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辐射卫生  1999, Vol. 8 Issue (3): 137-137, 139  DOI: 10.13491/j.cnki.issn.1004-714x.1999.03.004

引用本文 

赵克文, 周舜元, 谭绍智, 郭芙蓉. 卫生系统计量工作现况的调查报告[J]. 中国辐射卫生, 1999, 8(3): 137-137, 139. DOI: 10.13491/j.cnki.issn.1004-714x.1999.03.004.

文章历史

收稿日期:1998-12-03
卫生系统计量工作现况的调查报告
赵克文 , 周舜元 , 谭绍智 , 郭芙蓉     
卫生部工业 卫生实验所, 北京 100088

为了解我国卫生计量工作现况, 加强卫生系统的计量管理, 更好地贯彻计量法, 1997年7月我们对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卫生部直属的22家单位就卫生计量工作现况作了调查。

这次调查采用调查表方式, 直接发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部门和部直属单位。调查内容主要涉及各省负责卫生计量工作的主管机构, 卫生检测机构及其计量认证情况, 建立标准计量器具的情况、计量器具的检定现况, 有关地方管理办法、检定规程以及工作中的困难等。本次调查共计发调查表53份, 除西藏外, 返回52份, 占98.1%。现将调查结果汇总如下。

1 卫生系统计量工作现况 1.1 计量管理

1996年卫生部经与国家技术监督部门协调决定:在卫生系统成立国家计量认证卫生评审组, 并由国家技术监督部门授权, 负责受理卫生部(包括总后卫生部)所属及承担全国性或区域性检测任务的卫生检测机构和实验室的国家级计量认证的申请并组织评审。至1998年6月, 湖北、山东、江西、山西、云南等省相继成立了省级计量认证卫生评审组, 由省技术监督部门授权可以独立地开展卫生系统计量认证评审工作。

为了加强卫生系统计量工作的行业管理, 在卫生部工业卫生实验所设立计量处, 协助卫生部主管司局做好卫生系统的计量管理工作, 并要求各省、市、自治区和部直属单位确定机构和人员负责卫生计量工作, 从而初步形成了管理网络。

1.2 计量认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为社会提供公正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 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其检定、测试能力和可靠性考核合格”。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将这种考核称为:“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计量认证”。

根据我们的调查, 目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属防疫站大部分都开展了计量认证, 不少省份如江西、广西、江苏、湖北、山东等省份的大多数县级以上(含县级)防疫站也作了计量认证, 药检系统几乎全部开展了这项工作。卫生部直属单位中, 通过计量认证开展为社会提供公正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不多, 截止到1997年8月, 共有8个单位进行了计量认证。国家计量卫生评审组成立后的约一年多时间里, 先后对11家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进行了计量认证(包括复评), 另外还受理了9家单位的申请。

1.3 计量检定

建立计量标准器具方面:调查回函的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有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防疫站已经建立或正在建立计量标准器具, 这些标准器具涉及血压计、压力表、天平、砝码、心脑电图、B超、CT、X、γ射线剂量仪、色谱类等共计24项。其中宁夏、江西、广东、甘肃、内蒙古、重庆6个省、区、市防疫站的部分标准计量器具已经得到当地技术监督部门的授权, 在单位内部开展计量检定。未被授权的其他一些计量器具也正在积极争取授权。授权的计量器具包括血压计、温度计、天平、砝码、心电图仪、脑电图仪、B超、激光、γ剂量仪、X剂量仪、α/β表面污染监测仪、粉尘采样器、气体采样器等共计13种。

医疗卫生单位的计量器具管理方面, 各地区医院情况相差很大, 目前正在开展对地市级以上医院的卫生计量器具的计量检定及其管理进行调查。一些计量检定工作管理较好的医院, 已经建立了比较成熟的计量器具检定管理系统, 设有一整套管理制度, 专人负责管理, 定期检定, 保证了计量器具的准确。

2 存在问题 2.1 部分地区领导对卫生计量工作缺乏认识

长期以来, 卫生部没有计量方面的主管机构, 卫生系统的计量工作缺乏统一的领导机构, 因此, 部分省份卫生系统领导对卫生计量工作了解不多、认识不够, 加上机构方面缺乏编制与专用经费, 不愿参与管理此项工作, 没有把这项工作纳入工作日程。

2.2 卫生系统缺少统一的计量管理

计量工作涉及到卫生系统内部各有关司局以及卫生系统与技术监督部门之间的方方面面, 业务之间存在交叉, 由于目前没有一个统一的规章制度与负责归口管理与协调的部门, 使卫生系统内部各部门之间以及卫生部门与技术监督部门之间的关系没有理顺, 造成卫生系统计量管理工作薄弱。

2.3 设备落后, 无专用资金

由于各种原因, 目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条件相差很大, 许多地方设备比较陈旧, 技术力量比较薄弱, 不能完全满足卫生检测任务的要求, 又因为没有用于卫生计量工作的专用资金, 使得这些条件差的地区在加强计量管理工作以及更新设备以符合计量要求上显得力不从心。

2.4 计量管理制度本身的缺陷

在检查中也发现一些问题, 如对于医用放射源、超声源、激光源(以下简称“三源”)是否为计量器具的问题有着不同的看法。根据计量器具的定义, “三源”不应属于计量器具, 但国务院文件中规定的计量器具强检目录中已明确“三源”为强检的计量器具。建议目前还应执行国家计量器具强检目录, 今后将与有关部门协调此事。

3 建议

计量器具的准确, 是保证卫生标准得以正确执行的重要保证, 是卫生检验、卫生监督的基础。加强卫生监督, 必须重视卫生计量工作。针对计量工作目前状况, 当务之急是:

3.1  

建立和完善卫生系统的计量管理制度, 理顺各部门的关系, 充分发挥行业管理优势;

3.2  

加大计量工作的宣传力度, 使各级卫生系统领导和单位认识、了解计量工作的重要性, 逐步加强卫生计量工作, 保证计量数值的准确。

3.3  

通过定期举办计量工作人员培训班或经验交流会, 加强计量工作的信息交流, 提高各地计量工作人员的工作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