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辐射卫生  2003, Vol. 12 Issue (1): 31-31  DOI: 10.13491/j.cnki.issn.1004-714x.2003.01.026

引用本文 

赵树桂, 崔淑贞, 张云兰, 李梅. X射线胸部透视在女职工健康查体中应用正当性的研究[J]. 中国辐射卫生, 2003, 12(1): 31-31. DOI: 10.13491/j.cnki.issn.1004-714x.2003.0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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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稿日期:2002-04-01
X射线胸部透视在女职工健康查体中应用正当性的研究
赵树桂 , 崔淑贞 , 张云兰 , 李梅     
滨州市妇幼保健站, 山东 滨州 256615
摘要目的 探讨X射线胸透在女职工健康查体中应用的正当性。方法 回顾性分析10 042例女职工健康查体胸透结果, 将受检者分为20~35岁、36~50岁、51岁以上三组, 分别统计胸透阳性率, 采用χ2检验统计学处理。结果 胸透阳性率20~35岁组0.20%、36~50岁组2.13%、51岁以上组5.71%。结论 20~35岁组处于生育高峰年龄段胸透阳性率低, 把胸透做为常规查体方法不符合"实践正当性"原则; 36~50岁组胸透可做为选择性查体方法; 51岁以上组阳性率高, 将胸透做为常规查体方法是有积极意义的。
关键词胸透    女职工    正当性    

X射线胸部透视检查(简称胸透), 是目前用于健康查体的常规方法之一, 为疾病的预防、诊断和治疗起到了巨大的作用。但是, 辐射的危害与防护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 1977年ICRP第26号出版物提出了实践的正当性、防护的最优化和个人剂量限值之辐射防护三原则, 1993年卫生部《医用X射线诊断放射卫生防护及影像质量保证管理规定》指出: “合理使用X射线检查, 减少不必要的照射。”本文通过10 042例女职工健康查体胸透结果分析, 探讨在妇女这一特殊群体中把胸透作为常规查体方法, 是否符合“实践正当化”原则。

1 资料与方法 1.1 资料

对象为滨州市机关、企事业单位自1995年1月至2001年10月来我站进行健康查体的女职工10 042人, 均有详细查体记录。

1.2 方法

应用F 30— ⅡG型X射线机, 65 kV, 3 mA, 常规胸透, 记录结果。根据妇女的生育年龄及我国国情, 将受检者分为20 ~ 35岁(生育高峰组)、36 ~ 50岁(少生育组)、51岁以上(不生育组)三组, 分别统计胸透阳性率, 据文献报道胸透被检者辐射有效剂量为0.29 mSv[1], 代入S= ∑Ei-Ni公式[2], 求出各组辐射集体有效剂量。采用χ2检验统计学处理。

2 结果 2.1 各年龄组胸透阳性率

20 ~ 35岁组最低(0.20%), 36 ~ 50岁组次之(2.13 %), 51岁以上组最高(5.71%)。经统计学处理(χ2检验), 差异有非常显著性(P < 0.01)。见表 1

表 1 各年龄组胸透阳性率分析
2.2 各年龄组辐射集体有效剂量

20~ 35岁组最高(1 309.64 mSv), 36 ~ 50岁组次之(927.42 mSv), 51岁以上组最低(675.12 mSv)。见表 2

表 2 各年龄组胸透集体有效计量统计
3 讨论

(1) 辐射对人体的危害早有定论, 随机效应是X射线低剂量率、小剂量照射对人群的主要危害, 一次X射线检查导致这种效应的危害性, 大约在10-7~ 10-5之间, 对群体来说, X射线检查的人次越多, 这种有害效应的发生几率就越大。尤其对女性这一特殊群体, 减少辐射危害, 降低集体剂量, 是非常必要的。

(2) 李连波等指出: “群体X射线检查, 必须根据地区有关疾病的流行情况、预期检查效果和X射线检查远期效应的危害等进行正当性判断, 以确定是否值得进行及进行的范围”[2]。本组资料显示, 20~ 35岁生育高峰年龄组, 胸透异常发现率为0.20 %, 明显低于其他组, 而辐射集体有效剂量高于其他组, 不符合上述原则, 故不应将胸透做为本年龄组的常规查体方法。36~ 50岁年龄组, 胸透异常发现率为2.13 %, 说明随着年龄增长, 疾病发生率逐渐提高, 但明显低于51岁以上组, 故应将胸透作为选择性查体方法。51岁以上各年龄组, 随着机体老化, 疾病的发生率明显提高, 胸透异常发现率为5.71%, 说明该年龄组将胸透作为常规查体方法是有积极意义的。

(3) 目前社会上升学、招工、婚检等健康查体, 均把胸透作为常规检查方法之一, 其对象绝大部分在20 ~ 35岁年龄组。从本文结果推测, 亦属不符合“实践正当性”原则之列, 应引起重视。

(4) 本组对象均为城市职业女性, 经上学、就业等多次体检, 是胸透阳性检出率低的原因之一。

参考文献
[1]
贾明轩, 戴铁成, 刘焕芹, 等. 胸透被检者受照剂量的研究[J]. 中国辐射卫生, 1994, 3(1): 2.
[2]
李连波, 王金鹏. 放射卫生防护[M]. 第一版. 济南: 黄河出版社, 1998: 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