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辐射卫生  2003, Vol. 12 Issue (4): 197-197, 250  DOI: 10.13491/j.cnki.issn.1004-714x.2003.04.002

引用本文 

田开珍, 周毅, 刘忠恕, 何玲. 现场X、γ射线探伤违规操作引起纠纷的启示[J]. 中国辐射卫生, 2003, 12(4): 197-197, 250. DOI: 10.13491/j.cnki.issn.1004-714x.2003.04.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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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稿日期:2002-10-09
现场X、γ射线探伤违规操作引起纠纷的启示
田开珍 , 周毅 , 刘忠恕 , 何玲     
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四川 成都 610041

2002年四川省曾发生两起因现场探伤违规操作引起纠纷的事件, 一起为省内某安装公司在邛崃进行X射线现场管道探伤,另一起为北方某公司承担的国家重点工程,在四川简阳市对输油管道进行现场7射线探伤。两起现场探伤的施工方均未告知当地卫生行政和防护部门,并违反了国家有关现场探伤的放射卫生防护规定和标准在未进行控制区、管理区划分和设置警戒的情况下进行现场探伤, 致使周围的居民和过路行人受到不必要的照射,引起了当地居民与施工方的强烈纠纷,造成了极大的社会和经济影响。

尤其是今年四月在简阳发生的现场探伤事件,探伤使用的放射源为75Se, 活度为1.5 × 1012 Bq,输油管道部分段安装在紧靠公路边,沿途均有居民住房, 居民脘子门口、住房和卧室距探伤处5~ 13 m, 由于当地居民缺乏射线探伤及其危害的知识,在施工方数次探伤后,附近厂里从事探伤的人员途经时才发现系X射线探伤, 当即报告了有关部门。当地居民得知后,迫使施工方停工,并与施工方发生了强烈的纠纷,省、市卫生行政部门和当地政府及防疫部门对此非常重视, 及时到现场调査了解情况。同时模拟监测了现场探伤的居民院内、室内的辐射水平及控制区、管理区的范围。监测结果为沿公路距源9 m以内为控制区,距源34 m以内为管理区。居民院内、室内及卧室床前的辐射剂量均超过国家标准规定的控制区剂量限值(距源5 ~ 10 m处的γ剂量率为800~100μGy/h)。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中明文规定,在现场进行放射工作时,必须设置警戒线,必要时应设置专人警戒。国家标准 <工业X线探伤放射卫生防护标准》(GB16357-1996)中也明确规定现场探伤时控制区、管理区的划分控制剂量限值和要求。即将被探伤物体周围的空气比释动能率在40 μGy/h以上的范围划分控制区,在其边界必须悬挂清晰可见的“禁止进入X射线区”警示牌,探伤作业人员应在控制区边界外操作,否则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控制区边界外的空气比释动能率在4 μGy/h以上的范围可划为管理区,在其边界上必须设警戒标志、如信号灯、铃、替戒绳,并悬挂清晰可见的“无关人员禁止入内”的警告牌,必要时设专人警戒。尚应注意控制在管理区边界附近不应有经常停留的公众成员。

在“条例”已颁发十余年的情况下,至今仍有人无视国家法规, 只追求经济效益而置周围环境和群众健康危害的影响不顾。在纠纷发生后单位个别部门领导还意识不到这样施工违法,他们说在西北某省这样施工都无人过问,在四川施工就故意为难他们,作为部门领导尽然有这种意识, 说出这样的话,使人感到震惊。

该次纠纷由于老百姓反映非常强烈, 纠纷处理的时间历时较长,影响较大,施工方停工三月多,省、市卫生行政部门及当地政府一方面按照国家的有关法规对施工方进行处理, 同时为防止双方矛盾激化,以社会安定为重, 多次对居民进行宣传、解释工作,经省、市卫生行政部门及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多次协调, 双方才达成解决此次违规纠纷的协议,目前按协议已对划定的管理区范围以内的居民进行了体检。

该次纠纷虽然目前已初告段落,但它给人们留下的启示是很深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