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辐射卫生  2002, Vol. 11 Issue (2): 109-109  DOI: 10.13491/j.cnki.issn.1004-714x.2002.02.039

引用本文 

王谦可, 李伟彬, 吴初博, 饶小燕, 周小莉. 梅州市居民医用诊断X射线集体剂量分布特征[J]. 中国辐射卫生, 2002, 11(2): 109-109. DOI: 10.13491/j.cnki.issn.1004-714x.2002.02.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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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稿日期:2001-05-22
梅州市居民医用诊断X射线集体剂量分布特征
王谦可 , 李伟彬 , 吴初博 , 饶小燕 , 周小莉     
梅州市卫生防疫站, 广东 梅州 514021
摘要目的 估算梅州市医用诊断X射线集体剂量并掌握其分布状况。方法 卫生部制定的全国"九五"期间医疗照射调查方案。结果 在集体剂量中CT扫描剂量占集体剂量的比例最大, 分别为30.46%和34.57%, 其次为腰(胸)椎检查, 两年分别为26.92%和28.20%, 胸透占第三位。结论 1996年、1998年总集体剂量分别为1 147.98 man·Sv和1 263.91 man·Sv, 平均每人医疗诊断X射线剂量分别为0.25 mSv/人·a和0.27 mSv/人·a, 平均每次检查剂量分别为2.60 mSv/人次和2.72 mSv/人次。
关键词医疗照射    医用诊断X射线    集体剂量    

按照卫生部提出的全国“九五”期间医疗照射调查方案和《梅州市医疗照射频率与剂量水平调查》课题要求, 对梅州市1996年、1998年医用诊断X射线应用及受检者剂量状况进行了全面的调查研究, 其中包括X射线诊断设备和放射医技师的配置、年检频数和分布、受检者体表受照剂量的普查等。下面重点介绍根据上述调研结果估算的梅州市居民医用诊断X射线集体剂量分布情况。

1 1996、1998年梅州市医用诊断X射线集体剂量估算结果

表 12中可以看出1996、1998年都以CT扫描剂量占集体剂量的比例最大, 分别为30.46%和34.57%, 而其频率只是检查人次数的6.16%和6.32%;其次腰(胸)椎年检人数虽然只占年检总人次数的5.94%和6.60 %, 但其剂量贡献却高达26.92 %和28.20%, 仅次于CT扫描; 剂量贡献占第三位的是胸透检查, 若以胸部摄影法代替荧光透视法, 则集体剂量可减少120 man·Sv(以1998年为例), 相当于1998年总集体剂量的9.49 %。

表 1 1996年梅州市医用诊断X射线集体剂量分布(man·Sv)

表 2 1998年梅州市医用诊断X射线集体剂量分布(man·Sv)

梅州市1996年和1998年常住人口分别为465.7万人和475.5万人, 平均每人医疗诊断X射线剂量分别为0.25 mSv/人·a和0.27 mSv/人·a, 平均每次检查剂量分别为2.60 mSv/人次和2.79 mSv/人次。

2 讨论和建议

(1) 梅州市(以1996年为例)集体剂量负担高于深圳市报道的数据(959.1 man·Sv) [1], 人均年剂量负担低于深圳市(0.265 mSv/人·a) [1], 但平均每次检查的剂量是深圳市(0.616 mSv/人次) [1]的4倍多, 其原因: ①对于较大剂量的CT扫描检查, 梅州市占总X射线检查的比例较大, 1996年梅州市为5.06 %, 而深圳市只有2.72 %。②各类检查中梅州市平均剂量普遍高于深圳市[1], 一方面由于我市医用X射线机相对较陈旧, 受经济影响不能及时更新, 其防护性能相对较差; 另一方面与放射工作人员素质相对较差有关, 导致投照条件未达到最优化。因此应建立严格的医用X射线机质量验收和定期状态检验制度, 对不能给出合格影像质量的X射线机应坚决停机。

(2) CT扫描和腰椎检查, 年检人次数虽然少, 但由于单次剂量很高, 对集体剂量的贡献却名列一、二位, 为达到辐射实践正当化和最优化, 对申请者必须严格进行适应症的审查, 特别是CT检查, 严禁以经济利益为目的的滥用。

(3) 胸部透视是增加我市群体剂量负担的另一因素, 应尽量采用摄胸片代替胸透。

(4) 人类对于电离辐射危害的认识逐步深化, 非确定性效应标称概率系数从1.65 ×10-2Sv-1(ICRP 26号报告)提高到7.3×10-2Sv-1, 其中致死癌的标称概率系数为5.0 ×10-2 Sv-1[2]。根据1998年全市居民医用X射线诊断集体剂量可推算出全市1998年因医用X射线诊断而有63人将患致死癌而死亡, 可见, 在确保诊断质量的前提下, 减少医疗照射的电离辐射对人类危害具有深远的意义, 也是一项艰巨的任务

参考文献
[1]
朱志贤, 唐文祥, 何韦川, 等. 深圳市居民医用诊断X射线集体剂量分布特征[J]. 中国辐射卫生, 1998, 7(4): 27.
[2]
李德平译.国际放射防护委员会第60号出版物[R].北京: 原子能出版社, 19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