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辐射卫生  2006, Vol. 15 Issue (1): 34-35  DOI: 10.13491/j.cnki.issn.1004-714x.2006.01.020

引用本文 

刘栋峰, 郝文源, 匡彦. 莱芜市医用射线装置放射防护监督管理与体会[J]. 中国辐射卫生, 2006, 15(1): 34-35. DOI: 10.13491/j.cnki.issn.1004-714x.2006.01.020.

文章历史

收稿日期:2005-09-12
莱芜市医用射线装置放射防护监督管理与体会
刘栋峰 1, 郝文源 1, 匡彦 2     
1. 莱芜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山东 莱芜 271100;
2. 山东省莱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摘要目的 加强射线装置工作单位管理, 确保放射工作人员及公众的健康与安全。方法 通过总结放射工作经验, 分析存在问题找出对策。结果 总结出在射线装置工作管理中的问题。结论 进一步加大放射卫生宣传, 加强监督执法力度, 提高放射防护水平, 保障放射工作人员身体健康。
关键词放射卫生    监督管理    射线装置    

随着核技术在医学领域的广泛应用, 为国民经济发展和人类健康水平的提高起到了重要作用, 但是其具有产生电离辐射的特性, 放射防护措施不全, 使用、管理不当, 易对人类造成放射性危害, 如今从事放射工作和接触射线的人越来越多, 加强医用射线装置的放射防护监督管理, 提高全市放射工作水平, 更好的保障放射工作人员及公众的身体健康与安全是我们工作的重中之重。现将莱芜市放射工作基本情况及监督管理方法汇报如下。

1 基本情况

莱芜市目前有射线装置工作单位52家, 放射工作人员170余人, 从表 1表 2来看我市的医疗资源十分丰富, 但是分布不平衡, 市直各放射工作单位医用射线装置比较先进, 区级医院医疗设备配置相对落后, 设备性能差, 自身防护设施简陋。

表 1 莱芜市医用射线装置应用情况(台)

表 2 莱芜市医用诊断X射线机应用情况(台)
2 加强监督检查 2.1 预防性卫生监督工作

自1989年《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颁布以来, 严格按照放射卫生有关法律法规, 首先做好放射工作场所预防性卫生监督工作, 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产), 对“三建”项目从选址、布局、防护设施等设计方案认真把关, 必须经审查同意、竣工验收后方可使用, 截至目前全市所有射线装置应用单位全部办理射线装置工作许可证, 办证率达100 %, 从源头上控制和消除了放射事故的发生。

2.2 日常性监督监测工作

依据《放射防护条例》规定, 进行定期监测和不定期的监督, 并结合每年的抽检工作加强监督, 监督监测覆盖率达100 %, 2004年、2005年两年外照射水平监测点5 172项次, 合格4 862项次, 外照射水平监测合格率达94 %, 针对监督检测发现的问题, 及时提出改进意见, 进行限期整改, 提高了放射工作水平。

3 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监护工作 3.1 加强个人剂量检测

个人剂量检测是评价放射工作人员受照剂量的重要指标, 为此安排业务能力强的人员专职负责, 定期进行收发、监测, 每季度1次, 一年4次, 定期进行监测结果比对, 确保数据的可靠性。2005年现已进行个人剂量监测680余人次, 监测率达93 %以上, 对个人剂量监测超标的及时反馈给单位, 查找原因作出相应的处理。

3.2 搞好放射工作人员培训和健康查体工作

为使放射工作人员更好的了解和掌握放射防护等知识, 提高自我防护能力, 每2年进行一次培训, 培训内容为放射卫生法律法规、标准及防护知识, 培训完毕进行考试同时发放防护知识培训合格证书, 培训方式采用聘请专家授课, 配合录像等形式, 图文并茂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2003、2004两年培训放射工作人员326人, 培训率达96 %。按《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管理规定》要求, 对就业前、就业后的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对每位放射工作人员的检查结果, 结合以往的查体情况进行综合分析评价, 及时反馈给单位提出处理建议, 有效的防止了对禁忌症和不适应症人员进入放射工作, 及时发现放射损伤和不适应症, 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职业病的诊断。2004年体检351人, 比2003年多查35人, 查体率由2003年的95 %提高到97 %以上, 2004年诊断放射性白内障2人, 检出放射工作职业禁忌症4人, 定期复查25人。放射健康监护档案建档达率100 %, 有效的保障了放射工作人员的健康和安全。

4 存在问题 4.1 放射法律法规和防护知识宣传不到位

放射法律法规和防护知识的宣传力度相对较差, 仅仅局限于对放射工作人员的培训, 宣传面窄, 有的放射工作人员只是走过场没有从思想上去重视, 个别单位领导对放射的危害没有充分的认识, 片面的只去追求利润, 漠视放射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 公众更是知知甚少。

4.2 监督执法力度较弱

卫生监督部门和医用射线装置应用单位均隶属卫生局, 属于同一个系统, 在监督过程中发现违法行为, 因抛不开情面, 处罚力度上不去。

4.3 乡镇医用射线装置放射防护差

个别乡镇医院整个医疗条件差, 就医人员少, 使用的是上世纪80年代普通X射线机, 经济困难拿不出资金更换新的设备和改善放射防护设施, 致使X射线机陈旧, 防护性能及放射工作场所的防护条件差, 放射工作人员的健康与安全得不到应有的保障。

4.4 受检者的防护得不到重视

目前对于受检者的放射防护仍是一大问题, 一是各工作单位配备受检查者防护用品不全, 二是放射工作人员只注重自身的安全, 忽视他人安全, 不能及时告知受检者和受检者家属电离辐射所产生的危害, 使受检者和受检者家属在检查时同处一室接受同样的照射, 三是有的工作人员业务不熟练, 延长受照时间, 增加不必要的照射, 受检查者的防护与安全得不到保障。

5 体会和建议

领导重视是开展放射工作最有利的保障, 今后对放射卫生法律法规和防护知识的宣传, 不仅仅要加强对放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宣传, 对各单位领导也要进行培训、宣传, 还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渠道注重对其他人群的宣传教育,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扩大宣传范围, 普及法规和防护知识, 提高全民意识。

要进一步加大放射卫生监督执法力度, 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严格依法办事, 对违反放射防护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一定认真查处。

针对乡镇医用诊断x线机陈旧, 防护性能及放射工作场所的防护条件差等情况, 更要加强对其的监管力度, 并积极为其出谋划策, 结合实际情况提出即经济又实用的防护方法, 提高防护能力, 提升放射卫生防护整体水平。

严格要求各单位今后要加强对放射工作人员的业务学习, 重视受检者的保护, 遵循实践正当化的原则, 配备受检者防护用品, 对受检者的重要器官进行保护, 尽量减少不必要的照射, 确保安全。

参考文献
[1]
国务院令第44号.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S].
[2]
卫生部令第17号.放射工作卫生防护管理办法[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