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辐射卫生  2000, Vol. 9 Issue (3): 151-151  DOI: 10.13491/j.cnki.issn.1004-714x.2000.03.019

引用本文 

张兵, 钟文平, 孙铁民. 部分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结果分析[J]. 中国辐射卫生, 2000, 9(3): 151-151. DOI: 10.13491/j.cnki.issn.1004-714x.2000.03.019.

文章历史

收稿日期:1999-11-23
部分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结果分析
张兵 , 钟文平 , 孙铁民 1     
江苏省卫生防疫站, 南京 210009

江苏省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经过多年的努力和发展, 初步形成了省、市、县分级管理, 放射防护机构监测与放射工作单位自主测量相结合的格局[1]。过去曾对全省或我站测量结果进行过分析[2], 但由于对个人剂量计是否正确佩戴已无法确定; 多家单位开展测量, 测量人员素质参差不齐, 测量质量难以保证; 测量结果统计时无统一取舍标准, 难以真正了解各工种人员的确切受照剂量。为此, 本文选择1998、1999两年我站直接测量的苏南五市的核医学、放射治疗、辐照应用、X射线诊断、医用加速器、非医用加速器六类放射工作人员, 对其个人剂量监测结果进行了分析。

1 剂量统计的原则

根据《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管理规定》, 个人剂量监测的周期不得超过90天。要求放射工作人员每年接受监测在4次以上。虽然我站的监测周期为一个月, 但由于种种原因, 剂量计难以及时回收, 统计的原则是:全年12次参加监测, 就按实际监测结果累计:对于低于4次的, 在统计时予以剔除; 大于4次的, 如出现一段时间未测量, 则以同样工作条件下的其他放射工作人员的平均个人剂量计算。对于异常监测结果, 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排除虚假剂量。

2 结果分析

近两年个人剂量监测结果见表 1

表 1 近两年个人剂量监测结果

通过选择, 统计人数占监测人数的比例分别是88.7%和95.9%, 能够比较真实地反映受照剂量。对于核医学, 人均年剂量最高, 且仅为外照射剂量(内照射未开展), 可以预见, 核医学工作人员实际受照剂量将高于目前给出的水平。对于X射线诊断工作人员, 随着设备的更新及防护的改善, 受照剂量越来越小。对于放射治疗、辐照应用、医用加速器、非医用加速器, 生产设计时已考虑到安全措施, 这部分工作人员受照剂量远远低于现行国家基本标准剂量限值。

据《一九九八年全国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情况通报》, 上述六种人员个人年人均有效剂量分别是1.36, 1.09, 1.02, 1.62, 1.19, 0.57mSv/a。与表 1相比较, 由省站管理监测的苏南区域各单位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 除核医学接近全国水平以外, 其余的仅为1/3至1/4的水平, 普遍较低, 可以归结为两个方面:一是我站每年定期进行计量检定并多次参加全国比对, 保证了实验室测量的质量; 二对于我站直接测量单位, 都要明确个人剂量监测联系人, 如医院一般是科主任或护士长[3], 并集中培训, 使他们了解个人剂量监测的有关法规, 平时他们督促放射工作人员正确佩戴和及时收发剂量计, 并协助监测部门对异常监测结果的调查处理, 排除虚假剂量, 保证结果为工作人员真实受照剂量。

3 建议 3.1

加强法制化管理。积极贯彻卫生部“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管理规定”, 所有的放射工作人员必须开展个人剂量监测。加强培训工作, 使所有放射工作人员明确个人剂量监测的意义和目的, 应积极发挥防护机构兼职监督员的作用, 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 同时可在放射工作单位设立放射防护监督协理员, 协助做好放射防护工作。

3.2

建立健全监测方法, 提高监测质量。开展个人剂量监测, 应包括外照射和内照射, 除X, γ外, 也应涉及β和n射线, 常规监测、应急照射和事故照射剂量的测量方法都应具备。对测量装置必须进行计量检定工作, 卫生行政部门对开展个人剂量监测的单位可采取许可证制度, 以保证监测质量。

参考文献
[1]
岳锡明, 等. 江苏省个人剂量监测的回顾与展望[J]. 中华放射医学与防护杂志, 1992, 12(增刊): 77.
[2]
王进, 等. 895名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结果分析[J]. 中国辐射卫生, 1998, 7(4): 220.
[3]
张兵, 等. 放射工作人员热释光剂量实验室测量误差分析及质量控制[J]. 中国辐射卫生, 1999, 8(3): 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