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辐射卫生  2006, Vol. 15 Issue (1): 46-47  DOI: 10.13491/j.cnki.issn.1004-714x.2006.01.029

引用本文 

孙淼, 于凤海, 夏春东, 张巍, 孙积涛. 某海关FG9056大型集装箱检查系统的辐射防护监测与评价[J]. 中国辐射卫生, 2006, 15(1): 46-47. DOI: 10.13491/j.cnki.issn.1004-714x.2006.01.029.

文章历史

收稿日期:2005-04-30
某海关FG9056大型集装箱检查系统的辐射防护监测与评价
孙淼 1, 于凤海 1, 夏春东 2, 张巍 2, 孙积涛 2     
1. 山东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 山东  济南  250014;
2. 山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摘要目的 对某海关FG9056大型集装箱检查系统进行辐射防护监测与评价。方法 利用FARMER-2570/1剂量仪和0.6cc电离室测量加速器输出量和加速器X射线束流分布; 用BH-3103型数字γ辐射仪测量放射防护设施的防护效果; 用SG-102G型臭氧测量仪测量臭氧含量; 用FJ-377热释光剂量仪及热释光剂量计测量加速器室、探测器室、扫描大厅、防护门的辐射水平, 集装箱内物品一次扫描所接受的剂量。结果 加速器距靶1 m处的输出量为23.1 Gy/min, 束流中心分布在离地1 m~4 m之间; 放射防护设施的防护效果符合防护要求; 加速器室、探测器室、扫描大厅内臭氧含量在0.06~0.16 mg/m3范围之间。结论 该大型集装箱检查系统达到辐射防护设计要求, 符合相关标准, 但设计可能过于保守, 造成一定程度的防护过当。
关键词大型集装箱    检查系统    辐射防护    监测评价    

为适应我国改革开放的需要, 提高海关对货物的查验率和案件的查获率, 有效地防止物品走私、境外垃圾和武器等危险品非法入境及违禁货物出境, 山东省某海关安装了FG9056大型集装箱检查系统, 我们对其进行了放射防护监测与评价。

1 FG9056大型集装箱检查系统基本情况 1.1 原理

该系统为行波电子直线加速器, 其利用电子直线加速器产生的X射线经准直后对集装箱进行扫描透视, 穿过集装箱X射线被探测器接收并变成随射线强弱的电讯号, 信号处理系统和图像数据获取系统, 再将电讯号转化成可供图像分析的数据信息。此检查系统能使集装箱内的货物清晰地显示在计算机屏幕上, 从图像上可分辨出暗藏于集装箱内、货物中夹带及运载车辆上的违禁品, 实现对集装箱的快速不开箱检验, 且对被检物品无损无害。

1.2 主要参数

用微波电场加速电子, 将电子加速到9 MeV, 轰击钨靶产生X射线, 其最大能量9MeV, 平均能量2.55 MeV, 1 m处额定X射线输出量率30 Gy/min, 扇行束张角为30°, 脉冲电子束流150 mA, 平均电子束流150μA。

2 主要辐射屏蔽设计参数及防护评价目标 2.1 准直器

设计四个准直器对加速器发射的直射X射线进行准直。四个准直器距靶的距离、缝宽、缝高、材料、尺寸和重量参数, 见表 1

表 1 准直器的有关参数

0号准直器为加速器主体的组成部分, 它构成了X射线的出线口。0号准直器张角为30.25°, 其中仰角为+24.75°, 俯角为-5.5°。加速器靶距地面1.5 m。

1号准直器安装在加速器室内的中间墙体上, 为一防止杂散辐射和衰减泄漏辐射的混凝土墙狭缝。加速器窗口射出的锥形射线束经1号准直器准直后成为垂直面内张角30°, 水平面内张角约2°的扇形束。

2号准直器位于加速器室和扫描通道的墙上, 用于进一步缩小X射线束的宽度, 减少X射线在集装箱上的照射面积, 降低集装箱散射线剂量, 提高探测成像质量。经2号准直器准直的扇形射束, 在集装箱前表面的射野宽度约1.66 m, 高度为5.1 m。

3号准直器位于探测器室和扫描通道的墙上, 用于减少杂散辐射对探测器的照射。2号准直器准直的扇形射束透过集装箱, 再经3号准直器准直后被探测器接收。扇形X射束中心与1-3号准直器中心在一条直线上。

2.2 其他有关参数 2.2.1  

加速器室、探测器室、扫描通道内径及防护墙厚度(表 2)。屏蔽材料为密度2.35 g/cm3的混凝土。

表 2 加速器室、探测器室、扫描通道内径及防护墙厚度
2.2.2 扫描通道两端滑动防护门

为厚度10 cm的钢板, 宽度2.55 m, 高度5.7 m, 开关时间为10 s。

2.2.3 加速器靶点距离主防护墙

内表面14.5 m, 距离加速器室左、右侧墙内表面2.0 m, 背侧墙内表面5.7 m, 顶内表面2.5 m, 距离集装箱表面8.05 m; X射线扇形束中心距离两端防护门内表面23.6 m。

3 检测仪器和方法 3.1 检测仪器

FA RMER-2570/1剂量仪0.6 cc电离室, BH- 3103型数字γ辐射仪, SG-102G型臭氧测量仪, FJ-377型热释光剂量仪, 直径2mm长12mm的LiF(Mg, Cu, P)玻璃管热释光剂量计, ZBY215-84型空盒气压计。所用仪器均经过计量部门鉴定。

