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辐射卫生  2005, Vol. 14 Issue (4): 293-293  DOI: 10.13491/j.cnki.issn.1004-714x.2005.04.041

引用本文 

张志红, 张联芹. 职业性有害因素——二氧化硫的危害与防治[J]. 中国辐射卫生, 2005, 14(4): 293-293. DOI: 10.13491/j.cnki.issn.1004-714x.2005.04.041.

文章历史

收稿日期:2005-05-24
职业性有害因素——二氧化硫的危害与防治
张志红 , 张联芹     
山东省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研究院, 山东 济南 250062

二氧化硫是典型的职业性的有害因素之一。二氧化硫很大部分来自发电过程及工业生产, 职业接触二氧化硫的主要有燃烧含硫燃料、熔炼硫化矿石、烧制硫磺、制造硫酸和亚硫酸、硫化橡胶、制冷、漂白、消毒、熏蒸杀虫、镁冶炼、石油精炼、某些有机合成等生产作业场所的作业工人和有关人员。

二氧化硫为无色有强烈辛辣刺激味的不燃性气体。分子式SO2。易溶于甲醇和乙醇; 溶于硫酸、乙酸、氯仿和乙醚等。易与水混合, 生成亚硫酸(H2SO3), 随后转化为硫酸。在室温及392.266~490.3325 kPa(4 ~5 kg/cm2)压强下为无色流动液体。二氧化硫潮湿时, 对金属有腐蚀作用。空气中二氧化硫的浓度只有1 PPm时, 我们就会感到胸部有一种被压迫的不适感; 当浓度达到8 PPm时, 人就会感到呼吸困难; 当浓度达到10 PPm时, 咽喉纤毛就会排出粘液。二氧化硫的危害在于它常常跟大气中的飘尘结合在一起被吸入, 飘尘气溶胶微粒可把二氧化硫带到肺部使毒性增加3~4倍, 对人体造成危害。

职业性二氧化硫中毒, 是在生产劳动或其他职业活动中, 短时间内接触高浓度二氧化硫气体所引起的, 以急性呼吸系统损害为主的全身性疾病。人体主要经呼吸道吸收, 引起不同程度的呼吸道及眼粘膜的刺激症状。急性中毒者表现出眼结膜和呼吸道粘膜强烈剌激症状如:流泪、畏光、鼻、咽、喉烧灼感及疼痛、咳嗽、胸闷、胸骨后疼痛、心悸、气短、恶心、呕吐等。长期接触低浓度二氧化硫可引起慢性损害, 以慢性鼻炎、咽炎、气管炎、支气管炎、肺气肿、肺间质纤维化等病理改变为常见。轻度中毒者可有眼灼痛、畏光、流泪、流涕、咳嗽, 常为阵发性干咳, 鼻、咽喉部有烧灼样痛、声音嘶哑, 甚至有呼吸短促、胸痛、胸闷。有时还出现消化道症状如恶心、呕吐、上腹痛和消化不良, 以及全身症状如头痛、头昏、失眠、全身无力等。严重中毒很少见, 可于数小时内发生肺水肿, 出现呼吸困难和紫绀, 咳粉红色泡沫样痰。较高浓度的SO2可使肺泡上皮脱落、破裂, 引起自发性气胸, 导致纵膈气肿。液体SO2可引起皮肤及眼灼伤, 溅入眼内可立即引起角膜混浊, 浅层细胞坏死或角膜瘢痕。皮肤接触后可呈现灼伤、起泡、肿胀、坏死。

二氧化硫中毒现场的急救方法, 首先急救时应迅速将中毒者移离有毒场所至通风处, 松开衣领, 呼吸新鲜空气, 用清水彻底冲洗眼部。对有紫绀缺氧现象患者, 应立即输氧, 保持呼吸道通畅, 如有分泌物应立即吸取。如发现喉头水肿痉挛和堵塞呼吸道时, 应立即作气管切开。对呼吸道刺激, 可给2%~5%碳酸氢钠溶液雾化吸入, 每日三次, 每次10 min。防治肺水肿, 宜根据病情, 及早、适量、短期应用糖皮质激素; 合理应用抗生素以防治继发感染。眼损伤, 用大量生理盐水或温水冲洗, 滴入醋酸可的松溶液和抗生素, 如有角膜损伤者, 应由眼科及早处理。

加强对从事与二氧化硫有关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教育, 强化自我保护意识。主要应做到建立有效的预防措施。防止工艺流程的跑、冒、滴、漏并杜绝意外事故, 是预防工作的重点; 附有密闭抽风的设备, 自动控制的生产流程; 符合防爆、防火、防漏气要求的贮运过程以及用化学吸收剂做好废气的回收和利用; 在生产、运输和使用时应严格按照刺激性气体有害作业要求操作和作好个人防护, 可将数层纱布用饱和碳酸氢钠溶液及1%甘油湿润后夹在纱布口罩中, 工作前后用2%碳酸氢钠溶液漱口; 生产和使用作业场所应加强通风排毒, 定期进行环境监测, 及时采取维修或改革措施, 空气中二氧化硫浓度不应超过国家规定的15 mg/m3的最高容许浓度; 有明显呼吸系统及心血管系统疾病者, 禁止从事与二氧化硫有关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