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辐射卫生  2002, Vol. 11 Issue (2): 119-119  DOI: 10.13491/j.cnki.issn.1004-714x.2002.02.047

引用本文 

李桂云. 3起放射源超剂量运输事件的启迪[J]. 中国辐射卫生, 2002, 11(2): 119-119. DOI: 10.13491/j.cnki.issn.1004-714x.2002.02.047.

文章历史

收稿日期:2001-06-26
3起放射源超剂量运输事件的启迪
李桂云     
北京市放射卫生防护所, 北京 100013

1996年~2000年, 在北京机场危险品仓库内分别发现3件超剂量放射源货包。经及时妥善处理, 虽未造成与人员健康相关的辐射影响, 但事件的发生暴露出货包包装和运输管理中的潜在危险, 值得深思。

1 事件概况

事件1:1996年7月, 北京市放射卫生防护所在核查机场到货货包的辐射剂量时, 发现距一货包外表面5 cm和100 cm处的辐射剂量率为80 mGy/h和8 mGy/h。货包为单孔的192Ir贮源容器, 实际装有2枚放射源。因源孔阻塞, 活度86 GBq的192Ir源仅插在孔口, 另一源的活度为11 GBq, 放在源容器屏蔽体上方的空腔处。发货单位误填货包为“医疗器械”, 并未经剂量检测, 在带有管理部门签章的空白剂量核查单上随意填写货包的辐射剂量率为“0”。

事件2:1999年10月, 机场危险品仓库内的剂量报警器报警, 经查事件货物为一枚555 GBq192Ir工业探伤退役源。放射源置于贮源孔外, 无有效的屏蔽, 距货包表面100 cm的辐射剂量率为12 mGy/h。发货者未向管理部门报告, 无剂量核查证明。

事件3:2000年10月, 机场危险品仓库的剂量报警器又一次报警, 事件货物为37 GBq医用192Ir退役源, 放射源在贮源孔上端锁定, 距货包外表面5 cm和100 cm处的辐射剂量率为25 mGy/h和5 mGy/h。发货单位误填货包为“同位素空箱”, 不属于卫生许可和公安登记的同位素。定货部门未经检测, 随意按正常货包的剂量数据开据了贰级包装的放射性物品核查证明。

2 几点启迪 2.1 存放放射性同位素的仓库应装备剂量报警仪

以上3起事件, 后两次都是在机场危险品仓库内装备了剂量报警器后, 由于报警器的报警而及时发现的。由此说明, 在贮存放射源的仓库内安装报警器的必要性与重要性。

2.2 应加强对放射性货包的剂量核查检测工作

以上3起放射源运输事件, 一次未做货物的剂量核查检测, 另两次的核查单据经调查, 均不是卫生管理部门专业人员开具的。而是使用人员和定货人员在未经检测的情况下填写的。由此提醒使用放射源的单位, 自准备将放射源装入货包的源容器至货包封装的整个过程中, 发货单位都必须有防护人员在现场并在剂量监查下操作, 记录封装好货包的外部辐射剂量, 向管理部门申请货包剂量检查。

2.3 操作人员应养成使用监测仪的习惯

按照《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规定, 放射性工作单位应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及检测设备。但一些单位均达不到此要求。有的单位即使有检测设备, 操作人员怕麻烦, 在进行放射源的操作时, 没有使用监测仪器监督检测的习惯, 使放射源失去屏蔽。

2.4 应提高使用操作人员的素质和放射防护知识

以上3起放射源事件均说明, 放射源使用单位人员缺乏有关的辐射防护知识及安全操作常识, 造成放射源未装到位, 而导致超剂量运输。因此, 对操作人员一定要加强安全文化技术素质的教育, 坚持对人员执行资格审查制度, 培训制度等。

2.5 管理部门的有关人员在管理上责任心有待加强

3起事件中有2起都是使用人员或定货人员在剂量核查管理部门发放和“空白”剂量核查单上填写剂量数值的。(另一次则没有剂量核查证明)发放“空白”剂量核查单是管理部门的严重失职。以上3起事件提醒各地负责放射性管理部门应切实负起责任。对发放与收取的放射源进行严格的剂量核查检测制度。做到忠于职守严格执法。

2.6 对于放射源的运输应严格执行有关运输规定

由于192Ir放射源的特点, 半衰期较短, 进退放射源的频率较高。因此, 无论是进新源及退役源都要认真对待, 做到进源手续齐全。换源、运输源都应在剂量仪的监督检测下进行。运输时按有关规定认真填写运输单, 并经放射防护管理部门进行剂量核查检测后填写剂量核查证明。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运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