3.2 检测方法 3.2.1 加速器输出量

电离室距离X射线靶1.4 m, 离地高度1.85 m, 出束测量5次取平均。

3.2.2 加速器室、探测器室、扫描大厅内空气中的臭氧含量

在各门封闭, 连续出束20 min后立即测量。

3.2.3 加速器室、探测器室、扫描大厅、防护门内外的辐射水平

利用热释光剂量计在离地面1.5 m高度布点测量。加速器室和探测器室墙面分别间隔2 m和1.5 m布点, 1 ~ 3号准直器表面间隔1 m布点, 扫描通道内间隔4 m布点。共布点62个。累积出束30 min后测量。

3.2.4 集装箱内物品一次扫描所接受的剂量

在集装箱内前面和背面, 分别在前部、中部、后部的上、中、下位置及驾驶员位置布放热释光剂量计, 共布点19个。集装箱连续6次通过扫描大厅后测量。

3.2.5 扫描大厅两端防护门内外两侧的辐射水平

在防护门的内外两侧及门缝的上、中、下和离地1.5 m高度位置布放热释光剂量计, 共布点32个。累积出束30 min后测量。

3.2.6 加速器X射线束的束流分布

在2号准直器内自下而上均匀布放5个热释光剂量计(最上端未布点), 出束140 s后测量。

3.2.7 放射防护设施的防护效果

在加速器正常照射条件下, 选取加速器室墙外及室顶、探测器室墙外、扫描大厅通道外、防护门外、地轨孔、图象室内、控制室内、通讯设备间、办公室内、报关大厅工作位进行测量。

4 检测结果及评价 4.1 加速器射线束中心轴上距靶1m处的X射线输出量率23.1 Gy/min。

该数值小于机器的额定输出量率, 可能是机器的实际输出量率确实未达到设计的额定输出量率, 也可能是在测量的过程中探头的位置问题带来一定的测量误差。

4.2 加速器室、探测器室、扫描大厅内空气中的臭氧含量

在0.06~ 0.16mg/m3范围内, 符合工作场所臭氧含量不高于0.3 mg/m3的规定[1]。说明加速器室、探测器室、扫描大厅的进排风换气次数的设计, 能满足对有害气体排放的要求。

4.3 加速器室、探测器室、扫描大厅、防护门内外的辐射水平 4.3.1 加速器室内辐射水平

剂量范围在7.68 ×103 ~ 4.59 × 106 μGy/h。最高剂量点位于1号准直器近加速器端左侧30 cm处, 最低剂量点位于1号准直器背面左侧100 cm处, 机身中心轴背面墙辐射剂量为2.66×104 μGy/h。加速器室与扫描大厅防护门内外表面剂量为2.43 ×104 μGy/h和1.73 ×103 μGy/h。加速器室内墙面辐射剂量在2.66×104 μGy/h ~ 2.95×105 μGy/h范围内。

4.3.2 探测器室内辐射水平

剂量范围在3.11×102 ~ 6.90× 105 μGy/h范围内, 最高点位于加速器射束中心轴上主防护墙内表面。

4.3.3 扫描大厅的辐射水平

大厅内每隔4 m布放剂量计, 近两端防护门段剂量较低, 剂量范围在2.33 ~ 9.72 μGy/h范围内。近加速器端墙面剂量远低于加速器端墙面剂量。3号准直器外0.5 cm处剂量为1.09×104 μGy/h, 2.5 m处剂量为1.30 ×103 μGy/h。

4.3.4 防护门内外两侧的辐射水平

门内最高剂量为21.2 μGy/h, 门外最高剂量为19.1 μGy/h, 位于离地面1.5 m, 门中部高度, 其他测量点接近本底水平。防护门外的辐射剂量符合要求, 但跟据测量数据看, 防护门的设计厚度值得探讨。

4.4 集装箱内物品一次扫描所接受的剂量

剂量计布于集装箱内相应的位置, 集装箱连续6次通过扫描大厅后测量, 平均接受剂量为45.7 μGy次。同样方法测量驾驶员位置接受剂量为57.0 μGy次。

4.5 加速器X射束的束流分布

在2号准直器内侧(近加速器端)布放剂量计。5#剂量计距顶端1 m, 其余自下而上均匀布放4枚剂量计, 约间隔80 cm, 出束140 s后测量。1# ~ 5#位置测得的剂量率分别为4.74 ×104、3.28 ×105、3.92×105、2.99 ×105、1.91 ×105 μGy/h。说明束流中心分布在离地面1 m ~ 4 m之间。

4.6 防护设施的防护效果测试

在加速器9 MVX射线正常照射条件下测得加速器室顶为9.35 ×10-8 Gy/h ~ 52.7×10-8 Gy/h, 地轨孔处为(36.6 ~ 92.6)×10-8 Gy/h, 其他测量位置均接近该地区本底辐射水平(9 ~ 12)×10-8 Gy/h。说明防护设施的防护效果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2]要求。但提示设计方面可能过于保守, 在一定程度上造成防护过当。

参考文献
[1]
GBZ 1-2002,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S].
[2]
GB18871-2002, 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