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辐射卫生  2006, Vol. 15 Issue (1): 12-12  DOI: 10.13491/j.cnki.issn.1004-714x.2006.01.007

引用本文 

解光峰, 丛培珍. 采取综合防护措施依法开展个人剂量监测[J]. 中国辐射卫生, 2006, 15(1): 12-12. DOI: 10.13491/j.cnki.issn.1004-714x.2006.01.007.

文章历史

收稿日期:2005-09-13
采取综合防护措施依法开展个人剂量监测
解光峰 , 丛培珍     
东营市卫生防疫站, 山东 东营 257000

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是放射卫生工作的重要内容, 是一项技术性、社会性很强的工作, 若监管不力, 很难顺利开展。所以必须加大监督执法力度, 采取综合放射防护管理措施, 严格依法进行个人剂量监测, 才能保证这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1 许可登记制度对个人剂量监测工作的促进

东营市个人剂量监测工作自1997年开始, 由于各方面原因, 我市这项工作起步晚。1997年为了加强全市放射卫生工作, 确保全市放射卫生工作监督监测力度和质量, 东营市卫生局下发了《关于加强东营市放射卫生工作》有关文件, 明确规定了对全市放射工作单位实行许可证重新换证登记制度, 同时要求全市放射工作人员每年必须接受个人剂量监测, 否则单位不能获得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登记许可证。当年全市有85%的放射工作人员配备了个人剂量计, 进行了个人剂量监测, 到2004年我市95%以上的人员配备了个人剂量计。

2 监督执法与有偿服务相结合

工作中我们做到严格执法与有偿服务相结合, 以法律法规为准绳, 与日常宣传培训相结合, 使工作人员真正认识到进行个人剂量监测的重要性与必要性。为了保证监测数据的准确性, 我市放射工作人员的个人剂量监测由市防疫站委托原省防疫站和胜利油田测井公司实验室监测。由此自1997年开始, 我们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与放射工作单位签订了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合同, 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如受测单位有享受监测的权利和支付监测费、按规定的时间送检个人剂量计义务, 卫生防疫站承担及时将监测报告送达被测单位。

3 加强综合防护管理措施保证监测结果的连续性

东营市开展个人剂量监测工作存在的最大问题, 是监测的连续性不好, 有的单位放射工作人员今年进行了监测, 明年可能就停止了监测; 或者一年内出现监测周期的中断。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我市放射卫生工作起步晚, 之前的放射防护知识培训不够, 放射工作人员没有认识到个人剂量监测的重要性。二是我市个人剂量监测结果普遍较低, 某些工作人员误以为现在放射工作场所防护设施优良, 足以抵御射线对人体的损伤, 轻视小剂量长期效应, 由此忽略个人剂量的监测。三是对个人剂量监测工作的监督管理制度还不够完善, 对现行的放射卫生防护法规存在执行难等问题, 对不接受监测的人员, 按《放射防护条例》和《放射工作卫生防护管理办法》之有关规定, 可以对单位处一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在实际工作中很难执行。为此, 我们在加大监督执法力度的同时, 采取了综合防护管理措施, 首先将个人剂量监测纳入到许可证登记制度, 对在岗放射工作人员无故不进行个人剂量监测的单位不予发许可登记证; 放射工作人员证不予换证审证。另外, 积极开展宣传工作, 自1998年以来每年组织一次全市放射工作人员放射防护知识培训班, 并要求放射工作单位的有关领导参加培训, 学习国家有关放射卫生防护法规及防护知识培训, 通过培训, 使他们真正从思想上认识到开展个人剂量监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并将个人剂量监测数据作为诊断职业性放射损伤的依据和是否享受保健待遇的条件之一; 同时在规定的送检时间到期一周之前, 市防疫站均向受测单位电传和电话督促。上述综合措施的采取, 对保证我市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的连续性起到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