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辐射卫生  2003, Vol. 12 Issue (2): 118-118  DOI: 10.13491/j.cnki.issn.1004-714x.2003.02.045

引用本文 

温维辉. 稀土矿物加工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J]. 中国辐射卫生, 2003, 12(2): 118-118. DOI: 10.13491/j.cnki.issn.1004-714x.2003.02.045.

文章历史

收稿日期:2002-06-03
修回日期:2002-07-15
稀土矿物加工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
温维辉     
四川省辐射环境管理监测中心站, 四川 成都 610031
1 概况

四川省有丰富的稀土资源, 其矿物储量居全国第二位[1]。稀土矿物资源中除含有所需的矿物成份外, 还伴生有高于自然本底的天然放射性核素-钍。四川稀土精矿中ThO2平均含量为0.2%, 即钍的平均比活度为7 150 Bq/kg。比天然本底约高180倍, 在稀土资源的开发利用中, 随着开采、冶炼、加工和利用, 钍也将被迁移、浓集、扩散和重新分布, 而在开采加工中产生的废弃物, 也可能造成一定的环境污染。根据我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的规定[2], 国家对此实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笔者在参与审查稀土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中, 认为有些问题值得进一步的关注和思考, 现提出来与同行商榷。

1.1 稀土矿物加工生产中钍的迁移与分布情况(表 1)
表 1 稀土加工中钍的迁移与分布

表 1知, 在稀土矿物加工生产中, 无论采用酸法和碱法生产工艺流程, 钍均主要迁移到废渣中, 此外在废水和产品中也有少量分布。

1.2 稀土加工厂外环境辐射监测结果(表 2)
表 2 稀土加工厂外环境辐射监测

表 2知, 在稀土加工中以土壤受污染和空气中钍粉尘两项所致公众年剂量所占比例最大, 应据此做好相应的环境保护工作。

2 环境影响评价中的意见和建议

(1) 在稀土加工企业中, 由于废渣未妥善管理, 通过雨水淋洗与扬尘、矿物加工运输时的洒漏、烟囱排出废气的沉降等途径, 都会使环境土壤受到污染, 从而增加土壤中钍的比活度。土壤受钍污染后, 其产生的γ辐射会对公众形成外照射; 土壤中的钍往农作物转移, 公众通过食入粮食、蔬菜及肉奶产品, 会形成内照射; 土壤中的钍经再悬浮而被公众吸入和食入也会形成内照射。上述各途径对公众的照射所致剂量中, 以γ辐射所致外照射剂量所占比例最大。因此, 在稀土加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中, 很有必要将环境土壤受钍污染列为重要内容, 作出详细的评述和预估, 并制定行之有效的防范措施, 尽可能地减少钍对环境土壤的污染。

(2) 在稀土加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中, 对企业所排出的含钍粉(烟)尘所造成的大气污染有所忽视。文献[3]报道, 公众吸入含钍空气所致内照射剂量要比食入相同活度钍所致内照射剂量大得多。表 2中监测结果也表明, 公众吸入受钍粉尘污染的空气所致内照射剂量所占份额也较大。因此, 在环境影响评价中也应安排这方面的内容。此外, 对及其子体可能造成的大气环境污染及所致公众剂量, 也应作必要的评价和预测。

(3) 鉴于我国尚未制定出含钍废水的排放标准, 目前环境影响评价中, 对稀土加工建设项目的废水排放, 一般引用GB 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规定的总α1 Bq/L总β 10 Bq/L, 进行粗略控制。笔者认为应按GB 8703-88《辐射防护规定》4.4.3条的有关要求实施总量控制, 进行有序排放。

(4) 关于环境影响评价中对项目的环境影响经济损益的分析, 目前仅对项目环保投资作了简要的罗列和概算。对此最好参照ICRP第55号出版物中的建议原则, 进行项目的代价-利益和代价-效能分析, 作出放射防护最优化的评价和决策[4]

(5) 关于环境影响评价中的本底监测, 由于各种原因, 监测项目和数据均有限, 未必能反映出环境本底的客观水平。建议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运用统计学的方法, 妥善确定本底监测中的样本数量, 采样频率及分析测量次数。

(6) 在目前的稀土加工建设项目中, 仅对钍作了环境影响评价。然而在钍的衰变中, 还要产生其他一些放射性产物, 这些产物的半衰期虽不太长, 但多数均系α辐射体, 有的还同时产生β或γ辐射, 在环境辐射学上具有重要意义。今后在对稀土加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中, 应逐步对钍衰变所产生的一些重要核素[5], 如228Ra、228Ac、224Ra等开展研究和评价, 了解其迁移变化规律, 估算所致环境及公众剂量, 从而对稀土加工建设项目作出科学、全面的辐射环境影响评价。

参考文献
[1]
帅震清, 赵亚民, 赵永明, 等. 伴生放射性矿物资源开发利用中放射性污染现状与对策研究[J]. 辐射防护通讯, 2001, 21(2): 3-7. DOI:10.3969/j.issn.1004-6356.2001.02.001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253号令,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Z].
[3]
蒋德松, 龚怀宇, 赵强, 等. 钍作业人员尿钍含量、摄入量与内照射剂量[J]. 中华放射医学与防护杂志, 1997, 15(4): 145-147.
[4]
龚德荫译.潘自强校.国际放射防护委员会第55号出版物.放射防护中的最优化和决策[M].第一版.北京: 原子能出版社, 1992.
[5]
GB 16366-1996, 汽灯纱罩生产的放射卫生标准[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