60Co活度均低于检出限, 土壤没有受到放射性污染。

5.4 表面污染 5.4.1 监测方法

① 表面污染:《表面污染测定》(GB/T14056- 93);②γ辐射剂量率:《环境地表γ辐射剂量率测定规范》(GB/T14583-93)。

5.4.2 监测仪器

①) 表面污染:便携式智能仪型号132NF-1; ②γ辐射剂量率:BH3103A便携式X-γ剂量率仪。放射源倒源结束后对贮源井及其周围环境表面污染监测, 贮源井上部、中部、下部的β表面污染分别为0.03、0.02、0.02 Bq/cm2。数据表明, 贮源井口尚未发现被显著污染。倒源车车厢周围的表面污染 < 4 Bq/cm2, 最高γ辐射剂量率水平低于2 mSv/h, 符合《放射性物质安全运输规程》(GB11806-2004)的要求。

5.5 个人剂量

对参加本次倒源的工作人员倒源过程受到的辐射个人剂量进行监测。监测方法按照《环境热释光剂量计及其使用方法》GB 8998-88, 仪器为RGD-3B型热释光测量系统参与此次倒源的职业人员的个人累积剂量为199, 1110, 300 μSv; 一般公众的个人累积剂量为33, 37, 32, 26, 27, 35, 30 μSv。职业人员和一般公众的受照剂量均小于国家标准的1/10。对于职业人员, 应尽量缩短工作时间, 限制工作量。

6 风险评价 6.1 源项不清风险评价

放射源的源项记录与实际情况可能会有出入。因此倒源过程中, 要对室内辐射剂量进行现场监测, 只有当辐射剂量达到环境水平后, 才可结束倒源。如果发现多出放射源, 应一并倒入源罐, 妥善保管, 并立即向省环保部门申报登记, 经相关部门审批后运输送贮。如果发现倒出的放射源少于20枚, 倒源单位应当保护好现场, 认真配合公安部门、环保部门调查原因。倒源结束后, 要经过主管部门审查验收后, 才能对场地实施无限制或有限制的开放和使用。

6.2 倒源风险评价

倒源具有较高的潜在辐射危险。倒源过程中工作人员操作不当、防护不当, 或者倒源工具出现故障等都会引起重大的辐射事故。如果发生放射源泄露事故, 要尽快向相关部门汇报, 封锁现场。将受到污染的井水交由具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对可能受放射性污染或者辐射损伤的人员, 立即采取暂时隔离和应急救援等措施。

6.3 运输风险评价

放射性物质运输对工作人员、公众及环境具有潜在的辐射危险, 放射源运输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包装容器和剂量进行检测, 经环保部门核查后方可运输。此外, 要确保即使在运输事故下, 也能提供足够的放射性物质包容和辐射屏蔽, 从而避免给工作人员、公众和环境造成不可接受的辐射危害。

6.4 事故风险评价

整个倒源及运输过程都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避免出现放射性事故; 万一出现事故, 倒源单位应积极配合环保部门、公安部门及时有效地处理放射事故, 以减轻事故造成的后果。

7 结论及建议

该单位钴-60 γ辐照装置退役, 钴包和车厢周围的表面污染符合要求; 放射性工作人员和公众受到个人剂量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 贮源井水、土壤均未发现被污染; 辐照室周围环境γ辐射剂量率达到或接近江苏省本底水平。

建议清理辐照室时, 所有物品都必须经过仪器监测, 未被污染的物品方可拿出辐照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