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辐射卫生  2002, Vol. 11 Issue (1): 41-41  DOI: 10.13491/j.cnki.issn.1004-714x.2002.01.034

引用本文 

张钦富, 程晓军, 楚彩芳, 戴富友. 河南省放射工作人员健康检查工作现状[J]. 中国辐射卫生, 2002, 11(1): 41-41. DOI: 10.13491/j.cnki.issn.1004-714x.2002.01.034.

文章历史

收稿日期:2001-02-09
河南省放射工作人员健康检查工作现状
张钦富 , 程晓军 , 楚彩芳 , 戴富友     
河南省职业病防治研究所, 河南 郑州 450052
摘要目的 进一步做好放射工作人员健康检查工作, 确保放射工作人员的健康与安全。方法 总结了1996~2000年5年间河南省放射工作人员健康检查工作的基本情况。其中包括检查机构、检查项目、就业前后的体检率等。结果 就业前后的体检率只有50%左右, 距国家要求相距甚远。结论 应加大放射卫生法规的宣传力度与执法力度, 以保障健康检查工作的开展。
关键词放射工作人员    健康检查    建议    

近年来, 依据卫生部《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和《预防性健康检查管理办法》的要求, 在河南省开展了放射工作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 现将1996~2000年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1 放射工作人员简况

截止到2000年底, 全省共有放射工作人员11 339名, 其中放射性同位素工作人员2 157名, 占19.0%;射线装置工作人员9 182名, 占81.0 %。在射线装置工作人员中, X射线诊断人员为7 964名, 占射线装置工作人员的86.7%, 占所有放射工作人员的70.2%。可见, 我省放射工作人员主要是从事X射线诊断的人员。

2 健康检查工作现状 2.1 健康检查机构

放射工作人员的健康检查机构有省职业病防治研究所和各市职业病防治所或卫生防疫站, 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 前者负责省级医疗卫生单位和省属企业放射工作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 后者分别负责本辖区内的放射工作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两者相互协作、密切配合共同承担起全省放射工作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

2.2 健康检查项目

按照《规定》的要求, 结合我省实际情况, 健康检查的项目有:问诊(职业史、现病史等); 内科、外科、皮肤科、眼科(眼底和眼晶体裂隙灯检查); 血液检查(血红蛋白量、白细胞总数及分类、血小板计数); 尿常规检查(尿镜检、尿蛋白); 肝功能检查(麝香草酚浊度、谷丙转氨酶、表面抗原); 甲皱微循环检查; 非医用放射工作人员加做心电图、B超和胸透(或胸片); 工龄较长者或年龄较大者加做血脂(总胆固醇、甘油三酯)、血糖和淋巴细胞微核率检查。

2.3 健康检查工作情况

表 1表 2分别列出了1996~2000年就业前和就业后的体检情况。

表 1 就业前体检情况

表 2 就业后体检情况

通过对就业前和就业后的健康检查, 发现职业禁忌症和不适应症, 并基本了解了我省放射工作人员的健康状况, 从而保障了放射工作人员的健康和安全。

3 存在问题及建议 3.1 加大管理力度, 搞好健康检查工作

尽管我省在放射工作人员健康检查工作方面做了许多工作, 但依然存在一些问题, 如就业前的体检率只有50%左右, 就业后的体检率从1997年呈逐年下降趋势, 这和国家要求在2000年达到100 %差距很大。为此, 应加大有关放射卫生法规的宣传力度和执法力度。以保障健康检查工作的开展。进一步提高就业前后的体检率。

3.2 加强人员培训, 提高健康检查质量

一方面加强放射工作人员的放射防护知识培训和防护法规教育, 使其主动地配合好健康检查工作; 另一方面加强健康检查工作人员的放射医学知识的培训和医德教育, 提高其业务素质, 以保证健康检查工作的质量。

3.3 卫生部《规定》中的体检项目过于简单, 需增加一定的必查项目

《规定》中的体检项目与GB 16387 -1996《放射工作人员健康标准》中的项目相比过于简单, 不能综合评价放射工作人员是否适合本职工作。况且随着全民健康意识的提高, 各行业每年都对其职工进行较全面的健康检查, 所以应增加B超、心电图等常规项目的检查, 对年龄较大的放射工作人员应增加胸片、血脂、血糖和癌症早期诊断等指标的检查。以便对放射工作人员的健康状况有一个较全面的评价。

3.4 放射工作人员的范围划分问题

《放射卫生防护基本标准》(GB 4792-84)将放射工作人员定义为“ :所从事的本职工作属于放射工作的人员”。但在实际工作中骨科复位医生、做介入治疗的医生以及地下作业的矿工所受的剂量要远远大于目前已纳入“放射工作人员”范围的人员剂量, 所以从控制放射危害, 保护职业人员健康角度来讲, 应把后者也纳入放射工作人员范围, 因此“放射工作人员”的叫法改称“职业受照人员”较为适宜。

3.5 制订全国统一的放射工作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规范

据了解, 目前全国在放射工作人员健康检查方面项目不统一、方法不统一, 给体检结果的比较带来困难, 为此建议制订全国统一的放射工作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规范, 明确较具体的检查项目及统一的检查方法, 并在此基础上研制计算机管理的数据库系统, 以便于检查结果的总结、分析与评价, 为制定和修改放射卫生防护法规和标准提供可靠的科学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