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辐射卫生  2000, Vol. 9 Issue (3): 188-189  DOI: 10.13491/j.cnki.issn.1004-714x.2000.03.060

引用本文 

宋广太. 对医用X射线工作场所的预防性监督管理[J]. 中国辐射卫生, 2000, 9(3): 188-189. DOI: 10.13491/j.cnki.issn.1004-714x.2000.03.060.

文章历史

收稿日期:1999-11-10
对医用X射线工作场所的预防性监督管理
宋广太     
徐州市卫生防疫站, 徐州市 221003

根据国务院《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和苏卫防(87)第40号《省放射工作场所建设工程项目的选址、设计、验收、审批暂行规定》等的要求, 我市于近五年来, 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医用X射线工作场所严格执行了“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产”的方针。并加强了预防性卫生监督管理, 以减少放射性损害, 杜绝放射事故的发生, 更好地保护人民的健康。我们就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定了一些对策。

1 监督对象和依据 1.1 监督对象

下列单位的医用X射线工作场所必须接受预防性监督管理:新建机房或带有放射科的综合建筑、改建旧房屋为新机房、将原机房改建为新设备和新用途的放射场所、改变原有防护设施, 增减防护区域和防护厚度, 改变有用线束朝向或改变重要的辅助用房环境毗邻场所、扩大原装置容量, 增建辅助用房, 至使放射场所扩大的

1.2 监督依据

依据为《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苏卫防(87)第40号《省放射工作场所建设工程项目的选址、设计、验收、审批暂行规定》、卫生部第34号令《医用X射线诊断放射卫生防护及影像质量保证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GB 4792-84《放射卫生防护基本标准》、GB8279-87 《医用诊断X线卫生防护标准》等中的有关规定。

2 存在的问题

共对27家单位进行了预防性卫生监督管理, 其中新建12家、改建14家、扩建1家。不符合上述规定的24家, 占88.9 %。

2.1 选址布局不合理

一些单位缺乏整体规划, 随意利用某一块地方或一些旧机房, 经过简单的改建后就进行放射工作, 造成机房面积偏小, 通风不畅, 无合适的候诊室(处), 门窗设计不符合要求等许多防护不合理的现象。甚至出现某单位妇产科门诊与放射科机房共用一个走廊的现象, 也曾出现两家一墙之隔的县级医院同时建CT室的情况, 使卫生资源造成浪费。

2.2 防护不当

放射机房的设计、施工队伍缺乏专业知识, 盲目设计, 草率施工。如某单位放射机房墙壁已建合格的实心墙, 还要在墙体周围钉上防护板材, 造成防护过量。忽视机房门窗的防护, 机房门咬合不够, 推拉不方便。甚至出现了放射机房的墙壁为空心砖墙, 而机房窗户却全为铅玻璃的设计。有的防护产品质量不合格, 也影响防护效果。

2.3 缺少防护用品

设计中无联锁、警示灯牌, 缺少必备的防护用品, 特别是受检者的防护用品。

3 采取的对策 3.1 加强管理力度

专门召开全市放射工作场所负责人会议, 强调预防性卫生监督的重要性。制定详细的监督规程, 使各单位明确监督的对象、范围和内容。严格审批手续, 杜绝先建后批。对不听劝阻, 擅自施工者依法给予严厉处罚。

3.2 加强施工过程中的监督, 完善竣工验收体制

我们规定, 放射卫生监督员应对放射工作场所, 在其建设过程中巡回监督不少于一次, 检查防护设施是否按原计划落实。在项目建成使用之前, 必须进行放射防护设施的验收, 并检查其防护设备的配备情况。

3.3 制备完整的监督文书

各单位在建设项目开工之前, 应向卫生行政部门和防疫部门递交新、改、扩建放射场所的申请书, 说明建设原因, 各项投资、规模、拟请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施工、竣工期限等。监督员经现场勘察和核对资料后, 制作监督笔录, 给出申请答复。竣工验收时, 协同卫生行政部门、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放射工作单位领导和防护小组负责人, 制作建设项目竣工卫生验收认可书。

通过我们的严格管理, 逐步解决了放射工作单位存在的防护问题, 使我们的放射预防卫生监督工作走上正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