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辐射卫生  1998, Vol. 7 Issue (4): 226-226  DOI: 10.13491/j.cnki.issn.1004-714x.1998.04.023

引用本文 

胡培, 刘培云, 王树忠, 王大芳. 云南省3起放射事故原因分析[J]. 中国辐射卫生, 1998, 7(4): 226-226. DOI: 10.13491/j.cnki.issn.1004-714x.1998.04.023.

文章历史

收稿日期:1998-04-06
修回日期:1998-05-26
云南省3起放射事故原因分析
胡培 , 刘培云 , 王树忠 , 王大芳     
云南省卫生防疫站, 昆明 650022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由于其有潜在性危害, 一旦发生事故,将导致不同程度的人员健康损伤, 在社会上产生较大负面影响。因此,放射事故的预防及控制一直是各级放射卫生防护部门工作重点之一。随着放射性同位素的应用范围不断扩大,放射事故特别是小型放射源丢失事故的发生呈上升趋势,构成一定社会隐患。本文结合1997年我省3起放射事故发生,就同位素管理工作中存在问题及对策提出几点看法。

1 事故概况

1997年3月5日,我省玉溪地区某县水泥厂3号机立窖料位计工作失常, 该料位计使用137Cs源进行控制,标称源活度2.5 × 108贝可。17日对料位计进行了整体检修,并与正常生产的2号机料位计源罐换位测试,证明3号机源罐无射线发出,怀疑罐内137Cs丢失,立即报告当地卫生、公安部门。经仪器监测证实罐内无放射源,成立事故调査组, 开展寻访调査及监测査找工作。

1997年3月27日,放射卫生监督人员例行检査某县乡镇水泥厂,发现该厂在未办理放射性同位素工作许可登记证的情况下,擅自于1993年10月昀进137Cs料位控制仪使用,标称源活度1.1 × 108贝可。1996年8月生产大检修中,将料位计源罐折除,堆放在立窖立轴底座一侧, 仪器监测证实源罐及放射源丢失。报告当地卫生、公安部门,开展监测寻找工作。

以上2个放射源经大范围侦査巡测均未发现,责令厂家认真检査,继续寻找。并要求定期上报査找工作进展情况。

1997年9月9日,某磷肥工业公司备料车间料位控制用137Cs放射源及其源罐丢失,标称源活度9.3×108贝可,公司当即报告卫生、公安部门,成立事故调査小组,全面开展寻找工作。13日,在其车间主任办公室的屋顶上方发现源罐及放射源。经监测办公室内γ照射量率仅略有偏髙,没有造成放射性危害。这可能是利用放射源进行人身报复的一起盗源事件。

2 原因分析

应该说, 3起放射事故的发生,其原因是多方面的, 是各种因素交互作用的结果。但总的来说,主要可概括为:

2.1 企业领导缺乏安全文化意识

对中小企业而言, 含源射线装置多为随生产设备配套设施引进,从事放射工作的单位领导.往往将其视为普通机械部件, 很少从思想上认识到安全防范的必要性。特别是随着我国经济改革的深人,部分中小企业如水泥厂纷纷转制改为承包经营,承包人从经济角度出发,急攻近利, 片面追求利润。企业不进行安全防范宣传,安全规章形同虚设。没有专人对放射源进行管理, 被盗事件时有发生。

2.2 供货渠道混乱,供货单位法律责任不明

目前,我国的放射卫生法规中,对放射性同位素的供销商没有明确法律责任具体条款,对其应承担的义务、履行的责任没有严格的界定。作为配套设备的7料位计由供销商直接出售给生产企业,没有经卫生、公安部门许可登记,对退役放射源的回收也没有作出明确要求。使众多的中小企业逃避监督,客观上造成了放任自流、无人管理的现状,加大了放射事故发生率。

2.3 企业未配备放射性检测设备

按《放射性同位索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规定,放射工作单位应配备必要防护用品及检测设备,但一般中小企业均达不到此要求,往往只配备少量防护用品如铅眼镜等。加之维修人员没有放射性专业知识, γ料位计一旦发生故障,往往只从机械部分进行考虑。而放射源本身很小.在检修过程中没有仪器监测配合,极易丢失,酿成放射事故。

2.4 经常性监督检査不力

对放射事故的预防和处理,国家放射卫生法规作了明确规定.要求放射卫生防护部门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严肃执法。但由于我省放射卫生监督人员数量严重不足.经常性监督检査频度极低,对违法者不能坚决追究法律责任,没有引起使用单位高度重视, 造成事故屡有发生。

3 小结

在我国市场经济的转轨时期,企业面临较大变革,客观上造成了管理上的一定混乱。在这样的一个转制阶段, 作为监督部门的放射卫生防护机构,如何因势利导, 加强法制宣传,正确介人,是一个值得探讨的新问题。

同时,面对新形式的劳务关系,可能出现的管理人员与被管理人员矛盾瀲化, 导致偷盗放射源进行蓄意人身服复,引发恶性放射事故的事件,应引起髙度重视。