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辐射卫生  2004, Vol. 13 Issue (3): 204-204  DOI: 10.13491/j.cnki.issn.1004-714x.2004.03.031

引用本文 

张明玉, 于建华, 丛庆美. 健康体检中X射线检查正当化分析[J]. 中国辐射卫生, 2004, 13(3): 204-204. DOI: 10.13491/j.cnki.issn.1004-714x.2004.03.031.

文章历史

收稿日期:2004-02-13
健康体检中X射线检查正当化分析
张明玉 1, 于建华 2, 丛庆美 3     
1. 济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山东 济南 250013;
2. 威海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3. 威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随着放射技术在医学应用中的日益广泛, 越来越多的人受到了来自医疗照射的电离辐射。其中X射线检查作为一种最常用的诊疗手段运用到各个科室, 有的对人们的预防保健和疾病诊断起了积极的作用, 也有的是因使用不当而增加了不必要的照射。通过对近年来X射线检查阳性情况的调查, 浅谈医疗照射中的放射实践正当化。

1 资料来源

对1998~ 2002年5 a健康体检X射线检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2 结果分析

健康体检X射线检查主要是按照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等的要求, 对部分行业的从业人员, 如饮食业服务人员的预防性健康体检、有毒有害作业的定期体检以及婴幼儿入托的常规体检等。结果见表 1

表 1 健康体检X射线检查阳性率

表 1可见, 5 a X射线检查阳性率最高为0.87%, 与其他地区行业健康体检X射线检查的阳性率相近。经调查发现, 无论作任何健康体检, 都是根据体检表的项目逐一检查, 大多不考虑被检者有无症状或体征, 只要是体检表上有X射线检查的项目, 被检者就接受X射线检查, 从而导致了健康体检X射线检查阳性率偏低。

3 正当化分析

根据ICRP的建议, 门诊X射线检查应停止那些预期对确诊无多大价值的X射线检查, 对有利于诊断的X射线检查也应降低剂量。故临床医生应该对确有适应的症状和体征的才能提出申请, 而放射科医技师还要根据申请做出合理性判断, 才能实施检查, 同时也可以向临床医生提出意见或拒绝执行。对就诊者自己提出申请要求的, 尽量做好解释, 避免盲目实施X射线检查。为此, 应对临床医生进行必要的放射防护知识培训, 使其掌握X射线检查的适应症。

健康体检X射线检查一般都是群体检查, 除粉尘作业的定期体检采用摄片外, 其余均采用胸透, 而胸透的照射剂量比摄片要大20倍。因此, 必要的X射线检查应尽可能用摄片代替胸透。对常规的学生体检及幼儿入托体检等应避免使用X射线检查。

特殊人群X射线检查主要针对孕妇、婴幼儿及有生育能力的个体。具备防护意识的人员, 一般能拒绝接受此类检查, 因为孕妇宫内照射易诱发胎儿脑发育障碍引起智力低下或小头症。但在有的地方的幼儿入托体检, 透视还在作为常规检查项目, 除特别需要外, 婴幼儿体检应取消胸透一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