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7月30日上午9时, 黄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到黄石市公安局电话: “黄石市某水泥厂一放射源被盗”。事故发生后, 在市、区政府、卫生、公安、环保等部门及省辐射环保管理站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 采取有效的措施、广泛深入宣传、充分发动群众, 由于措施得力, 在当天下午就找到了放射源并及时处理, 未造成重大危害。
1 丢失过程某水泥厂2001年6月停产, 并于同年12月份宣告破产。该厂原有三个放射源, 破产后放射源被私自拆下, 存放在配电房地槽和设备库房中。该厂于2003年7月25日发现存放在配电房中的一个放射源被盗, 查找未果后于7月30日向黄石市公安局报案。被盗放射源和另外两个放射源均为137Cs, 活度为3. 4×109 Bq, 经现场监测, 发现只有两个放射源存放在库房中。卫生监督部门当即责成该单位交专人保管。
2 处理经过事故发生后, 市、区政府领导非常重视, 立即召开了有卫生、公安、环保等多部门参加的会议, 迅速成立了由区主要领导牵头, 公安、卫生、环保、经贸委等部门组成的事故调查处理领导小组, 各部门各负其责, 密切配合, 全力支持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公安部门根据掌握的有关线索, 于当天下午在一废品收购站找到了放射源铅罐, 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卫生监督所等专业技术人员携带仪器赶到现场监测。核查放射源确实在该处。
盗取放射源由该区的4个少年所为, 目前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对接触放射源的4个少年和废品收购站的3名人员按有关要求进行医学观察, 目前废品收购站的3人于7月31日接受医院检查, 未发现异常。
3 事故原因(1) 领导重视不够, 思想麻痹, 安全管理制度不严。水泥厂停产后没有及时处理贮存好放射源, 是引起这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根据省卫生厅统一部署, 黄石市卫生监督所监督人员于今年四月份两次到该厂核实放射源情况, 但未找到厂方人员, 后又找到该区经贸发展局落实该厂放射源的去向, 并要求写出放射源存放情况的报告, 但一直未接到报告。另据黄石市环保局有关人员介绍, 该局于2002年4月份发函至有关部门按省政府办公厅鄂政办函(2001)105号文件精神, 要求回收处理该厂放射源, 一直未见答复。
(2) 事故单位对放射源的安全防护缺乏认识, 不重视管理, 没有明确的责任部门和专管人员, 一些制度流于形式, 贮源场所缺乏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 忽视了对从业人员及其他人员的放射防护知识和法制的培训、宣传, 公众对放射危害认识不足。盗源的少年及废品收购站工作人员都缺乏相关的知识, 误认为装有放射源的铅罐为废弃物品, 不知道它的危害, 等同一般的废品收购。是造成这次事故的次要原因。
4 经验教训这起放射事故的发生, 幸好对公众的健康和经济未造成大的损失, 但给社会带来了一定的不良影响。为有效地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 总结经验和教训, 得出以下几点。
(1) 政府重视是做好放射突发事故处理工作的关键。本事故发生后, 市、区政府领导非常重视, 立即召开了有卫生、公安、环保等多部门参加的会议, 迅速成立了由区主要领导牵头, 公安、卫生、环保、经贸委等部门组成的事故调查处理领导小组, 各部门各司其职, 密切配合, 全力参加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确保了放射源的顺利追回。
(2) 加强自主管理, 贮有放射源的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要有严格的管理制度, 放射源要有专人负责, 责任到人。发生事故后应该立即报告。当前停产、破产单位闲置、废弃的放射源是引起放射事故的主要隐患, 特别易发生放射源丢失、被盗, 所以闲置、废弃的放射源最好是及时退回生产厂家或送国家废源库贮存。
(3) 卫生、公安、环保等部门要加强监督和管理的力度, 定期和不定期对放射源安全防护管理进行监督, 重点检查停产、破产单位闲置、废弃的放射源保管措施是否可靠、有效, 督促涉源单位放射源内部管理制度和责任, 做好技术指导工作, 及时消除隐患, 减少和杜绝放射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