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辐射卫生  2002, Vol. 11 Issue (1): 37-38  DOI: 10.13491/j.cnki.issn.1004-714x.2002.01.030

引用本文 

庄涛. 关闭状态下核子湿度密度仪辐射水平监测[J]. 中国辐射卫生, 2002, 11(1): 37-38. DOI: 10.13491/j.cnki.issn.1004-714x.2002.01.030.

文章历史

收稿日期:2001-01-10
关闭状态下核子湿度密度仪辐射水平监测
庄涛     
惠州市卫生防疫站, 广东 惠州 516008
摘要目的 探讨核子湿度密度仪在关闭状态下对操作人员及周围人群有无危害。方法 对12台美国CPN公司生产的MC-3型核子湿度密度仪, 在关闭状态置于包装箱中的周围辐射水平进行了监测。结果 同一装置在各个方向, 不同装置在同一方向的剂量各不相同, 1 m范围内最大为9.8 μSv·h-1箱上面20 cm处平均为12.8 μSv·h-1结论 包装箱并未起到辐射屏蔽作用, 在一定的距离、方向及时间内关闭的核子湿度密度仪对周围人员仍有危害。
关键词关闭状态    核子湿度密度仪    辐射剂量    

核子湿度密度仪是建筑及路桥工程质量检测的常用仪器, 因其应用了活度约在2.22 GBq左右的放射性同位素(137Cs)及中子(241Am-9Be)密封源, 对操作人员及周围人群可造成危害, 对其在开启状态下的危害状况已有不少报道, 但在关闭状态下的状况则报道较少。因此, 笔者于1999年对惠州市的核子湿度密度仪在关闭状态下的周围辐射水平进行了监测。

1 材料和方法 1.1 调查对象

为惠州市公路及路桥系统属下11家工程公司和质量检测站的共12台核子湿度密度仪。它们均标为1991年美国CPN公司生产的MC- 3型号产品, 出厂活度均为2.22GBq; 其中γ源137Cs活度为0.37 GBq, 中子源241Am-Be活度为1.85 GBq。

1.2 调查内容及方法

应用已标定的上海产FD-3013数字γ辐射仪, 监测处于关闭状态置于箱中的核子仪的周围γ辐射水平, 以箱开启扣方向为正面, 余三面分别为背、左、右面, 距每面1 m处测量, 箱顶面测量距离为20 cm处, 每方向均测3次, 取均值再扣除天然本底, 计算出γ辐射水平。

2 结果与分析 2.1 各装置在关闭状态时包装箱周围的辐射水平(表 1)
表 1 核子仪关闭状态时箱的辐射水平(μSv·h-1)
2.2 分析

(1) 从表 1可看出:关闭状态时的周围辐射水平, 同一装置在不同方向及不同装置的同一方向不尽相同。以2号机为例, 其正、背、左、右面分别为2.4, 2.2, 1.2, 4.7 μSv·h-1, 最大与最小相差3.5μSv·h-1; 不同装置的同一方向, 以箱右面为例, 最大的(8号机)为9.8 μSv·h-1, 最小的(10号机)为2.3 μSv·h-1, 二者相差3.4倍。

(2) 12台机辐射水平均以右面最大、左面最小, 正、背两面差别不大; 从均值来看, 1 m处正、背、左、右面分别为3.0, 2.9, 1.4, 5.3 μSv·h-1

(3) 上述结果表明, 装置在各方向对辐射的屏蔽不同, 提示在贮存和搬运时要注意方向性; 同一方向在不同装置也不尽相同, 提示关闭状态时, 放射源屏蔽位置存在差异, 较小的可能回位较好。

(4) 由于箱上面20 cm处平均为12.8 μSv·h-1, 临时场所存放若置于桌下或床下的以8 h为计, 剂量约为102.4 μSv; 运输时若均置于车厢内紧贴座位或脚下, 以运输过程1, 2, 3h为计, 剂量分别约为12.8, 25.6, 38.4 μSv。

(5) 结果表明核子仪在关闭状态时箱外的辐射水平依然较高, 根据《放射卫生防护基本标准》, 密封源对公众的辐射水平应控制在0.5 μSv·h-1[1], 仪器箱达不到对公众的防护要求。

(6) 上述测量还未计中子所致辐射剂量, 考虑到中子的辐射特性和防护复杂性, 其危害可能更大。[2]

3 讨论

11家单位均未办理过放射性同位素许可及登记证, 核子湿度密度仪由于未接受卫生和公安部门的监管, 其辐射防护存在较大的事故隐患。主要在于:

(1) 各使用单位领导及相关人员对放射防护法规和装置存在的辐射危害不够了解, 以至在防护及管理上未能引起重视。

(2) 在流动场所放置时距离人员一般较固定场近, 误照射率几率较大。由于建筑工地大都远离固定保管场所, 装置运输时间较长, 运输过程中误照射的几率也不容忽视。

(3) 由于人员均未接受个人剂量监测及健康监护, 因此所受辐射剂量及健康状况不详。

针对上述问题, 今后应加强对核子湿度密度仪的放射防护管理。首先要纳入当地卫生、公安部门的管理, 同时应建立和健全辐射防护管理制度, 包装箱应按防护要求重新进行设计, 在保管运输时, 严格遵守防护法规。

密切接触的人员应按放射工作人员要求, 接受人个剂量监测及健康监护。

有关中子所造成的辐射剂量, 下步应进行专门调查。

(本调查得到广东省放射防护所黄嘉嶙、查永如同志, 深圳市卫生防疫站刘祖森同志指导, 并在惠州市卫生防疫站李洪贵、邹国权同志参与下完成, 特此感谢。)

参考文献
[1]
GB 4792-84, 放射卫生防护基本标准[S].
[2]
李德平, 潘自强. (辐射防护手册第三分册)辐射安全[M]. 第一版. 北京: 原子能出版社, 1990: 3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