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辐射卫生  1998, Vol. 7 Issue (4): 249-249, 252  DOI: 10.13491/j.cnki.issn.1004-714x.1998.04.040

引用本文 

吴益振, 万帮新, 黄才钧. 浅谈放射工作场所预防性卫生监督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对策[J]. 中国辐射卫生, 1998, 7(4): 249-249, 252. DOI: 10.13491/j.cnki.issn.1004-714x.1998.04.040.

文章历史

收稿日期:1998-04-08
修回日期:1998-08-10
浅谈放射工作场所预防性卫生监督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对策
吴益振 , 万帮新 , 黄才钧 *     
湖北潜江市卫生防疫站, 潜江市 433100

预防性卫生监督是最积极、最有效的预防性措施, 放射工作场所的预防性卫生监督是从1989年国务院发布〈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之日起, 走向法制化管理轨道的。但由于诸多因素的影响, 当前, 预防性卫生监督工作面临种种困难, 在各级卫生防疫站都是一个比较薄弱的工作。

1 存在的主要问题 1.1 建设单位不申报

〈条例〉第六条规定:"新建、改建、扩建放射工作场所的放射防护设施, 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审批, 同时施工, 同时验收投产。放射防护设施的设计, 必须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公安等部门审查同意, 竣工后须经卫生、公安、环境保护等有关部门验收同意, 获得许可登记证后方可启用。"但目前的实际情况是, 部分建设单位只经过城建部门发给"施工执照", 就破土动工。还有部分单位不经过任何部门, 直接与建筑商签定合同后, 即开始修建。1989年以来, 我市新建、改建、扩建的放射工作场所12个, 预防性选址3个, 占25%;设计审查2个, 占17%;竣工验收2个, 占17%。

1.2 建筑设计不符合卫生要求

在上述12个放射工作场所中, 面积合格8个, 占67%;墙壁合格10个, 占83%;门、窗合格4个, 占3%, 通风合格8个, 占67%;布局合理7个, 占58%;指示灯合格9个, 占75%。由于未认真执行预防性卫生监督, 导致其场所合格率低下, 隐患甚多。

1.3 缺少预防性卫生监督法规

现行的〈条例〉中, 虽然有预防性卫生监督内容, 但仍然满足不了实际工作的需要。特别是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尚未完全理顺, 卫生监督内部的关系没有真正明确, 在内部执法监督程序中给预防性卫生监督工作带来了一些障碍。影响了这项工作全面开展。

2 原因分析 2.1 建设单位的领导法制观念淡薄

随着市场经济和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 部分放射工作单位, 只顾抓经济效益, 而忽视国家有关法规、标准。片面认为建设项目的预防性审查单纯是城建、规划部门的事, 与卫生部门无关, 建设单位只在城建、规划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有的甚至任何手续不办, 想建就建, 导致预防性卫生工作失控。

2.2 缺乏相应的机构和任务

目前, 各级卫生防疫站尚未完全成立预防性卫生监督科, 致使此工作在防疫部门的业务工作中摆不到应有的位置。再则, 各级也没有下达指令性的计划和任务。束缚了预防性卫生监督工作的全面深入开展。

2.3 监督员相关的知识缺乏

预防性卫生监督工作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技术工作, 它不仅仅要求从事此工作的人员具有一定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 还要求掌握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的方针政策和工作程序以及一定的建筑识图与卫生工程学原理。而当今, 卫生防疫部门十分缺乏这方面的工程技术人员。

3 管理对策 3.1 加大宣传力度  提高各级领导认识

采取多种形式, 多层次, 全方位的系统学习、宣传〈条例〉及有关法规。尤其是对放射工作单位领导的培训。要通过培训学习, 切实增强各级领导的法律意识, 树立"越是改革开放, 越要加强法制"的观念。与此同时, 卫生部门应主动与有关部门联系, 相互配合, 使预防性卫生监督工作落到实处。

3.2 加大执法力度  完善监督体系

预防性卫生监督工作起步较晚, 除(条例)外, 又无细则和具体规定。可操作性不强, 加上, 监督管理休系不顺。因此, 必须通过理顺内部和外部的工作关系以及强有力的卫生行政执法, 促使被监督单位处理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 自觉接受预防性卫生监督管理。

3.3 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  改善监督监测条件

当前, 放射卫生监督员素质函待提高, 除适当增加监督员数量外, 还要建立新任和现职监督员的培训和考核制度。不断提高监督员的思想认识和业务素质, 以适应其工作需要。此外, 改善监督监测条件, 也是做好预防性卫生监督工作的重要一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