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辐射卫生  2004, Vol. 13 Issue (4): 279-280  DOI: 10.13491/j.cnki.issn.1004-714x.2004.04.030

引用本文 

万效民, 张远浩, 魏明, 官明杰. 南平市含密封源仪表放射防护监测与评价[J]. 中国辐射卫生, 2004, 13(4): 279-280. DOI: 10.13491/j.cnki.issn.1004-714x.2004.04.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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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稿日期:2004-03-17
南平市含密封源仪表放射防护监测与评价
万效民 , 张远浩 , 魏明 , 官明杰     
南平市职业病防治院, 福建 南平 353000
摘要目的 了解南平市含密封源仪表的防护状况。方法 通过现场监测对含密封源仪表的剂量水平进行防护评价。结果 含密封源仪表剂量水平基本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结论 此次监测结果对南平市今后含密封源仪表的监督管理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关键词含密封源仪表    现场监测    剂量水平    

随着经济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 含密封源仪表以其精确度高、使用寿命长、安装方便、可操作等特点, 广泛应用各行各业。为了解南平市含密封源仪表的使用和防护情况, 探讨防护中存在的问题, 保障放射工作人员和周围人群的健康与安全, 2002年我们对本市范围内正在使用的含密封源仪表进行了防护监测。

1 监测仪器与方法 1.1 监测仪器

含密封源仪表周围环境剂量用FJ -347A剂量仪、FD-71Aγ辐射仪, 使用前均经国家二级计量部门刻度标定。

1.2 测试方法

依据规定的监测条件和方法[1]含密封源仪表使用场所距源容器表面5 cm处、100 cm处和周围环境。

1.3 评价标准

含密封源表面5 cm处控制剂量水平[1] :人员活动范围不限制其控制值< 2.5 μSv·h-1; 100 cm内区域很少有人停留控制值< 25 μSv·h-1; 3 m内区域不可能有人进入控制值< 250 μSv·h-1。距源容器100 cm处控制剂量水平:人员活动不受限制控制值< 0.25 μSv·h-1; 在100 cm内区域很少有人停留控制值< 2.5μSv·h-1; 3 m的区域不可能有人进入控制值< 25 μSv·h-1。含密封源仪表周围环境辐射剂量对公众 < 0.5 μSv· h-1对工作人员 < 25 μSv·h-1[2]

2 结果与评价 2.1 含密封源仪表种类分布情况

我市含密封源仪表主要分布在水泥、造纸、化工、木材加工等行业24个单位, 使用仪器种类有料位仪、液位仪、测厚仪、核子秤、分析仪等64台, 总活度为143 GBq, 所含核素有137Cs、60Co、85Kr、241Am、239Pu等, 射线种类为γ、α、β, 详见表 1

表 1 含密封源仪表使用分布情况
2.2 含密封源仪表剂量水平监测结果(表 2)
表 2 含密封源仪表剂量水平监测结果(μSv·h-1)

表 1-2结果可以看出, 含密封源仪表表面剂量分布是不均匀的, 不同类型、安装位置、射线种类的辐射剂量水平变化较大。料位仪、液位仪放射源活度相对较小, 放射源安装多距地面3 m以上。其源表面5 cm、100 cm及周围环境辐射水平相对较低; 核子秤放射源由于活度相对较大, 而安装位置相对较低, 其源表面5 cm、100 cm及周围环境辐射水平相对较高; 测厚仪放射源活度大, 而安装位置也相对较低, 并为扫描式来回运行, 主要为α、β射线。其源表面5 cm、100 cm及周围环境辐射水平与料位仪、液位仪相近。结果表明, 以上含密封源仪表为密封固定式(除测厚仪为密封扫描式), 均采用远距离操作, 源口有线射束朝向无人区, 安装符合要求, 以上工作场所均悬挂有电离辐射警示标志。监测结果显示, 我市使用的含密封源仪表距源5cm、100cm和周围环境辐射剂量水平均基本符合国家放射防护标准要求, 在正常情况使用下, 工作场所、周围环境辐射剂量水平是基本符合安全防护要求。

3 讨论和建议 3.1 加强放射卫生法规的宣传和防护知识培训

提高放射工作单位对放射源安全管理的意识, 增强安全与保卫部门管理人员对放射防护管理的重要性与危害性的认识, 狠抓各项防护规章制度的落实; 对从事含密封源仪表工作人员必须进行放射防护知识培训和法规教育, 提高其自身防护意识, 安全合理地用好与管好放射源。

3.2 加大监督执法力度

卫生部门应会同公安等有关部门, 每年定期核查放射源的使用与贮存的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 并严格购源审批制度。在购置含密封源仪表前, 必须向当地卫生与公安部门申报, 在安装时应接受放射防护机构的监测评价, 未经许可擅自购买含密封源仪表的单位, 应依照有关法规进行处罚。

3.3 严格操作程序为保障放射工作人员与公众的健康和安全

操作人员在安装调试和维修时, 应在厂安监人员的监管下关上闸门, 用剂量仪器检测辐射水平后决定采取临时的防护措施, 再行操作, 卸源检修时必须有专人负责管理, 严防放射源丢失。

3.4 推行“防、锁、封、告”系列管理措施[3]

在源加防护箱后上锁压铅封, 既防辐射又防盗, 并悬挂统一规范的辐射警示标志牌, 及时清理标志牌上的尘埃, 防止他人误入含密封源仪表的工作场所。

3.5 加强闲置源的监督管理

有些单位无专人管理, 无任何标志, 将闭置源随意堆放, 擅自掩埋, 极易导致闲置源的丢失和被盗, 因此单位在处置闲源时必须向卫生、公安部门报告, 在卫生与公安部门的监督下设立专门库房, 暂时就地封存, 并由专人负责检查管理。关、停、并、转含密封源仪表的企业应当把放射源作为危险品专项管理, 不得擅自转让。

参考文献
[1]
GBZ125 -2002, 含密封源仪表的卫生防护标准[S].
[2]
GB18871 -2002, 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S].
[3]
成君方. 淄博市实施放射卫生综合监督管理的做法与成效[J]. 中国辐射卫生, 1999, 8(1): 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